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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时间:2023-04-13 16:48:08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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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地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地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工地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1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条 租用塔吊的工程名称及地点: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第二条 租用塔吊的数量及安装要求:

  (一)租用数量: 台;

  (二)安装总高度: 米;

  (三)安装附墙: 道;

  (四)塔吊附墙拉杆≦ 米(超过 米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租用塔吊的概况:

  第四条 租用期限及约定:

  (一)计划租赁期限: 个月,计划期限内,不足 个月的按 个月计算租用期限,超出计划期限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二)实际使用期按塔吊进场之日起至完成任务退场之日止办理的书面签证进行计算。如需延期使用,甲方必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的,则由乙方自主安排租赁物。

  第五条 租赁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租赁费用:

  1.塔吊进退场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台),未含税,甲方不需要乙方开具税金发票,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则税费由甲方自行负担。该项费用包括正常的安顶拆人员人工费、装车费、 T吊车费、运输费及报装报检费等。塔吊的安装、拆卸现场必须满足一台 吨汽车吊按正常工艺流程进行塔吊的安装、拆卸作业。塔吊进、退场道路满足 吨汽车吊和 米长汽车(载重量13吨)进出。因安装、拆卸现场或进出道路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正常工艺流程安装、拆卸及运输,如增大汽车吊吨位、延长汽车吊使用台班、塔吊部件无法使用机械拆装而采用人工方式作业等原因造成塔吊安装和拆卸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2.塔吊租金:每台每月(含节假日)为人民币 元整(¥ 元/台·月),未含税,甲方不需乙方开具税金发票,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则税费由甲方自行负担。双方以《塔式起重机启用时间确认书》 和《塔式起重机停租时间通知书》认定的时间段计算租金,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公式为:(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

  3.操作人员配置及其待遇:

  (1)人员配备:每台塔吊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由乙方配备司机 名,指挥 名;

  (2)工资标准:司机每人每月(含节假日)工资为人民币 元整(¥ 元/月·人),指挥人员每人每月(含节假日)为人民币 元整(¥ 元/月·人),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公式为:(月工资÷30天)×实际工作天数;

  (3)食宿:由 方负责安排并承担费用;

  (4)所涉及的操作人员待遇均未含税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4.塔吊地脚螺栓由 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二)付款方式:

  塔吊进退场及拆装费于塔吊安装完毕后由甲方 天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每月塔吊租金按月于次月 号内支付;操作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按月同租金一起支付,逾期支付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约定:

  (一)租赁期间,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将塔吊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取得该塔吊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责任,本合同在取得乙方书面同意之日起继续生效。

  (二)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塔吊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必征求甲方同意,但须告知甲方。取得该塔吊所有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责任,本合同继续生效。

  (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塔吊进行拆装、转让、变卖和抵押。

  第七条 甲方责权:

  (一)向乙方提供与塔吊技术相符的建筑资料(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有建筑标高的栋号立面图等),配合甲方办理报装、报检、报拆等手续。

  (二)协助乙方预埋地脚螺栓,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塔吊基础的混凝土浇筑,并承担所有费用。塔吊基础的浇筑必须符合图纸中的技术要求,负责因基础下沉等引起的塔吊倾斜、倒塌等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负责塔吊进出道路和拆装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场地原因造成拆装费(人工、机械费用)增加的费用。负责将三相五线制电源布置到离塔吊5米的范围内,线路能满足66KW的负荷,有专用的配电箱,并承担所需费用和电费。负责配置塔吊的防雷地极和接地线,并对质量和安全负责。

  (四)负责塔吊拆装现场的协调工作,确保塔吊拆装顺利进行。塔吊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拆装、停工或风雨天气、停电等原因造成停机待工的甲方照付租金(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五)负责塔吊在建筑内的扶墙预埋件的制作并承担费用,负责架设安装扶墙设施的安全护栏及过道,费用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每一道扶墙设施及加节不能一次性完成安装的,造成多次安装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报装报检工作。免费向乙方提供安装、顶升、拆装和维修所需的焊接和气割设备和负责报检时配重物的搬运。

  (七)负责塔吊拆装现场和平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有被盗、损坏,按被盗或损坏物件的市场价格赔偿乙方。

  (八)负责免费安排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协助乙方抓好对乙方派出人员的管理。对无故不服从管理的乙方派出人员或者甲方认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的要求,当班人员不在岗(或无故不上班)每次可罚款 元/人.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但不得要求司机违章作业,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安全责任。

  第八条 乙方责权:

  (一)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塔吊,向甲方移交塔吊技术资料,并对合同履行期间产品质量负责,承担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

  (二)负责提供塔吊的基础资料和图纸,并在甲方的协助下预埋地脚螺栓。根据甲方提供的`建设资料编写塔吊拆、装方案各一套。

  (三)按甲方的通知和塔吊拆装的技术要求,准时进场、安装、拆除、退场,并对合同履行期间安装质量负责。负责办理报装、报检、报拆等手续,并承担因办理手续而产生的费用。

  (四)塔吊在进行拆装、附墙、加节时,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指挥,一并对拆装人员、司机、指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塔吊的拆装人员、司机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向甲方提供复印件。

  (五)乙方派出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密切配合甲方的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乙方承担由于司机操作引起的安全责任,但司机有权拒绝任何违章作业的要求。

  (六)乙方派出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上岗。

  (七)负责塔吊的维修保养及费用,定期(每月 次)进行安全检查,并向甲方提供巡检记录。塔吊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须在两小时内派员进行维修,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如乙方不按约定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技术人员维修,所发生费用由乙方确认后从乙方的租金中扣除。

  (八)如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经协商未果,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停机或拆机,并保留继续追款的权利。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双方未履行以上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二)塔吊应甲方要求进场后,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乙方从塔吊进场第5天起开始计算租金;安装调试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后,如因甲方原因未办理《设备启用时间确认书》的,乙方从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租金;租期结束,如因工程本身、甲方原因或甲方欠款未结清造成延期拆除塔吊的,拖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至拆机退场之日止;甲方所在项目停水、停电或工程停工(含政府行为等)期间租金照常计算。

  (三)塔吊停租退场,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完成各项费用的结算支付后,如期退场。因甲方原因或不与乙方办理各项费用结算支付手续的,乙方可不拆机、不退场,甲方继续支付乙方租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在租赁期间,每月给乙方 天的塔吊检修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每月因机械故障停机时间超过 天或乙方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扶墙、顶升标准节工作的,甲方可扣除相应时间的租金。

  (五)塔吊每天作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个小时,如需加班,加班时间和费用及增减操作人员须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塔吊退场并结清所有款项后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和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租赁期限: 年 月起至使用完毕。具体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第二条 施工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三、计算方式

  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租金,并将计算结果填入对应表格:

  1. 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 按日计算

  3. 按近台班计算:机械每工作小时,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月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量。

  4. 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每月 5. /人每个月,由承租方负责按月支付给机械操作工并免费提供住宿和伙食,每台塔机配备机械操作工 名。

  6. 以上租赁价格均包含税金在内,结算时出租方必须提供发票。

  四、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以第 2 种方式支付租金。租金必须以转入公司账户(或合同签订人卡上)方式支付否则视为未支付。

  1、一次性支付。支付期限为。

  2、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为付费用自当日起1%每天的违约金(叠加计算)。进出场费用租赁机械进出场费用共计人民币 /台。签订合同支付50%到租赁单位指定账户,设备发货到现场付清余下的进出场费后卸车安装。

  第三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一、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人移交租赁的机械,双方应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和《设备清单》。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承租方组织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检验检测由承租人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起重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由 承租 人负责。双方共同签署启用、停工交接通知单,停工时间承租人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出租人。

  二、设备的归还: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出租人交还租赁的机械,双方就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四条 定金

  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定金 / 元。承租人应在租赁机械进场前向出租人支付。 租赁期满,定金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毁损灭失赔偿后,余额无息返还承租人。

  第五条 机械设备管理

  一、租赁的机械由 人负责机械设备管理。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司机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的条件,持证上岗。机械设备管理人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机械设备管理方提供机械设备管理的资料,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二、设备的维修:正常的维护和小的修理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遇到大件的损坏由双方共同鉴定,质量问题或老化由出租方承担,操作不当或保养不当造成的由承租方承担。

  三、停置费

  停置费计收标准:机械设备属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停置,计收机械设备停置费。

  1、工程任务告一段落,承租人要求仍留置现场另行安排任务;

  2、因承租人的'其他责任造成停机,且时长在15天以上的:

  3、停置的前提是经由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

  机械设备属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停置,,不计收机械设备停置费用:

  1、因机械设备故障而停置现场。

  2、属于出租方的责任而造成停置。

  3、承租人已告知出租人可拆除退场而未及时退场的停置机械设备。

  四、出租方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转在最佳的状态,一切以安全为主,避免带病作业。

  五、安全管理责任

  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承租人应及时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报告出租人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属于承租人维护不当、使用不当或者现场安全措施不当所发生的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属于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属于机械设备制造质量、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所造成的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出租人承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

  2、要求由出租人负责维护的租赁机械,若因为出租人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3、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如有延迟支付的情况承租人必须承担,应支付费用自当日起1%每天的违约金(叠加计算)。

  4、承租人应当为出租人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安全作业环境、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出租人交付的机械设备。承租人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出租人损失。

  5、由承租人负责操作和维护的租赁机械,承租人应当按操作规程、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按合同约定做好机械设备保养维护工作。由承租人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它物。

  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合格机械设备。应当向承租人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文件,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的,出租人应当提供和办理备案手续。

  2、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条件、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说明及随机配件清单。

  3、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其他费用。

  4、出租人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5、出租人提供塔机时提供新钢绳一根,使用过程中更换钢丝绳由承租方负责。

  6、如合同约定,由出租人需要派出随机操作人员的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承租人管理,遵守承租人各项规章制度,并应拒绝执行承租人提出的违章指挥。

  7、出租人有权要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向承租人索取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贡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违章或超重负荷作业,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修复并赔偿损失。

  3、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支付对等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擅自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出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与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承租人书面告知仍不能按时履行达不到承租人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逾期超过日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提供的机械设备保养不善、故障频繁,经维修仍然不能满足承租方的正常施工需要,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承租人一份,出租人二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事项:租赁期结束后,出租人必须负责将标的物还回巴中城内出租人指定的位置并承担其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3

  出租方:(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传真:

  承租方:(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台塔式起重机给乙方项目工地施工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租期、租赁费标准:

  三、租期计算方法:

  1、租期暂定为12个月,从甲方塔机主机到场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

  乙方签发的设备拆除(停用)通知书须经甲方代表人签收或加盖公章有效。

  设备连续使用期限超过1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____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塔机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配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

  同时,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

  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3、从签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办理塔机申报检测、使用备案登记正常工作日。

  在此期间,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机,甲方按本条第一款之约定,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在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如有关单位检查,协调由甲方负责。

  4、乙方通知塔机主机进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或者塔机安装调试合格,乙方暂时不使用塔机,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三天为租期计算起始日,甲方开始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赁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塔机进退场费、月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采用人民币结算支付。

  2、进退场费支付:甲方设备进场申报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设备进退场费贰万元整。

  3、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到场后乙方支付预付月租费整(¥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设备的原则,采取预付方式支付租金。

  即塔机进场之日起(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塔机使用确认书日期为准),使用满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至租期结束,租金结清止。

  5、塔机进退场费:乙方凭甲方开出的租赁收据付款。

  月租金从起租之日始每足一个月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拨到甲方账户里,如超时未付款将停止使用塔机。

  付款方式:乙方可采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

  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含司机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机进场,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塔机进场通知后,应按乙方通知的塔机进场日期要求,将塔机备好,运送到乙方安装使用工地,做好安装准备工作,并及时组织安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塔机进场、退场的运输及费用,负责进场后的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作。

  2、塔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审批。

  负责塔机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塔机检测一次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

  3、负责租期内塔机的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及费用。

  4、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并支付司机人员工资;塔机司机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工地需要司机加班的,司机应服从工地安排,上机加班。

  5、负责提供塔机预埋的地脚螺栓(固定支腿)、附墙架及附着预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预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处理塔机基础及附着预埋。

  6、塔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塔机,制定塔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填写塔机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送乙方现场机械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7、负责承担因塔机本身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人员在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塔吊时,乙方必须保证塔吊周围20米内不允许任何人员走动,否则出现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负责塔机进场、退场时道路障碍清理,确保运输板车(12米~18米)进、出道路畅通;确保25吨汽车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吨汽车吊不能达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根据塔机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做好该台塔机基础并承担其费用。

  4、负责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避工程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工地塔机施工平面布臵图、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并协助甲方报装报检。

  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配备塔机吊钩以下的吊具并承担其费用。

  6、每台塔机乙方自行足额配备(至少两名)指挥人员,负责行政及劳动用工管理,并承担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用。

  7、如塔吊需顶升加节、安装附墙,需至少提前5天电话与甲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便于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负责支付塔机司机工作时间每人每天超过8小时以外加班时间的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按乙方工地标准支付。

  负责对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机司机的现场教育、管理。

  司机人员应服从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塔机司机,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换。

  9、在塔机升高加节安装附着时,负责免费提供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物资,供甲方施工作业使用。

  同时,派4名员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业。

  在塔机使用过程中,负责免费提供符合塔机运行要求的专用电源,并送到塔机下部(5米以内)专用电箱内。

  负责提供塔机司机与指挥相互联系的对讲机两对,乙方提供的对讲机应保证通话效果良好,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除司机人为损坏外),应负责免费调换和维修。

  10、负责免费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现场工作的司机人员在工地工作期间的食宿及生活用水、电。

  11、负责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12、负责搭建附着安装平台和提供塔机附着拉杆并承担其费用。

  13、乙方负责做好工地塔机维修、保养,运转情况的.确认工作,乙方工地现场管理塔机的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在塔机维修、保养、运行记录上签字确认。

  14、乙方负责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日止甲方设备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现场的看护责任,塔机进场后须填写一份塔机设备及配件交接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如需调动设备及配件时,应由甲方指定人员持加盖公章的物资调动申请单,乙方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

  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部件、配件被盗丢失,乙方应按所丢失部件、配件当时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15、塔吊安装调试完毕,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调节各个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机进行调节。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员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

  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设备未按乙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塔机延期进场违约金,违约金按(月租金÷30天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2、单台塔机故障停机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如超过48小时,其超出部分时间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时折算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机时间除外),扣款额按[月租金÷30天(故障实际停机天数-2天)]计算。

  3、租期结束,因乙方工程场地障碍(含地面、空中),不具备塔机拆卸条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间租期从书面通知停用之日起连续计算至工地现场具备塔机拆卸条件,塔机拆卸退场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月租金÷30天实际延期天数)计算:同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____天时,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使用,停机期间租期租金照计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附墙、顶升加节、更换钢丝绳等一切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须付清全部塔机租赁费。

  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赁费,每天按拖欠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为了保证乙方工程按时使用塔机和甲方设备的合理利用,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机时间为一个月,塔机安装进场日期超过一个月,甲方不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塔机品牌、型号提供塔机。

  九、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设备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设备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十、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

  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_________

工地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4

  甲方: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__(出租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两台,用海南G异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的则,就本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基本情况

  型号 ,生产厂家: 公司,出厂时间:________年,安装高度按工地高度约40,臂长57.5米,臂端起重量1吨,独立高度37.5米。

  第二条 租期

  1、起租日:从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应甲方要求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时间作为停租日。

  3、租期暂定为4个月,不足4个月按4个月收取租金;超过4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月租金按

  第三条第1点约定)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130),春节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停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期结束日起计,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机的,拖延期间租期照计;如塔吊无障碍物能正常拆机,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机书面通知后须7天内将塔吊拆除运走。若不拆,则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天。

  第三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月租金:19000元月(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机使用消费、司机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装拆运营和加班补助费用等。

  2、进退场费:一次性15000元整台(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装拆工艺,在和场地平整的条件下,乙方负责汽车吊拆的费用。

  注:进退场费包含了运输、进场、安装、验收、拆卸、退场、基础、附墙预埋件费等费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聘请有资质的塔吊单位对塔吊进行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乙方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委托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视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人员为乙方人员(工资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机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顶后,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机,甲方扣下一个月的租金其余全部支付乙方,余下一个月的塔机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据项目部规定上报付款申请表,甲方审核后____日内支付);以此类推,直至租期结束。

  2、进退场费:塔机进场安装试吊后支付。

  3、以上所费用为不含税租凭费(工资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说明书双方认可接受。

  (一)、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受力数据来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报装手续。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机进场安装、拆机的具体时间。

  3、负责塔式起重机进场前按排专用动力线路电源,并设立塔机外专用配电箱等协助工作。

  4、乙方进行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及该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提供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的电源。

  5、负责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装、拆卸所需的场地清理。塔吊拆除时甲方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地基坚实,以便汽车吊及运输车辆进场对塔吊进行拆除,如需对现场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由甲方负责。

  6、负责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的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门的验收申报手续。

  7、保证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过5万元,则乙方有权停机,以示提醒,停机期间租金照合同规定计算,由此产生的工程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提供塔机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送电至塔机基础20米范围内。

  9、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地面指挥,维修时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负责提供租期内乙方作业人员在工地期间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电用水;乙方负责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机。

  1

  1、保证塔吊的安全供电特别是在塔吊顶升程中如需停电须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顶升过程甲方擅自停电导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导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电业局断电等。双方安全责任界安如有争议,以使用地建委安监站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1

  2、协助办理司机工作卡,费用由乙方负责。

  1

  3、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签证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安全完整、合格,装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合资质维修厂的维修合同证)等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地脚螺栓及固定附墙预埋件;并负责安装。

  3、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验收,领取塔吊使用证并14天内交付甲方项目部;

  4、负责因乙方产品质量、操作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5、应加强对设备时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速派人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设备计划维修保养要先征求甲方项目部意见,协商安排计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提供机械操作司机每台2人,并负责司机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必须持证上岗,且能满足甲方24小时内不定时的施工需要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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