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毕业论文

财税改革论文

时间:2023-04-01 09:35:20 财税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财税改革论文

  财税,财政、税务的简称。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不属于此范围,一般包括财政、税务、涉外税收、国际税收等专业。那么有关财税的改革的论文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为你带来财税改革论文范文!

财税改革论文

  财税改革论文一

  关于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 农业税;税制改革;城乡税制

  论文摘要: 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我国农业税收制度,越来越显露其根本的弊端。

  彻底改革农业税收制度,取消现行的农业税,构建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是新形势下对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

  但是,鉴于目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统一城乡税制的条件尚不成熟,而应采取渐进的方式分步实施。

  党的十六大提出实现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农村小康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为此,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对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改革,消除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税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我国农业发展的现代税收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存在的弊端

  1.地租式的农业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缺乏理论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的税收制度,或者以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税,或者以生产经营净所得为征税对象征税,或者以企业或居民拥有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征税。

  我国现行农业税则不然,既不是按商品流转额征收的流转税,也不是按农业生产净所得征收的所得税,更不是针对农民自有财产征收的财产税。

  它针对的是农业生产用地,不论农民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商品率如何,也不论农业生产效益如何,只要使用了土地都必须缴税。

  而且,农业税在计算中不扣除农民投入的生产成本和自食口粮,连农业简单再生产都得不到充分的补偿。

  实质上,这种农业税就是地租。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这种地租式的农业税缺乏征税的理论根据。

  另外,在国家工商税制体系之外,单独对农民开征农业税在国际上实属罕见。

  这实质是在税收制度上对农民实行了非国民待遇,形成了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它阻断了社会资源向农业领域的投入,已成为我国农业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制度障碍,这是农民收入提高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2.农民税负过高,违反税收公平原则

  从流转税税负进行比较,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税及其附加征收率统一规定最高8.4%,而我国农产品平均商品率只有40%,如果将其换算为进入市场而成为商品的流转税税负则最高会达到21%,显然要比一般工业商品的增值税负(一般在5%~7%)要高出很多。

  另外,随着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月销售额2 000元~5 00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销售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缴纳增值税,以此标准来衡量,一般农户根本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都应在免税之列。

  从所得税税负进行比较,如果将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收入,按应税所得的计算口径扣除其消耗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自身提供的劳务成本计算净收入,绝大多数农民根本没有应税所得,则不须纳税。

  如果从个人所得税税负进行比较,绝大多数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收入,根本达不到每月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也不应该纳税。

  所以城镇职工尽管平均收入是农民的3倍多,很多人还是无须纳税的,而农民则必须人人纳税。

  一些经济学家指出,人均仅有2 000余元纯收入的农民根本就不具备纳税的条件,应该停止征收农业税。

  3.国内外税收制度的差异,降低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综观世界各国的税收制度,基本不单独设立农业税这一独立面向农业的税种,而是设置统一的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制度安排方面,给农业和农民以充分的税收优惠,发达国家尤其如此。

  由于我国农业税不属规范的商品流转税,对进口的农产品,国家除征收增值税以外,无法再征收相当于国产农产品承受的农业税负的某种形式的进口环节税。

  对于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国家除给予农产品增值税退税外,无法将国产农产品承受的农业税款退还给农民。

  这样在农产品进出口制度上打击了本已脆弱的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在我国政府目前对农业提供补贴很低的情况下,农业税这种“不予反取”的制度劣势显得尤为突出。

  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背景下,国际竞争愈加激烈,竞争手段之一体现在制度上。

  我们和发达国家在加入WTO谈判中极力讨价还价要争取更大的政府对农业的保护空间,将农产品贸易补贴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最后确定补贴率不大于8.5%。

  在农业发达国家纷纷给予农业生产高额补贴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的农业税制度实质上却在不断把我国的农业推向“高价农业”,这样岂不等于给自己设置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障碍吗?

  二、目前统一城乡税制的条件尚不成熟

  针对现行农业税收制度存在的弊端,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彻底改革农业税收制度,取消现行的农业税,构建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是新形势下对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是解决农村深层次问题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我国农业税收发展和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但是,在农业税制的改革上,不仅要看到改革的必然性,而且还要分析其可行性。

  统一税制是一个渐进的演化过程,从各国的实践看,统不统一税制,什么时候统一税制,至少应考虑以下几点:一是一国农业的商品化程度或农村经济发展程度如何,征税机关在技术上能否准确核定农民的收支情况;二是农业的经营方式和农民的素质如何,设计的税制和征纳方法能否在实践中适用以及税收征管成本的大小;三是在达到国家政策目的前提下,是利用现有制度资源还是制度变革更有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

  笔者认为,目前统一城乡税制的条件尚不成熟,税制改革不宜一步到位。

  首先,根据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现在还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以上所说的统一城乡税制的“三个条件”;其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的收入已进入一个缓慢的增长阶段,农民应当享受国民待遇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这要求现在对农村的税收政策取向应当主要是“稳中减负”,而不是进行复杂的制度变革;第三,在我国加入WTO后,长期落后的农业不仅现在,而且将来都将长期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我们在税收政策上对农业不仅不能“加压”“设障”,而且应当“松绑”“铺路”,

  对农业和农民确定长期的轻税政策;最后,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农业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决定了农业税制改革不宜急于求成,一刀切,否则会带来新的不公平。

  三、中国农业税制改革的现实选择:分两步走

  (一)过度性措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1.规范税费制度。

  规范税费制度就是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程度很高的分配形式,彻底改变农民负担模式,将以“费”为主或“税、费”并重的农民负担模式转变为以税收为主,少量或基本没有收费的模式,确定农业税收在农村分配关系中的主导地位,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逐步取消那些不应该由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2.加大减免农业税的力度。

  长期以来,农业税作为国家的财力保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税收稳步增长,农业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例逐年下降,有的经济发达省、市农业税不足税收收入总额的1%,已经具备减免农业税的基础。

  3.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作为农业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是必要的选择。

  其一是精简机构和人员,降低乡镇行政费用,提高行政效率。

  其二是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增加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在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上,应当比照城镇,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由国家来承担和提供。

  这既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确保改革后农民负担不反弹、稳步取消那些不应该由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的基础所在。

  (二)目标模式:彻底废除农业税,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

  1.推行大范围的增值税,实施对农业部门流转税的税收调节。

  依照“区别对待,简化征管”的原则,对进入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统一课征增值税。

  课税对象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增值额。

  纳税人为生产销售农林特产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收购人为扣缴义务人。

  对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的销售,应改变一律免税的做法,按低税率课征,实行简化的征收方法。

  对农产品加工、销售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

  为了解决农民承担的生产资料中的增值税的转移负担问题,可以采取对农业生产资料实行零税率的政策,在农业生产资料进入农业生产环节退还各加工环节的增值税,使农业生产资料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以体现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和优惠。

  为了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出口农产品实行零税率的政策。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将面临严峻考验,针对WTO允许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发达国家给予农业生产高额补贴以及我国农产品出口退税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我国应在上述农业增值税政策调整的同时,对出口农产品实行零税率的政策。

  2.取消农业税,统一实行所得税制度。

  将按常年产量征收的农业税,改按农业净所得征收所得税,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实行所得税制度,允许将劳动力成本、生产资料成本等各项农业生产投入从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中扣除,仅对农业净所得征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所得税延伸到农业其难点是如何客观、科学地核定农民的年收入所得,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其所得税的设计应采用“粗放”的过度性做法,将起征点定得高一些,如核定年收入人均在2 000元~3 000元以上的开始纳税,为了适应当前农民分散经营的特点,在所得税运行的初期,其纳税环节可以选择在采购或加工环节征收,其征收方法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

  总之,作为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农业税的改革有其特殊性,既要横向比较又要纵向分析,不仅要看到改革的必然性,而且还要分析其可行性,不能一蹴而就,急于求成,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稳步进行。

  参考文献:

  [1] 唐仁键.农村税费改革应分“三步走”[N].中国财经报,2003-07-08(3).

  [2] 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制改革课题组.废除农业税是实现城乡税制统一的前提[N].中国税务报,2004-02-13(4).

  [3] 周平川,吉海瑞.分阶段分步骤彻底改革农业税收制度[J].税务研究,2004,(2).

  财税改革论文二

  浅议新形势下中国财政支农政策选择

  摘 要:随着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转型和公共财政政策框架的逐步建立,财政支农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针对中国现行财政支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外财政支农的成功经验,对完善中国的财政支农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共财政;财政支农;财政补贴;政策选择

  1 中国现行财政支农工作的主要问题分析

  1 1 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不足,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改革以来,尽管财政支农总量有所提高,但农业投入特别是公共物品的投入不足,是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国家财政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大大低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1978年、2000年的国家财政收入分别为1132.26亿元、13395.23亿元,增长了10.8倍,而国家同期财政农业投入分别为150.0亿元,1237.5亿元,只增长了7.2倍,财政收入增幅是财政农业投入增幅的1.5倍。

  从总量上看,国家财政农业投入不符合《农业法》中关于“每年用于农业的支出不得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要求。

  加入WTO后,中国农业面对的是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按照WTO《农业协议》,中国农业综合支持率可以达到农业生产总值的8.5%,而目前仅为3.3%,“绿箱”政策12项支出(其中10项农业补贴)内容中中国有6项空白。

  因此,财政农业投入的上升空间还很大。

  1 2 财政支农结构不尽合理,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各级政府更偏重于将财政资源投向投资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硬性”公共产品,而不愿投向期限长、具有战略意义的“软性”公共产品。

  在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中,用于生产性的支出比重下降,而用于各项事业费的比重上升,且在农业事业费比重上升的同时,其内部分配结构不合理。

  人员机构经费增长较快,业务经费增长缓慢,农业事业的发展面临资金的困扰。

  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保障能力明显不足。

  国民的基础教育是纯粹的公共产品,是国家财政应首先保障的支出,但是,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明显不足。

  以1998年为例,农村义务教育的学生达到1.23亿人,占当年全国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65%,但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仅占全国基础教育投入的56%.农村基础教育的人均经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在投入渠道上,来自国家财政预算内的投入仅占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总量的34%,66%的教育投入是靠集资、收取学费和社会捐款解决的。

  1 3 财政支农方式不合理,政策工具缺乏灵活性

  财政支农方式不合理突出表现在农业补贴过多地用于流通环节。

  1996~2000年,每年用于粮、棉、油、糖流通的补贴在300亿~800亿元,占农业支持总量的30%左右,占国家政策性补贴支出的70%左右,年均增幅为27.16%.然而,如此巨额的补贴主要都是补在流通环节,补在价格上。

  根据财政部农业司有关专家分析:国家通过对粮食流通企业的补贴方式来间接补贴农民,国家需要耗费7元钱才使农民得到1元钱,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太小。

  1 4 财政支农管理体制不完善,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

  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涉农部门多,条块分割较为严重,导致资金使用分散,实施效益不理想。

  从1997年到2000年的4a时间里,财政对农业生产性投入以每年7%的速度递增,而同期限的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由1997年的4.6%分别下降为4.3%、3.8%、2.5%.

  2 国外财政支农政策的经验及启示

  2 1 巨额的财政投入对国家的农业生产起到明显的支持作用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分析,伴随一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各国政府普遍实施农业保护和农业支持政策。

  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农业发达国家,政府对农业提供的财政支持相当于农业本身GDP的25%以上;日本、以色列等国农业财政支出相当于农业GDP的45%~95%;即使像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国家财政支农支出也相当于农业GDP的10%.在20世纪,日本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实行农产品保护政策,韩国也于60年代末开始实施农业保护政策。

  中国进入90年代以后,经济发展水平已大致相当于日、韩经济转型时期的水平,因此有必要实施农业保护政策。

  2 2 高度重视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发达国家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较大,农业增长的科技贡献率为70%~80%,农业科技转化率达到80%~85%.中国农业科技水平比发达国家落后15~20a,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只有30%~40%,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只有30%左右。

  如果中国的农业科技储备增加,成果转化率提高,那么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而言,农业潜力将会得到进一步的释放。

  2 3 注重财政补贴的运用,提高农业补贴水平

  财政补贴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调节手段,对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据统计,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2001年的农业补贴为3000亿美元以上,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占农户收入的比重达31%.其中,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为20%左右,欧盟为35%,日本、挪威、瑞士、韩国等高达60%以上。

  美国准备继续加大对农产品支持计划的资助力度,拟在今后10a内增加资金490亿美元,增幅高达63%.日本则规定,凡是农民集体和公共团体购买农用机械和设施所需费用,30%~40%由政府补助金承担。

  2 4 多种财政支农政策工具协调使用

  美国除了采用常规的农业直接补贴、价格支持、税收减免、优惠税率、出口补贴等微观政策工具扶持农业发展外,还非常重视财政投融资工具的使用,如联邦财政拨款建立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或资助其它农业信贷机构。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农业基础价格补贴、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农业经营者的收入补贴、出口补贴、税收减免等支持措施。

  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化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增强,有些财政支农措施已经开始同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产品质量控制等要求挂钩。

  3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中国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支农政策

  3 1 逐步加大国家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

  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支农的界定是以市场是否失灵为依据,而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和农产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业是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

  为此,应根据中国农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适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 适当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遏制其占GDP、财政总支出、财政收入等比重的持续下滑,保持投入的稳定性与长期性;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中“黄箱政策”保留支持空间(8.5%)和“绿箱政策”条款对农业进行保护和补贴。

  3 2 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提高财政支农资源的配置效率

  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推动农业产出的增长,农业产出的持续增长又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增加财政支农的力度。

  有关研究表明,农业科技投入的边际回报率最高,农村教育投资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回报率次之,农牧户自身投资的边际回报率最低。

  因此,在中国财政支农资源极为有限的条件下,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WTO的规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可考虑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力争由现在的11%提高到本世纪末的15%,农业科技推广投入比重由目前的30%~40%提高至50%以上;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比重可提高到8%,基本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缺口;适度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压缩农业事业费支出,提高财政支农资源的配置效率。

  3 3 调整财政支农方式,灵活运用多种财政支农政策工具

  根据国际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取向,改进补贴方式,减少对中间环节的间接补贴,增加生产环节的直接补贴,提高财政政策效率;农业补贴同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挂钩,鼓励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式;注重对农业保险业务亏损的补贴,强化农业保险防灾补损职能,支持农业保险业务的全面展开。

  注重财政支农政策工具和方式的多样化和灵活性。

  除价格补贴保护外,利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农业税收杠杆的利用,通过启动免征农业税政策和其它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利用财政投资融资手段优化农业信贷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地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于国安 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农业财政工作[J] 财政研究,2004,(5):18-20

  [2] 胡德仁,刘 亮 加入WTO后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目标定位及政策选择[J] 财政与税务,2002,(7):8-10

  [3] 朱海洋 “入世”后我国农业支持政策取向的思考[J] 财政与税务,2002,(9):69-74

  [4] 刘 斌,张兆钢,霍 功 中国三农问题报告[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 239-344

  [5] 高 峰,王学真,羊文辉 农业支持和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J] 经济纵横,2004,(6):48-52

【财税改革论文】相关文章:

我国的财税改革研究论文10-09

财税法学教学改革论文10-09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原因及路径论文10-08

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改革论文10-12

改革财税政策10-08

“十二五”期间财税改革的大思路[论文]10-07

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10-01

财税论文题目10-01

关于财税的论文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