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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冬季服务活动方案

时间:2021-03-26 16:16:04 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冬季服务活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根据上级安排及工作要求,经党政集体研究决定,从2013年10月20日至2013年1月20日为全镇冬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时间,为确保集中服务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冬季服务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冬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切实抓好查环查孕和孕情跟踪管理登记工作。本次集中服务活动应参加查环查孕的对象是:已婚育龄妇女中无措施对象、使用药具对象和40岁以下的上环对象每季度监测一次;40岁以上的上环对象和男扎的对象每年监测两次;持证待孕对象每年监测不少于两次;女扎对象每年健康检查一次。查环查孕工作重点是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未落实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和持有生育证的已婚育龄妇女。各村要对本次应参加查环查孕的已婚育龄妇女认真进行摸底造册,对已参加查环查孕的对象要全部进行登记,并录入智能客户端。确保常住人口孕检到位率达到100%,流动人口确保孕检到位率95%以上,药具发放率、随访率达98%以上。

  2、切实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对违法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个别大月份不能引产的要落实相应的处罚措施),务必做到该上环的100%上环,该结扎的100%结扎,该用药具的100%用药具。本次全镇集中活动任务要完成结扎85例,上环117例,引产19例,流产20例。

  3、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村要认真清理好2011年10月1日以来的人口出生,特别是流动人口返乡带回的新生儿要一个不漏的清理上报,确保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全面完善好“三位一体”阵地建设,保管好村级计划生育档册、资料。

  4、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及时督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按月完善流动人口村级报告单,确保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录入率、反馈率、回复率达到100%。

  5、切实抓好计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要确保宣传品100%发放到户,妇检通知单100%发放到位,各村在各个院落有1条以上的固定宣传标语,张贴2条以上宣传标语,户户有宣传资料。

  6、严把节育技术质量关,杜绝意外手术事故及差错发生,确保受术者的安全和健康。

  7、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各村必须对近三年以来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做到按程序、按标准征收,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5%以上,并及时录入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

  三、工作措施

  1、积极营造宣传声势。要调动一切宣传工具,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中央《决定》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全镇上下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为集中服务活动开路,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确定必须坚持的计划生育“三个不变”和“四个到位”,各村要将宣传标语张贴好,要将宣传资料发到育龄群众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2、全面扎实开展清理清查。各村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拉网式清查,实现“六清”,即: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清,流动人口底数清,出生人口底数清,孕情环情情况清,避孕节育状况清,违法生育处理处罚情况清。并做到边清理、边建档、边整改、边完善,彻底摸清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底数,夯实基层基础。特别是要认真核查女性初婚,着力解决女性初婚漏报问题。真正做到“对新婚、生育、节育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心中有数,对重点管理的对象心中有数”。

  3、狠抓妇检服务和节育措施落实。各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孕前管理和服务。对应该服务的要全部服务到人,特别是要对2013年秋季集中服务活动漏检的对象和流出的对象,进行重点服务。要不断强化妇检手段,提高早孕发现率和检出率,在服务所建立在孕人员的访视档案,定期随访服务。孕检工作分工到村、责任到妇检员,严把检查关、签字关,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无漏查、假查、错查、虚查等现象发生。对所有应查环查孕人员,均由驻村干部配合村干部下发“查环查孕通知单”,实行村干部“包检”责任制。对发现的违法怀孕对象坚决按政策落实补救措施。加大节育措施落实力度,对应该落实措施的育龄夫妇,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对生育一个孩子的'建议上环,生育两个孩子的建议落实绝育措施,对使用药具避孕人员要确保药具发放及时到位,并开展好术后、药后随访服务;对生育户特别是新增双女户要搞好产后随访,及时指导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所有应落实措施人员,均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集中下发“限期落实节育措施通知书”,实行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分工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

  4、坚持依法行政。重点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查处“两非”行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在确保征收主体合法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实行一人一档,严把征收标准。要运用法律武器,灵活运用现行政策,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征收到位率。对于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人员,要及时提请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于“两非”查处,要纳入经常性工作范畴,各村要注意发现线索,举报有奖,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村要按要求摸清流动人口底子,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按月清查流动人口,按月填报流动人口村级报告单,计生办要根据村里上报的数据,及时录入全员人口信息和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要按时回复、提交流动人口信息,及时获取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及时与流入地计生部门联系,主动协肋现居地计生部门落实各项节育措施。每个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要做到“五个一”,即签订一份合同、办好一个证明、搞好一次孕检、落实一项节育措施、留下一个联系方式。

  6、全面完善各种数据资料。各村要在开展集中服务活动的同时,从村专干手册、信息报告单、村务公开栏入手,把各种数据资料核准确。特别是要认真对照全员人口信息数据、派出所上户信息、卫生院接生信息和手术信息、民政新婚信息。全面排查女性初婚漏统,出生漏报、错报等信息,不断完善档案资料和全员人口基础信息,提高信息准确率。

  四、奖惩办法

  1、加大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在集中服务活动期间将组织督查考核,对全镇28个村活动完成情况进行排队,排倒数第一、第二且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村进行黄牌警告,对村支部书记、主任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戒免谈话。

  2、在2013年度经常性工作督查考核中,对有下例情况之一的村实行预否决:1、期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不到70%;2、虚报节育手术的(1000人以下达3例及以上,1000人以上达4例及以上);3、期内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而落实率为0或期内30岁以内生育二孩及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女扎为零的;4、期内严重漏瞒报人口出生的(1000人以下达3个及以上,1000人以上达4个及以上);5、期内政策外生育率超过30%的。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女扎,奖该村工作经费100元/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引产,奖该村工作经费200元/例,超过分配任务的部分另再加奖100元/例;“四术”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取消该村全体固定补贴村干部201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奖励工资。

  4、对在、两级在督查中发现村级工作不到位的,影响全镇2013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的,按荆发[2013]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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