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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方案

时间:2020-10-19 15:19:19 方案 我要投稿

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方案

  为推动我市商务诚信建设,深化诚信经营“十百千万”创建活动(2014—2016年)成果,提升市场各类参与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营造浓厚的诚信经营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自2017年起,在全市开展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即创建诚信街区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诚信电商,建设xx商务诚信),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在全市开展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是提升诚信街区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诚信电商建设水平的重要载体,通过建立完善的培育机制评优机制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实现从先行创建到常态创建从打造样板到联片推动从政府主导到典型引领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不断提升商务环境软实力和群众消费满意率,确保商务各领域诚信建设规范化目标化实效化,为营造优良市场环境,建设“强富美高”新xx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活动标准

  1诚信街区建设以打造“消费放心街““诚信经营街““安全餐饮街”“价格诚信街”,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为基本标准。

  2诚信市场建设以市场组织管理健全硬设施配套完善市场开办者管理到位场内经营者行为规范信用建设管理有序消费维权措施有力为基本标准。

  诚信企业建设以依法经营按纳税重诺守约公平竞争负责任地做产品负责任地提供服务不损害员工和消费者权益等为基本标准。

  4诚信门店建设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服务规范不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为基本标准。

  诚信电商建设以企业真实合法,不违法不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搞虚假宣传,配送时效兑现承诺,售后服务透明等为基本标准。

  三活动组织

  市明办联合市经信委(信用办)市工商局牵头推进“五创一建”活动开展,成立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明办综合联络处),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活动推进。市明办主要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以及牵头诚信街区创建工作,市经信委(信用办)主要负责对参创主体的信用核查工作,市工商局主要负责牵头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以及诚信电商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参照成立相对应的“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推进诚信街区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诚信电商建设。

  四活动步骤

  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采取周期评选命名制,每两年为一个评选周期(2017—2018年为第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依次设置申报创建年和考核命名年,每一年的具体工作内容有:

  (一)申报创建年。

  1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评选工作,动员市场主体参创;

  2组织参创主体开展自主申报工作。凡以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创建申报条(附后)为创建目标,制定诚信创建规划(计划),落实诚信创建措施,持续开展诚信创建活动1年以上(含1年)参创主体,在进行自我测评后,可向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申报参评;

  筛选甄别申报对象。各县(市)区信用办对申报主体申报创建年信用状况进行核查,因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行为受到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往届已命名的对象,存在负面清单(见后)行为的市场主体不予申报通过。

  4加强创建活动指导。按照活动标准和申报条,各地各部门帮助参创主体设立创建目标搭建创建平台开展创建活动,可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集中培训组织参观等形式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创建水平。

  (二)考核命名年。

  1考核参创主体

  (1)各县(市)区“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类参创主体创建情况进行评审(当年1-7月)。符合申报条,经县(市)区信用办信用核查无失信记录,且在申报创建年与考核命名年期间无因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行为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导致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创建主体,入围县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由各县(市)区“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向社会公示,并于当年7月底前将名单上报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由各县(市)区推荐上报(当年8-9月)。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在各县(市)区上报名单的基础上履行材料审核实地抽查信用审查社会公示部门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确定市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

  2授予证书和牌匾(当年10月)。市明办市经信委(信用办)市工商局对获评主体联合命名,授予统一的'证书和牌匾,命名时间为本创建周期。

  命名诚信示范点(当年11月)。按照好中选优树立标杆的原则,市明办市经信委(信用办)市工商局在已命名参评主体中,再命名一批创建活动常态化典型引领作用强的示范点,推升商务诚信创建整体水平。

  五活动管理

  1评选等次。本次评选活动分2个等次,依次为市级和县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市级命名对象在县级命名对象上产生,由各县(市)区推荐上报,县级命名对象及市级推荐对象均由各县(市)区“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

  2命名数量。评选命名工作应按照严格对标宁精毋滥的要求进行。市级诚信街区诚信市场每届各命名6个;市级诚信企业应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市级或省级示范”企业中产生,每届数量控制在00家以内;市级诚信门店诚信电商命名按照达标一个命名一个的要求进行,不作数量要求;诚信示范点数量不超过同期各类命名总数的10%,从第二届开始评选。

  县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命名数量,在基数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自行确定;各县(市)区诚信街区不少于2个诚信市场不少于个诚信企业不少于各地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数的20%诚信门店不少于10个诚信电商不少于个。

  动态管理。对获命名的对象,各地各部门要实行动态监督,凡存在以下负面清单行为之一的,要及时上报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经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查证属实,立即撤销其市级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牌匾,并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1)企业破产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2)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发生责任安全事故,超过规定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指标的。

  (4)因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

  4表彰激励。对已命名的创建主体,各地各部门应制定相关措施加以激励。具体措施有:(1)集中表彰,并在相关媒体集中展示;(2)根据不同等次纳入市县两级诚信“红榜”;()根据不同等次给予相应信用额度贷款或低息贷款;(4)相关部门监管手续简化频次降低;()同等条下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群众消费推荐名录。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五创一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层级推进部门联动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要抓住首个评选周期这个重点,以评促创,把动员培育推荐评比等各环节工作做实,为活动的常态化运行奠定良好基础。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严格标准,对标督查,各职能部门执行申报条时,应以上限为要求强化督查,对有调整的内容,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着眼长远,不断创新,指导参创主体落实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推动以商务诚信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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