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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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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转入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并在广州市就业参保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地点
广州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及本人页);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在广州市继续参保次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
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5、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6、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且基金到账
7、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确认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
社保已联网的17个单位、地区:
1.省直、2.广州、3.梅州、4.潮州、5.阳江、6.云浮、7.肇庆、8.河源、9.韶关
10.茂名、11.惠州、12.汕头、13.江门、14.清远、15.中山、16.揭阳、17.汕尾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在广州市继续参保次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广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
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5、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6、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或从省内转移平台下载信息表且基金到账
7、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确认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
转入条件
在广州市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备注:无户籍限制。
办理地点
广州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办理完成后,参保人可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异地转入的缴费明细。
如信息表有误则需退回转出地更正后办理。
【“跨省转入”情形关于省社保的补充】
转入省社保条件:
现在省社保局参保,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组织和人社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省社保局(方法见相关链接)。
办理地点:省社保局
【“省内转移”情形关于省社保的补充】
转入省社保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办理地点:符合省社保转入条件的,去省社保局办理。
所需资料: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其他所需资料与转入广州市社保要求基本一样)。
【养老保险转移跨省转出】
办理条件:
办理时属于已停保状态且符合转入地的相关转入规定。
办理流程:
先在广州市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新就业地参保后持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审核信息确认后发《联系函》至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下载《联系函》,核对信息生成转移《信息表》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并下载《信息表》完成审核受理确认,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指令,办理基金划转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转移基金后,核对转移金额,并办结确认 。
【医疗保险转移】
转入流程 :
办理材料: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卡(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
办理流程: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直属分局申请办理转入手续,通过办事业务窗口验证资料后受理,制作《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于15个工作日内寄往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后,办结转出手续,将《参保凭证》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至相应的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直属分局,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直属分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关系转入手续,若原参保地有个人医疗帐户余额转入广州市,在关系转入的基础上,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实际到账15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到账资金注入申请人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卡。
转出流程:
参保人需在广州市地税部门办理停保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直属分局申请转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直属分局收到新参保地社会(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手续.
【失业保险转移】
转入流程 :
由单位或个人到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经审核同意转入的,由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交还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回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转出流程:
由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经核定办理转出后,参保人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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