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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积分入户分值表

时间:2022-10-08 05:45:44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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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积分入户分值表

  苏州积分入户分值表,下面为你整理苏州积分入户分值表哦,希望可以帮到你。

  苏州积分入户分值表【1】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积分项目 包含内容
基础分 3项:个人素质、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居住情况
附加分 6项:计划生育情况、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
扣减分 3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基础分,包括个人素质、参加社会保险、居住情况三个方面。

  (一)个人素质积分=年龄+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1.年龄

  得分标准: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人员为10分。

  2.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50分;硕士研究生为70分;博士研究生为80分。

  注: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3. 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得分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为10分;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30分;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年龄40岁以上的为50分;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为70分;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为80分。

  注:按最高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的每个险种累计每满一年加5分。

  注:五个险种的累积积分为该项总得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拥有自有居住产权房建筑面积超过54㎡(含54㎡)且居住的为60分, 54㎡以下的为40分,54㎡以上的每超过10㎡加5分。

  注:多套房面积可累计计算,总分不超100分。

  2.办理居住证年限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10分,最高分限100分。

  附加分,包括计划生育、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等六个部分。

  (一)计划生育情况

  得分标准:

  1.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证明的,加50分。

  2.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为已婚育龄妇女,主动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参加一年不少于两次孕环情检查的,加30分。

  (二)专利创新

  得分标准:

  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区授权数据内的发明人加30分/件,拥有多项专利的可累计计分。

  2.申请积分管理当年度在苏州市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发明人加10分/件,最高不超过60分。

  3.申请积分管理当年度在苏州市区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外观设计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设计人加5分/件,最高不超过50分。

  (三)表彰奖励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区工作生活期间

  1.获得区党委、政府及区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每次加10分,最高不超过30分。

  2.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最高不超过60分;

  3.获得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

  4.体育比赛奖励: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名奖励的,加100分;获得全国前8名、江苏省级比赛前三名奖励的,每次加40分,全国前16名和江苏省级前8名的每次加3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获得苏州市级比赛前三名奖励的,加20分,最高不超过60分;获得苏州市区级比赛前三名奖励的,加10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参赛项目应为计划内比赛项目,集体项目参照个人项目计分;优先统计分值高的奖励,个人所获各级各类比赛奖励得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5.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

  (四)社会贡献

  得分标准: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1.在苏州市区参加者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服务时间满24小时加5分,达到一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加10分,达到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加20分,达到三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600小时)加30分,达到四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0小时)加40分,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50分,志愿服务以最高分计分,不累计计分。在苏州市区参加义警的,加10分。

  2.个人在苏州市区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最高分限30分。接受捐赠的公益慈善组织(基金会)必须是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公益组织。

  3.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加10分,最高限30分;在国内其他城市有献血记录的,加5分,最高限5分。互助献血不计分。

  4.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并入库的加10分,成功捐献的加80分。

  5.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

  6.在苏州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的,加30分。

  (五)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1.在本市市区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10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加20分。

  2.个人在本市市区从业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加5分;个人在本市市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累计缴纳税款(如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股权份额分割计算)每满1万元加5分;以上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

  3.在本市市区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承租房全年发票的,每年度加10分,最高不超过50分。

  (六)卫生防疫

  得分标准:

  1.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再加10分。

  2.持有母婴保险卡,并接受孕产期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加10分;同时规范接受5次围产保健、产后访视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的,再加10分。

  3.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5分。

  4.按申请积分管理时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加5分。

  扣减分,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等三个部分。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减分标准: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扣30分。

  (二)违法犯罪

  减分标准:

  1.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次扣100分。

  2.近五年内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每次扣50分。

  3.一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城市管理、非法行医、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法、劳动保障、卫生、工商、税收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或个体户、企业的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10分至20分。

  (三)失信行为

  减分标准:

  1、有在各商业银行恶意透支、贷款逾期等失信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20分至50分。

  2、一年内在本市市区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每起扣15分。

  3、在本市存在医保费用违规行为,纳入医保失信人员名单的,每次违规扣5分;因违反规定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法人代表扣10分;用人单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人代表扣5分。

  苏州积分入户个人条件测评及分值表标准【2】

  计分标准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一基础分: 个人基本情况、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居住情况

  个人基本情况积分

  1. 年龄。

  得分标准: 18 周岁以上至 40 周岁以下人员为 10 分。

  2. 文化程度得分。

  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

  大专(高职)30分

  大学本科60分

  硕士研究生200分

  博士研究生400分

  按最高学历计分, 不累加计分。

  3. 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

  职称

  得分标准

  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10分

  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30分

  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50分

  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100分

  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300分

  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 不累加计分。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 1 个月, 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0 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 分。

  居住情况积分

  1. 房产情况。

  房产面积

  得分标准

  拥有且居住房产面积>=75㎡60分

  超过75㎡的每增加25 ㎡加20分

  2. 办理居住证年限。

  得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 1 年加 30 分, 最高分限 300 分。

  二附加分: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

  计划生育情况

  得分标准: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证明的, 加100 分。

  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

  得分标准

  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30分/件(可累计计分)

  申请积分管理当年度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10分/件,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

  表彰奖励

  奖励方式

  得分标准

  获得区党委、政府及区部、委、办、局表彰奖励10分/次

  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20分/次

  获得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40分/次

  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

  获得国家级比赛前3名奖励加100分

  获得全国前8名、江苏省级比赛前3名奖励40分/次

  全国前16名和江苏省级前8名30分/次

  获得苏州市级比赛前3名奖励20分/次

  获得苏州市区级比赛前3名奖励10分

  社会贡献

  得分标准: 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 按以下标准计分:

  社会服务

  得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服务时间满24小时5分(一星级10分,二星级20分,三星级30分,四星级40分,五星级50分)

  个人在苏州市区捐赠每满2000元5分

  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5分

  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10分

  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80分

  在苏州市区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30分

  在苏州市区参加义警10分

  投资纳税

  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20分

  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30分

  个人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5分

  在苏州市区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发票每年度加10分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得分标准

  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10分

  ~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区接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并持有苏州市母婴保健卡10分

  在苏州市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分

  按申请积分管理时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5分

  三扣减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减分标准: 本人或配偶从事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扣 50 分。

  违法犯罪

  违法犯罪

  扣分标准

  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每次扣200分

  近五年内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每次扣100分

  一年内在苏州市因违反城市管理、非法行医、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法、劳动保障、文化、卫生、工商、税收、住房公积金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或个体户、企业的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每次扣50分

  失信行为

  减分标准: 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但存在失信行为的, 按以下标准扣分。

  失信行为

  减分标准

  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行为每次扣50分

  一年内在苏州市区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每起扣30分

  在本市存在医保费用违规行为,纳入医保失信人员名单的,每次违规扣30分;因违反规定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法人代表扣50分

  在本市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违规贷款、恶意拖欠贷款等行为,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名单每次违规扣30分

  单位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法人代表扣30分

  单位不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法人代表扣30分

  单位一年内因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法人代表扣50分

  户籍准入管理

  市公安局会同人社局,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报市政府批准后,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

  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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