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大全

遗属补助是国家发放吗

时间:2022-08-19 14:29:12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遗属补助是国家发放吗

  遗属补助是国家发放吗?遗属补助,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身前单位可对遗属给予定期或临时的补助。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遗属补助的内容,仅供参考!

  遗属补助政策:补助对象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遗属补助政策:补助标准

  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中遗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优抚对象的生活问题,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并建立了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年10月1日起,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烈士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80元/月,农村430元/月;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25元/月,农村420元/月;

  病故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595元/月,农村405元/月。

  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发放标准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

  恤费等。

  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

  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一、退休老人去世后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

  退休老人去世后遗属补助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因工去世待遇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综上所述,遗属补助标准只能到当地的养老保险机构咨询,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的,遗属在领取补助金的时候需要提供老人去世的证明材料,同时要把老人的社保卡,医保卡等都交给社保机构。

【遗属补助是国家发放吗】相关文章:

山东遗属补助01-29

教师遗属补助02-03

企业遗属补助标准01-29

企业遗属补助对象01-29

破产企业遗属补助01-30

山东企业遗属补助01-29

山东遗属补助标准01-29

遗属补助领取条件07-19

江苏退职遗属补助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