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巴人散文作品

时间:2021-02-13 12:00:19 随笔 我要投稿

巴人散文作品

  巴人原名王任叔。浙江奉化人。1920年宁波第四师范毕业后在宁波等地任小学教师,发表了许多白话诗和小说。1923年加入文学研究会。以下是巴人散文作品,欢迎大家阅读!

巴人散文作品

  非甲即乙【1】

  曾经有人说过“不革命,即反革命”的话,如其这话给“学院源”的辩证法唯物论者看了,―定觉得太过机械了。

  因为不干革命工作的人,未必全都是反革命的。

  人尽还有第三条道路可走。

  譬如努力于学术之类。

  但仔细一想,我们却也不能不承认这话的真理。

  我们首先得看说这话的场合。

  如其在大革命的激流中,有人若要停息在这激流里,那无疑是变做一块阻碍激流前进的石头。

  此其一。

  同时,如其我们把革命当作前进的精神来看的时候,那么,不前进的,必然后退,即使自身稳站在原处,并未后退,但时代却把你抛撇在后边了。

  而况没有一个人,能遗世独立,而不或前或后移动的。

  有之,其惟死人乎。

  那么,当今之日,有人能大言壮语说非甲即乙的话,那也可断定其为真理。

  比如,“亡”国与“救”国。

  “断送”与“收复”,“卖”与“不卖”,“嘻皮笑脸”与“摩拳擦掌”等等。

  其实,什么事一到紧要关头。

  只有两条路,任择―条的。

  亡了它也吧,拯救它也吧,事情总得有个决定。

  “容忍”“延宕”甚至于“苟且偷安”,那还是前一条路。

  赵构避居临安,到头来,还让元收拾这块土地。

  盖因“不死不活”必至于“有死无活”。

  自然,我们不必担忧,元清以来,我们的士大夫,还是朝衣朝帽,修脸刮胡,自称奴才,至于老百姓,则又有欲做“奴才”而不得,不胜咨嗟,今日以后之中国,是不用我去想象的。

  何况我们中国最伟大的“作家”,教人之道:要亦不外“忠恕”二字。

  忠为奴才之道德,恕为奴才之作风。

  求奴才而不得,“忠恕”也就得以千古。

  不幸的是,我们的字典上,犹有“困兽犹斗”这一成语。

  但也还只是困兽而已,非固人也。

  人兽之间,自有距离。

  于是我们应对此世道,坦然而无愧。

  我们的路,毕竟只有一条:“如此如此”,锦囊妙计,有待日后分晓。

  吁!

  大声说出你的爱【2】

  深更半夜,电话铃突然响起,我没头苍蝇似的奔向电话。

  拿起听筒,对方挂了。

  他妈的,就算打错了,好歹也有个交待呀。

  我一时心里空落落的,不知是放下电话好,还是自己仍有什么别的想法。

  躲回床上,我真觉着冷了。

  今年的秋天,好象来的特别早。

  雨把夏天的一切都冲走了,把人心也冲的潮兮兮的。

  这些天,我总是忍不住的滥情。

  忍不住的想起小辉。

  去年秋天,一次她打电话给我,要我去找她。

  我到了她家门前才发现她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眼睛红红的。

  未等我问怎么了,她就冲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脖子,说:“没家的感觉好可怕。

  于是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往我身上擦。

  只记得那时她的手表贴在我脖子上,凉凉的。

  我不明所以,只是茫目地拥着她,告诉她:“你不会没有家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只是误把自己反锁在了门外。

  小辉有一双极普通的眼睛,普通的眉毛,普通的鼻子和嘴。

  站在你面前,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孩;走入人群中,立刻再难将她发现。

  可我依然爱她很深。

  此刻我拿出她的照片,那是她曾给我的唯一一张照片。

  再次旋亮台灯,把这张早已谙熟的脸看个仔细。

  照片上的她穿着我送给她的白色T恤。

  那也是我们相识三年中,我送给她的唯一一件衣服。

  仅仅四十块钱。

  可买过后,她久久不穿。

  我一直以为她不喜欢。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她终于承认“舍不得”,因为是我送给她的。

  面对这样一个女孩,我常有的是感动。

  可我却不知如何去回报她的多情,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清晰地表达我自己。

  或许我也从未想过要去说些什么。

  后来我为她拍下了这张照片。

  按下快门的一刻,我要她说“茄子”,她却偏偏说“萝卜”。

  于是照片里的她,永远冲我撅着嘴。

  夜深人静,我久久的摩挲着手中的照片,不愿放下。

  泪一滴滴落在照片上,来不及擦干净。

  我觉得用“自我感觉完全错位”这句话来形容自己一点都没错。

  不论是我激动还是平静的时候,我都不太懂如何解释自己。

  在我情绪最极端时,我的耳边总不时的响起一段音乐。

  象是BEYOND的。

  只有前奏。

  每次都是这样,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是为什么。

  相识三年之久,小辉终于向我提出了分手。

  理由只是:在我身边,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感觉。

  我知道自己想挽回,可不知该如何去挽回。

  我想她并非是真的'要和我分手,可我却并没问出口。

  末了只有一句话:“如果你想要分手的话,那好吧。

  ”那一刻,她久久的望我。

  眼神中的失望,惊得我只觉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

  当她转过身大步离去,我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将她唤回。

  是否相爱的人,永远都只能象两列对开的火车,只有擦身而过的缘份。

  他们在相爱的时候,忘记了去倾诉。

  他们在等待,等待对方先说出来。

  可悲的人,为何要如此高傲?为何要如此固执?

  我们的故事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划上一个平淡而又无奈的句号。

  可是没有。

  分手的一个多月后,她出了车祸。

  从来都习惯,这样的事发生在别人的世界里。

  可是它这次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我眼前。

  夺走了她,我的小辉。

  这个我曾一心一意要她做我老婆的女孩。

  小辉的好友缓缓向我道出了小辉的出殡日期。

  我只知道自己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其余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有一千多天,很长很长。

  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比起我想要陪她一同走过的岁月,这甚至不能算什么,太短太短。

  短到她家里的人甚至不知道她有我这样一个男朋友。

  出殡那天,我只能远远地跟在她亲属们的身后。

  泪水滂沱的我,肝胆俱裂,我多想再拥她入怀中。

  再拉住她的手,让她乖乖地跟在我身旁。

  可是伸出手,我只能拉住幻觉。

  小辉走了。

  出事后的日子里,我每晚都做着同样的梦。

  梦见我对闭上双眼的小辉说:醒过来,小辉,我把心里的话全说给你听好么?于是小辉就醒了,我也醒了。

  醒来后才发现,我的枕头已经湿透了。

  此刻的黑暗中,手捧她的照片。

  我的感觉再次错位。

  我躺下,在身边留出位置。

  让我的小辉就睡在我身旁。

  耳边反复不停地响着,仍是那段快要让我崩溃的音乐――《遥望》。

  我哽咽了,我听见自己和着耳边的乐声唱下去:每天多么多么的需要/永远与你抱拥着/忘掉世上一切痛苦悲哀/纵使分开分开多么远/也会听到你呼唤/期待我这一生再会你……

  我的好兄弟们,或许你们比我经历的事要多的多。

  可是,听我一句好吗:能珍惜就珍惜吧。

  她向你要的,或许只是一种归属感。

  如果你是爱她的,把你心里的话讲给她。

  让她从心底里有个依靠。

  因为,爱经不起等待。

  哭【3】

  哭泣是弱者的表示。

  而强者则善听人哭泣。

  有友人死了父亲,觉得非常悲痛,然而哭不出。

  在父亲的灵前,看亲族皆放声大哭,于是觉得为人子的自己,也非一哭不可,然而偏哭不出。

  越哭不出,越觉责任重大,应该哭;终于欲仿效别人哭声,进而欣赏别人的哭声,忘掉了自己的悲痛。

  但这也许是那友人不甘随俗,而为同声一哭;也许在潜意识里,觉得对死人哭诉,根本无用;悲痛只有自知,大可不必向死人“示威”之故。

  然而,中国民族,是个好哭的民族。

  妻死其夫则哭之:抑扬顿挫,务使音韵悠然。

  母死其子则哭之:长短合度,务使听者神往。

  但男子则大都嚎啕或暗泣。

  此风使然,千百年而未或更改。

  一至今日,则有所谓跪哭团,哭谏团之事。

  三四年前,我在武汉教书,教员欠薪,积七八月不发分文,于是有跪哭团之组织,而教育当局,为妻儿生命请命。

  我看这办法,不是路道:我既不能像我友人,在死骸边欣赏别人哭泣,我又无铁铸膝盖,匍匐于衙门之下,长跪于高堂之前。

  于是只好溜之大吉。

  现在,我又看到报上有哭谏团组织。

  较之跪哭团,固然无劳膝盖,但也颇费唇舌。

  然而有效与否尚未可必。

  我以为与其哭而谏,不如恨而立。

  国事绝非私人玩艺,哭谏又何能动于人。

  国事本为自己之事,只有自己起来,负担一部责任,才是办法。

  故善哭泣者,必为惰性甚重者,乃将生者之责任托付死人之流也。

  原载1936年12月24日《立报?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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