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时间:2020-09-03 10:37:46 报告 我要投稿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可以转变住房分配机制,将住房的实物福利分配有效的转变为对于相关资金的分配,这一分配制度的转变可以将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有效的统一起来,从而形成利益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的形成能够促进我国住房分配、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2名委员,2016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

  1.审议管委会委员变动情况;

  2.《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计划》;

  4.《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5.《关于建设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请示》;

  6.《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6个科室,1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4101家,新开户单位198家,实缴职工19.68万人,新开户职工0.97万人,当年缴存额29.59亿元,同比增长14.56%。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206.99亿元,缴存余额94.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68%、8.5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5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22.12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4.75%。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12.11亿元,同比增24.58%。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1万笔,35.71亿元,同比增长82.45%、67.34%。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26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94万笔,181.36亿元,贷款余额76.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77%、24.52%、39.02%。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0.54%,比上年同期增加17.6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8.46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80.54%,比上年同期增加17.6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35176.05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3491.6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1682.97万元,其他收入1.40万元(罚息)。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16547.97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4281.7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129.1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084.14万元,其他支出52.92万元(抵押登记费)。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8628.08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145.05万元,其余全额上缴财政。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57.2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年度贷款余额的1%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9600.68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96%,国有企业占7.2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5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4%,其他占9.9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35%,国有企业占23.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1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3%,其他占3.34%。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4.02%,中等收入群体占65.66%,高收入群体占0.32%。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6.31万笔,22.12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9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5.7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90%,租赁住房占0.40%,其他占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03%(退休提取占73.0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30%,户口迁出本州占2.63%,其他占5.0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29.9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8.26%,比上年同期增加5.7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225.94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86%,90-144(含)平方米占60.28%,144平方米以上占23.86%;新房占90.82%,二手房占9.1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5.01%,双职工申请贷款占80%,3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4.99%。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8%,中等收入群体占80.06%,高收入群体占1.94%。

  2.异地贷款:2016年,当年发放异地贷款77笔2377.30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520.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09.3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79.16%,比上年同期增加26.0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1)2016年缴存基数限额:4565元×3倍×缴存比例

  (2)确定方法:红河州统计部门提供的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779元(月平均工资4565元)

  (3)缴存比例调整情况:5%-12%。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存款利率年息1.5%,贷款利率5年期以内年息2.75%、5年期以上年息3.25%。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区分单职工和双职工,一律执行最高限额80万。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在全州14个管理部营业大厅设置免费WiFi、免费饮水机、免费复印等便民服务。

  二是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自助查询系统。2016年9月,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自助查询平台,在全州14个管理部安装了自助查询机,职工通过查询机可查询我州公积金最新政策、业务要件、办理流程、个人公积金余额、贷款余额、最新存贷款利率等情况。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网络安全设施,增强网络防控能力。按照中心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2016年对中心网络安全防护进行提升。设置了入侵检测防御系统、网站防篡改设备、融合一体化安全网关、上网行为管理及数据库审计系统,进一步增强网络安全及边界防护能力,确保中心网络、网站及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是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业务系统全国数据统一标准、系统与银行数据实时连接(简称“双贯标”)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我中心通过多次交流学习、专家论证,确定了我中心的技术方案,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按时、保质建成符合“双贯标”要求的管理系统。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文章:

住房公积金缴存10-07

2017住房公积金接收函11-20

惠州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10-13

住房公积金的借款合同09-26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01-10

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范本12-23

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流程10-14

广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指南10-12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11-20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怎么写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