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最新的答辩状优秀

时间:2020-10-07 13:47:24 答辩状 我要投稿

最新的答辩状精选优秀范文

  导语:答辩状是在我们通过起诉或者者申诉的时候需要运用到的法律文书,但是要怎么写才算是一份正规的答辩状呢!今天小编为大家总结了精选的答辩状,希望会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

最新的答辩状精选优秀范文

  答辩状优秀范文1:

  答辩人:深圳市有限公司

  被答辩人:鹰潭市有限公司

  一、 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拖欠的货款其实是质量保证金。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有多年的业务往来,按照双方交易习惯,答辩人都会扣留一笔货款当做被答辩人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金,被答辩人对此也是一直认可的。从2015年3月7日到4月28日的对账单也可以看出,2015年3月7日的第一笔欠款就是答辩人扣留被答辩人2014年最后一批货款作为2015年双方业务往来的质量保证金。 二、被答辩人起诉的数额也是有误的,其要求计算利息也没有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以2015年3月7日到4月28日的对账单中答辩人拖欠被答辩人货款135745.25元为由起诉答辩人,可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2015年5、6月份都是有业务往来的。后面由于被答辩人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致使至今未完成5、6月份的对账,因此,被答辩人以2015年5月18日完成的对账数额起诉是有误的。

  2015年5月18日对账后扣留的货款是作为后续业务往来的质量保证金的,而且双方并没有约定质量保证金的利息问题,因此,被答辩人要求从2015年5月18日起计算利息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被答辩人2015年6月7日供给答辩人的一批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2015年6月7日,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供应了一批规格为0.10mm,重量为517.495Kg的裸铜线,答辩人用这批裸铜线生产成4.5厘米4芯的电线进行销售。随后答辩人的客户向答辩人表示此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答辩人改善产品质量,经检测后才发现被答辩人供应的这批裸铜线的直径不足0.95mm,完全达不到0.10mm裸铜线的规格要求。答辩人于2015年6月18日将剩余的94.4Kg裸铜线退还给了被答辩人。但是答辩人已经生产销售的产品已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答辩人的客户金韦实业有限公司连续三次发函答辩人,称此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扣减答辩人货款人民币26555.00元,另外几个客户也因为此批产品质量问题与答辩人断绝了业务往来。

  2015年7月份以来,答辩人一直努力与被答辩人协商解决此问题,但是被答辩人拒不配合答辩人妥善解决此问题。因此答辩人认为应从被答辩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答辩人的损失。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5年11月18日

  答辩状优秀范文2:

  答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志军,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兴梁,公司法律顾问,特别授权

  尊敬的审判员,我受人保乐平支公司的委托,今天出庭本案原告叶传东诉我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就该案的.事实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第一被告程洁在我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强制险)和商业险,我公司应当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付义务,超出部分在商业险范围内按主次责任承担。

  二、根据乐平市交警大队出具的本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告叶传东负本案事故的次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相关规定,原告叶传东承担30%的侵权责任。

  三、对于原告叶传东的诉请费用:(1)对医疗费、门诊费及后续医疗费,应以原告在庭审中提供正式的医疗票据为准,且应当扣除医保费用的10%,保险公司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付义务,超出部分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主次责任;(2)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保险公司认为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且保险公司认为原告的营养期应以实际住院天数25日为准,营养费以25元/天计算,伙食补助费也应以25元/天计算;(3)对于护理费,护理费天数计算过高,(4)对于误工费:1、误工费的计算天数太长,应按照115日计算,如按照2015乐华正鉴字第010号鉴定意见中关于《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6.2.8的规定,这个规定我们无法找到,依据的标准存在重大瑕疵,其真实性存在很大争议;2、对于原告出具的一份收入证明,保险公司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原告应当出具相应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情况,工资领条对其收入状况予以证明。如原告不能证明,主张误工费适用标准保险公司不予认可,据此应按照《2015年江西省道路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无固定工作劳动人员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5)对于摩托车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认可,原告需提供正式发票与相关材料予以证明。

  四、本案诉讼费、鉴定费保险公司不承担

  综上,保险公司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付义务,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70%的赔偿责任,对原告诉请的合理费用予以承担,不合理部分请求法院依法驳回,以上答辩意见望法院予以考虑。

  此致

  乐平市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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