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

时间:2024-03-14 14:13:39 秀雯 答辩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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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精选6篇)

  为了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人可以用答辩状进行答辩。在现在社会,很多事情都通过法庭来解决,开庭前一般都会预先准备好答辩状,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精选6篇)

  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 1

  答辩人:

  委托代理人:

  被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该社队长因___族自治县牙叉镇志道村委会方口经济社诉我土地侵权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所指四答辩人在其所属的志道村委会方口经济社地界内砍伐古树种植橡胶、木薯等经济作物纯属颠倒黑白。

  四答辩人所种的土地原是志道村委会集体的土地,这近四十亩的土地,位于牙叉镇志道村委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什清万”地,此地既不属于方口经济社,也不属于那放村,是四荒无主地。

  答辩人从1981年时就开始在此开荒,80年代主要在那里种植山茅油,从2005年开始种植马占树、橡胶树。

  ____年被答辩人方口经济社通过不正当程序将这块地圈入其版图内,非法拥有白集有(____)第34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便向答辩人主张权利,要求答辩人退出已耕作近三十年的土地。

  被答辩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四答辩人使用争议地近三十年,无论其权属原来是无主地,还是属于何人,经过三十年的种植,此地的.权属早已归四答辩人所有。

  因此被答辩人在起诉书中主张的答辩人“归还被侵占土地“的事实不能成立。

  二、 被答辩人的白集有(____)第341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取得非法,答辩人已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此土地证。

  ____年被答辩人方口经济社未与那放村答辩人等土地实际占有人协商,自作主张与国土局重新划定界限。

  将答辩人等的土地划入其版图内,并以此为依据取得此争议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志道村委会根据土地的实际占用情况,认为方口经济社将答辩人村还有几个村的村民所种植的土地圈入其集体土地证中,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便提出对国土局为方口经济社新设的土地界限进行撤销。

  志道村委会的请求得到了镇政府的支持,2009年志道村委会的书记符文荣在牙叉镇开会时将方口经济社土地界限被撤销一事进行传达,并说方口村与那放村两村之间的人可以不管新土地界限,继续在原来的土地上进行种植。

  方口经济社的人因知道此次会议对其不利而拒绝参加会议。

  被答辩人白集有(____)第341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其土地界限图被撤销而失去参考依据,不能作为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存在土地侵权的证据。

  三、 被答辩人所说的答辩人将其耕牛猎杀殆尽更是子虚乌有之事。

  被答辩人所在村的村民常常将其耕牛四处散放,耕牛丢失后便迁怒于在附近从事种植的答辩人,四答辩人从未猎杀过一头被答辩人所在村的耕牛。

  相反,答辩人的地却因被答辩人的耕牛来践踏而常常被踩坏,答辩人还未向其提出赔偿请求,被答辩人竟恶人先告状。

  被答辩人的此种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胡乱猜疑,损害了答辩人的名誉权,答辩人对此不负责任的说法提出抗议。

  以上是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主要问题所作的答辩。

  请法庭查明实情,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 2

  答辩人:黄____,女,____岁,壮族,住云南省____县____镇八甲村一组。

  被答辩人:黄____,吕____。

  关于黄____诉吕____一案,答辩人作为本案第三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第三人对所自己所转让给原告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拥有完整的权属,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第三人所转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二、第三人转让权属属于自己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合法有效,原告已合法取得其与第三人所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三、被告侵占原告合法拥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妨碍了原告对物权的'行使,构成侵权行为,依法应该承法律责任。

  综上,答辩人认为:第三人对争议土地具有完整的权利,其将所自己合法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原告没有违反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没有合同法上规定的无效事由,所原告已取得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权益应受法律保护,第三方妨碍原告行使其物权之行为应构成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答辩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 3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____年____月____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__人民法院转来--关于_________诉土地权属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事实和理由:

  被答辩人的___________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取得非法,答辩人已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此土地证。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答辩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 4

  答辩人:张____,男,汉族,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黄____、王____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20____年4月28日签署第一份租赁合同之前,广州国际轻纺城就已经在涉案楼房外加高了地面,使得本案中的一楼房屋实际上成为了“负一楼”。

  而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涉案房屋房地产平面图及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一显示,涉案房屋沿街一面是一堵墙,并不存在被答辩人所说的大门,因此也就不存在是由答辩人将涉案房屋沿街面改建封死一说,因为该房屋临街一面本身就是低于地面的一堵墙。

  2、按照之前所说,由于广州国际轻纺城将涉案楼房外的地面加高,一楼变成了“负一楼”,二楼变成了“一楼”,因此,答辩人依靠涉案楼房的外墙做成了商铺,实际上依附的是二楼的墙面,和被答辩人是没有关系的。

  3、所谓门市,指的是工商业者经营零售业务的店面,并没有法律规定门市必须是临街的。

  实际上,答辩人做了商铺后,将地上的商铺和涉案的`地下房屋连为一体,除了被答辩人所说的“铁栏杆窗户搭梯子”进出外,根据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二显示,还有一扇门可以进出。

  而在答辩人的日常经营中,这间租赁的房屋并不是作为仓库适用,而是答辩人的货品展示间,是与答辩人的地上商铺合为一体作为答辩人的门市适用。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拆除自建房屋没有法律依据。

  1、根据答辩人提交的第一组证据显示,答辩人自建的房屋目前已经纳入广州国际轻纺城的正式管理范围,且是建在轻纺城的土地之上,与被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拆除答辩人自建的房屋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

  2、《广州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执法机关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如果被答辩人认为答辩人的房屋属于违建,可以向该执法机关投诉,而不应该在本案中处理。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肯定法庭查明事实,公正审理,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经济秩序。

答辩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 5

  答辩人:______,男,身份证号为________

  地址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广东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主张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租用土地合同》是虚假的。

  第一,被答辩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乙方的签名非答辩人本人的签名

  第二,被答辩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签名只有______,而原《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签名分别是______、______。

  第三,被答辩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合作社公章是20____年之后才生效的,原《租用土地合同》上甲方并未盖公章。

  19____年4月,竹料镇的白沙村归良田镇管辖;20____年6月8日起,竹料镇、良田镇才停止运行并入钟落潭镇,此时白沙村才归钟落潭镇管辖。

  19____年5月10日时合作社的公章上应是良田镇或是竹料镇而不应是钟落潭镇。

  第四,被答辩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原租用榕树公后底土地有效期从20____年2月26日延长至20____年2月26日”是虚假的。

  原租用土地合同约定“原租用土地到期时间是20____年2月26日改为20____年2月26日”。

  二、答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履行合同义务,对土地的'占有合法。

  《租用土地合同》中约定租用土地到期时间为20____年2月26日,在此期间答辩人已交20____年租用土地的费用,履行了《租用土地合同》约定的提前支付一年租金的义务,亦不存在《租用土地合同》中约定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答辩人对该地的占有是合法。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

  代理人:广东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纠纷被告答辩状 6

  答辩人:

  被答辩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合同纠纷一案,针对被答辩人的起诉,现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的起诉理由不适当,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而是投资人变更协议。

  被答辩人诉称“____年03月被告通过竞标的方式取得____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与事实不符。事实上,该地块的投标人是温州____有限公司,而并非答辩人,答辩人只是投资人。答辩人与温州____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合作关系,共同投资开发投标项目。而且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个人也不可能参与国有土地的投标开发,国有土地使用权也不可能在私人间转让。

  因此被答辩人诉称“被告中标后,就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事项与原告叶____进行意向性洽谈”,这也与事实不符。其实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叶____洽谈的是变更该项目投资人的协议,而非所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自始自终属于温州____有限公司。

  二、第二原告周____的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

  从本案相关的证据、证人证言以及原告的起诉状中,我们都可以知道,与答辩人达成转让协议的是第一原告叶____。从一开始的'洽谈到最后由于第一原告的违约使得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返还款项这整个过程,也都只在答辩人与第一原告之间进行,第二原告根本没有参与其中。这些都明显说明该协议的主体双方是第一原告叶____与答辩人王____。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只有第一个原告叶____才具有起诉答辩人王____的资格。而第二原告周____的投资,是其与第一原告叶____之间的协议约定,与答辩人无关。因此对于周____的30万元的问题,其应该要求第一原告返还,而不能直接起诉答辩人王____。

  三、本案涉及的“600万元”并非作为洽谈条件,而是根据双方协议,被答辩人叶____履行合同义务,支付的第一笔款项。

  被答辩人诉称“因被告的要求作为洽谈的条件…向被告共支付了600万元人民币”,这与事实严重不符。事实上,答辩人与第一原告叶____就投资人变更的事项已经谈好,即叶____支付答辩人3800万以获取该投资项目。这一事实证人徐____、叶____、邹____都可以证明,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参与了此次洽谈,了解事情的整个过程。

  而叶__支付的600万元是其履行合同义务,而支付给答辩人的第一笔款项。被答辩人还通过证人叶____向答辩人承诺其会在____年3月28日付清全部款项,否则已付的600万元不用返还。但叶____逾期仍未支付余款,为了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答辩人无奈之下才将投资项目转让给了第三人徐____。也正是由于第一原告叶____的这种违约行为,直接造成了答辩人王____高达人民币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可见是第一原告叶____违约在前,才造成合同最终不能履行完毕,应该由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由于被答辩人违约在先,故双方最后协商由被答辩人叶____自行承担损失115万元,原告无权要求答辩人返还。

  根据答辩双方原先的口头约定,由于被答辩人未能如期支付余款,答辩人依约可不返还已支付的600万元。但后在叶____、邹____等人的协调下,出于朋友情面,答辩人返还了部分款项,由被答辩人自行承担其余损失115万元。这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双方也都先后表示接受。然而现在,被答辩人又提起诉讼要求返还115万元的所谓损失,明显是违反了双方原有的协议,其起诉请求完全是不合理、依法无据的。

  综上,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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