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买卖合同答辩状

时间:2023-12-13 13:20:07 登绮 答辩状 我要投稿

买卖合同答辩状范本(通用10篇)

  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起诉状中所写的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法律诉讼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大家开庭前一般都会预先做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答辩状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买卖合同答辩状范本(通用10篇)

  买卖合同答辩状 1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组____号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____,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组____号

  联系电话:

  因被答辩人陕西____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不服________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____)灞民初字第01257号民事判决书向贵院提起上诉一案,现答辩人陕西____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朝公司”)答辩如下:

  一、____公司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证明其向汉朝公司交货的事实,一审认定事实正确。

  按照常识来讲在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只有在收到交易款项后才会给买方开具对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双方并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仅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证明汉朝公司已经付款的事实,而不能证明____公司向汉朝公司交货。

  故本案中____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供(交)货证明,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无法达到其交货的证明目的。

  根据最高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审认定____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____年____月____日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供货义务完全正确。

  二、____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汉朝公司存在欠付货款__元的事实,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请并无不当。

  ____公司作为本案原告一方,其起诉要求汉朝公司支付__元货款,首先就需要有证据证明上述货款对应交易事实及欠款事实的存在。

  但纵观全案,____公司并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对应交易事实及欠款事实的存在,就连其自己也无法说清该__元欠付货款源自哪一次(批)交易。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应当自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____公司作为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汉朝公司存在拖欠__元货款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一审法院据此驳回其诉请并无不当。

  综上,(____)灞民初字第0125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予以维持,____公司的上诉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答辩人:____

  代理人: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答辩状 2

  答辩人:____市____厂

  住所地:____镇____经济开发工业区,电话: ____

  答辩人:____厂

  住所地:____镇____经济开发工业区,电话:____

  被答辩人:____市____经营部

  地址:____市____镇____铺,负责人: ____,电话:____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事实与法律,现 答辩如下:

  一、在送货单上收货签章的并非答辩人,答辩人没有与被答辩人发生 买卖关系,因而答辩人无需支付其货款。

  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在送货单上“收货人签名”一栏上签 名分别是“____”“____” 、 “____”等人,经查,答辩人公司内并无与其同 名的员工;而且在“公司盖章”一栏上盖的是一枚方形的“____厂收货章” , 而答辩人公司的收货章一直都是圆形的,答辩人从未启用过方形的收货章, 因此答辩人并没有收到过被答辩人的货物,依法不需要支付货款。

  二、 退一步讲, 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 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 被答辩人并不完全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且其起诉的数额有错误。

  (一)被答辩人提供的送货单有很大一部分(共计__元)并非 归其所有,而是一家叫做“____有限公司”的企业,经查询“____有限公 司”的主体并不存在,故该部分货物的权利义务的承担主体应该是在送货 单上签名的.实际送货人而非被答辩人。

  被答辩人并非该部分交易的双方当 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辩人依法并不具有就该部分送货单起诉答辩人的权 利,答辩人不需要向被答辩人支付该部分货款。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显示,被答辩人送货单上的重量与答辩 人实际收到的重量是有差别的(双方在送货单上对实际收到货物进行了标注) 因此计算货物的金额应该以答辩人实际收到的货物的重量来计算(后 附表)而非被答辩人所主张的送货重量,所以被答辩人主张的数额是错误 的。

  (三)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有一部分并非是送货单,而是热处理单 据(数额共计 __元) ,这部分单据是因为答辩人将钢材送到被答辩人处 进行加工而产生的,属于加工承揽的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被答辩人 在买卖合同案件中请求答辩人支付加工承揽的费用于法无据,答辩人无需 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该部分费用。

  由此可见,被答辩人请求的总金额 __元,应当减去属于“____ 有限公司”的送货单货款__元,还应减去热处理的加工费用 __元及实际送货的差额,答辩人充其量只需要再向其支付货款__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并无与被答辩人发生过交易。

  退一步 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有一部分货物 不属于被答辩人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是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依法不属于本 案的审理范围,除去以上两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审理的范围。

  望贵院查 明事实,依法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答辩状 3

  答辩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因陈____诉李___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___市___街____畔__栋___房以_____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1、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2、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3、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_____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______年。

  4、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1月5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5、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答辩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答辩状 4

_____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____诉____合同纠纷一案,被告____基于以下理由特依法向柜员日出管辖权异议,理由如下:

  一、《协议书》并没有约定此纠纷有____人民法院管辖,而只是约定了由“____法院裁决”,实际上并不存在“____法院”。

  二、贵院所在地A并非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及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此条规定的只允许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不允许约定超出以上范围的法院管辖,因此,《协议书》管辖约定的条款应是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效条款。

  综上所述,申请人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望贵院依法采纳。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答辩状 5

  答辩人:____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委托人:____

  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因______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_____)诉答辩人加工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风险提示: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

  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

  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

  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规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而_____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_____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_____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_____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30条之规定,_______与____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它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纵观本案_____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_____与_____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_____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_____只不过是_____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______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_____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

  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最后,答辩人声明,保留向_____追偿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答辩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使用的虽然是_____的产品,但是与_____签订的《买卖协议》,与_____无关,答辩人付款也是付给_____的,况且款项已基本付清。

  _____所写的欠条应由其个人承担,_____应承担其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责任。

  恳请法院查明事实,驳回_____对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答辩状 6

  答辩人:

  代理人:

  因陈_诉__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____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____市__街___畔_______房以____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第一、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第二、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第三、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____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____年。

  第四、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________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第五、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答辩人:

  ____年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答辩状 7

  答辩人(一审原告):____市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住所地:深圳市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被答辩人(一审被告):商丘市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因被答辩人不服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商梁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向贵院提出了上诉,现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上诉作如下答辩:

  1、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货款的事实非常清楚。

  按双方合同约定,被答辩人在付完全款后,答辩人才向被答辩人发货,即交易采取现款现货。被答辩人诉称,根据约定,如果货款没付清的话,答辩人也不可能发货。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这种说辞是对合同约定和交易习惯的曲解,明显不符合常理。而且,先发货后付款是基于被答辩人的请求,答辩人出于对被答辩人的信任,才按照被答辩人的请求先行发货,这种交易方式对被答辩人并无不利,也完全符合交易习惯。但被答辩人将答辩人的这种信任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明显违背正常逻辑。

  再者,被答辩人本应当对其已付款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被答辩人并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付款义务,理所当然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因此,被答辩人诉称并未拖欠答辩人货款的主张无法成立。

  2、答辩人向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被答辩人诉称数额不清,就是意欲抵赖欠账之事实,这与被答辩人之前拒不对账是有极大关联性的。因被答辩人早有预料答辩人会追讨欠款,在答辩人传真对账单要求被答辩人对账时,被答辩人屡次以各种理由不予

  回传对账单,以达到抵赖欠款之目的。从答辩人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有双方的订货单、购销合同、货运单,又有双方的对账单,所有业务往来手续均完整齐全,答辩人保存了双方业务往来的所有凭据,虽然被答辩人没有回传对账确认欠款数额,但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被答辩人的欠款数额

  3、被答辩人诉称欠款已过诉讼时效证据不足。

  (1)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答辩人向被答辩人发出的'最晚一批货物是____年___月___日,此时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最晚至____年___月___日。期间,被答辩人曾于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过答辩人发出的一份催款函,根据规定,诉讼时效从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中断重新计算,此时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至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而答辩人向被答辩人提起诉讼的时间是____年___月___日,该时间完全在答辩人享有的2年追诉时效之内,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并未过期,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关于催款函的效力问题。

  由于答辩人是用邮政快递方式寄送的催款函,答辩人不仅保存有催款函复印件,也有从邮政__上打印出来的签收记录。答辩人这种催款函寄送方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依法采信完全正确。

  综上,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依法予以维持,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市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答辩状 8

  答辩人:____,男,____岁,蒙古族,无职业,现住________街北段。

  因白银才诉答辩人房屋买卖合同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 再审申请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从答辩人所举的证据:房屋拆迁协议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均能够证明答辩人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为白春雨,再审申请人所举证据不能证明其对争议的房屋具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权证的为房屋所有权证明,并且,对于答辩人所兴趣的国家机关出具的行政文件,其证明力高于一身的证据的证明力。能够证明争议房屋所有权人为白春雨而非再审申请人,其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二、答辩人是与白春雨、白春雷之间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白春雷只是代理白春雨与答辩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代理行为中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不影响合同效力。并且,本案中白春雨并没有主张白春雷的代理行为不成立或无效。原告主张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且,白春雷、白春雨及白银才系为同一家庭组成人员,白春雷与答辩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构成靓代理,答辩人有理由想念其享有相应的处分权。

  三、答辩人与白春雨、白春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理由如下:

  1、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对于本案所争议的房屋具有继承权,即具有所有权及处分权。房子是申请人与妻子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购置的,其妻子去逝后,申请人与其妻子共同的.子女白春雨、白春雷对本案争议房屋具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本案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对争议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利。

  2、处分争议房产时被申请人白春雷已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其经其姐姐白春雨同意及处分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行为为有效的行为。

  3、本案申请人主张权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被告白春雷于都003年与答辩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至起诉时已长达七年之久而申请人在这003年已经知道白春雷、白春雨将争议房屋出场给答辩人的事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知道之日起超过两年没有主张权利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4、答辩人购买争议房屋时是与白春雨、白春雷共同协商后达成的协议,当时是白春雨将有关争议房屋的所有手续交给答辩人的,当时是白春雷、白春雨共同搬家的。

  5、答辩人购买房屋的行为为善意取得,答辩人在与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交易时并不知白春雷未满十八周岁及所售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的事实,有中间人王树才为证。合同签订后冷门人交付了合同价款,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交付了房屋,双方房屋买卖行为已经完成。答辩人一直居住至今。答辩人已经善意取得了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对于申请人的损失其可向共有人白春雷、白春雨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依法维护原判并驳回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____

  _____年________

  买卖合同答辩状 9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住址:

  因原告诉答辩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答辩事项:

  1、请求法院判决驳回被答辩人针对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由被答辩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不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1、答辩人是经______市卫生局核准成立的合法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正常外科诊疗活动的资质。原告诉称答辩人“不具备进行手术的资质”没有法律依据。

  2、答辩人对原告的诊疗活动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左右到答辩人处就诊,原告主诉于1小时前不慎摔倒臀部先着地,致左髋关节疼痛活动受限1小时。既往病史:既往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病史40余年,有青霉素过敏史。经_光检查示:左股骨颈骨折。为求进一步治疗,门诊以:左股骨颈骨折收住入院。外科检查:左下肢较对侧短缩约2CM,左足外旋畸形,左髋关节压痛叩痛,轴向扣痛,左髋关节活动受限,可闻及骨摩擦音,左下肢深浅感觉存在,左足背动脉动可。答辩人当时按诊疗常规测了体温、血压、心率和听诊,体温℃、血压140-90/mmHg、心率84次/分,骨盆正位片辅助检查:左股骨颈骨折。

初步诊断:

  1、左股骨颈骨折,

  2、慢性支气管炎,

  3、肺气肿。

  答辩人针对原告的.病情做出如下诊疗计划:

  1、外科护理常规

  2、完善辅助检查

  3、患肢皮牵引,建议手术治疗

  4、术后联合抗生素控制感染

  5、活血化瘀及对症支持治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行左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空心加压螺钉内固定术。病人自述对青霉素有过敏史,针对这种情况答辩人术前给予广谱抗生素加替沙星以及抗厌氧菌药物替硝唑联合静滴两天,术后针对病情继续联合应用抗生素预防控制感染。

  综上可见,答辩人对原告整个诊疗过程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答辩人已根据执业经验和医疗条件进行了相应的检查、诊断、治疗,尽到了临床应尽的注意义务。

  二、原告的损害结果为其疾病所致,与答辩人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原告诉称“由于被告的失误致原告其伤处产生严重感染,被告在未查清病情的情况下盲目按一般术后正常情况治疗,病情逐日加重。由于延误治疗时间,致使原告的一块骨头被取出”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原告的诊治不存在失误,原告术后出现感染属于临床常见的并发症。术前答辩人已以《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形式告知了原告,原告及其亲属已经在该同意书上签字。该《手术知情同意书》明确载明了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

  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

  2、切口感染,不愈或迟延愈合。

  3、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头坏死,重则需要二次手术。

  4、骨折畸形愈合。

  5、创伤性关节炎,术后关节功能障碍。

  6、术后出现心肺功能衰竭。

  7、螺钉松动断裂。

  8、脂肪栓塞,下肢静脉栓塞,肺脑栓塞等其他一些并发症。

  考虑到上述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原告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情况下,术后答辩人严格遵照事实术前制定“术后联合抗生素控制感染”诊疗计划。原告术后出现感染属于临床常见的并发症及医疗风险,之所以出现感染与原告的体质较差、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青霉素过敏史有直接因果关系。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原告病情异常、原告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应由原告自负,原告不应将该风险转嫁到答辩人身上。至于原告诉称一块骨头被取出的问题,答辩人也已经事前告知了原告术后可能出现“切口感染、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头坏死”的风险,可以说答辩人对原告的诊疗均严格遵守医学诊疗常规符合医疗原则,整个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与原告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

  三、鉴于法院对本案是按照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案由立案,答辩人现申请法院委托医学会对答辩人的医疗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失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综上答辩意见敬请法庭采纳。

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答辩状 10

  答辩人:

  针对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买卖合同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被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所有货款,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即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终止,故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一)被答辩人提交的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退货单”并非是答辩人向被答辩人购买的货物清单,而是答辩人以退货方式与被答辩人合意折价后形成的还款单。从该份货单的形成原因和形式要件上看:

  1、该份货单的形成地点是在答辩人的经营场所;是被答辩人主动到答辩人处要求答辩人支付货款的;

  2、该份货单与其他“送货单”相比有两点明显的区别,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货单底部收货欠款人处并没有答辩人签名,而其他的送货单均有答辩人的.亲笔签名;且该份货单的标题处“送货单”被改成了“退货单”,该改动是由被答辩人完成的。

  3、结合该份货单的形成原因和形式要件可以证实,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所形成的该份清单不是答辩人的购货清单,而是答辩人向被答辩人退货的清单;

  (二)答辩人从___年始经营养虾生意,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被答辩人结算付款后,答辩人便结束了在台山市冲楼八家的生意,回了缙云老家,____年____月____日也是被答辩人听闻答辩人要休业回家后,才到答辩人处催讨货款。后答辩人便依照现实情况将剩余材料退货后还清了部分欠款,且剩余部分货款已由现金支付完全。

  综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合意形成的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货单并非是“送货单”,而是一份“退货单”,也是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当日,答辩人已将所有的货款结清,故双方虽有过买卖合同关系,但该合同关系已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答辩人支付货款后因合同履行完毕而终结,故被答辩人诉称的答辩人尚欠货款___元并非事实,请法庭予以驳回。

  二、该案件诉讼时效已过,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____年____月____日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最后一次往来联系,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形成的“退货单”即为双方在口头结算后,答辩人以退货的方式抵消部分货款,从而可以证实,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已经对最后的货款金额进行了结算,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本案诉讼时效已过,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诉请。

  综上,不管是实体上答辩人已经完全支付货款的事实,还是程序上该案件已过诉讼时效,本案都应依法予以驳回,故恳请法庭依法驳回诉请。

  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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