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机制研究论文

时间:2022-10-08 07:33:14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机制研究论文

  摘要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机制研究论文

  近年来,移动电子商务市场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国家针对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特点,设立了监督管理的机构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的多维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市场的良性运转,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监督;多维机制

  一、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概况。

  (一)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定义。

  移动电子商务是指依靠收集、掌上电脑等无线终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一种商务活动,完成商务活动中的交易、支付等所需过程均通过移动终端。

  (二)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移动电子商务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三次革新。第一次是移动电子商务的出现,表现为以短信为基础,开展查询、收费等业务。这种方式的电子商务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响应速度太慢,因此很难满足大部分商贸的需求。第二次是在WAP出现之后,移动终端(主要是手机)可以访问WAP网页,实现了实时查询,这是第一代所不能做到的,但是这一访问技术不够便捷灵活,还存在巨大的安全漏洞,也逐渐被革新取代。第三次革新就是在SOA架构基础上,通过结合3G网络技术、智能移动手机等多种技术的移动商务,这就是目前我们广泛使用的通过手机APP完成的查询、支付、反馈商务活动。

  (三)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分类。

  目前,根据市场主体,大概可以将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分为无线网络服务、系统平台、应用平台和应用服务四类。无线网络服务是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系统平台是移动终端的系统,如安卓、ios等,应用平台即传统的电商平台,如商城、社交网络等,而应用服务则是数量最为众多的APP终端服务。

  (四)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特点。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到第三代,相比之前已经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人群和所有的行业,其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涵盖的信息量也是十分巨大,并且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使用,移动终端也越来越智能。这就意味着安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未来发展前景也会越来越广阔。

  二、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多维机制。

  (一)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随之带来的不只是经济上的发展、使用上的便利,同时还有很多亟待解决和加以预防的问题。

  1、安全性受到挑战互联网的可连接性强同时也带来了众多安全方面的隐患,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这些端口非法传播不良信息,盗取用户隐私,窃取用户财产,并且将这些信息进行收集散布,侵犯到用户的个人隐私和个人财产安全。而在使用过程中,用户又不可避免的需要使用到这些信息,这就对使用的安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方便用户使用的前提下又能够最大程度的组织不法分子的从数据库中窃取信息,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能够跟上。

  2、内容的积极性需要核查在第一代移动电子商务运维模式下,对于有害垃圾信息,在汇总和传送阶段,可以直接将其屏蔽或者删除,在到达用户终端时的信息能够保持准确健康,能够完全阻断不良信息的传播。而到了第三代,交互性的提高,传播空间变得更加宽广,管理的难度也在加大,这些垃圾信息的传播会危害社会安全,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十分需要建立一个监管的体系,来控制这些不良信息对社会大众造成不良影响。

  我国对于这种移动电子商务的监管还非常薄弱,一方面由于市场的自由性,监管存在不便利之处,另一方面,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再者,由于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足,这也使得我国监管采用的一些手段是比较落后低效的。种种因素使得市场监管还需要更加完善,来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二)电子商务市场监管的几种类型。

  纵观全球的电子商务市场,市场监管主要可以划分成三种类型。

  第一,不把经营一方当作特殊主体进行监管,但是针对电子商务本身进行专门立法。比如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菲律宾、印度等国,就是颁布了一些的法律法案,来对交易的进行了规则制定,但是政府却尽可能的不进行干预,而是依赖市场的自我调节对经营者进行无形克制。一旦发生问题,通过消费者协会和各种自发组织进行调节教育,对于其他的出格行为上报法院制裁。

  第二,经营一方设立专门的法规监管,同时也对电子商务或电子交易专门立法。比如韩国、英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就在对电子商务做出管控要求之外,还设立了一系列的法规,来规范经营一方的合理合法性。通过立法来对经营主体的资质进行了审查,确保经营主体有合格的条件来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并且对于交易活动中的种种情况负责。

  第三,完全不区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非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全部按照某一法律法规进行管控和约束。如瑞士、日本等,这些国家按照电子商务平台的完成的整个过程对每个环节进行规定,严格审查各个服务点。

  (三)国内外监管机制的差异。

  1、国外的监管机制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具有显著的特点。

  首先,这些地区的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管控机构,而是将警察局、税务局、法院等部门机构进行资源整合;

  第二,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把电子商务经营个人的监管放在较为重要的位置,有着非常强大的信用审查体系,通过信用来控制市场行为,而很少去对市场准入门槛进行特别规定;

  最后,对于在市场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是“零容忍”的态度,对于这些行为的制裁十分严格,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国外对电子商务市场的治理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的原则,一方面政府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通过市场的力量使电子商务市场发展不断优化,如美国的Apple、Google、Facebook等公司在自由竞争推动了移动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同时,第三方主体在网络安全和企业身份、信用等级的认证等方面促进了电子商务的行业自律。

  2、国内的监管机制国内的电子商务监管模式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来实现。

  20xx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商业行为立法的开始,20xx年以后,各种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并且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了不断修订。立法立规是我国对市场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移动电子商务的运营平台发生转移,很难再通过运营商来监管整个市场,因此,监管的中心逐渐下放到各个互联网平台,采用了层级管理制度,电子商务平台对其所运营的各个业务进行规范监管,这样一来尽管在整体上得到了一定的管控,但是对于下一层级的具体内容却无法继续深入,因此还是会有很多垃圾信息的存在得不到及时的清理。行业自律也是重要的管理机制之一。最具代表性的表现就是各个系统平台的审查,一些应用商店对所上架的应用进行审查,将一些不良应用排除在外,这要求这些应用平台能最大程度上保持公正自律,不因为一时的利益就放宽要求,让不良应用进入市场,进行传播。

  三、针对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完善前期的市场法律法规。

  1、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经验,完善法律条款。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基础上,对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要求,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条文,结合我国的国情,对现有的法律进行完善和重编写,使立法更加完善、具体。同时还可以借鉴立法的过程,推进立法机构的工作效率,确保所有行为都有法可依。

  2、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审核标准。

  在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设立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实时监控调整,建立完备的体系。对应用商城、移动终端、传播途径进行审核,提高规定准入门槛,建立完备的检测认证标准,及时更新监管信息,防止经营主体通过软件升级等修改信息,编著不良信息。

  (二)加强经营主体的自律。

  良好的市场需要经营主体的自我约束。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机制研究论文】相关文章:

基于移动电子商务的旅游市场营销研究论文10-09

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潜力研究论文10-09

基于移动电子商务的物流管理研究论文10-09

建筑工程检测质量监督研究的论文10-12

居住物业管理质量监督的研究论文10-12

我国移动电子商务面临问题探析论文10-09

浅谈对电子商务专业教学的研究论文10-10

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研究论文10-10

企业电子商务价值创造研究论文10-12

电子商务对税款征收的影响研究论文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