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自杀论读后感

时间:2023-03-21 10:23:3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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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论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杀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自杀论读后感

自杀论读后感1

  第一次读专业书,说实话有些吃力,但收获颇多。这是埃米尔?迪尔凯姆所著的《自杀论》,他从非社会因素、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作为一般社会现象的自杀三个大方面来进行讨论的,本书共三编,十三个章节。

  作者在导论里最先提出了对于自杀的定义:“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先对自杀下定义后顺理成章的引出本书所讨论的“自杀现象”。那么是什么引起的“自杀现象”呢?

  作者首先谈论了非社会因素对自杀现象的影响,分别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进行讨论,得出的结论是:一个社会自杀率并不取决于其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的数量,自杀与其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作者通过先提出问题再列举例子的`方法进行辨证的方法排除了这种可能性。而提到了自杀与宗教、政治信仰、城市文明等社会因素,这些因素在后文中作为举例论证也提到了,不妨说是为真正引起“自杀现象”的原因坐铺垫。作者讨论完自杀与精神状态的原因后,又联想到了与心理状态、种族和血缘之间的关系。在人们拥有正常的心理状态下,自杀与种族和遗传是没有关系的,作者列举了日耳曼族、凯尔特―罗马族、斯拉夫族和乌拉尔―阿尔泰族的欧洲种族为研究对象,事实证明,并不是由于血统因素导致的,而是受生活环境的文明因素影响造成的。自杀会受到性情气质的感染,但不会遗传。结束了对人们自身的探讨,作者开始向自然因素进行思考,分别对气候因素和季节性气温因素进行讨论。但无论是从季节还是细化到一天不同时刻,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自然因素与自杀都是无关的。在本编最后谈论到的效仿,它既不会传播自杀,也不会对社会自杀率产生影响。

  作者研究完非社会因素后,接下来对社会因素进行了探讨,他将自杀分为了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反常自杀。我觉得这些都比较好理解,利己主义自杀和利他主义自杀相反,利己主义自杀源于社会整合度低而利他主义自杀源于社会整合度高,反常自杀源于社会的突然失控和婚姻解体。社会的突然失控从人们的欲望角度和个人看事情的好坏来进行讨论分析,婚姻解体就与社会突然失控不同了,作者从性别和欲望的角度进行的讨论。当然不同类型的自杀也会有不同形式,自杀性质与自杀方式也是不同的,但是自杀的类型可以重复。文章中作者所举的例子列的数据和下的定义都更加肯定了论点,使文章更加鲜明。

  在了解了导致自杀因素和自杀类型后,对于一般社会现象的自杀进行讨论,有一些呼应开头以及回顾上文的意思。作者认为社会自杀率只能从社会学方面来解释。接下来,探讨了自杀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作者从自杀与宗教、法律等社会现象的关系,列举了自杀与自杀与罗马法律等来佐证。作者认为自杀受到谴责,因为它违背对我们的全部道德所寄托的人生的崇拜。最后作者对全书进行了总结还论证了一些遏制自杀的方法,作者从惩罚、宗教、教育、家庭等角度进行探讨,其有作用但也具有局限性。作者认为集体的力量更能发挥不同的调节作用。不过无论怎样,都希望我们未来的世界变得更好,立刻开始着手工作。

自杀论读后感2

  迪尔凯姆作为经典时期著名的社会学家,其著作对社会学科的影响是巨大的。读了《自杀论》后受益匪浅。在《自杀论》中,我看到的不只是在论述自杀本身,也不仅仅书向读者展示了人们为什么自杀,自杀是否正常,自杀有什么类型……更重要的是他在这本著作中向我们说明了社会与个人,整体与个体,团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而尤显得突出的是其实证主义和运用数据进行定量研究的分析方法。从《自杀论》一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在此,我想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点来谈谈我对这本著作的体会。

  关于“自杀”在《自杀论》中,迪尔凯姆论述有两个理论基础,其一在于他认为社会是存在于个人之外的,社会不光是个人的简单累加,社会是超乎个人的客观存在,它不从属于个人,相反的他约束个人,管制个人,对个人的行为产生极大的影响。他理论的第二个基础在于群体的自杀与非社会因素无关,至少说关系不大。迪尔凯姆是如何来分析得出这个伟大的结论的呢?他首先提出自杀与人的心理因素有关的研究假设,通过数据分析得出一个结论:“最有利于自杀的个人身体状况心理状态不是某种明确和无意识的倾向,而是某种一般的和不明确的天赋,很容易根据不同的环境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是自杀,但不一定是自杀,因此不能说明自杀的原因。”[2]由此他进而提出了第二个研究假设:自杀与自然条件有关联。然而,事实说明气候温度。等自然条件与自杀之间没有明显的对应关系。通过分析得出“直接刺激社会生活的不是物理环境,影响自杀人数多少的尤其不是物。关于自杀,作者是怎样来论述的呢?

  1、概念的澄清在迪尔凯姆的这本著作以及他的其它作品中,对于概念的澄清是很注重的,迪尔凯姆通过对以往概念的比较,再加上自己的实证分析进而得出自己的概念:“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

  2、原因的剖析

  人类比其他任何动物都更需要团结合作和群体支持,没有人类社会中横向的合作和历史上纵向的`继承,就不可能有当今世界发达的人类文明。人类的具有延续性的文明绝对不可能是由人类的某个个体单枪匹马的创造出来的,任何一个个体相对于社会来说都显得太渺小,没有能力对整个文明做出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任何推动社会变化的力量都是由互相合作的群体所施予的。迪尔凯姆在否定一切非社会因素的原因后,认为“每一个社会群体对自杀都有一种特殊的倾向,这种倾向既不能用个人的心理器质结构来解释,也不能用自然环境来解释。由此,通过排除法,这种倾向必然取决于社会原因,而且本身构成一种集体现象。

  读了这本名著之后,让我对“自杀”的定义、原因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迪尔凯姆作为经典时期著名的社会学家,其著作对社会学科的影响是巨大的。读了《自杀论》后受益匪浅。在《自杀论》中,我看到的不只是在论述自杀本身,也不仅仅书向读者展示了人们为什么自杀,自杀是否正常,自杀有什么类型……更重要的是他在这本著作中向我们说明了社会与个人,整体与个体,团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而尤显得突出的是其实证主义和运用数据进行定量研究的分析方法。从《自杀论》一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在此,我想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点来谈谈我对这本著作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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