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06 09:47:2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方案六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工作方案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职能改变,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市级机关职能归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转变职能原则。从根本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以完善治理体系、加强治理能力为目标,重社会管理建设,重公共服务保障,重市场监管,重民生和环境保护,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二)简政放权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行政收费,激发个人、企业创造力。最大限度地向基层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着力增强基层发展的活力。

  (三)高效运转原则。以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为宗旨,进一步优化内部职能配置,整合内设机构,再造工作流程,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由一个处室承担。

  (四)强化监管原则。对取消、合并、下放、调整方式的审批事项,逐项制定监管办法,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检查和时候稽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五)依法行政原则。通过职能归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内设机构职能配置,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清晰、监督有效的管理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二、主要任务

  (一)基本情况。我委原行政审批项目为9项:1、病残儿医学鉴定;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3、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4、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审批;5、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变更;6、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校验;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校验;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变更。清理的结果是:1、2两项取消;3至6项下放;7至9项合并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核发,其中对涉及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格证》的核发下放,对涉及市计划生育指导所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核发保留。我委无上级权限下放承接。

  (二)做好权限下放安排。对审批权限下放的事项,按照权责一致、运转协调和“事随权走”的要求,及时调整本层级的职能,充分赋予基层更多管理权和决策权。

  (三)做好职能归并调整。我委的行政审批职能都在科学技术处,我委已于20xx年在科技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的牌子。

  (四)优化机构编制配置。我委科学技术处(行政服务处)目前人员2人,虽然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但其他职能还需继续履行,故维持现状不变。

  (五)完善各类协商机制。制定本单位及其处室职能清单,对“三定”方案中“由部门牵头研究的协商机制”的规定,由牵头部门拟定协商机制操作办法,实现责任全覆盖;开展职能履行情况自我评估,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职能归并工作,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审批制度,形成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4月20日前根据市政府审定的审批事项,形成《职能归并实施方案》和《职能转变工作情况汇总表》。

  (二)4月30日前根据项目清理情况,以及审批职能内部流程再造后内设处室职责变化情况,分析提出机构编制资源优化调整意见,形成《审批工作量变化表》。

  (三)6月30日前结合审批,梳理现有职能,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加强的加强,形成《职能清单》。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站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切实转变理念,改进作风,扎实做好职能归并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要把职能归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负责组织协调改革实施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任务工作,认真研究、谋划相关工作,制定和实施好审批职能归并工作方案。

  (三)制定方案。按照《关于认真做好职能归并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认真梳理、分析审批职能、其他各项管理职能的分布情况及工作特点,精心制定职能归并工作的方案以及相关职能下放、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办法。

工作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义新农村需要,清除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六边”现象,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运,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立足长效,集约利用”的原则,围绕《XX市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逐步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垃圾堆放点,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垃圾集中点;做到及时、规范处理现有垃圾;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村容镇貌整洁卫生。

  三、工作措施

  1、镇村一体、科学规划。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我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镇各部门协同专项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区域、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一是发挥农村群众建设洁净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镇村要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组织推动,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自觉承担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治保洁,自觉参与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各村委会是辖区范围垃圾收集清运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引导村民将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对可利用或可自然分解的垃圾尽可能采用生态循环方式处理;严禁将工业生产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箱中。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至垃圾集中点;村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保持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不产生异味,不滋生蚊蝇,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已成立了三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各自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通过村规民约、卫生条例、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倡导,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四、资金筹措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村要积极采取多渠道融集资金,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费用四级负担的方式解决,即市财政按各村委会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元(以公安部门统计的人口为准),镇按各村委会的农村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1000元/年,1000-1500人的1500元/年,1500人以上20xx元,村民每户每月缴交卫生费1元(由村委会自行收取),各村委会原则上负担1500元,如不足部分村委会还需负担。(注:三溪村委会负责除镇区外的6个村小组垃圾清运)。同时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村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村规民约、当地乡贤捐赠和企业资助,确保经费到位。(资金配给详见附表)

  五、完善机制

  1、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健全长效运作机制。各村要加快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村庄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建立固定的清扫保洁队伍,并应有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可采取“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机制。各村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本村的垃圾收集点。

  3、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村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积极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沼气池建设及改厨改厕相结合。

  六、管理监督

  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把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纳入村委会重点工作,各村委会要建立村级卫生保洁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本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督促。同时,由镇人大、财会、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巡查组,每季度末对每个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对垃圾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没人投诉的村委会,镇政府按本方案规定满额发放应该拨付的资金给该村委会;对垃圾不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投诉严重的村委会,每发现一次在镇政府下拨工作经费中扣罚200元,扣完为止。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关于建立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扎实推进全街道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街道落实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对全街道党风政风存在问题进行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街道、基层站所和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全街道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督教育

  1、重视廉政教育。区纪委领导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洁教育巡回宣讲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上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制定培训规划。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涉农部门、村组干部以法纪规定、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业务技能培训。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农廉网、电子屏、宣传版面、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督公开

  1、健全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乡镇每年要确定党务政务公开目录,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栏、电子屏等渠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他涉农部门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农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等,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资金用途、标准、对象、发放结果逐一向群众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2、认真做好“三资”及重大事项的公开。村级财务、()集体“三资”使用和处置情况要定期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随时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予以公开。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3、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纪委备案。按季度将公开事项公开的时间、范围、内容、形式等于项目安排后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上级纪委备案;乡镇纪委对重点项目公开情况事前介入把关、提出意见,事后检查落实、登记备案;每年要对本年度公开情况和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纪委,区纪委以调查群众知晓率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积极推进农廉网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公开相关事项。建立农廉网公开监管体系,形成区乡村三级涉农政策和农村工作公开体系,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督明责

  1、明确界定党委和纪委责任。区委对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负主体责任,区纪委负监督责任;乡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乡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职责清单上墙。乡镇党委、纪委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责任主体:区委、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明确界定涉农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涉农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负监管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明确本部门有关科室和人员在落实惠农政策资金各环节中的责任,确保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涉农部门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乡镇各职能机构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纪委。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明确界定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村党支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廉洁履职和开展监督情况。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四)督制度

  1、严格执行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各项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各项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街道景区纪(工)委

  2、严格执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完善落实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对新任基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推行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符合“六有”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职履责,充分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会签入账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后,乡镇党委至少对新当选的监委会成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

  4、完善基层信访机制。建立有专门的信访窗口,业务内信访事项由乡镇纪委受理,业务外由乡镇纪委督促办理,所有事项有信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反馈资料。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5、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村级切实履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制定监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固定场地、专业人员,有业务办理规章、程序、工作记录、档案资料;村“两委”每次换届选举前,由乡镇党委牵头,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完善“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的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区财政部门,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6、推进基层审计制度。区审计部门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任期、离任进行审计,每年对1—3个乡镇、3—5个区直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每年选择1—2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本区实际,由审计部门牵头,相关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配合,由各乡镇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根据村级集体“三资”规模和村务管理规范程度,每年对1/3村的集体资产、村级债权债务、土地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计;村“两委”换届前,乡镇党委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程序,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开展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主体:区审计局,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五)普遍检查

  1、认真检查。区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区涉农部门、乡镇和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涉农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区涉农部门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工作开展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同级纪委专题报告。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建立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每月要向区纪委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主体: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六)重点核查

  1、做好自查自纠。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和乡镇各职能机构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职能机构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区乡两级纪委对各涉农部门和乡镇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未纳入“一卡通”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七)专项巡查

  1、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程序开展专项巡查。区委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每年确定2至3个乡镇,2至3个区涉农部门,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形式,对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纪律执行、制度落实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开展专项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查结果登记备案,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奖惩调整的依据。

  责任主体:区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三资”使用处置等涉农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事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八)及时调查

  1、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直查快办。按照管理权限和线索指向,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群众举报线索实时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四、实施步骤

  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时间为1年左右,从20xx年1月启动,20xx年6月见到实效,20xx年11月底前检查验收,分4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四项机制”建设和完善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等文件要求,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骨干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四督四查”工作,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监督体系。要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依法依纪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把村级组织换届及换届后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创造条件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要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发现案件线索,有效惩处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强化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工作。

  (三)健全机制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权利运行公开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信访处置工作机制,通过公开公布举报电话、网站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障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得到解决。要加强对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和基层信访、“三资”管理、基层审计等制度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乡镇、街道景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制度,明确制度落实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提升,深入探索、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新模式。根据各自实际,适时筛选示范点,组织现场观摩,进一步交流推广经验。届时,区纪委将采取专项督导和联合检查等形式,对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要把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到位,合理安排进度,切实抓紧抓实。要把各级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探索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结果运用相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谋划,把握进度,积极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安排,确保实效。各级党委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部署,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召开转段工作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案件查办贯穿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全过程,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查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四督四查”,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坚持“一案双查”,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取一些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

  (三)实践创新,整体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安排下,认真研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内涵和外延、实施主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注重与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基层矛盾调查化解机制等三项基础制度和机制的相互配合,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要加大培植试点的工作力度,适时筛选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实现全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推进。提倡并鼓励各基层组织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向全区全市总结推广。每个阶段结束后,各单位都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结,整体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全面总结提炼、宣传示范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提出建议,撰写各地工作报告。

  (四)建立台帐,强化督导。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台账化管理制度,把基层党风政风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到区、乡镇、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明确专人负责,把日常工作情况记入台账,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台账化管理。二要建立监督检查月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及涉农部门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1次涉农资金、村级财务、集体“三资”监督检查情况。三要建立信息周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篇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抓住“四督四查”这个载体,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跟进督导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单位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中,对工作主动、效果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积极性差、工作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工作落后的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区委办公室转发《市委办公室关于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开展执纪情况集中查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源新区建管委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动员部署,深入开展自查,确保集中查纠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专题组织学习。

  自新《准则》和《条例》颁布后,我委高度重视,为全体党员干部发放学习读本36本。利用两次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委党员干部,由纪工委荆伟利书记逐条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再掀学习党纪条规新高潮。

  二是开展集中讨论。

  组织全委36名党员开展大讨论,通过讨论,全体机关干部深深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要认真学习,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

  三是强化以考促学。

  采取闭卷的方式,紧紧围绕《准则》和《条例》的新内容、新条款、新特点,设置填空、单选、多选、简答、论述等题型,分科级干部和一般党员两个层面对学习情况组织考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效果,切实增强学习新《准则》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是认真进行查纠。

  按照文件要求,全委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新《准则》和《条例》中,逐项对照,逐项自查,确保查纠到位。切实做到“六查”,即查修身、查用权、查律己、查谋事、查创业、查做人。针对查纠内容,通过个人逐一对照自查及单位党组织核查,近年来我委没有违反新《准则》和《条例》的行为。

工作方案 篇5

  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广的,“文道统一”,学文与悟道应同步进行,教育不仅是为文化的传递,更是人格心灵的唤醒,因此,在语文教学教程中应该重视教学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根据语文新教材的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学期五

  年级德育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

  1.确立“以德治年级”观念。通过听报告、听讲座、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让广大教职工提高认识,明确教书育人的责任。通过政治学习,强化教师对德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自始至终将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

  2.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是新课程创导的全新的教学理念,在平时的育人过程中,我们要努力构建“平等、民主、和谐、合作”的师生关系,把每个学生作为真实的人、发展中的人、有差异的人、有潜能的人来看待,教育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正面教育。

  二、充分发挥德育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1.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德育基地及丰富的人文资源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安全教育。抓好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教育,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加强每周值日工作,让学生在校园内进行安全、文明的有益活动,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3.诚信教育。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创建文明学校、诚信学校、诚信班级等为载体,积极倡导学生诚信“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倡导教师“以诚待生,重诺守信,言行一致”,成为诚实守信的榜样。

  4.法制教育。组织学生收听收看法制教育讲座和录像,加强法律常识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推进社会法制化进程。

  三、重视学生的养成教育

  1、把养成教育有机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

  学生的学习过程其实也是一种创造美的过程,设想通过各种学科的教学和活动,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受到美的陶冶,发展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语文课要学生打好基础,提高听、说、读、写的能力,感受到用词造句的语言美、人物塑造的形象美,表情达意的情感美,环境场合的意境美。

  数学课要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数学基础和基本技能,发展思维能力,让学生感受到数学知识的逻辑美,图形的对称美,数理演算的推导美,习题运算的思维美。

  2、养成教育融于对活动中,结合班队课,传统节日、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养成教育的系列活动。

  3、重视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让学生终身受益。

  四、语文人格教育

  语文人格教育,是语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地结合语文知识传授,语文能力培养,对学生进行人格教育的活动。语文教学中有着非常丰富的人格教育因素,文德兼美的语文教材比其他教材有着得天独厚的育人因素。语文教学中的逻辑思维有助于优化学生人格中的认知结构,语文教学中的伦理道德因素,有助于优化学生人格中的伦理结构;语文教学中的审美内容有助于优化学生人格中的审美结构。确立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结合作文教学能够培养健康、丰富的情感,让学生参与阅读规律的研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

  1、教育学生关爱生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对学生进行了美的教育

  3、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

  4、进行亲情教育

  5、培养学生的想象力

  总之,语文教学中的德育是潜移默化的,如春雨润物无声,本学期我教研组严格贯彻执行学校的德育工作,力争扎扎实实、兢兢业业,努力高效地完成了学校的德育工作,我们会竭尽全力,争取更好,使每一个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均在所提高。

工作方案 篇6

  自20xx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xx]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5)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6)是否有垃圾箱破损、垃圾外溢、积存垃圾现象;(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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