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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方案

时间:2022-10-14 09:59:51 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奖励方案三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奖励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奖励方案三篇

奖励方案 篇1

  一、月度优秀员工的分类

  部门优秀员工分为部门级、公司级;

  二、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本月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现成为部门的楷模;

  3、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4、无较大过失;

  (二)、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比同岗位人员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岗位娴熟的岗位技能为先决条件(详见“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三、名额分配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

  (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

  (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四、评选办法

  (一)、管理部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二)、员工在进行各项工作活动时,应当做好各种基础数据留存工作,以便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时作为数据依据;

  (三)、由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名单以及评语,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贴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五、优秀员工的奖励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附件一《优秀员工旅游奖励方案》)。

  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贴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经过评选程序后当选。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贴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职责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4、工作态度端正,包括考勤无迟到早退、工作纪律未因违纪被罚(故意或同一原因再次被罚)等;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奖励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竞争和生存能力,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向九年级毕业班倾斜的原则,鼓励教师集体合作,体现优教优酬、多劳多得,经校领导组讨论研究,特拟定20xx年中考奖励方案:

  1、集体奖(奖金颁发到班级)

  (1)、省示范高中(以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计算)

  根据历史和现实的情况,学校确定各班应完成的指标数,以完成指标和超标情况确定奖金数额,按中考各科的.分值按比例分配。(参与分配的为九年级第二学期授课教师)

  各班分配指标情况:

image.png

  班级每超一个统招生增加奖金400元,每超一个指标生增加奖金200元;(分项计算)  各班完成以上指标,得奖金790元;(就高不就低)

  (2)、市示范高中(以达到市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计算)

  学校不分配指标,以实际录取人数计算奖金。

  市示范高中:统招生每录取一人奖金100元,指标生每录取一人50元。

  (3)、普高(达普高分数线)

  普高每录取一人奖金30元。

  说明:a、择校生以实际分数所达到的层次为准。

  b、只看分数,不论资格。

  c、各类奖项不重复计算。

  d、中考报名时回校的学生中考成绩不计入班级。

  2、学科奖(奖给学科教师)

  (1)、学科名次(平均分)达到全县前1―5名,奖金200元;6―10名,奖金100元。

  (2)、学科名次(平均分)高于学校总名次,每高一个名次奖30元。(以教育局提供资料为准)

  (3)、以全县科均分为基准,每增1分奖50元。(以教育局提供资料为准)

  3、班主任管理奖

  (1)、班级完成以上指标奖200元。(就高不就低)

  (2)、班级每超一个统招生奖100元,每超一个指标生奖50元。(分项计算)

奖励方案 篇3

  为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努力实现学校新一轮发展目标,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学校内部分配的激励机制,倡导“学生在我心中,我在学生心中”的师德风尚,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高质量,高标准的.师资队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校情,设立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一.专项经费的来源

  局拨经费和自筹经费。

  二.专项经费的使用

  1.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等成绩显著的骨干教师。

  2.专项经费的使用注重即时激励与期末考核奖励相结合,逐步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

  三.专项经费的支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进行低职高聘。

  2.指导学生参加市、区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3.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双语教学、硕士学历等的教师补贴。

  4.学期、学年考核奖励费。重点奖励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成果显著、贡献突出的骨干教师。

  5.课题奖励经费。对围绕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平台、二期课改平台、信息化平台、国

  际化平台、校园文化建设平台的创建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和承担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的教师予以经费保证和奖励。

  四.专项经费的管理

  1.学校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规定制定学校专项经费使用的试

  行办法,不断完善提高。

  2.学校定期向教职工、向局主管部门汇报专项经费的使用具体情况,接受检查与监督。

  五.评审程序

  1.凡属于奖励对象的教师对照条件,进行自评、自荐。

  2.组内讨论推荐,处室提供意见。

  3.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或材料

  4.学校校长办公室统一登记,实施奖励。

  5.奖励情况反馈。

  6.重大奖励经校务会或职代会通过方可实施。

  六.骨干教师的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积极,取得较为突出成绩并获得一致好评者。

  2.积极参加教科研,承担校级以上课题,在校、区、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科研文章或校级以上会议上交流三篇以上经验文章者。

  3.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指导学生在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绩显著者。

  4.青年教师进步迅速、班级管理成绩突出、带教教师效果明显等得到公认的成绩获得者。

  5.在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全面提高,获取高学历(研究生以上)或国家认定高层次专业,考试证书获得者。

  七.发放标准:

  ㈠津贴:

  1.校优秀教师津贴费标准为:1500—20xx元/人/月(评选办法见规定)

  2.第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享受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享受时间为3年并在此期间完成一定任务(具体要求由教导处制定)。

  3.班主任津贴费及考核标准为:600元/人/月

  4.教研组长、学科组长、备课组长费标准分别为: 200元;140元;60元/人/月(兼任同系列第二职务,津贴享受该岗位的70%)

  5.带徒费考核标准为:60元/人/月

  以上津贴:①照10个月发放;

  ②病假、事假按一定比例扣除。

  ㈡奖励:

  1.科研论文的奖励标准为:国家级刊物300元;市级刊物200元;区级刊物100元;

  系统内刊物50元。

  宣传报道文章等奖励标准为:国家级200-300元;省市级100-200元;区级50-100元;镇级和系统内50元。

  2.初三毕业考成绩超区均分者,奖励标准为:凡超区公办学校平均分,基本奖500元,在此基础上每超1分奖励50元,以此类推,不满1分算作1分计算。

  除毕业班外,在期末校际联考中,初中获第一名奖励标准为:200元(所任班级均分);获第二名奖励标准为100元。

  3.高三升学考,语、数、英及“加一”的教师每考取一名本科生,任教教师每人100

  元,综合课教师给予适当奖励。艺体类每考上一个本科奖励3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比赛获奖者,奖励标准为:

  市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区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局级内: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5. 辅导学生在学科比赛中获奖的奖励标准为:(正规竞赛)

  区级: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第六名,50 元。

  市级: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50元;第四-第六名,100 元

  团体成绩奖励照同项名次增加50%。

  6.辅导学生在艺、体类比赛中获奖的奖励标准为:

  区级:第一名,100元;第二名,30元;第三名,20元;第四-第六名,10 元。

  市级:第一名,2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第四-第六名,30 元。

  团体成绩照同项名次增加50%奖励。

  八.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从20xx 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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