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评选方案3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评选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评选方案 篇1
为适应新课改的形势,激励全校教师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理解新课程理念,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面促进我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上新台阶,学校工会联合教科室、教务处、学生处,特组织本次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本次教育教学论文的评选工作,成立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评 委:
理科组:
文科组:
班级管理组:
论文收集、编号:张文生、张春海
论文电子审查、
二、参评对象:全校教工
三、论文内容:
1.各学科教学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对新课程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评价的研究及教学实践的反思。
2.学校管理及班主任工作先进经验;非教学人员通过管理、服务来育人的经验;教学岗位上管理学生及做学生思想道德工作的经验。
3.本次论文评选活动的主题:关于新理念、新管理、新课程、新教法的研究。
四、参评要求及评选办法:
1、 观点新颖、语言准确,内容翔实,联系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和推广价值,严禁抄袭及从网络下载,(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文责自负。
2、参评的论文的字体格式要求:论文题目用3号宋体黑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宋体黑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宋体黑体;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5号楷体黑体;正文用5号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宋体,图、表名居中。
3、所有稿件用A4纸打印一份,作者姓名要排在第一页顶端,此类论文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11日止。
4、评选办法:由各小组评委在12月14日(星期一)第七节课对参赛论文按百分制打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得分进行评选。
六、奖励
凡在此次评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职工(原则上按参赛论文总量的40%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及相应奖金,并在考核中加分。其中获一、二等奖的论文,由学校选送参加区教研室组织的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
评选方案 篇2
各镇、街道团(工)委,开发区团委,全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区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用美德力量托举少年梦、中国梦,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决定,在全区广大青少年中开展首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10月10日
二、评选机构
“**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表彰首届“**美德少年标兵”10名,表彰“**美德少年”40名。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中尚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五、参加范围
年龄6至1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xx年10月13日)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六、评选步骤
(一)学校推荐
区组委会按照130名候选人名额分配至各学校,完成“美德少年”推荐、确认工作。各中小学根据评选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学习美德标准、寻找推选“美德少年”活动,经全体学生民主投票,推出本班人选,上报学校。各中小学校认真审核和讨论研究,确定初选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2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定人选。9月15日前,各中小学校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团区委。
(二)初步筛选
9月16日前,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从130名候选人员中初步筛选出100名参加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
9月20日至24日,将100名候选人事迹材料上载至**新闻网,并组织全区投票,网上投票结果占最终成绩的30%。
(四)确定“**美德少年”名单
9月24日—25日,经评审委员会再此审定,确定10名学生为“**美德少年标兵”,40名学生为“**美德少年”。
七、表彰奖励
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各学校务必根据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测评审核、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将按照网络投票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再次审核,评选出10名“**美德少年标兵”,在首届“**美德少年”表彰会上进行公开表彰。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评选表彰美德少年,是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弘扬雷锋精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延伸,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学校要把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
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齐心心协力、密切配合,要按照评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评选方案,严格评选程序,严格评
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适应我校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励广大教师敬业崇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教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负责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和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校长和人事、教学、教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选拔范围
全校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有教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1、材料上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教师填写《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登记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报资格评定委员会。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骨干教师。
3、复评阶段。评定委员会根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初评合格的教师进行材料评审,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审结果作为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名单。公示评选出的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和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5、上报我校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并附个人相关评审材料。
五、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㈠政治思想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含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级。
㈡学识和职业技能方面
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3、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辅助学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会制作多媒体课件。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㈢教育教学业务方面
1、教育教学思想先进,经验丰富。善于因材施教,在学校教科研工作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学生、社会和同行的肯定。
2、教学成果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所教班级学生在市以上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考试中居同类学校前列;
②在学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平均成绩达到优良;
③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文艺汇演、会展、体育比赛等中获奖的;
④参加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举办的教坛新星、优质课评选等教学竞赛或汇演、会展中获得等次奖。
3、班主任、团队、教育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工作开展正常,无重大事故。
4、教研能力强。五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的本学科教育教学会上作主要发言,或论文在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主持的论文评奖中获二等奖以上。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
㈣五年来,受到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等称号的可优先参加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
六、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依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参见教人[XX]84号《关于印发〈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职责和待遇
㈠职责
1、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规定的范围承担1~2次示范公开课,起积极带头和示范作用。
3、积极承担送教下乡和结对帮扶任务。
4、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教改目标和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5、根据学校的安排,至少负责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成果。
㈡待遇
1、授予相应级别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有效期三年。
2、优先选派参加高层次的教科研培训、考察等活动。
3、学科带头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特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参加高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
4、在其实绩的基础上,优先评先选优。
八、管理办法
1、选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校办室负责。建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
2、实行动态管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要求连任的,应当重新申报。
3、建立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学常规考核及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着重考察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
4、骨干教师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推荐评选委员会核实,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证书,并按教师队伍管理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1)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2)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者。
(4)评选后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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