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时间:2023-02-03 20:26:01 进利 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通用23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通用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通用23篇)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三、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发 [20xx]1号)文件精神,省厅于4月8日召开了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乡对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见、建议。会后,各少数民族乡按省厅要求上报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方案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现提出以下援助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扶持民族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完善民族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20xx年,每年安排资金对民族乡开展转移劳动力千人劳动技能培训。

  二、明确责任、安排计划

  省厅商省财政厅负责安排专项就业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厅就业局和各设区市就业局负责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负责帮助、督促、指导少数民族乡作好平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少数民族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并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此外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资金援助申请等。

  三、组织实施

  少数民族乡要按照上报省厅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保障平台建设配套资金、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农民实用技术为目标,结合工业园区开展用工对接培训,结合一村一品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做实培训工作,让少数民族乡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要帮助少数民族乡开展组织实施工作,为平台建设提供建设标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教师、教材和必要的教学设备等。

  四、监督管理

  省厅将对全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主要形式有:现场抽查、听取汇报、书面报告。定期督促检查为每3个月一次,不定期督促检查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而展开。督促检查应有记录,并作为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应督促少数民族乡工作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平台项目建设到位、转移培训成效到位。少数民族乡应保存好各项原始资料,特别是要按相关要求留存培训记录、学员档案、就业记录等,主动接受督促检查。今年12月20日前各少数民族乡要会同所在县就业局将今年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报省就业局。

  五、资金安排

  对工作做好做实的少数民族乡,省厅将安排专项就业资金予以援助。平台建设援助资金将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予以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将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3

  一、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二、工作目标

  1、使每一个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

  2、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3、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4、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三、活动要求

  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加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更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

  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春节后,要重点结合本县、区受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的.具体情况,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再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四、活动安排

  1、继续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各县、区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和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同时,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2、依托20xx年1月10日至16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周”活动,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计划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逐户家访”活动。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4、“一对一帮扶”活动。对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开发社区服务性岗位吸纳一批,与辖区单位共创岗位安置一批,发挥再就业政策作用扶持一批等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重点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尚未充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援助计划,开展一对一帮扶的援助制度,根据家庭情况,实施分类援助,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

  5、“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困难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要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再就业,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对其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按有关政策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相关培训经费;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经费。

  6、“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7、“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在援助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本地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8、“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

  9、“残疾人网络创业”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系统、残疾人电子商务网络企业计划和盲人万人远程网络培训计划等业务平台,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免费培训,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帮助各类残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网络创业中实现就业。

  10、请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上报《20xx年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系列统计报表)工作,《系列统计报表》按季度上报,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5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8日前。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4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0日至2月20日

  二、援助对象

  (一)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双代下岗的、夫妻双方下岗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类”人员。

  (四)大龄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指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确实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四清四送”。

  (一)摸清“四个情况”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具体方式,摸清“四个情况”:

  1、摸清本辖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

  2、摸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大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

  3、摸清需要重点援助的'人员分布情况。

  4、摸清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的援助工作情况。

  (二)开展“四送”活动

  1、送政策

  (1)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拟定元月29日至2月4日为活动周,2月3日为全市“再就业政策宣传周”集中宣传日,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主会场,各县区相应设立分会场,市主会场和各分会场专门设立政策咨询台和举办现场招聘会,向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

  (2)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再就业政策和“援助月”活动内容。

  (3)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解答援助对象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确保每一位援助对象人手免费领取一份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新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新政策内容,增强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2、送服务

  (1)设立三个特色服务窗口。在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特困群体帮扶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培训推荐就业指导窗口”等特色服务窗口,为援助对象提供及时、细致、周到的服务。

  (2)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援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节前我市所有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与此同时,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援助。

  (3)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针对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3、送补贴

  (1)检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被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查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情况。

  (3)为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接续社会保险。组织其申报就业,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4、送岗位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四类岗位”:即重点开发一批社区托幼托老、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配送快递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采取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做到就业困难人员有需求的就能上岗。同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开展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开发一些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并向求职者提供岗位、招聘等信息。

  (2)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网站、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发布有针对性的招聘就业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岗位技能要求、劳动保护等。通过向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使援助对象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3)召开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各县区将积极挖掘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和收集区内外用工信息,实现我市劳动力资源与区内外劳动力市场的合理配置。在“再就业援助月”组织的各类招聘洽谈会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将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

  (4)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我县现决定举办“春风行动”活动,请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以人文本理念,加快落实好此项活动。

  按照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我社区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底,组织开展以进城农民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制定本活动计划与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城求职期间,在我社区将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二)在城市就业期间,能够在社区得到职业培训信息和劳动维权帮助;

  (三)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二、活动时间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1日)

  (二)宣传发动(20xx年2月1日—2月10日)

  (三)组织实施(20xx年2月10日—3月底)

  三、针对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培训质量。

  五、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春风行动”活动意义,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1、开展农村劳动者市场情况调查。社保干事对乡属各企业进行用工信息调查,

  2、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就业困难家庭援助对象(有劳动能力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三)第三阶段

  1、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走村入户工作,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

  2、4月中旬举办“春季用工招聘会”,社保干事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准备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此次招聘会。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7

  市政府将就业创业援助工程列为20xx年政府30件为民办实事之一。现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度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扶持创业600人,带动就业6000人;

  2、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万元;

  3、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建好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努力营造支持创业的环境。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龙头,为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实训以及项目融资等“一条龙”服务。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⑴开展创业观念宣传。与镇、街道社区、行业系统密切合作,宣传SYB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创业优惠政策和创业典型,鼓励、吸引劳动者参加培训。

  ⑵扎实开展SYB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对有意愿有能力创业的劳动者,组织参加SYB创业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创业理念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走向创业成功之路。

  ⑶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分类型、分地域培训。市区内由镇及各街道劳动保障所按要求组织推荐学员,集中在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培训。各镇由镇劳动保障所组织推荐学员,人口多的镇保证推荐不少于50名学员,一般镇保证推荐不少于30名学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送教到镇,确保20xx年“一镇一班”。与团市委、市妇联、人才中心联合组织创业培训“青年班”、“巾帼班”和“大学生班”,力争创业培训立体式、多层次、全覆盖。

  ⑷争创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建立创业成果展示室,培植创业典型,举办创业超市,帮助扶持劳动者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板。

  ⑸建立监督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以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率、开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为指标的创业培训效果评估体系。

  (二)以小额担保贷款为动力扶持创业和自谋职业。小额担保贷款优先发放给初次创业人员以及吸纳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全年按序时进度,每月不少于发放35万元,争取在10月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⑴将400万元目标任务主要分解下达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并定期公布进度。

  ⑵积极与财政局协调,争取近期将确定增加的50万元担保基金运作到位。

  ⑶加强联系和沟通。经常保持与市财政局、市人行和市信用联社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处理特殊情况。

  ⑷加强优质服务,缩短办理时间,原公布承诺的贷款一周办结时间,现要做到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三日内办结。贴息审批由原来的半年办理一次,调整为一季办理一次。

  (三)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用街道社区宣传栏、《日报》“再就业之窗”等宣传阵地,向社区居民宣传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2)将全年就业困难人员550人就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作为街道劳动保障所的工作重点逐月推进,并按季公布序时进度。

  (3)组织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健全基础台账并录入数据库管理;市劳动就业中心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进行严格界定。

  (4)5—6月份,开发和采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岗位后,采取劳动力市场优先推荐就业和专场招聘双向选择洽谈会的办法,全力援助其再就业,并跟踪落实就业情况;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做到当月发生,一个月内动态清零。

  (5)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在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标准和拨付办法仍按文件精神执行。

  (四)做好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帮扶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对全市农村人口进行调查摸底,详细记录零转移家庭的基本情况,为零转移家庭建档立册,并建立信息资源库。

  (2)抓好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村零转移家庭劳动力就业能力素质,积极组织零转移家庭成员参加减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到培训一人、鉴定一人,努力使零转移家庭成员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能,有效地提升其转移就业能力。

  (3)实施专项援助。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为零转移家庭提供即时服务。由全市各镇、村劳动保障所、站安排专人负责帮扶工作,制定具体的援助工作计划,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劳动力的调查登记、技能培训、就业推介和跟踪管理等服务工作,建立台账,保证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三、时间要求

  以上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组织实施,到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

  四、责任单位

  以上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劳动就业中心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具体负责。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8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印发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真正把就业援助落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三、活动时间

  2022年8月-10月

  四、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各县区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就业更充分。失业人员失业周期明显缩短,重点援助对象接受“12333”式就业服务比例和就业比例明显提高。

  (四)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六、主要任务

  (一)健全“一本”工作台账。各县区通过走访摸排、联系对接、数据比对等,最大程度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就业援助对象名单。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动态掌握个人基本信息,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

  (二)募集“一批”援助岗位。动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批管理类、技术类的见习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征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征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创设一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等类城乡公益性岗位。

  (三)建立“一批”援助基地。根据三类重点援助对象结构特点,遴选一批有社会责任感、愿意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专门岗位的劳动密集型、家政服务类企业,认定为就业援助基地,帮助重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结合重点援助对象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遴选一批优质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基地,通过短期培训提高重点援助对象就业能力。选择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建立就业见习基地,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比重,增强岗位吸引力,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四)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课程;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五)开展“一系列”送岗活动。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向援助对象推送岗位信息,为援助对象至少提供3次岗位推介。搭建流动招聘平台,用活“就业大篷车”“就业驿站”等传统方式和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模式,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活动期间,各县区每2周面向重点援助对象开展一次专场招聘活动,为援助对象提供更多合适就业岗位。

  (六)落实“一揽子”援助政策。向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对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援助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事关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发动企业与失业人员较多的社区结对,组织人社系统干部与就业援助对象结对,提供充足就业岗位和针对性就业服务,促进重点援助对象更好就业。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合理设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服务专项宣传,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

  (四)强化情况调度。活动期内,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两调度”,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每月15日、30日前汇总报送进展情况,并于10月26日前全面总结报送活动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各县区8月26日第一次报送“暖心活动”统计表时,同步报送一名具体联系人员。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9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徐劳就管〔xxxx〕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的稳定性,积极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二、服务对象

  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经各县(市)、区就业管理机构认定的,具有一定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三、工作目标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人员掉队。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摸底调查。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应夯实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这一基础性工作,转变服务理念,改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要深入辖区开展走访和入户调查,确保调查摸底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全面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六清”即:基本情况清、困难类别清、家庭状况清、援助需求清、参保情况清、政策享受清。

  (二)就业岗位推荐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广泛搜集用工信息,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库。对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培训意愿、求职意向要重点摸清,为援助对象铺好路,架好桥。

  (三)困难群体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掌握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要确保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要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愿望、求职意向、培训要求及家庭生活等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涉及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建立“一人(家)一策”就业援助台帐,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定期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活动,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帮助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对回访中发现的再失业人员纳入日常援助计划中,并重新调整援助方案,及时进行帮扶。对失业人员、困难人员按月进行跟踪走访,将走访内容记录完整,根据走访信息及时调整援助方案。

  (四)技能培训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摸清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实际需求,根据困难人员的自身条件和培训意愿,积极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力争经过培训的人员都能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五)定期举办招聘活动。各街道要定期举办“就业超市”进社区活动,把最新的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推送给就业援助对象。要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各类专场招聘活动,让就业困难群体能在家门口享受就业援助服务,有效的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六)落实各项补贴。对已经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社会保险,并帮助申报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报岗位补贴。

  (七)开展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入公告栏、社区微信群、电子屏、入户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就业政策。

  (八)认真总结上报。要重点总结在帮扶困难群体中的就业援助工作亮点方法,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区人社局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1

  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确立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就业援助制度,创造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管理方式粗放、服务针对性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为更多更好地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必须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全面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普遍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强化登记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

  (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援助对象范围条件、申报条件和经办程序,细化援助服务要求标准,确定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内容。

  (三)完善登记认定办法,强化动态管理。各地要简化登记认定程序,使各类援助对象都能够在社区进行登记。对未进行失业登记的,要首先进行失业登记,并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对符合援助对象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公示认定,核发就业援助卡(就业援助卡管理办法见附件),就业援助卡与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同时使用。要及时掌握援助对象的'就业状态和具体情况,以社区台账和信息系统为载体,做到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和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已不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人员,不再作为援助对象对待。

  三、按人本服务的要求实现就业援助精细化

  (四)实施分类帮扶,落实跟踪服务。各地要根据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要为已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主动的跟踪服务,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安排人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援助对象享受政策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提供优先服务,提高服务成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将援助对象作为优先服务的重点群体,按照人本服务要求,对就业援助各个具体工作环节,制定并实施特殊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援助工作的内容、时间和效果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使援助对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够优先得到标准化、专业化的重点帮助。

  (六)大力开发岗位,全面落实政策。各地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岗位范围,扩大岗位规模,及时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要引导鼓励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帮助企业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要积极帮助一批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工作。要将短期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及时组织到职业培训中,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四、用制度化的安排实现就业援助长效化

  (七)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基本制度。各地要在总结就业援助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完善就业援助各主要工作环节的制度化安排,包括登记认定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分类帮扶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等,并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八)完善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措施。各地要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所需的政策、资金、人员、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进一步优化落实政策的经办程序,完善政策补贴资金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基础设施和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为基层平台开展就业援助各项基础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要充实基层平台就业工作人员力量,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劳动保障协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九)增强信息化对就业援助工作支撑力度。各地要全力推进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工作,将各项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有计划、分阶段地实现就业援助全程信息化管理,在“十二五”期间,以地级城市或省级地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信息、就业状态信息、援助服务信息、享受政策信息的统一采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实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基本信息纳入社会保障卡。

  (十)实行就业援助工作绩效管理。各地要研究制定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根据各级促进就业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工作平台分别承担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和完成任务的具体情况,全面实施就业援助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要重点向基层平台和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五、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就业援助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任务,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行政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的就业援助工作格局。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议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重点落实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增强基层平台能力和保障补贴资金等工作,为提升就业援助工作水平和实效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指导,实施季度调度制度,逐级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就业援助工作情况》(人社统EP8号)要求,按季度上报就业援助工作统计报表。

  (十二)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做到政策宣讲到人、措施说明到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具体政策措施。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帮助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2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20〕16号)等要求,决定从2020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具就业创业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确保到年底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存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帮扶对象

  本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目前,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摸底形成的《各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分解统计表》中1.5万余人(见附件1)进行就业帮扶。今后,对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也要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范围。

  三、帮扶措施

  (一)实施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人员类型、培训意愿、就业愿望等,制定帮扶具体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对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重点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实现就业,或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等人员,针对其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帮扶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积极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对部分年龄偏大、技能较弱的援助对象,通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予以帮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不挑不拣十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组织专场招聘。通过开展小型化、多频次、精准化的“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以及“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预计全市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每个区不少于8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50场(每个区不少于12场),开辟“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专栏,发布有关招聘会信息,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报名应聘。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结合举办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报名等服务。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登录注册并参加线上培训。依托全市各类定点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安员、物流员、烹调师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开展“订单式”“订岗式”培训,使就业困难人员参训专业(工种)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结业即就业”。

  (四)优化创业服务。每个区今年至少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的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到社区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搭建平台,引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近与社区合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等服务,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减免。

  (五)健全线上服务。印发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等线上形式宣传,推广就业服务事项“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知晓、掌握及申领。进一步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端的就业政策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数据采集、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就业补贴申领等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近就便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居民小区张挂“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方便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发布就业需求、浏览招聘信息、参加线上招聘活动。

  (六)组建服务专员。每个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指定不少于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名专员指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10-30人,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对未就业的,通过微信、手机短信、QQ等方式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次)。将新失业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做到“四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创业诉求清,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区于6月8日前将填报的《武汉市区就业服务专员名册》(见附件2)报市局。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适时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把此次活动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务实之举,6月8日前,上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要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各项活动,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要开展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区填报《武汉市xx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2月25日前,上报本区活动总结。市局将定期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3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示范城市,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暖心工程,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早就业、就好业,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xx年,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2.6万人,新开发12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建档立卡,健全精准识别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人员档案。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全面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全面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做细做实人员信息录入、援助需求采集及人员打分分类工作,形成“一人一档”。

  2.制定帮扶计划。在人员分类的基础上,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综合运用多种就业服务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二)人岗相适,实施精准匹配的运行机制

  3.归集针对性岗位。建立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库,引导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挑选一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岗位,并向就业困难人员定向推送。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载体,有重点地挖掘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岗位,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4.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岗位补贴等保障资金落实力度。优化公益性岗位认定程序,各市(县)、区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完善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对退工等原因形成的空岗,各市(县)、区应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确保公益性岗位发挥最大功效。各市(县)、区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需求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组织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洽谈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5.拓展灵活性岗位。整合资源,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尝试与阿里本地生活等平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为就业困难人员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

  (三)创新供给,落实精准施策的帮扶机制

  6.筑牢服务阵地。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社区(村)就业服务站试点建设,引入社会多方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帮扶公益活动,方便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获得贴心的就业援助服务。依托服务站,探索开展就业援助公益周、就业服务专家问诊日等系列活动。组织结亲帮困活动,引导社会各类爱心人士、专家志愿团成员与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结亲,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7.打造志愿团队。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打造一支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组成的“乐业无锡”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进基层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包括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求职心理调适等更加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探索建立专家-基层结对机制,实现专家定点服务长效化、常态化。

  8.强化服务供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云指导活动,制作职业指导线上课程、录制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微视频,方便就业困难人员足不出户提升求职技能,掌握最新扶持政策。开展“线上云招聘、直播带岗位”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搭建直播求职平台,畅通供需双方沟通渠道。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活动,通过融合求职辅导、职场体验等形式,提升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硬实力和职场应对软实力。

  (四)动态服务,建立精准有效的管理机制

  9.加强人员跟踪。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及时跟进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情况,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计划。对已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积极跟踪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收入、政策享受等情况。对跟踪情况,及时做好动态维护,全面记录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实现就业等信息。

  10.健全退出管理。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在库数据比对核查,及时注销已实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加强日常调查走访,对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做好记录后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考核监督。坚持线上跟踪、实地核查相结合,加强对各市(县)、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并定期通报。对专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显著、氛围浓厚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推广经验。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运用报刊杂志、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5号)要求和学校党委20xx年工作部署,对标学校“十四五”规划整体要求,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研究制定20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要深刻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最大限度地实现疫情背景下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助力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

  二、整体工作思路

  着眼“双一流”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谋划、全员发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以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为主线,以职业能力素养提升为核心,“以人为本”的就业指导服务为特色,以提高就业指导水平、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为工作重点,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三、主要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就业“一把手”工程

  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就业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各学院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就业工作专题研究,制定学院20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就业工作。建立“学校主导、部门主抓、学院主责、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机制,打造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

  2.加强就业教育,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把学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大学教育第一课”“出彩毕业生评选”“企业家进校园”“校友导师计划”“薪火计划”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形势讲座和榜样示范引领,引导学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强化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构建全程化的就业教育体系,分阶段分群体开展精准化就业指导,建立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优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施就业竞争力提升计划,提供职业发展咨询服务,做好求职、公考、升学、出国、创业等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探索开展研究生就业指导,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专业探索大赛等品牌活动,提升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针对不同年级开展不同形式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帮助学生顺利就业、高质量就业。

  3.维护拓展就业市场,深化校地企人才合作

  时刻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实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培育和维护学院专业特色就业资源,协同做好分大类、分行业的线上线下招聘会;确保就业资源数量和质量持续稳定增长,扎实推进暑期“三个一”工作,让走访用人单位、就业资源拓展、毕业校友座谈成为常规工作;落实做细与各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合作协议,拓宽合作面、提高合作度,切实做好毕业生精准推介,力求人职匹配。

  4.用足用好就业政策,引导学生多渠道就业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做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今年征兵工作部署,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良机,分析并掌握重点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

  5.关注重点群体,强化精准帮扶

  重点关注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各学院要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掌握未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思想动态、择业诉求和实际困难,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快就业。

  6.系统推进培训辅导,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推动学工人员就业指导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坚持下大力气“补短板”,继续开展“职业教育沙龙”、职业指导工作坊、就业管理专题培训,提高就业指导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成立生涯咨询、职业规划课程、求职指导等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7.建设更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实施教育部“24365岗位精选计划”,优化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精确采集岗位需求和求职意向,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优化完善网上签约、网上招聘等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

  8.注重信息反馈,完善就业工作评价机制

  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研和毕业生评价反馈调研,全面、准确地掌握我校毕业生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评价,完善就业状况分析研究和反馈机制,编制学院和学校20xx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更好发挥毕业生就业状况对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

  9.完善就业数据统计工作,规范就业数据使用

  坚决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建立就业数据统计标准化管理机制。根据教育部要求,落实就业数据统计精准化工作,自春季学期起实施毕业生就业进展每周一报制度,安排部署各学院对20xx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就业状况、就业意愿进行登记备案,加强就业状况分析研判,同时做好向学校定期汇报就业进展情况工作。按照甘肃省有关政策,做好20xx届毕业生派遣和20xx届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做好日常就业手续办理和咨询解答。

  10.完善就业工作考核办法

  完善“学院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指标”,量化就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权利,加强对就业工作的考核,规范管理,鼓励先进,激发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就业联络员参与学院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就业工作总结评比表彰制度,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鼓励先进,激励全员关心就业、支持就业。

  11.依托网络平台,加强就业工作宣传

  运用好“兰大就业”微信服务号,完善就业创业宣传引导机制,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依托兰大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推荐毕业生就业。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选树促就业创业典型,组织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和优秀成果。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推广促就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和优秀就业创业典型。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措施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好数据统计。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开出“就业大篷车”、设立“就业驿站”,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落实援助政策。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未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原低收入家庭)、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未参加失业保险、已登记失业的符合我市享受救助财产标准援助对象,按照临时救助急难型程序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区人社部门牵头抓紧制定本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各区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力争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区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1月2日前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加强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各类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建立困难毕业生援助机制,促进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方案。

  一、我院20xx届贫困生学生基本情况:

  我院共有困难毕业生27人,导致就业困难原因中,家庭经济困难24人,少数民族3人。

  二、帮扶人员

  学院全体教师、来校招聘公司负责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及学院全体学生干部。

  三、帮扶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观念困难、就业心理困难、就业能力困难、就业专业困难等)

  通过前期材料分析总结,得出我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原因:

  (一)大学生就业结构失衡,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

  (二)毕业生的总体供给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实质是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所处的转型阶段不配置的矛盾;

  1、中国处于人口高峰期,存在大量的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中国现有人口近13亿,人口基数大,新生劳动力增长过快,远远超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的速度,全国劳动力资源由2世纪9年代前五年的平均新增125万人预计到1996—21年平均新增145万人,未来劳动力资源的自然增长每年可以建立两个海南省,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一定影响。”出现了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而就业岗位增长缓慢,经济高增长与就业增长脱节的困难局面。

  2、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在短短几年内,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高等教育大众化已成为一种必然,但一些问题也由此而带来,教育大众化要求中国普通高校进行大规模扩招,而扩招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快速增长。“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45万,23年212万,24年达到28万,25年将超过3万,在社会人力资源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的前提下,这种量的变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学生就业也从精英化走向了大众化。”

  (三)对学校的对口就业安排过于依赖。

  因为学校与一些专业对口的公司企业之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都会安排一些优秀毕业大学生到专业对口的公司企业去工作,以致于一些大学生对学校的工作安排形成依赖心理,不愿意到拥挤的人才市场去进行面试,导致自己迟迟无法实现就业。

  (四)专业设置错位

  1、我校课程设置有一定盲目性,存在专业趋同现象,造成供给大于需求。

  2、一些专业仍然沿袭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一些学生高分低能。

  3、有的学院专业划分过细,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

  4、一些专业缺乏特色,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功底不系统,应有的动手能力也不强。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适应工作环境变化的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五)毕业生准备不足,生涯模糊

  毕业生就业不是到了大四才开始准备,而应在读大学的第一天就有思想基础。一年级了解自我,二年级锁定感兴趣的职业,三年级有目的提升职业修养,四年级初步完成学生到职业者的角色转换。我们在调查后的比较分析中发现,美国的学生为了能从大学毕业,上了大学才开始认真学习,在读大学时也在研究市场,把知识放在实践中学习感悟(如斯坦福大学),中国学生为了能考上大学拼命学习,上了大学就不再认真学习了,对市场变化、社会变化关心度较低,注意力和精力都应付考试了。多数学生对职业目标相对模糊,没有把兴趣、爱好与自己所学专业很好结合。

  四、帮扶任务

  为就业困难的大四毕业生分析当前就业形式,使毕业生明确自己的定位,早日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五、工作原则

  1、学生工作部每年组织开展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统筹帮扶工作。

  2、充分高度重视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每年10月前应对本院系困难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摸清困难群体毕业生情况,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台帐。

  3、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开展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制定帮扶计划,重视过程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适时调整帮扶计划。

  4、认真总结经验,为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每年6月下旬开展本院系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六、领导机构

  领导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党政办、学工办、教科办

  七、工作措施

  (一)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各类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况,对各类困难毕业生群体进行建库立档,精确掌握困难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创业意向及受助帮扶进展情况,实行“一生一档”、“一生一卡”、“一生一策”动态管理。

  (二)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主动关心各类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求职动向,结合困难毕业生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指导和服务,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

  (三)要加强困难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通过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咨询等服务方式,及时疏导困难毕业生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焦虑和悲观情绪。

  (四)各学院每学期至少为各类困难毕业生提供一次“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宣传,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活动,提高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引领、政策激励等举措,引导他们到基层就业、到生产第一线就业,鼓励他们积极报名应征入伍。

  (五)各类困难毕业生到西部省份就业,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和自主创业的,按照《集美大学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奖励办法》的文件精神,给予相应的奖励,促进他们多形式、多渠道就业。

  (六)学校每年要针对就业困难毕业生举办专场“就业困难毕业生校园双选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优质就业岗位,为用人单位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搭建对接平台。

  (七)各部门、各学院要全员发动,广泛利用教职工、校友等社会资源,积极为困难毕业生寻求就业岗位或见习岗位。

  (八)针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各学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充分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引导他们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就业创业。

  (九)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并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和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得到政府一次性求职创业经费补贴。

  2、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科生,可向学校申领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3、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如确有需要,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反映,帮助他们申请一定的经济补助,减轻他们的求职负担,促进他们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就业。

  (十)各学院要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信息追踪,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八、成效总结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与落实,材化学院就业人数取得显著提升并有效解决了就业困难生的就业问题,就业人数逐年增加,呈现上升趋势,如下表所示,这说明,计划的实施还是取得一定成效的。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7

  根据团省委《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xxx青年创业创新行动,团市委决定动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力量,遵循市场机制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基本规则,面向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广泛动员和争取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鼓励参与单位提供适宜的见习岗位,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供帮助,为用人单位选人搭建平台。

  二、基本原则

  1、二级建立。团市委和县(市、区)级团委分别联系企事业单位募集岗位,建立见习基地。

  2、分级授牌。提供3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即可授牌。各级团组织原则上谁建立谁授牌,下级团委也可以向上级团委申请授牌: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3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县(市、区)级团委授牌;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1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市级团委授牌,其中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20个以上岗位,由团市委推荐申请团省委授牌,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30以上岗位的单位,由团省委推荐申请团中央授牌。

  3、属地对接。各级见习基地由所在市、县(市、区)团委使用,接受青年咨询和报名,并负责具体对接工作。由市、县(市、区)团委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组织推荐本地高校及本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参加见习,可以优先考虑有创业意向、家庭经济困难、初次就业的青年。学校团委联系建立的见习基地面向本校学生,自行运转,不再层层对接。

  4、动态管理。授牌单位负责评价本级所建立的见习基地的运转情况,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见习基地予以摘牌,对工作优异的见习基地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原则上每年评价一次。

  5、就近就便。原则上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在同一城市对接,特殊情况由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或相关机构协商。

  三、建立标准和程序

  见习基地的建立应充分考虑参与企事业单位的.规模、行业分布及所能覆盖的青年群体类别等要素。

  (一)建立方式

  1、发动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创建;

  2、发动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星火带头人协会会员企业参与创建;

  3、发动各级青联委员所在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

  4、发动各级“青年文明号”单位参与创建;

  5、整合其他企业和社会资源开展创建。

  (二)建立标准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企事业单位,有提供见习岗位的意愿和接收见习人员的能力;

  2、具备国家法定安全生产条件;

  3、每年至少安排一期见习,每期一般为2至6个月,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3个;

  4、见习岗位的工作内容需具备一定的技术技能含量,见习基地不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功能;

  5、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一定的基本生活补助;

  6、见习结束后,能够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7、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青年。

  (三)建立程序

  1、团市委将成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项目办公室,由分管副书记牵头负责,成员由团市委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宣传部和青年企业家协会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基地建设的指导、协调和落实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主任由团市委副书记谢剑锋同志兼任,项目办公地点设在团市委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薛亚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2、各级项目办公室按照见习基地建立标准,广泛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经双方同意,签订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合同”(见附件1);

  3、见习基地按照团中央制定的统一标识挂牌(标识式样另发)。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具体见习岗位每年可根据企事业单位实际进行调整,三年期满,经评价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四、见习人员的组织

  见习人员的年龄一般在18至35岁之间。市级项目办公室负责见习人员招收工作的总体指导、协调和服务;见习人员的具体招收工作由县(市、区)团委和学校团委负责,并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团委进行岗位对接;

  五、见习人员的管理

  见习人员在岗工作时间的管理以企事业单位为主,由企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参考文本见附件2、3、4)。市级项目办公室对见习人员的管理进行跟踪指导。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8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具体措施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各镇街、社区(村)通过对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同时,充分结合《关于加强北辰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区、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各类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发一批门槛低、有保障的社区服务型岗位。

  (三)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区人社局指导镇街、社区为援助对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有见习需求的,匹配专业方向,提供精准的见习岗位信息。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举办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通过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就业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和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具体举措。区、镇街、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91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精准摸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对所辖区域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次摸排,对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精准帮扶。进一步扩大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实现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情暖万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用情用心用力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巩固就业援助成效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就业的特色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可采取灵活多样、不同形式、不同方式的举措开展此项工作。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全面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失业原因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详细了解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鼓励动员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小微企业、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基地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发一批就业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吸纳带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并开展一批岗位所需的技能培训项目。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依托基层平台力量,聚焦困难群众特点及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强的,重点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发挥“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十项比赛、六大活动”中评选出的“新锐创客”、“创业新秀”、“创业达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孵化基地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各类小微企业等就业载体的作用,收集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和特色,创新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保障援助政策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服务的过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区人社局。活动统计表(附后)请分别于8月25日、9月25日、10月25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20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黔人社通〔20xx〕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疾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暨农民工返乡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筑人社通〔20xx〕3号)文件精神,为在“两节”期间,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1.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7日-2月28日

  3.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

  4.活动目标

  通过乡镇、街道反馈数据,对有就业需求的不同群体,提供就业服务。

  5.活动内容

  (1)就业帮扶。根据乡镇、街道掌握重点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就失业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开展提供就业岗位支持。

  (2)深挖岗位。积极联系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各类岗位(含灵活就业)信息。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做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依托社区、乡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挖掘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3)组织特色招聘。20xx年1-3月,每月组织1场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同时,及时向乡镇、街道未就业人员推送企业岗位。一是乡镇、街道要通过QQ、微信、上门服务等方式,向有求职意愿人员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二是乡镇、街道要将区级提供岗位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或政务电子大屏滚动播放;三是动员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四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五是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二)“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1.活动主题

  春节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2.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1日-20xx年3月31日

  3.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两节”期间关爱返乡农民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温暖氛围,帮助农民工顺利返乡、温暖过年、节后返岗。

  4.活动内容

  (1)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农民工返乡动态监测,建立好基础台账,如实、按时做好日工作统计上报。

  (2)建立“返乡农民工服务驿站”。配合省就业厅在东站、步行街设立“返乡农民工服务驿站”,供免费热水、免费充电等便民服务,并为返乡农民工发放口罩、春联等“生活物资礼包”。

  (3)“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组织一场“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指导返乡农民工参与省市组织的'线上直播带岗活动。

  (4)“春风行动”对外帮扶提供岗位。主动与“一县三乡镇”联系,春节期间,提供岗位参与“一县三乡镇”春风行动招聘会活动。

  (5)开展返乡农民工座谈会。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好反乡农民工座谈会,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岗位推荐、职业指导、劳动维权、问卷调查等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礼包”。同时,通过QQ、微信、短信、指导参与线上直播带岗等方式,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信息,通过活动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今年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对困难群众、返乡农民工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重点关注易地搬迁安置点,积极投放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重点帮扶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和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农民工及困难群体,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及时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及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五)材料报送。请各乡镇、街道要按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统计上报工作,前报送活动总结、报表及相关活动图片简报。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21

  为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关系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省稳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xx〕753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本月起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0月

  三、援助对象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四)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五)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走访服务对象,摸清就业现状底数,开展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就业服务方法流程,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对象的稳定性。健全完善就业机制,巩固拓展援助成效,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让就业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摸清底数,建立帮扶清单

  各县(市、区)要通过上门入户,全面掌握人员构成情况、就业意愿、专业技能等,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开展失业人员登记、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应认尽认”。制定帮扶清单,实施“一人一策”援助计划。

  (二)挖掘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各县(市、区)要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开发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

  (三)分门别类,实施精准服务

  各县(市、区)要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微信公众号、APP等点对点渠道,推送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安排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进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二)广泛开展宣传,突出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在现有的企业微信群、求职招聘群中及时推送消息,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大力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三)及时总结报送,建立长效机制活动期间,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活动有关情况,做到随时开展、随时报送,做好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资料的留存。市局每个月对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于8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20xx年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联络信息表》上报市局就业促进科,并于每周五报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情况统计表(周调度)》。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活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效果、相关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22

  为了更好地为农民工以及城乡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区就业局在继续开展"冬季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以"城乡就业,帮您解难"为主题的"xx行动"。xx行动活动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甘肃日报》、《日报》、《晚报》、《晨报》、《西部商报》、《鑫报》、移动12580信息平台、公交移动等新闻媒体和就业、《人力资源周刊》、led大屏、社区就业橱窗信息栏等形式大力宣传"xx行动"活动,并在火车站、汽车东站、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点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用工信息,帮助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正规职介机构登记求职,并深入青白石、皋兰山、雁滩等农民工集中地进行政策宣传,提供信息服务,为省内外的`用工企业及农民工等各类失业人员提供用工求职信息,《人力资源周刊》处专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xx行动"氛围。

  二、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农民工等各类求职人员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加大用工信息搜集发布力度,提供省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并定期组织专场用工洽谈会。一是从2月27日开始,每周六上午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专场室内用工招聘会;二是3月1日在火车站、汽车东站、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等流动人员多的地方同时举办室外招聘会;三是其它各街道在3月5日前在本辖区组织召开一次招聘会;四是于3月6日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xx行动"暨"迎三八"综合招聘会。各社区就业站做好宣传、组织人员参加。要结合实施"零盲点全覆盖"工程,各社区就业站工作人员要逐户深入辖区住户和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提供服务,要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投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依托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企业和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

  针对春节后求职高峰,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专业,增设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培训科目,新开设机电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商贸服务类、物流服务类、生活服务类等工种。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联合东方学院、陇原技校、金岛汽车学校、保安学校等培训基地,为想学一技之长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电工、焊工、烹饪、美容美发、汽车驾驶、电脑操作等职业技能培训。

  四、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搜集整理创业项目,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总结活动情况,汇总统计数据。

  要求局属各部门、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成效。并于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统计,汇总数据。5月10日前局属各部门将"xx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区劳务办;同期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将"xx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先报区就业局社区就业办公室,由社区就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12日报区劳务办。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篇2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就业援助月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xx])8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扶余县20xx年就业援助活动月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二、重点援助对象

  1、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2、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补贴政策的人员。

  3、家庭贫困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5、本地区其他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目标

  1、使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进行登记认定。

  2、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向每一位就业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手册。使辖区内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了解到国家、省及本地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内容。

  3、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的服务承诺。

  4、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辖区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一次就业援助,切实帮助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5、对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20xx年2月25日

  五、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六、活动内容

  (一)摸清援助对象情况,以建立统一失业登记制度为基础,送政策上门。

  1、就业局于20xx年1月15日前组织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分片包干,全面摸清和掌握辖区内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尚未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建立台帐。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待遇。

  2、以提供精细化、长效化就业援助为目标,送服务。为每一位确定的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就业援助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工作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基本服务承诺。及时调整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进一步开展72小时就业的承诺。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送岗位上门。

  1、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动员企业提供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位岗位,以各种有效形式为急需就业的困难人员提供岗位信息、并采取送岗位上门的方式,将岗位送到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家中,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2、就业局要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对接,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通过举办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主要对象的专场招聘会,帮助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还应针大中专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

  3、对星级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将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并努力提高就业质量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必达目标。

  (三)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送补贴上门。各社区要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并落实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要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四)积极推行人本服务,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为重点,送温暖上门。

  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要按照人本服务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实行零距离服务。为每一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重点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指定人负责,采取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的方式,落实具体服务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与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主动服务、个性服务、贴心服务、诚信服务和高效服务。

  (五)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送两法上门。

  1、各社区要把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宣传等多重方式,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简报、宣传栏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政策、公平就业原则、体面就业形式,并充分运用传单、咨询服务台等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编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册(单),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

  2、就业服务机构以及社区要制作就业政策宣传栏,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自主创业典型事迹,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就业的政策内容和就业途径。要大力挖掘并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典型,帮助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更多的困难人员在适合自身技能素质的岗位上实现就业。

  七、活动时间和安排

  (一)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开展调查摸底、岗位开发和其他准备工作。即依托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对服务对象开展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岗位,收集一批岗位信息,做好为服务对象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就业再就业政策、各类宣传资料免费送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同时,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宣传资料送到援助对象手中。

  (二)20xx年1月16至1月20日,开展全县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一是举办针对援助对象的大型就业专场招聘会;二是开展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政策咨询活动、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三是组织援助对象开展职业指导活动;四是我县将召开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用工单位计划组织80家单位,预计10000多个岗位。

  (三)20xx年1月21日至2月24日召开就业援助月活动座谈会。各社区组织辖区内尚未就业的“4050”“4555”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身份、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在援助月中未能实现再就业的就业困难群体,根据每个人自身特点为“一对一”确定培训方案,并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四)20xx年2月25日总结。将就业援助的基本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情况及时上报就业服务局。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要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将就业援助月活动纳入“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关温暖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做实事的具体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计划,采取一帮一、“结对子”、单位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部门上、落实到个人,并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制度。活动结束后,要对援助效果进行评估。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调查组对各社区援助工作进行督查。

  (二)发挥基层作用,依托社区,做到援助到人。各社区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就业服务,并记录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效果。要将就业援助活动与消除零就业家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就业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就业援助月活动涉及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各部门各类企业的新政策宣传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电视、报纸、新闻媒体,以及深入社区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开设信息栏和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型式,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内容,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相关就业政策信息,动员企业和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岗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总结和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社区于20xx年1月8日前上报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摸底情况调查表,于2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统计表。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相关文章:

社区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精选8篇)01-05

社区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通用20篇)04-22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0篇)01-06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简报(通用8篇)01-06

2023年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范文(通用7篇)01-14

2023年社区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范文(精选16篇)01-07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信息的简报范文(精选11篇)01-07

就业援助暖心工作进展简报11-05

就业援助方案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