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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招生方案

时间:2023-10-04 08:16:37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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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招生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职学校招生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1

  为认真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广泛宣传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

  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转变观念,理性选择学校,促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宣传、联络、协调和督查四个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2、中职学校要成立中职招生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三所中职招生驻点人员任联络员。各生源学校也要成立领导组,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授课教师为成员。

  工作组职责是组织召开学生及学生家长会,组织职业教育宣讲团成员进村入户宣传,组织招送职业学校的新生入学,确保县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三、招生对象

  1、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3、普通高中分流学生。

  4、其它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

  四、招生计划

  中职计划具体落实情况根据我县实际普高线下生源数另行下发文件

  五、工作安排

  (1)5月上旬,分七个片组织召开中职招生动员会。

  (2)5月下旬,组织召开中职招生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3)6月10日至8月10日,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对全县中职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6至9月每月10日、20日、30日为中职招生进度阶段性旬报节点,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填好《中招招生情况旬报表》报教育局职成教股

  (5)8月底各校按要求,将普高线下学生分班填写毕业生去向登记表,班主任和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教育局职成教股。(表格见附件三)。

  六、方法措施

  (一)强化招生宣传

  1、制作《县职业学校集团招生简章短片》(供县电视台播放和宣讲分团宣传)。

  2、中职学校提供的招生宣传材料,面向全县各初中九年级毕业生和家长,宣讲国家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及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宣讲我县职业学校的发展状况、办学优势和取得的主要成果,并播放《县职业学校

  集团招生简章短片》。

  3、中职学校要选派优秀骨干教师赴各生源校开展驻点联络工作,积极与生源校中职招生工作组联系,搞好招生服务工作。

  4、各生源学校校园内必须有丰富多彩的宣传专栏,结合职教内容九年级每班出一期黑板报强化宣传,并将本校宣传情况以新闻报道形式上传教育局网站,要求图文并茂。

  5、生源学校要配合中职招生驻点联络员召开毕业学生和家长座谈会。

  各校要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人抓好落实。

  (二)严把“四关”

  ⑴计划关。基教股、职成教股和招生办三股室共同商定我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党组会通过后实施。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规模、师资力量和配套硬件设施等方面具体客观核定并确定招生计划。计划数确定后,民办学校不得超额招生。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均应在计划内运作。教育局各股室要形成合力,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县域外各类学校无序招生行为进行监管打击。

  ⑵入籍关。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做好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分类入籍问题处置。严格按照市下达的指标数进行入籍,杜绝不符合条件学生入普高籍。职成教股要做好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⑶流动关。招生办要向职成教股和基教股提供毕业生报名册和相关信息,特别是今年普高线以下生源信息,这些学生去向关乎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职成教股要将这些学生一一分解到校、任务到人。各生源校要将无序流动或不正常流动情况监管到每一位学生。

  ⑷责任关。对中职招生中的学校、教师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或人为运作造成学生大面积不填志愿,甚至不知去向的'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等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学校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

  (三)重点调度

  ⑴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按县乡镇片区划分,组长由教育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股室负责人和中职学校正副校长担任,成员由中职学校招生驻点人员、初中毕业班班主任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四)

  ⑵6月中旬开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中职招生调度会,各校汇报招生进度,交流中职招生经验等。

  ⑶生源学校校长、中职学校校长为中职招生第一责任人,必须全方位履行职责。

  (四)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中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各生源学校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运作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反中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查处,特别是严禁班主任、教师等违规私自安排域外招生人员进班宣传、暗箱操作、吃拿回扣等。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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