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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3-11-06 18:33:48 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精选]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评选方案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评选方案[精选]

评选方案 篇1

  为 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表彰各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 育工作者崇德向善、爱岗敬业,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通过表彰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展现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热心助教典型事迹,进一步呼吁社会关 注教育和支持教育,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第3X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对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 任、优秀校(园)长和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进行评选表彰。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表彰名

  优秀教师100名(其中最美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校(园)长10名,共计140名;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从事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任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最美教师”评选范围:以上几类评选对象,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标准参照长文明办〔20xx〕10文件相关规定)。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范围: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凡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一并纳入推荐参评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坚持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专任教师。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近三年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均达合格等次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近几年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4.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讲究工作方法,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至少承担一门主科教学的。

  2.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中等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3.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学校单项工作排名均在中等以上。

  4.近两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有较大起色。

  5.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守纪律,讲规矩,以上率下。

  6.本学年以来管理的学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氛围良好。

  (四)“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最美教师”评选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和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创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

  (2)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3)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关爱学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事迹感人。

  (4)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做出令人敬仰的业绩,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5)以工作为重,长期坚持带病上岗,事迹感人。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近三年来为我县在投资办学、捐资兴教、扶贫助学方面踊跃捐款捐物,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2.长期(至少3年)参与、支持教育发展,长期坚持在基层开展助教活动(含义工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

  四、评选原则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统筹兼顾,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今年推荐上报参加州级以上表彰评选的候选人,此次不再推荐,未当选为州级以上表彰的人员直接作为此次表彰候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的;

  3.违反师德师风考评细则23条之一的。

  五、评选程序

  (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申报方式进行,各中学、中心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推荐。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中学、中心校在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人选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二)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程序

  1.由学校根据掌握的情况,报推荐材料到乡镇(街道)督导办,经乡镇(街道)督导办核实、汇总后报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备选。

  2.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限

  (一)申报表。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真实、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于20xx年8月2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

  七、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乡镇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 评选表彰长顺县20xx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是激励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鼓励和呼吁 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 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推荐名额要兼顾村完小、办学点和具备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搜集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事迹,真正把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推荐出来。

  (四)各乡镇(街道)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被推荐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有违反党纪政纪、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记录的,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表彰。

  (五)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表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的形成,为了培养学生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积极进取的精神,激发班级竞争意识,经学校研究决定,引进激励机制,开展文明班级评选活动。

  二、指标分配:小学部每年级评两个,初中部评三个

  三、评选周期:每两周评选一次

  四、评比细则

  1、班风正,学风浓,班上同学和睦相处,整个班级呈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很好地完成学校交代的各项任务。

  3、以班级量化分为依据。得分多者获得流动红旗,得分相同时,扣分少的'班级优先;加扣分都相同或都没有加扣分时,政教处以各值日行政检查情况为参考作出决定,不设并列流动红旗。(流动红旗在下一周拥有一周,须悬挂于教室前门外。)

  4、两周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班丧失文明班级评比资格:

  学生有严重违纪,如:打架斗殴、打牌赌博,谩骂、顶撞老师或工友、擅自下河游泳、爬越围墙、寄学生就寝后不请假外出、偷摸扒窃、群体闹事、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破坏公物。

  四、奖励办法

  1、凡获文明班级称号的班级,在下一周发流动红旗。

  2、加班级量化分5分。

  源思学校政工处

评选方案 篇3

  为在我国银行业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我国银行从业人员做好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xx年度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简称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本次评选活动、组织安排、联络协调、评选表彰等各项日常工作均有银协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各会员单位负责本行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组织本单位服务明星的评比和推选工作。依据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确保评出高质量的服务明星。

  2、负责按银协的安排推荐服务明星。

  3、负责填报“20xx年度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书面材料。

  4、确保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二、“服务明星”推荐评选条件

  1、参选人员应为直接向银行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线员工和网点负责人。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全年及20xx年上半年在本单位绩效考核为优等。

  3、业务熟,技术精,所在岗位业务技能测评有1项以上成绩达到一等,其它项目不低于二等。

  4、文明礼貌,服务周到,无客户的有效投诉。

  5、工作积极,贡献较大,业务量在本营业网点超过人均15%以上,无差错。

  6、着装、仪容、举止、礼貌用语、佩戴工号牌等均达到规范服务规定的要求。

  三、“服务明星”推荐评选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银行业协会印发关于“20xx年度文明规范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方案,各会员单位(不含农业发展银行)成立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服务明星评选推荐活动。

  (二)自评初选阶段。20xx年10月1日前,各会员单位完成本系统服务明星的评选工作。

  1、初选采取员工自愿报名和各营业网点提名两种方式。

  2、自评应按照评选的评分标准,由各营业网点给参选员工打分,再由各会员单位服务明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查,对参选人员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各会员单位初选的服务明星经会员行领导讨论确定后,于10月1日前将推荐意见书(盖会员单位公章)、服务明星候选人的.相片、简要事迹材料、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推荐名额安排见附件2)。

  (三)综合评定阶段。自律工作委员会于10月中旬召开会议,对“服务明星”进行审定。

  (四)表彰阶段。20xx年11月对评选出来的全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进行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届时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四、评选推荐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意义。这不仅是提高我市金融服务质量,也是调动员工积极性,树立银行良好社会形象的有力推动,又是评选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必要补充和打造我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的基础和支撑。各会员单位应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认真策划,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充分利用评选服务明星的契机,推动我市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在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中,各会员单位可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银行业的优质规范服务,同时,组织员工向市银协投稿,协会将在银行业动态刊登各会员单位的经验和做法。

  (三)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反对本位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服务明星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加强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各会员单位应从全局出发,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安排得力人员做好组织审查和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确保整个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评选方案 篇4

  一、目的

  针对目前系统考核工作尚未展开,员工绩效不明显的情况,为了更好地体现“一起成长、一起升级”的人才管理政策,充分挖掘20xx年度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和优秀事迹,拟定本方案,用于对20xx年度优秀员工的选拔操作工作。

  二、评选原则

  1、优秀员工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2、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4、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三、成立优秀员工评定小组

  1、成立评定小组是确保评选活动在公司管理层控制之下进行的必要保障;同时由于评定小组由管理层各级领导组成,能够使评选获得各方认可、客观和公平的工作氛围。

  2、优秀员工评定委员会的组成:

  a)公司领导2至4人

  b)部门负责人3至5名

  c)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经理

  d)考核专员

  3、委员会的职责:

  a)召开优秀员工评定会议,拟订评选计划、安排评选各项具体事宜;

  b)评定各提名人选的绩效情况并给出结论。

  四、评价部门、分店和分公司绩效状况

  1、部门绩效状况是评选优秀员工的基础,一个绩效很差的部门很难有表现优异的员工,评选优秀员工首先应考虑绩效表现比较好的部门。

  2、评价部门绩效状况的流程:

  a)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向下列部门和人员发放《部门绩效评议表》:总裁、总经理、公司领导、各部门、分店、分公司;

  b)各评议方本着客观、公平原则进行评议;

  c)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回收《部门绩效评议表》,根据评价方权重比率统计各部门得分,排出次序;

  d)总经理审批。

  五、根据绩效状况分布申报名额

  1、根据绩效状况评定次序对各部门进行强制分布,形成良好、普通和较差三个级别。

  2、处于良好评定范围内的部门按1:25比例申报优秀员工人选(即根据部门总人数/25得出的`四舍五入的整数申报)。

  3、处于普通评定范围内的部门按1:50比例申报优秀员工人选(即根据部门总人数/50得出的四舍五入的整数申报)。

  4、处于较差评定范围内的部门原则上不给予申报名额,如遇特别情况另行确定。

  5、部门人数不足25人的,按1人申报。

  六、确定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1、优秀员工的评定标准为德(职业品德)、能(专业能力)、勤(工作态度)、绩(工作业绩)四个方面,每方面确定三至五项具体指标,形成《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2、基层人选和管理层人选因工作性质不同而在各项指标的权重方面有所不同;

  3、《优秀员工评定标准》用于申报优秀员工提名人选前的参考信息和对优秀员工提名人选进行的360度考评活动。

  七、推荐和申报提名人选

  1、下列人员可以推荐优秀员工提名人选:总裁、总经理、公司领导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获得申报资格的部门可按所获名额进行申报。

  3、未获申报资格的部门如有成绩特别优异须进行申报的,直接向总经理申报。

  4、推荐人选不占申报人选名额。

  八、汇总提名人选名单并公示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对各方推荐和申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发布公告进行公示。

  九、对提名人选组织360度考评

  1、优秀员工评定小组协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对提名人选组织360度考评。

  2、考评流程:

  a)选定主考部门和主考人

  b)主考部门和主考人根据员工表现依据《优秀员工评定标准》填写《考核表》。

  c)《考核表》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需改进、差五个等级。

  d)《考核表》汇总,统计成绩。

  e)取得优秀或良好成绩的可考虑确定为优秀员工,具体数量视考核结果而定。

  十、确定优秀员工人选

  1、根据以下方面所提供的信息确定最终人选:考核结果、总裁总经理指示、公司相关各方反馈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意见

  2、形成《优秀员工名单及事迹简介》上报公司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十一、组织编写优秀员工先进事迹材料

  1、优秀员工名单经审批后,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协同员工所在部门编撰《优秀员工先进事迹材料》,报备人力资源部门。

  2、确定优秀员工代表一名,形成《优秀员工代表发言稿》。

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适应我校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励广大教师敬业崇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教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负责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和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校长和人事、教学、教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选拔范围

  全校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有教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1、材料上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教师填写《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登记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报资格评定委员会。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骨干教师。

  3、复评阶段。评定委员会根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初评合格的教师进行材料评审,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审结果作为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名单。公示评选出的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和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5、上报我校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并附个人相关评审材料。

  五、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㈠政治思想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含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级。

  ㈡学识和职业技能方面

  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3、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辅助学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会制作多媒体课件。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㈢教育教学业务方面

  1、教育教学思想先进,经验丰富。善于因材施教,在学校教科研工作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学生、社会和同行的肯定。

  2、教学成果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所教班级学生在市以上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考试中居同类学校前列;

  ②在学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平均成绩达到优良;

  ③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文艺汇演、会展、体育比赛等中获奖的;

  ④参加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举办的教坛新星、优质课评选等教学竞赛或汇演、会展中获得等次奖。

  3、班主任、团队、教育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工作开展正常,无重大事故。

  4、教研能力强。五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的本学科教育教学会上作主要发言,或论文在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主持的论文评奖中获二等奖以上。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

  ㈣五年来,受到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等称号的可优先参加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

  六、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依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参见教人[XX]84号《关于印发〈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职责和待遇

  ㈠职责

  1、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规定的范围承担1~2次示范公开课,起积极带头和示范作用。

  3、积极承担送教下乡和结对帮扶任务。

  4、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教改目标和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5、根据学校的安排,至少负责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成果。

  ㈡待遇

  1、授予相应级别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有效期三年。

  2、优先选派参加高层次的教科研培训、考察等活动。

  3、学科带头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特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参加高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

  4、在其实绩的基础上,优先评先选优。

  八、管理办法

  1、选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校办室负责。建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

  2、实行动态管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要求连任的,应当重新申报。

  3、建立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学常规考核及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着重考察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

  4、骨干教师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推荐评选委员会核实,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证书,并按教师队伍管理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1)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2)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者。

  (4)评选后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评选方案 篇6

  活动对象

  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全体师生

  活动要求

  1.民主推荐阶段:各班团支部负责,截止时间:3月13日。

  要求:各班在充分讨论和酝酿的基础上,民主推选出本班一名优秀学生作为班级的“我身边的榜样”,并推荐到学校参加学校“闪亮四中人”我身边的榜样优秀人物评选。在本次推荐评选中,全校各班需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好中选优”和“公平、公开、公正”的推荐原则,严格按照评审选拔程序,把本班最优秀的'同学推荐上来。各班团支书于13日中午前将推荐候选人资料电子稿上交至邮箱zz。

  推荐候选人资料(电子稿)应包括:姓名、班级、现任职务、爱好特长,座右铭,曾获荣誉,班级推荐词(500字左右)以及生活近照(另附,照片须为JPG格式)一张。

  【格式如下:】

  姓名:

  班级:

  现任职务:

  爱好特长:

  座右铭:

  曾获荣誉:

  班级推荐词(500字左右)

  2.学校评选阶段:德育处、团委负责,截止时间:3月26日。

  校团委、学生会将会把各候选人上交的资料整理成册,发送至各班同学手中。以便同学更好地了解候选人情况。全校师生在各班推荐的候选人的基础上,投票选择10名同学,授予第五届“闪亮四中人”荣誉称号。

  活动安排

  时间

  内容

  说明

  3月7日-

  3月13日

  各班推选优秀学生

  上交推荐候选人资料

  各班团支书于3月13日中午前将推荐候选人资料上交至邮箱zz。

  3月26日

  发放候选人事迹册

  各班同学进行投票选举,选票上交至211班李玥处。

  投票须知

  1.各班举行一次主题班会,在学习正式候选人事迹基础上进行民主选举。

  2.每位在校学生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

  3.必须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字迹规范清楚。

  4.一律在正式候选人姓名的上方空格划圈,每张选票最多选十人,多选无效。

  5.填写选票后,将选票交给各班团支部书记,各团支部书记统计好后把选票和统计结果于3月26日放学前上交至211班李玥处。

  奖项设置

  将在36位候选人中选拔出10位同学,荣获“闪亮四中人”称号。

评选方案 篇7

  为了提高广大学生的学习与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同时让学生的付出得到认同,并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与成就感,我校开展了评选“星级学生”的活动。通过“星级学生”的评比,帮助学生构建自身发展所需的知识结构,发展自己的特长,张扬自己的个性,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正常的、全面的发展,以至走向成功。

  一、培育目标

  让学生把自己融入班级管理中,自己评价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行动有目标,发展有方向,人人有亮点,让每个个体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最差至少也能获得几颗星。学生的思想、情操、知识、创造力都得到升华,为学生终身发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追求人生价值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落实、完善**小学“星级学生”评价工作,特成立了**小学“星级学生”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zz

  副组长:zz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星级学生的评比原则

  人人都有“星”,努力争“五星”。

  四、星级学生的评比程序

  以学期为阶段,每月评比一次,由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委评议、班主任审核,期末审批,学校表彰。

  (一)学生评价

  星级文明学生的评比一般放在月末的班会时间进行。每月每位学生对照《星级学生的评比条件》进行自我评定,在认为完全达标、基本达标和尚未达标的项目后打“√”,并在每一方面栏后记总分。再由小组对该生的自评结果进行评议,写出评议结果,然后交班委评议。

  (二)教师审核

  每月获星的结果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确认。期末的1—3星级学生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确认,4—5星级学生由班主任审核并报审批。每月的星级和期末的1—3星级不受百分比限制,期末4—5星级学生分别占班级学生数的15%—20%和5%—10%。

  (三)学校授星

  根据班主任老师的审核结果,学校进行审批。学校在每学期末对获1—5星级称号的'学生进行表彰

  五、各种星级学生评选标准:

  (一)学习之星:

  1、学习态度认真,能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2、能独立思考,学习主动、自觉,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3、有一定的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

  4、善于与他人交流、合作,有一定的探究能力。

  5、在期中、期末、月考中,语、数成绩突出的。

  (二)文明之星:

  1、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不在操场、楼道、和教室内跑跳、打闹。

  2、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旷课,上好每一节课,不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在课上做打扰其它同学的事。

  3、穿戴整洁,衣着大方,佩戴校徽、说话文明,不说粗话、脏话,不骂人。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能虚心听取老师家长的教诲,不顶撞长辈,会用礼貌用语。

  5、与同学友好相处,热情待人。

  (三)艺术之星:

  1、在音乐、美术、绘画等方面有特长。

  2、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方面活动,表现突出的。

  3、参加校内外文艺、美术等比赛获奖。

  (四)书法之星

  1、热爱书法,能积极参加学校的书法兴趣小组。

  2、在每次校写字比赛中,成绩突出。

  3、在各级比赛中频频获奖,能为班级增光。

  4、能协助语文老师做好本班的写字教学工作与写字后进生的辅导工作。

  (五)环保之星:

  1、热爱劳动,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和大扫除。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

  3、在家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生活基本自理,并能为父母排忧解难。

  4、自己衣着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是学生表率。

  (六)写作之星:

  1、热爱写作,能积极参加校小记者站活动。

  2、在校举行的各类作文比赛中,成绩突出。

  3、在县级以上比赛中频频获奖,能为学校、班级增光。

  4、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不得少于两篇。

  (七)读书之星

  1、热爱读书,积极参加校各种读书活动。

  2、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阅读课外书,是本班学生学习的表率。

  3、年级学生每学期读书不得少于5万字。

  4、读后能及时认真书写读后感,并与其他同学分享读书收获。

  5、能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图书的借阅、登记工作,能带领全班学生认真读书,班级读书氛围浓厚。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班级每月评选一次。首先由本人据实申请,由小组评议。其次由班委会复评。最后由班主任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批准。

  2、学校、班级要建立学生星级管理档案,并及时进行表彰。星级与操行等级严格挂钩:全期均被评为六星以上(含六星)计为优秀;一学期有三次评为三星以下的学生视为操行不合格;其余计为良好。

  3、有违纪受学校处分的学生,不能评为星级学生,待处分取消后,才有资格评选。

  七、具体要求:

  1、利用班会时间分班学习“星级学生”内容,经常对照检查自己。

  2、由各班组织学生月评,评比结果及时上报,以便统计表彰。

  八、组织指导:

  1、 学校负责组织贯彻学习,指导实施、落实。

  2、班主任具体操作,指导每个学生认真学习、落实,并抓好周评、月评、期末评选工作。

  3、学校结合每月的月考和月评,及时对星级学生进行表彰。

评选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三爱教育,弘扬校训精神,继承一中历届校友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敢于争先的优良传统,培育一中广大学子学习自主、修身自觉、行为自律的核心素养,按照重在过程、重在进步、重在品行的激励原则,特设立“安六一中奖学金”。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置分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1、普通奖学金暂设综合考评奖和学习进步奖两项。综合考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班级第一名至少获三等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由班级推荐,每班1名;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三、评选依据

  1、综合考评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秀,高一、高二年级以本学年期中、期末四次考试成绩总排名为序,高三年级以本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月考(含本次)之前的几次月考总成绩排名为序。普通班、国际班以同类班级数(n)为基数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n名;选修班以班级数(n)为基数,理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2.5n名,文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2n名。其中,20xx年度高一、高二年级以秋学期期中考试成绩排名为序,高三年级以前四次月考总成绩排名为序;

  2、学习进步奖:各班级以本学年学习进步最显着的同学为推荐人选,由班级负责公开公 平推荐;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四、资格审查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2、多次不参加应该参加的集体行动、文体活动、公益劳动和班级卫生值日,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4、不遵守作息时间,不服从寝室管理(家长管理),影响个人和他们的健康和休息,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五、评审程序

  1、综合考评奖:由年级部汇总获奖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 会审批;

  2、学习进步奖:由各班级推荐至年级部汇总,年级部报送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六、颁奖时间

  “安六一中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各发一次。

  1、综合考评奖:高一年级安排在高二第一学期开学之初颁发,高二年级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开学之初颁发,高三年级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之初颁发;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七、奖金标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八、资金来源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九、附则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2、单独命名设立奖学金或助学金。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zz

  安六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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