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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26 13:08:35 方案 我要投稿

(精)实施方案3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实施方案3篇

实施方案 篇1

  XX乡XX村民委员会

  关于集中连片建房打造特色村庄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抓好“五园新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规划,拟在瓦房和翟家坡两组实行村民集中连片建房,打造特色村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科学规划、严格管理、集中开发、有序改造,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新型村庄。

  二、总体规划

  1、规划布局。在乡城镇总体规划和乡土地利用规划指导下,按照“利于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要求,综合考虑集中居住区空间与一、二、三产业布局的协调和相互促进,选址在XXX小城镇南片区,涉及瓦房和翟家坡两个村民组。

  2、建设规模。根据集镇发展进程和中山村的特点,因地制宜,分类调控,重点安置征地拆迁的村民,吸引村内外工商户及亦工亦农户进区集居,人口规模在20xx人以上。

  3、建筑设计。结合黔西北民居风格,突出体现地方特色,确保整体和谐统一,内部功能合理。

  4、基础设施。加强道路、供水、绿化、亮化、休闲健身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打造宜居环境。

  三、政策措施

  1、土地资源的整合。

  对规划区内土地实行村委会集中收回、统一报批、有偿安置。集中建房区

  所有用地先由村委会与农户协商统一收回,收回土地按照《毕节地区统一年产值标准土地补偿综合地价》规定21600元/亩的标准付给农户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权属村民委员会。集中土地后,按照规划设计平整出地基,所有地基实行有偿安置,农户需地基时必须进行竞买。收入的地基款5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申请上级相关部门帮助解决;50%用于土地补偿和房屋拆迁,剩余部分由被收回土地的农户按面积大小进行分成,每年结算一次,直至所有地基安置完毕、不再有收入为止。集中建房区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土地手续由村委会统一报批,安置后再办理给农户。

  2、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按照“严格规划、就近安置”的原则,从距原址最近的居住用地中安排地基给被拆迁户重新建房,拆迁住房建筑面积小于75平方米的,安置地基为75平方米;大于75平方米的,安置地基为150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与安置地基面积相差部分,按400元/平方米的价格实行多退少补。房屋内部装修情况、畜圈、厕所等着价赔偿;院坝及空闲地按照集中收回土地21600元/亩的土地补偿标准给予现金补助。新房建成前,农户可利用原房屋未拆部分、老宅或搭建棚子、租借他人房屋等方式暂时居住,由村委会付给过渡费(含房租费、搬家费等)。

  3、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建房区的住房建设以村民个人投入为主体,实行统管自建,即由乡、村统一规划设计,提供统一的施工图,村民按图自建。村委会加强监管,凡不按设计施工的,一律不准建设。道路、供水、供电、绿化、亮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投入为主体。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原则,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建设采取BT模式,引进有资质、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统一建设。

  4、资金筹措: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危房改造资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资金、土地占补平衡资

  金及其他各项资金参与建设。采取地基预售激励机制筹措启动资金:凡一次性交纳预购金3万元的',在竞购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50元;凡一次性交纳预购金6万元的,在竞购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100元。所有资金一律经乡财政所设立专户,封闭运行。

  四、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规划设计(20xx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修编,确定集中建房区选址,报批土地手续。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4月):召开群众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落实土地(20xx年6月底前):做好农户思想工作,筹措并兑现农户土地补偿款,完成房屋拆迁。

  第四阶段:平整地基(20xx年7月底前):完成地基平整,组织竞买。

  第五阶段:建房及基础设施(20xx年8月后):农户建房,村委员会在乡政府指导和支持下分期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三年内完成。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集中连片建房工作组,提高群众代表的参与率,负责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形成人人关心、个个支持的良好氛围和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成立土地、房屋评定组,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XXX中山村民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 月 日

实施方案 篇2

  为规范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加强以病例为单元的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降低临床常见病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一、单病种临床路径定义与内容

  单病种临床路径是医护专家针对无并发症单纯性疾病制定的,以病人及其疾病(或手术)为中心、以时间作为横轴,以入院、诊断、检查、用药、治疗、护理、饮食、教育、出院等技术与服务的提供作为纵轴所做的最适当的、有顺序性、有时限要求的整体医疗计划和服务程序,是标准化诊疗护理流程,是医院实施实时质量管理的最简单易行的方式,目的是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服务、减少康复的延迟和资源的浪费。临床路径的内容一般应包括预期结果、评估、多学科的服务措施、病人与其家人的相关教育、会诊、营养、用药、活动、检验与检查、治疗和出院计划以及变异的记录等内容。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单病种医疗服务诊疗护理常规的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内涵质量。通过明确病种的诊疗护理操作规程,使医护人员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有效避免乱开药、滥检查等过度治疗现象,同时增进医患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控制非必要医疗支出。

  三、临床路径实施准备阶段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1.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临床路径的顺利进行,必须使所有参与人员在统一的领导下紧密协作。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长为副组长、以医务处、护理部、党委办公室、质控处、院办、宣传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试点科室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医务处负责组织临床科室科主任制定临床医师路径,护理部组织护士长制定护理路径,党办负责组织制定医患沟通路径。质控处、医务处、护理部、党办负责单病种路径管理的综合考评,病案室和信息中心负责相关病案信息收集、统计工作,经管科、审计科、出入院管理科负责合规收费的实时监控;办公室、宣传部负责社会公告及宣传工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实践小组

  因为临床路径涉及到多个学科,因此临床路径的发展需要一个跨学科的团队。除领导小组外,每个科室还应有实践小组,这个小组包括:科室(治疗组)的临床医生、护士,临床辅助科室、药剂科等科室指定的专门协作人员。这些成员需要对临床路径的'内容进行反复的讨论和信息的交流,并且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进行有效的沟通,小组长由各科室科主任担任。(实践小组负责人及病种名称见附件2)

  2.人员职责

  (二)临床路径的病种选择和科室选择

  病种选择需考虑: 医院的特点、特长;根据本地常见病和多发病,选择诊断明确、手术或处置方式差异小、疗效确切的无并发症单纯性疾病。

  科室(治疗组)选择原则:技术力量强,服务好,治疗该疾病技术可靠,科室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院长召集科室主任讨论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可行性

  临床路径管理作为一种新的临床服务模式要进入医院,必须首先让参与人员有清楚的认识,因此院长首先要召集各科主任研究,以便对临床路径有充分的了解,更好地明白各自科室的责任,并能了解各科室的实际困难与需要。

  四、临床路径实施阶段

  (一)路径内容及表格制定

  在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中,对临床路径的设计内容和表格的框架,如治疗、检验、饮食、活动、护理、健康、教育、出院计划和变异记录等方面进行适用性的评估。目前医务处经与8个临床科室科主任及专家反复沟通,精心挑选11个病种并制定了单病种临床路径规范,设计了11个单病种医师临床路径表。护理部、党办也已制定了护理路径和沟通路径。

  (二)制定标准化医嘱

  标准化医嘱,是指依据某一病种的病情发展与变化,制定出该病种基本的、必要的、常规的医嘱,如治疗、用药等等。标准化的医嘱应与临床路径的内容相对应,使之相对全面化、程序化、并相对固定,方便明确临床路径的进行。

  (三)各部门的教育宣传

  临床路径是多种专业人员合作的工作模式。因此,在实施之前应举办说明会,对各专业人员进行说明,使医、护和其他各科室人员明确各自的角色和职责。(培训日程见附件3)

  除内部宣教外,还要向社会、病人和家属说明所开展的服务的目的和相关内容。医院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临床路径实施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在院内显著位置的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进行公示。

  (四)试行临床路径

  通过试行可对临床路径进行检测,找出存在的问题,加以修改,逐步制定出相对完善、合理、切实可行的临床路径。

  (五)实施结果的评估与评价

  临床路径是由专业人员为病人提供的、以减少康复的延迟及资源的浪费以及提高服务品质,使病人获得最佳的照顾的服务方法。因此对临床路径进行结果评估和评价时,应包括以下项目:

  1.住院天数;

  2.医疗费用:病人的平均住院费用;

  3.照顾品质/临床结果;

  4.病人/家属的满意度;

  5.工作人员的满意度;

  6.资质的使用:平均住院日;

实施方案 篇3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局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要求,为彻底解决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中认定存在的问题,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土地利用秩序专项整改,规范土地管理,确保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和20xx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法院负责受理、审查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违法用地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履行强制执行职能。

  (二)市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嫌疑人。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并限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及时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监察机关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局和检察院移送案件。

  (四)市监察局负责审查违法用地案件的处分建议,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检查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五)市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案件;配合市国土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六)市发改委负责重新审核或督导各地发改部门对项目进行重视审核,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手续。

  (七)市住建委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八)市人社局负责与相关单位共同对违法违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记录在案。

  (九)市农业局负责对违法用地损毁程度的鉴定工作,指导被损毁土地复耕。

  (十)市财政局负责罚没款和实物的入库。

  (十一)市规划局负责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暂停办理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二)市城司负责收储土地上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三)水务集团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不得向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供水。 (十四)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断电措施。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等7个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时间先于用地预审时间的项目,在 月底前整改到位,重新梳理各项程序、时间的关系。同时,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理顺发改、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各县市区要对项目建设程序拿出明确、具体的措施和意见,杜绝这类问题再发生。同时,各地发改部门要对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二)关于违法用地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整改处理。对4宗补办了用地手续,但未查处到位的抓紧结案。对136宗已查处但未补办用地手续的,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查处并补办用地手续(用地计划不足的,组织好用地资料,向上级申请用地指标);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法定期限届满后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二是边报边用违法用地整改处理。对16宗已补办手续但案件未查处到位的,抓紧查处结案;对3宗未立案查处的土地,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三是未供先用违法用地整改处理。各县市区要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罚款。所有未报即用、边报边用的违法用地查处结案后,9月底前补办完用地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对涉嫌违纪的责任人,移送监察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对涉嫌破坏耕地的责任人,依法移交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9月底移送到位。

  (三)关于闲置土地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批而未供土地整改处理。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及时将该宗地纳入名城古迹保护规划范围,用途规划为绿化带,9月底前完成供地,且地上绿化建设全部到位。二是供而未用土地整改处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46号)精神,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省盐业公司公司等8宗闲置土地进行核查。闲置满1年未满2年的,征收20%的土地闲置费;闲置超过2年的,无偿收回后重新公开竞拍。同时,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四)关于违反国家有关供地政策进行审批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关于“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的规定。规划部门要重新调整12宗土地的绿地率,对绿地率超标、投资强度达不到法定标准的项目,坚决核减非生产性用地面积,调剂给其他用地单位。县市区要对违反供地政策进行审批的问题拿出明确整改意见和措施,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五)关于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欠缴出让金。市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出让金追缴,9月底前不能缴清出让金的,依法解除出让合

  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二是违规批准减免及返还出让金。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土地出让金监管。对涉及违规减免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并于9月底前将违规减免的土地出让金重新核定后,追缴入库。三是违反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对违规收支的出让金,全额返还入库;涉嫌违规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纪追究纪律责任。四是出让土地续期的出让金收取标准无法律依据。公安县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关于“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规定,责成相关部门按政策重新核定出让金,9月底前追缴入库。

  (六)开展全市土地执法金秋行动。为配合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决定,9月1日-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土地执法金秋行动。对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集中清理,重点核查、整顿、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全面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坚决扭转当前违法违规用地的被动局面。土地执法金秋行动的具体安排,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部署。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8月5日―8月15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学习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情况通报。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梳理存在的问题,逐件逐宗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

  (二)核查整改(8月16日―9月3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查缺补漏。能及时纠正的,按照政策规定立即纠正;该完善手续的,组织人力抓紧补办;该规范的,按照政策要求立即予以规范。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违法现状,特别是要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

  (三)建章立制(10月1日―10月5日)。针对核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出台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土地执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方式方法正确、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土地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督查验收(10月5日―10月10日)。整改期间,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地整改工作开展督查。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地要开展自查,认为达到要求的,在10月5日前,向市政府提交自查报告,市政府按照整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确保例行督察顺利验收上来。在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督查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主

  动牵头,抽调专人,采取强硬措施,逐个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三)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对在建项目供地手续不齐全,无立项批复、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立即停止施工。各县市区要强化查处违法用地的主体责任,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责任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责任,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土地管理问责机制。二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健全土地违法行为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建立国土资源协同办案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提高违法案件查处到位率。四是完善土地执法机制。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工作的地区,由市政府追究该地区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纪律责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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