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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29 08:08:43 方案 我要投稿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1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2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新形势,培养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xx市xx区中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竞聘、公平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扩大选人视野,引入竞争机制,使德才兼备、有志从事教育管理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职工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竞聘工作组织机构

  1、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xx

  2、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监督小组

  xx

  三、本次竞聘岗位及职数

  中层助理共2名:

  分别为:飞龙校区政教处1名;龙城大道校区政教处1名。

  四、竞聘候选人申报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胜任拟聘(任)中层领导岗位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胜任拟聘(任)中层领导岗位所需要的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字表达能力。

  3、教育思想端正,敬业守法,求真务实,善于学习,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率先垂范,艰苦朴素,心胸开阔,密切联系群众,职业道德好,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群众威信高,言行堪为师生表率。

  4、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谦虚谨慎,尊重他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依靠、团结教职工。

  5、首次提任的中层干部,学历在本科及以上,原则上年龄为周岁左右,最大不超过40周岁。

  五、竞聘程序

  1、集体研究:根据学校中层干部空编情况,从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近期开展选拔聘任中层干部工作,制定《20xx年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在开学全体教师会议上发动,将《20xx年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在校园网公示,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职数及选拔聘任条等。

  3、公开报名: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举荐相结合的办法,统一填写《xx市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4、述职测评:竞聘者向大会述职,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以及其他优势,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4、结果公示:校长办公会将决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大会公布,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及时审核调整。

  6、决定聘任:经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室正式提出聘任意见,进行聘任。新任职务聘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再行续聘。

  xx市xx区实验中学

  20xx年8月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1)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面试,B类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试。既要竞聘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的人员又要参加竞聘单位中层正副职位的,则需参加A、B两类面试。竞聘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的,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公布考试成绩。面试考官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面试考官的确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3)面试计分方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 “四舍五入”)。

  5、10月16日组织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或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

  6、10月19-21日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考试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聘岗位的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作出书面评价,提名推荐人选;

  7、10月22日-23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竞聘结果;

  9、10月30日-31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送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三)总结阶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处,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工资。

  五、聘任和待遇

  1、竞聘上岗的岗位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

  2、竞聘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3、 单位对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记入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被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按照新聘任的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 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竞聘上岗落聘后,可以参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可以以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有关技术、学术活动。

  5、对实施竞聘上岗后未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人员,应视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对因竞聘上岗而产生的内部待岗人员,应积极提供上岗机会,妥善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施竞聘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要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推行竞聘上岗的领导工作。

  (二)严格政策、严肃纪律

  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 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官、命题组的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相关试题的保密工作,防止试题内容外泄,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

  (三)扎实工作,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单位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引导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的同时,要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在搞好竞聘上岗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4

  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优师优教,根据《##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xx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及《##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学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目标

  通过竞聘上岗,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优化师资结构,健全学校内部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有良教”的目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二、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塘下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竞聘条件

  (一)师德表现: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二)教学业绩: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态度:团结同事,有协作精神,积极钻研,主动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历。

  五、组建机构

  (一)学区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教师“县管校聘”工作。

  (二)各校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视学校规模由3-11人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名单需经集体研究并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在校内公示后报学区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本校行政领导、工会、教师代表若干名组成,负责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和本校竞聘组织实施工作。

  2、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由本校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若干名组成,书记任组长,如书记和校长兼任的,一般由副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组长。负责本校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馈,依法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

  六、竞聘方法

  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首轮校(园)内竞聘各学校按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表,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占25%)、民主测评(占25%)、业绩考核(占50%,包括职业道德、评先评优、学历职称、教科研成果及考勤等,业绩时限为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业绩考核具体细则由各校根据情况自行制定,也可参考xx教育学区县管校聘业绩量化考核评价标准)。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到低择优聘任。缺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学校按1人计算),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

  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编制数加上超编数50%的和,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公开,学区派员现场监督。竞聘结果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二)直接聘用和组织调动直接聘用对象指近3年内退休人员(20xx年适用对象为20xx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支援(包括援疆、、援青)、上挂的教师,离岗退养教师,伤残退伍军人转岗教师,交流归队教师,见习期内的新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直聘对象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继续实施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依据资格条件、任教学科、个人申请和学校意见,确定校长、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交流名单,具体交流学校、岗位服从市教育局安排。尚未落实确定的流动、交流对象,需参加原单位竞聘。

  孕期与哺乳期的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哺乳期为12个月(从孩子出生日计算)。

  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由于工作原因,校级领导转岗被聘任为责任区督学,编制由市教育局单独划给聘用学校,不再参与学校竞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组织调动的对象由教育局直接调配,不再参与当年度竞聘。

  (三)二轮学区内竞聘二轮竞聘对象为首轮竞聘落聘人员。各学校空缺岗位由学区统一公布后,竞聘人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二轮竞聘。二轮竞聘只限报一个学校,但可报多个岗位,甚至服从调配。经考核聘用人员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聘用,已聘用人员不再参与二轮竞聘。

  (四)组织调剂市教育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待聘人员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在上期聘用学校培训或跟岗学习,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继续在上期聘用学校享受待岗待遇。发给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勤奖部分可按实发放)。

  (五)聘任录用竞聘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竞聘结果上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七、岗位竞聘

  (一)校级领导聘任学校校级领导根据管理权限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考察任命。校级领导须面向全校教职工作就职演说。

  (二)中层干部竞聘根据编委办文件规定中层职数,设定中层岗位,按时公布。中层干部竞聘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可参照《##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xx教人【20xx】27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确定;

  其二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有意向参加中层竞聘的教师(包括符合条件的原中层干部),填写《学校中层干部竞聘申请表》,在规定时间提交校长室。其他教职工也可联名推荐。考评组由校级干部、工会主席组成,校长任组长。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中层岗位,由学校考评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上报发文明确。工会等群团负责人按规定确定后不再参与中层干部竞聘。

  (三)班主任竞聘公布班主任岗位(凡申请教学岗位老师都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义务)。班主任确定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可参照《##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xx教人【20xx】27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聘确定;

  其二可由教师个人申请和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或相应人员)任组长,德育线为自然组员,其余组员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班主任自然聘任为相应的学科教师,未聘人员参加科任教师竞聘。待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岗位,由考评组提名,提交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

  (四)段长教研组长竞聘公布段长和教研组长岗位。段长和教研组长确定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可参照《##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教人【20xx】27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聘确定;

  其二可由教职工自荐和教学副校长(或相应人员)提名相结合产生候选人(已聘任的班主任也可申报),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为组员。可采用教师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待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岗位,由考评组提名,提交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

  (五)学科教师竞聘根据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总数,减去行政人员、班主任、段长、教研组长对应的学科岗位,公布实际学科岗位。由教师个人申请,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学线为自然成员,其余组员在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或由考评组和全体已经被聘任的班主任现场投票打分、业绩考核量化结合的方式。分组、分学科按照岗位数聘任,根据总分由高到低分学科聘任。未聘人员可以申请教辅岗位的竞聘。可能缺少的岗位由校内调剂、校间竞聘或学区统筹安排。

  (六)教辅岗位竞聘学校公布实际教辅岗位。由教职工个人申请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当岗位没有专职应聘时,学校可由相关已聘人员兼任,兼任按一定的工作量计算。考评组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任组长,组员由校办、总务处为自然组员,其余组员在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采用现场演讲、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结合的方式。入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统筹安排。

  (七)待聘人员相应岗位竞聘工作完毕后,若待聘人员较多,学校尚有空缺岗位,则通过全体教师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排名顺序产生落聘人员。

  (八)二轮学区内竞聘第一阶段校内竞聘工作结束后,各校将空缺岗位及待聘人员上报学区。待学区统一公布各校空缺岗位后,首轮落聘人员,填写《教职工跨校竞聘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二轮竞聘,由各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量化现场演说打分,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落聘人员由学区组织协调或报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待岗人员。

  (九)竞聘要求每一轮竞聘中,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对已竞聘上岗人员,由学校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教师竞聘岗位填写申请表时,须填写一份承诺书,承诺以下内容: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愿意承担满工作量和适当的超工作量,热爱学校。

  3.按学科标准及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教书育人。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为人师表。

  八、时间安排

  5月10日——15日:传达上级相关文件;

  成立学区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

  5月21日——31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6月1日——21日:公布学区学校竞聘方案、公示二个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宣传工作。

  6月22日——25日:完成业绩考核和民主测评。

  6月26日——7月1日:中层干部竞聘、段长教研组长竞聘、班主任竞聘、科任教师竞聘、教辅岗位竞聘、上报首轮落聘人员名单及空缺岗位。

  7月2日——5日:学区公布各校首轮竞聘后空缺岗位、跨校竞聘,学区协调安排。

  7月6日——7日:上报竞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各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后,制订相应的竞聘方案,报学区审批后再组织竞聘。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5

  为深入落实科技兴农战略,切实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质量,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构建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用人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能上能下、岗变薪变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员15名,其中站长3名。

  三、竞岗范围和条件。

  1、竞岗范围。乡镇全额财政开支、学农专业的人员。

  2、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岗位条件。(1)站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竞聘方法

  (一)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方法

  采取个人申报、资历评价、考试、民主评议的`方式,择优聘任。总分为100分,其中资历评价30分,考试60分,乡镇测评10分。

  1、资历评价。(1)职称。副高以上职称10分,中级以上职称5分,初级职称3分。(2)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10分,成人本科及全日制大专学历5分,成人专科、全日制中专学历3分,成人中专1分。(3)行政奖励。市级以上行政奖励5分,县级行政奖励3分,系统行政奖励1分。行政奖励不重复计算分值,只计算最高级的行政奖励。(4)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省级科研成果,国家级论文、论著5分;市级科研成果,省级论文、论著3分;县级科研成果,市级论文、论著1分。科研成果(论文)分值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级别的科研成果(论文)分值。

  2、考试。成立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考试的重点为农业技术基础知识。

  3、乡镇考核。所在乡镇乡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分为优秀(10分)、称职(7分)、基本称职(5分)三个档次。参加测评的人数不能低于所在乡镇乡村干部的三分之二。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15名人员,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现重大问题可随时解聘。各乡镇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落聘后,由乡镇政府负责重新安排工作,取消相应的技术岗位待遇。

  (二)站长竞聘方法

  录用的15名人员符合站长竞岗条件的,采取个人申报、面试竞岗的方式产生,总分100分。拟竞聘人员竞聘专业人员时的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三)专业技术人员分配方法

  本着就近就便、高分优先择岗、组织调剂的原则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退回原乡镇,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递补。

  五、时间步骤

  竞聘上岗工作从20__年11月7日开始至20__年11月30日结束。

  1、11月7日至11月8日,召开__县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竞聘上岗动员大会,公布竞聘岗位。

  2、11月9日至11月11日,组织报名。报名由个人自愿填写报名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需出具相关资历证书。

  3、11月12日至11月14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条件和要求,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

  4、11月15日,邀请有关人员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题。

  5、11月16日,集中进行考试。

  6、11月17日至20日,到所在乡镇进行考核。

  7、11月21日,张榜公布综合成绩。

  8、11月22日,领导小组审定聘用名单,并将聘用名单向社会公示3天。

  9、11月25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发聘书。

  10、11月26日,竞聘站长

  11、11月27日至29日,张榜公布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

  12、11月30日,站长、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履职。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6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云梦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云梦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和《沙河学区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精神,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特制定《沙河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二、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原则;

  2.坚持师德为首、师能为重、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岗责统一、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原则;

  4.坚持以岗定酬、优劳优酬、岗易酬变原则;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原则;

  6.坚持分类管理、顺向流动、进城必考原则。

  三、竞聘范围及对象

  (一)竞聘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二)竞聘对象

  当年12月底前未到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下列人员今年暂不参加竞聘:

  1.20xx、20xx、20xx三年新招教师不参加竞聘,由设岗学校直接聘用。

  2.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界)的教职工,服从工作安排,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给予政策倾斜,分类予以安置。其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平均工作量的80%。

  3.因病或孕、产等原因,暂不能上岗工作,并持有相关证明,履行了请假手续,正处在规定假期内的教职工,服从学校在岗位清单内的相关工作安排,可不参加竞聘,待假期满后由所在学校直接聘用。

  4.经县教育局和学校同意,局机关、二级单位长期借调的教职工,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不占用所在学校岗位,也可自愿申请回原单位参加竞聘。

  5.经县教育局和学校同意参加对外交流项目的教师,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

  6.城区、城镇学校教师自愿申请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的,由教育局根据需要安排,学校直接聘用。

  7.近三年公开招录进城的教师,由设岗学校直接聘任。

  8.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其他不宜参加此次竞聘的教职工。

  四、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师德。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4.具备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工作严谨,积极进取,善于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

  6.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学校可依据上述基本条件,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岗位聘用条件。

  五、竞聘岗位设置

  学校教职工工作岗位分为管理、专任教师、教学辅助和工勤四类岗位。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经过充分论证,并经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科学合理设置学校教职工岗位清单(包括具体岗位、职数、职责等),拟定岗位说明书。小学不得超过岗位总数的10%。岗位清单报教育局核准后实施,岗位总数须控制在县教育局下达的岗位总量内。

  (一)管理岗位。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岗位,包括中层管理岗位和职员岗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构按三处一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进行设置;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管理岗位职数原则上按《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可以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相互兼职。

  根据办学规模和特色化发展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中层管理岗位、职数、职责。同时考虑管理人员兼任学科教学等因素,可适当放宽管理岗位职数。

  (二)专任教师岗位。是指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岗位。专任教师必须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计划、学校岗位总量及学校实际需要,遵照满负荷工作量原则,科学设置专任教师岗位、职数、职责。

  (三)教学辅助岗位。是指主要从事教务、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财会以及卫生保健、档案管理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根据岗位总量、相应专业资格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遵照满负荷工作量原则,设置教学辅助岗位、职数、职责。

  (四)工勤岗位。是指食堂、水电、文印、宿管等在编后勤服务人员。学校要根据学校的岗位总量、相应专业资格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遵照满负荷工作量原则,设置工勤岗位、职数、职责。

  六、竞聘方式

  竞聘上岗以学校为单位,每三年一个周期,根据学校内竞聘上岗,校内竞聘上岗实行校长负责制。

  七、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省市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组建机构

  1、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伟

  副组长:喻俊容徐民国

  成员:贺华英徐想兰谭华波邓少兰李友华

  2、学校监督小组

  组长:喻俊容

  副组长:徐想兰邓少兰

  成员:钟进芳陈莉徐朦游象珍

  冷娟程国强

  3、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组长:贺华英

  副组长:徐民国徐想兰

  成员:李友华邓少兰谭华波

  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制定方案

  依据本方案制定竞聘上岗方案,由学校按照核定的岗位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经学校教职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

  (四)组织竞聘上岗

  1、校内竞聘上岗。

  (1)管理岗位竞聘:校长竞聘由教育局及学区组织,方案另行制定;各学校根据中小学校管理岗位设置要求组织开展中层干部竞聘。

  (2)学校按班主任、业务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清单。

  (3)教职工向学校书面提出岗位竞聘申请;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组织教职工竞聘会。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学校监督小组全程现场监督,县教育局及学区安排专人现场监察督导。

  (4)聘任原校教职工的比例按原编制情况(超编、等编和缺编)及区域类别(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乡镇边远)聘用相应的比例,具体为:超编学校聘用原校人数=(教职工实有在编人数-超编数)×85%(90%、95%);等编缺编学校聘用原校人数=教职工实有在编人数×85%(90%、95%)。

  (5)学校对已竞聘上岗人员、校内转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

  具体程序如下:

  (1)公布岗位。各中小学校将《学校缺岗情况一览表》报学区及教育局,由学区及教育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竞聘岗位,并通过工作群、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2)报名。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对象自愿报名,并填写《云梦县教职工公开竞聘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双选会。根据岗位要求,聘用学校自主确定考核方式,择优录用。但不得设置性别、年龄等基本限制条件;小学岗位除体音美学科外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

  2、教师交流。竞聘上岗结束后,各学区根据实际先组织学区内交流,教育局再根据需要组织县内交流和城乡学校联盟等。

  (五)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岗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职及考核情况,进行新一轮竞聘上岗并续签合同。

  通过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按照《云梦县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转岗或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按《云梦县中小学校教师待岗培训管理办法》实施管理。经培训和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六)争议处理

  教职工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的由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调解,不服学校调解的可向县教育局申请调解,仍不服调解的可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结果报送

  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工作后,向学区报送教职工竞聘上岗情况,学区向县教育局报送工作总结,由县教育局形成全县改革工作总结报县委县政府,聘任结果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备案。

  (八)时间安排

  校内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当年8月26日前完成;学区、跨学区竞聘上岗在当年9月1日前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落实“县管校聘”配套方案

  落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和县财政局指导细化改革的配套政策,落实转岗退出、待岗培训、交流轮岗、教师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聘任等实施办法,保障教育改革有效推进。

  (三)严肃纪律。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过程监管,做到公开透明。要严格遵守纪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争议仲裁。学校要成立“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负责受理调解岗位竞聘过程中的各种争议,学区、县教育局具体协助处理。

  (五)考核评价。“县管校聘”工作纳入对学校及学区的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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