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篇1
为确保我校20xx级新生军训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依据,围绕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通过对大学生的国防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使广大学生学习部队官兵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锻炼学生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增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和国防意识,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1.20xx级新生军训工作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开展。
2.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具体负责军训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3.办公室下设组织筹备组、宣传报道组、考核检查组、后勤服务组四个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从办公室、学生处、武装部、团委、辅导员及相关部门中抽调。
4.各院系成立20xx级新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协调落实本院系的军训工作。各院系党总支书记为本院系学生军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指定一名辅导员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军训工作,并作为随训教师参加军训及跟连活动。
三、军训时间
1.军训时间:20xx年9月5日——9月14日。
2.20xx级新生军训动员大会预计于9月5日上午9:00在学校田径场举行。
3.军事成果展演和军训工作总结表彰大会预计9月14日上午8:30在学校田径场举行。
四、军训地点
校园内可利用场地。
五、军训内容
军训内容主要包括军事理论学习、军事技能训练和宿舍内务整理等,详见《菏泽学院20xx级新生军训日程安排表》。
六、军训编制
1.学校与承训部队共同成立军训团,设团长、政委各一名,副团长、副政委各一名。团长、副团长由承训部队首长或带队首长担任,政委、副政委由学校分管领导、武装部负责人担任。
2.20xx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新生约5900人参加军训,编成一个军训团,直属10个营,56个连。
(1)每营设5—6个连,每连设3—5个排,男、女学生分开训练。
(2)每营设营长、教导员,营长由教官担任,教导员由各院系副书记担任。
(3)每连设连长、指导员各一名,连长由教官担任,指导员由负责新生军训工作的辅导员担任。
(4)各排排长、班长由学生担任。
七、承训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八、军训纪律和规定
军训纪律和有关规定依据《菏泽学院军事训练暂行规定》、《菏泽学院学生军训考勤办法》、《菏泽学院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比办法》、《菏泽学院学生军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等执行。
九、工作要求
军训工作是新生入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本学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互协调,通力合作;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军训纪律和规定,努力提高军训质量和效果,确保我校20xx级新生军训工作圆满成功。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治金[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局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的范围是: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局属国有企业、局属国有控股企业,局属各种行业协会及独立核算的单位。
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从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全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抓好整改落实,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局直接治理的范围是:局机关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所属的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治理(详见附件局和局属各单位治理“小金库”范围)。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在复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
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虚列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虚列工资,保险费设立的“小金库”;
9、虚假应收款、应付款等往来账套取设立“小金库”;
10、固定资产虚假盘亏设立的“小金库”;
11、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
12、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二、时间步骤
20xx年全局“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5月11日起至年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经验六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5月11日至5月13日)
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复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19日)
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复查。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的复查可在20xx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应在5月20日前将《“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及文字说明、《承诺书》、《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一式两份上报市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查。
(三)督导抽查阶段(5月20日至7月15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6月和7月两个月的时间,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关注:1、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2、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3、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5、有群众举报的单位;6、20xx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团体、协会组织等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经营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局属各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级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四)整改落实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同时,局“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五)机制建设阶段(8月16日至10月2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了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六)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
按照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基层单位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取信于民。
各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日常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三、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一)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并及时纠正的,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
(二)对工作滞后的部门督促指导,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方式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部门和部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通报批评并依法纪严肃责任追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现将全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审计科,负责全局“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打消厌战思想,杜绝应付现象,采取坚决有较往年措施,务求取得新的成效。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 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地、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三资”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社区“三资”管理,开展全民清理,进一步摸清“三资”家底,刹住“三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监管薄弱环节,完善一套账簿、规范一些行为、查处一批典型、健全一套制度,建立“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社区“三资”管理工作,办事处成立社区“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任务
主要针对20xx年的“三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遇到特殊问题实行向前追溯,直至查清查实。具体任务为:
一是清理“三资”现状。做好截止20xx年底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多工副承包合同等台账的登记、更新,规范档案管理。二是规范“三资”管理行为。做到收支、借贷、资产资源处置等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四是加强民主监督。做好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晓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8日至11月23日)
一是开好“一个会议”。各社区居委会要召开一次居委会成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会议,宣传强化“三资”管理的工作意义、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及相关纪律,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制定一个具体工作方案。要根据工作要求和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征求社区党员干部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三是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办事处已经成立了“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财务清理、案件查处、检查督办三个专班,专班人员分别由社区办、财所、经管站、信访办、政法办、司法所、派出所、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并强调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特别是公安机关,一定要做好相关预案,防止黑恶势力干扰清理查处工作,对威胁清理专班人员或打击报复举报群众的,必须深挖细查,坚决打击。各社区居委会要成立以支部书记挂帅,居委会其他干部为骨干的清查专班,以保证清查工作落到实处。
2、清理自查阶段(11月23日至12月1日)
一查资金管理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公款私借、多头开户等情况。二查资产处置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资产处置,新增资产的个人表态、暗箱操作、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三查资源发包租赁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承包合同价格过低、期限过长,操作过程不透明等情况。四查收支管理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收入不上账、违规乱开支等情况。五查借贷管理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违规借款、还贷、付息及违规放贷、收息等情况。六查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不进行公开招投标等违纪违规情况。七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专款不专用等违规违纪情况。
各地要按财政所统一设计的表格如实填报“三资”自查清理情况,并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群众有反映的,要进行再清理、再核实。
3、督导查处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由办事处安排包村(居)驻点工作专班,认真开展督导查处工作。
一是对各社区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复核。锁定20xx—20xx年度收支、往来情况,截止20xx年底“三资”家底情况。二是对重点事项进行专项清理。主要是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工程建设、资产资源发包、专款使用、土地补偿款分配使用、干部工资报酬、生活招待费、赶情送礼开支情况。三是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和账面清理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整改查处。凡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坚决处理到位;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规范管理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5日)
建立健全社区“三资”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各社区党组织要每半年研究一次“三资”管理,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健全“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推进做账审账、资金监管、资产资源处置等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三资”管理力量、改善“三资”管理条件,调动基层“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积极性。
建立健全民主监管机制。各社区要淘汰不称职的社区监管委员会成员,要将有威信、有能力、敢直言、敢担当的村民通过选举作为监督委员会成员;每季度结合“民主活动日”组织一次理财唱票活动,开展党(财)务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到随时公开、及时公开。
5、检查验收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检查采取分级负责原则进行,办事处负责对管辖居委会进行检查;采取逐项打分、听取各社区支书述职报告、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对领导不重视、清理工作走过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没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没有步入常态化规范管理的社区,将严格把关,严肃纪律:一是不予通过检查验收,责令及时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二是对包村(居)领导干部、工作专班人员或相关单位实行通报批评;三是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资”规范化管理考评结账范畴实行硬账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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