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停车场方案

时间:2025-05-18 10:15:41 方案 我要投稿

停车场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停车场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停车场方案

停车场方案1

  一、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1、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三翔置业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物业服务部安排秩序维护班长发行免费卡。

  3、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物业服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物业服务部部备案,同时知会秩序维护班长车位出租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秩序维护班长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A: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B: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秩序维护班长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并交纳卡费。

  4、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场范围内向车场管理员取得泊车票进行停放车辆;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车厂管理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检查车箱内无贵重物品后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应主动到车场管理员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2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停车场,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5、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持驾驶证换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服务;半小时之内享受免费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换取驾驶证或持时租卡到车场管理员缴费;

  6、摩托车使用方法

  摩托车进场后,由车场管理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妥善保管;

  (1)摩托车主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2)摩托车出场时,需由车场管理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存放费方可离场;

  (3)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每月存放费30元/月;

  7、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1名秩序维护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车场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秩序维护员及班长前往处理。

  停车场周边应加设护栏装置,便于日常管理。

  8、车场清洁管理

  (1)停车场之清洁由负责一层大厅的'保洁员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2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2)保持车场内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蜘蛛网;

  二、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车场进场秩序维护员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2)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3)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4)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障碍锥标志放在固定车位上。

  (5)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6)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7)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秩序维护班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8)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9)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10)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长、主管前往处理。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秩序维护班长

  (11)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2)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3)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14)不准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5)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6)车场管理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卸货区秩序。

  (17)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18)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督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车场。

  《露天停车场管理方案》

  三、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费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车场收费员需熟习车场收费程序的操作;

  (2)注意**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车场保安保持联系;

  (3)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露天停车场管理方案》四、停车场管理守则

  1、进入车场

  (1)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路标指示;

  (2)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2、使用车场

  (1)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2)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5)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部概不负责;

  (6)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7)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8)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9)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0)保持车场内整洁。

  3、离开车场

  (1)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3)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车厂认可的放行条;

  (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四)车场应急措施

  1、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报警。

  如火势较小,可以即时用灭火筒进行扑救;

  如火势剧烈,难以控制时,则协助其他人员疏散撤离。

  2、如遇车辆失窃

  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3、车场发生车祸

  如发生人员损伤,需马上打“120”电话叫急救车;

  保护现场,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主管或报警;

  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底;

  疏导其他车辆,免致车道堵塞。

  4、车场发生水浸

  -应准备一定的沙包,以作应急之用;

  如发现水浸,应即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及维修人员,进行紧急排水;

  调派人手用沙包进行堵截水源;

  如遇水管爆裂,马上到水制房关闸。

  5、发现可疑物品

  发现可疑的物品,请不要搬动,可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处理。

  6、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先知会秩序维护班长,同时报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达后上前盘问。

  7、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及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如实汇报双方损失情况;

  由秩序维护班长确定处理方案;

  尽快恢复车场正常运作;

  将事件报告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部主管;

停车场方案2

  一、基本情况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49BXJT06)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停车场方案3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推进和落实工作。

  一是我局的权责清单经过历次动态调整,现有行政审批事项143项。通过精细化梳理,盟级执法重心下移105项,下放7项,机构改革后划转3项,合并1项,取消6项;

  二是在“内蒙古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共认领、编制、发布了依申请六类承诺事项26项和公共服务事项3项,完成了情形化梳理事项10项,承诺事项改即办事项10项。将这些依申请审批事项的无关证明材料全部予以了取消,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是对所有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由231天压缩到102天,压缩比率由57%精进到81%;

  四是1项公共查询类服务事项接入蒙速办APP,可以适时查询,29项掌上办事项实行“蒙速办·掌上办”APP端申报、一网通办;

  五是还梳理了“综合一窗受理平台的事项清单”、“24小时自助服务办理事项清单”、“排队叫号事项清单”、“代办帮办事项清单”;

  六是完成了“证照分离”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印制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实现了1项电子证照应用工作;

  七是实现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

  八是完成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信息采集工作,年内及时更新完善了14条服务信息;

  九是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工作,梳理了《锡林郭勒盟水利事项区域评估负面清单》和《锡林郭勒盟水利事项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

停车场方案4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城市机动车“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以下简称“一难两乱”)等问题日渐突出,严重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有效解决当前停车收费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现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资源,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全力解决我区停车需求和停车场建设不充分、分布不平衡之间的矛盾,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停车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标

  开展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落实各基层单位的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找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切实解决公共停车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一难两乱”问题,到2021年底,全区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一活一扩一降一升”阶段性目标,即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行一体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21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围:城区所有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场(点)及纳入我局管理范围的地下停车场。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停车难”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盘活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新增停车泊位的设置上缺乏科学规划。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现有停车泊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存量停车泊位资源,优化停车泊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住宅周边合理增设停车泊位,最大化满足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僵尸车”“罩衣车”长期霸占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导致群众车辆“无位可停”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对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情况的执法检查,整顿长期霸占停车泊位问题。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 人:周淼锋李华何锐强葛连玉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机动中队

  3、中心城区、繁华地段以及学校商场医院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停车泊位紧缺问题。

  整治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各自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居民小区等停车设施进行摸底普查,积极协调对接,鼓励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闲时段向社会车辆合理开放,盘活存量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对医院、学校,以及餐饮、购物场所集中的区域,结合实际增设特殊时段临时停车泊位或减免停车费用等措施,合理满足重点区域群众就医、上学、就餐等出行停车需求。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等城区各中队、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周淼锋李华何锐强康军

  (二)“收费乱”方面

  4、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群众对收费标准不清楚问题。

  整治要求:对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场(点)设置情况的排查,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的,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在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立停车公示牌,明确路段类别、收费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实行明码标价。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5、未经批准私自设定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加重群众停车负担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机动车停放分区分类定价收费标准。对不执行计时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以及不落实免费停车政策的停车场(点),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车场(点)经营资格,并移送发改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6、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私自设场收费问题。

  整治要求:对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擅自设定收费标准开展停车收费的,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7、停车发票管理不规范,存在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停车场(点)经营者及收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为收费人员配发工作服装、工作证、发票等,要求收费人员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实行无人收费管理的停车场,通过科技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示发票索取方式,为有需求的缴费人提供电子发票,促进停车管理收费规范化。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二)“管理乱”方面

  8、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停车场(点)停车秩序,严肃查处停车场(点)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营造安全、畅通的`停车环境。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9、停车场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区停车场(点)考核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车场(点)经营者实行末位淘汰和清退,并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落实“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停车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 人:康军

  配合单位: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10、停车场(点)内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静态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控,采取劝导教育、批评警告、拍照取证、张贴违停告知书等措施,对人行道上停车场(点)外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强制拖离长期占用人行道乱停放的僵尸车、无主车等,并依法查处不按照管理要求与标准,在停车场(点)内随意违规停放(如跨线停放、已缴费但未停放在停车位等)机动车辆的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责任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 人:宋菲周淼锋李华何锐强葛连玉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阶段(2021年7月底前)。结合城区现有停车资源现状和单位职能,研究制定全局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把解决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按照逢场必进、逢场必查的要求,对城区所有停车场(点)、停车资源以及停车场(点)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停车场(点)基本信息、经营单位、审批手续、突出问题等,分类建立排查摸底工作台账,并列出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整治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1月底)。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任务,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协作配合,对摸底排查阶段所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销号一件,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彻底治理停车场(点)管理乱象,有效改善城区停车环境。

  (四)社会评议阶段(2021年12月)。面向社会公示整治情况,重点公示落实承诺、解决具体问题等情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调查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

  (五)常态管理阶段(长期坚持)。各责任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总结管理经验,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项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停车场(点)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及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机动车“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问题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确定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真正做到组织得力、任务清楚、分工明确、责任靠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任务,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区域和管理乱象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执法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各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场、酒店等,广泛宣传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争取全区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觉参与并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局“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时整改;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积极向区“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排查整治不实不细,基层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以及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和合理诉求迟迟不办、久拖不决的,要严格按程序启动执纪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停车场方案5

  (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

  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财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1、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2、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3、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4、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5、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6、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摩托车使用方法:

  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停车场方案6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效整合利用县区停车资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xx〕46号)和南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城市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缓解供需矛盾,促进停车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停车服务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统筹安义县现有的城区停车泊车位资源,按照城市交通管理和停车信息服务为智慧停车建设的发展主导,依照系统建设管理与运营管理的组织架构,根据统一规划和规范,分区域分阶段组织系统建设。

  (二)标准化原则

  系统设计符合国家和城市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顶层设计原则

  统一构建智慧停车管理架构,按照架构确定统一的系统接口标准与采用的技术规范,按照“路内路外打通、线上线下联动、社会资源共享”的原则,有序推进安义县城市级智慧停车建设,及时发挥系统效能。

  (四)先进性原则

  采用市场上具备领先性、稳定性兼顾的智慧停车管理设备,搭配先进和成熟的运营管理系统,保证后期的扩充和兼容。

  (五)可靠性原则

  硬件设备具备安全防护设计,系统设计采用相对成熟的设备和技术,尽量减少系统的风险,确保系统能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

  (六)经济性原则

  设计进行相关财务(投入和产出)分析,充分挖掘软件模块的通用型价值,减少重复投资。同时,考虑到智能化停车设备和系统的整体造价及其本身的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应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整个系统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三、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开展智慧停车建设,汇聚停车资源,构建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实现静态交通分析、停车服务、收费结算、车位共享、停车诱导等功能,具体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一)停车资源全方位整合。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手段逐步有序整合各类停车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位)原则上统一纳入智慧停车平台,其他各类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位)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开发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全县停车信息全面联网。

  (二)有利于建立先进的停车管理体系。本项目建设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以及交通整体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主动停车需求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和科学数据支撑指导泊位供给控制,实现管理力度从停车主干道-停车次干道-停车路段-停车泊位的下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融合人、车、位、费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综合协调政府监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驾驶员泊位使用等行为,满足各级管理对象的需求。有利于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静态停车管理长效机制。

  (三)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停车收费管理体系。路内泊位智能化改造及全县停车场智能化改造有利于构建分层次、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的科学计费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类型用户实行分层次计费,支持多种缴费方式。通过价格机制,调整县城泊位供给。通过不同区位、不同出行目的、不同服务水平等条件下泊位供给和需求的匹配,实现城市综合静态交通效益最大化,与动态交通更好的协调发展。

  (四)有利于搭建统一的静态停车管理综合平台。本项目设计搭建完善的后台管理控制平台,对泊位、停车场、定价策略、停车缴费、信息服务实行统一管理。以泊位全面共享为业务应用核心,通过互联网把碎片化的泊位资源连接起来,打破信息孤岛;解决泊位总量缺口大,泊位空置率高的矛盾。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合理地安排引导停车,提高停车设施泊位利用率,促使停车设施利用均衡化,减少违规停车现象,减少排队等待,减少驾驶员寻找停车泊位的时间,缓解因停车导致交通阻塞,实现交通信息化管理。

  (五)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形象。通过地图服务、泊位空闲状态信息推送、泊位商圈信息推送、多种支付方式等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高效、多元化的停车服务;通过停车泊位的规划及占用状态等信息共享可以有效引导停车需求,疏导道路停车矛盾;通过停车历史及停车轨迹等数据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安全协查服务;通过泊位资源利用率等数据可以为城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建设主体

  由县政府下达会议纪要,将县城区域内地上和地下停车场资产和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参照执行);将地面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停车位参照执行)。明确县城投集团为业主单位抓好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管理。

  五、建设内容

  (一)建设全县停车场(位)、设施资源库。确定资源范围,规范数据格式,开展全县停车场(位)、设施资源普查,建立停车场(位)、设施资源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停车场(位)和设施资源总量、分布状况、权属、收费等基础信息。将分散在不同区域的泊位信息和停车交易记录信息等数据互联集中,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泊位信息库和交易记录信息库,为区域内停车资源统筹管理、停车诱导和车位共享提供条件。同时依托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公安交警、城管等管理部门提供统计分析及科学决策支持,为停车管理运营机构提供数据分析及科学决策支持。

  (二)开发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以县级平台应用系统、运营管理系统、统一车主服务、精准停车诱导及反向寻车系统、运营展示系统、清分结算系统、充电桩管理系统等内容为支撑的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建设以停车场(位)和设施资源管理、数据交换共享、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监测预警、决策辅助系统及预留平台后续功能扩展接口等系统板块为支撑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三)规范平台体系建设。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平台技术标准,建立数据接入、道路停车泊位信息化建设和停车场(库)管理规范,并对覆盖范围区域内已建停车场(库)开展联网接口改造,统一数据规范接入县大数据中心。

  六、重点任务

  (一)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开发建设县级智慧停车平台系统。统筹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按照需求预留拓展空间接口,实现不同停车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做到一个城市,一个平台,一张网络。

  (二)提升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针对现有和新建停车设施,制定智慧停车设施信息化改造实施标准,鼓励停车设施权属单位按标准实施改造,配备相应装置,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停车系统。

  (三)推动停车资源实现共享。建议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统一开放有条件的停车位,率先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其他各类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位)全天开放,通过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共享停车资源,为公众提供实时在线服务。

  (四)研发、推广电子发票系统。在停车行业中试点和推广应用电子发票系统,联通各停车区域智慧停车系统接口,推进智慧停车行业发票开具和纳税等便利化举措实施。

  七、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安义县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具体数量以实际改造为准)。

  (二)项目业主单位。县城投集团

  (三)运营模式。BOT合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合作期限。地上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为15年6个月。合同期内由投资方全额出资建设安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并负责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投资方在当地与县城投集团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包括运营平台、设备、基础建设等归政府所有。

  (六)实施方案。

  县城投集团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由对方全额投资建设安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并负责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投资方与县城投集团在当地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县城投集团以现有停车位和停车场评估后作为入股合资公司的资产),负责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产生的所有税收交于当地政府),停车位投资方按照每个路面停车位(含后期新增)365元以上/年上缴政府管理费,对地上和停车场由投资方进行改造后,验收合格,按每个停车位及大数据平台收益按合资公司入股比例分成。

  (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委参考周边地区的收费标准,即:首小时3元/车(15分钟内免费,晚上10点至早上7点免费),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上限15元/车。

  八、建设步骤

  第一期(现有停车位):本期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对安义县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20xx个车位)、公共停车场建设改造(890个车位)、搭建安义县大数据监管平台。第一期分三步实施:

  1.完成新城区的路内临时车位建设。前进路(336个)、向阳路(296个)、沿河路(153个)、教育路(29个)、延雄路(21个)、和平路(21个)、解放一巷(37个)、北门路(22个)、建设西路(46个)、达端路(68个)、凤山路(47个)、学府路(39个)、彩云路(85个);

  2.完成老城区路内临时车位建设。人民路(60个)、花园路(25个)、解放路(99个)、杨梅一路(10个)、杨梅二路(38个)、杨梅四路(43个、环城东路(31个)、阳湖路(119个)、景苑路(36个)、文峰路(311个)、商城南路(43个);

  3.完成现有公共停车场内车位建设。新鹏泰购物广场(52个)、老鹏泰购物广场(69个)、为邦生活广场(120个)、雕塑公园停车场(449个)、沿河停车场(200个)。

  第二期(规划建设停车场与路内停车位):本期投资约8000万元。(1)建设智慧城市,发展“共享车位”,运营单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制定,对现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建设、提升、改造。制定“错峰错时”停车管理制度,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纳入平台,实现车位的增量效应。(2)路内临时车位1600个车位,公共停车场车位1500个车位。拟在县城管局和县交警大队确定凤凰大道、学府大道、建设东路、滨河大道等的停车位后,再对这些区域内的停车位进行建设。(3)拟对规划建设县政府对面地下停车场、安义中学地下停车场、绿地广场地下停车场、南门桥边地下停车场、文峰塔周边片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停车场进行建设。

  第三期(规划停车位):本期投资约16000万元。(1)工业园区、规划区内、职教城约8000个车位,地下停车场改造约2200个车位。

  九、操作流程

  1.专题会议:县政府组织召开“智慧停车项目”专题会议,参与方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消防大队、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集团等,成立专题领导小组,确定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会议研究由县政府下达会议纪要,将县城区域内地上和地下停车场资产和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参照执行);将地面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停车位参照执行)。明确县城投集团为业主单位抓好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管理。

  2.由县城投集团组织实施可行性研究,出具《安义县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范围和建设经营模式。

  3.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立项,完成项目可研、立项批复。

  4.县发改委按照定价程序确定全县停车收费标准。

  5.县城投集团组织实施稳评和交评。

  6.咨询公司进场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对合作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7.中标方与县城投集团成立合资公司。

  8.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本地新闻宣传力度。

  9.项目建成验收后由合资公司按规定依法运营。

  十、任务分工

  (一)各部门分工

  1.县城投集团:县城投为县智慧停车项目的业主单位,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我县智慧停车投资经营者,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调研、审核停车泊位设置,抓好县城区域内智慧停车工作;

  2.县城管局:负责配合协同交警规划县城区域内停车位和停车场设置,整治街边小巷等非停车点位和停车点位车辆乱停乱放等。

  3.县发改委:负责出台《安义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收费市场的监督检查。

  5.县财政局:负责委托第三方对公共停车泊位资源(资产)进行评估。

  6.县交警大队:会同县城管局对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评估并及时调整道路停车泊位;依法查处道路违法停车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停车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设置“交通文明岗”,疏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实现人、车各行其道。

  7.县住建局:对后期停车设施规划布局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的审定。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释放公共交通红利;加大对出租车和客车违法载客的查处力度。

  9.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打通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内道路与主干道路的内外循环,实现主干道路“动脉血管”与小区“毛细血管”互联互通,减轻主要路口的“点位拥堵”。

  10.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办理智慧停车建设相关手续。

  十一、具体任务

  1.开展交通乱象专项治理。20xx年1月30日前,交通组态化对全区交通乱象特别是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在重点时段、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依托日常巡逻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做到见违必纠,进一步改善静态交通秩序,每月底定期通报整治情况。

  2.开展机动车数据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交通组常态化开展全县所有机动车车型及数量的摸底和统计工作,进行分门别类台帐管理,每月底定期更新数据,对摸底出的全区“僵尸车”提出处置办法。

  3.开展机动车泊位数据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全县所有类型机动车泊位数据摸底,进行分门别类台帐管理。

  4.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及数据接入。20xx年12月31日前,建设组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停车场改造接入计划,按照“先公后民、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和数据接入,优先接入中心城区的停车场数据,特别是中心城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公园周边停车场数据;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停车堵点、热点区域的诱导屏。

  5.召开总结大会。20xx年1月31日前,智慧停车体系第一期建设完成,召开全县智慧停车体系建设总结大会,总结建设经验,推进工作深入。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义县智慧停车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建立沟通会商联动推进机制,统筹全县停车资源发展和监管,协调解决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分别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消防大队、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投集团,办公室主任由县城投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城管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前期工作;指导、协调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管理,组织起草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协调停车场(位)、设施改造、建设。

  (二)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部门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社会宣传智慧停车的知识、作用和工程进展情况,指导市民正确认识智慧停车平台,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合法停车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停车场方案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xx〕1267号)精神,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矛盾,切实改善城市出行环境,现就20xx年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领、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要求,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创新信息化应用,构建有序停车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保障供给。依据汉中市中心城区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科学编制完善停车场专项规划,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切实保障用地供给,解决停车乱、停车难等静态交通问题。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聚焦医院、学校、商场、党政机关、体育场馆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强化周边停车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资源潜力,着力增加停车设施供应,分区域、分路段稳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坚持简政放权,共建共享。按照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双轮驱动,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进一步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

  (四)坚持信息驱动,规范管理。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融通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升停车资源利用率、周转率。完善停车设施建设、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停车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主要任务

  (一)修改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停车现状及长远供需关系,结合城市区位特征、停车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别化供给和需求调控的基本原则,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修改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长期性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科学配建建筑物停车设施

  加强建设项目管控力度,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配建相应的停车设施,对不按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核发不动产权证,确保新建停车设施不欠“新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扩大停车设施供给

  1.挖掘道路资源扩充停车泊位。在不影响通行能力的情况下,可在符合条件路段单侧或双侧规范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对已施划车位的路段和新开通路段,可视具体情况增设车位。对较为宽敞、路面条件允许的广场和道沿以上超过8米的'人行道,在兼顾行人出行畅通的前提下增设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滨江新区管委会、兴汉新区管委会)

  2.利用闲置资源增设停车泊位。在未开发空地、拆迁征收空地、边角空地上新增停车泊位,面向社会停放车辆。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不影响国土防空及战时保障情况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滨江新区管委会、兴汉新区管委会)

  3.推进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引导医院、商场、酒店等单位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积极推进停车楼、机械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

  4.整治规划停车位挪作他用现象。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排查整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挪作他用现象,对规划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场、超市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恢复原规划用途,增加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5.有效解决小区车位闲置问题。对中心城区部分小区配套车位只售不租、租价过高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实行租售并举,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推动具备条件的小区配套停车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充分释放小区停车资源,缓解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四)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

  充分利用价格调节机制,对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管理模式,制定和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合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引导机动车辆向城市中心外围停放,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加大停车管理执法力度

  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抓拍等手段,严格查处机动车乱停乱靠、随意侵占人行道等违法行为,对占用公共资源私设私划车位的现象进行强力整治。加大对违规收取停车费的整治力度,规范停车经营秩序,实现停车管理执法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

  (六)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环境

  通过进一步增设公交线路、提高公交车发班频次和优化公交、客运站点布局等措施,有效扩大公共出行供给。提高共享单车管理水平,打造便民出行交通体系,引导市民绿色出行,进一步缓解交通压力。对学校上、下学期间安排专人维护引导,减少接送车辆的通行干扰,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

  (七)提升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立智慧停车管理系统,逐步将中心城区既有和新建的停车设施纳入智慧停车平台实施统一管理,利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手段,科学引导停车,减少寻位绕行时间,促进静态交通高效运转。(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规范减免、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简化停车设施审批手续,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停车设施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力度,对公共停车设施及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增的停车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单独建设、超配建及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全力推进城市停车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为副组长,汉台、南郑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健全长效化停车管理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紧盯任务目标,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将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及分管负责人、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市城管局。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证资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坚持跟踪问效。由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对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动作迟缓、推诿敷衍、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予以跟踪督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年底由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对各成员单位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城市停车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相关优惠政策,发动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共同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倡绿色出行,培养市民文明停车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停车场方案8

  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

  二、治理要求

  (一)针对“乱停车”问题

  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

  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停车场方案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筑牢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城市坚实基础,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十项重点工程”和市文明办《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城区停车秩序“雷霆风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城管局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区城管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推进机制。

  二、整治范围

  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城区范围内,姜堰区、高港区、兴化市、泰兴市、靖江市参照执行。

  三、整治重点

  1、整治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对整治范围内的人行道停车秩序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整治重点,专项部署。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合理安排整治力量,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不听劝阻、拒绝驶离的违停车辆坚决予以拖移。(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区局)

  2、规范人行道停车。及时复划不清晰停车泊位标线,维护缺失残损的禁停标志标线,更换补设损坏缺失的各类告示牌。(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区局)

  3、配套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整治“僵尸车”占用人行道违停行为,全面清理人行道地锁、锥桶、杂物等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责任单位:各区局)

  4、盘活停车资源,增加停车泊位。20xx年底,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增加各类停车泊位20xx个。升级智慧停车平台,接入超市、商场、企业等各类停车泊位3000个,实现停车数据共享。出台《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编制《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现差别化收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停车难点热点问题,一点一策,最大化盘活现有停车资源,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位。(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区局)

  5、深入推进“路长制”工作。发挥“路长”作用,督促沿街商家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积极劝导市民将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整齐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使用交通违法“随手拍”APP和“啄木泰州”市民随手拍平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进行举报。(责任单位:市容处、数字化城管中心)

  四、整治步骤及工作安排

  (一)突击治理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全面执行停车秩序“雷霆风暴”行动安排,在开展常态化执法整治的同时,迅速组建由辖区公安、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协同开展停车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各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大停车秩序治理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执法,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效。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自媒体宣传停车秩序整治工作,引导市民群众遵章守纪、规范停车。要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报道,正面引导、反面劝导,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要及时组织城管志愿者开展引导、劝导活动,纠正各类不文明停车行为。

  2、全面动员,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量投入,迅速掀起整治工作高潮。市局及各区局要积极踊跃参与一线违停执法管理,建立健全全员一线巡查贴单工作机制,全面充实一线执法管理力量,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发现查处的高压态势。

  3、加大违停拖车管理力度。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力度,增强违停拖车执法管理力量,不断增加违停拖车的覆盖面,强化违停治理效果。统筹兼顾群众合理诉求和执法管理效能,合理设置违停车辆集中存放地点,全面保障违停执法管理工作。

  4、启用“城管违停执法管理平台”。加快执法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投入使用,迅速完善平台设备和人员配备,加大人员上岗技能培训,强化日常运营、使用和维护,为违停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5、强化违停治理法制保障。研究人行道违停处罚依据、措施,论证人行道机动车违停计分的可行性和处理办法,加大违停处罚力度,提高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成本。

  (二)持续治理阶段(12月底前)。加强停车秩序执法管理,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管理工作动态,改进完善城市停车秩序治理机制,深度治理停车乱与停车难问题,促进缓堵保畅,全面改善我市停车秩序环境。

  各区局与街道、社区协同发力,进一步开展停车秩序提升工作;发挥“路长制”作用,强化市容环卫责任制,督促临街商户和业主自觉维护好门前停车秩序;发挥好街道社区和城管志愿者作用,积极劝导市民将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整齐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实现停车秩序常态化管理效果。

  (三)优化提升阶段(20xx年后)。进一步加强停车秩序治理工作研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改进对策。要结合各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常态化治理工作计划,确保停车秩序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停车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合力攻坚,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全面高效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整治过程中,要秉持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强化教育引导;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相结合,注意执法方式方法,杜绝因执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要严格落实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违法取证工作。

  3、强化考核,奖惩分明。各责任单位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局督查考核组将对各责任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执法量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问责问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停车场方案10

  根据省办公厅印发《xx省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政发〔20xx〕xx号)通知要求,规范市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整治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提升停车管理水平,结合xx市实际,特制定xx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整治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坚决防止公共停车领域的“腐败”,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让市民群众从专项整治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2.科学组织,系统治理。将整治工作与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同推进,排查存在问题,分析管理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3.聚焦问题,严肃惩处。聚焦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和费用流失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告诫提醒、行政处罚、通报问责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停车收费财政收入不流失。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4.巩固成果,整体提升。全面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停车便利化程度和长效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资源。重点整治公共停车资源管理中的收费问题。

  (四)工作目标。围绕“集中整治、统一规范、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对非法设置的停车设施实施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擅自设置且不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符合条件的,督促按规定完善手续;对合法设置的停车收费设施实施统一规范,纠正停车管理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停车管理特别是收费制度;对城市的公共停车管理实施整体提升,推动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道路停车泊位合理施划,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对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施有效惩处,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谋私贪腐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停车收费问题。整治各类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包括: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停车设施并收费的行为;未获得收费许可擅自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的收费区域、标准、时间以及优惠政策收费的行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不按规定收费方式收费、不提供发票的行为;私自收取包月费等截留行为;摆放物品、私设地锁等强行占用行为;公共停车收费未及时缴入财政的行为。

  (二)规范停车服务管理。按照《xx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府规〔20xx〕x号),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督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避免违规收费,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监管,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三)提升长效管理水平。按照《xx市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意见》(xx委〔20xx〕x号),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从严控制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划定停车泊位,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短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探索小区停车泊位错时共享,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和电子支付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逐步实现人工现场收费向电子收费转变。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停车管理机构,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停车指数”,推动停车管理规范化和智能化发展、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

  (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联合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坚决查处私自截留停车费、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吃空饷”等违法行为,坚决避免权力垄断滋生腐败和监管漏洞“有隙可乘”,坚决遏制停车收费管理领域的私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全面梳理停车收费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纪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至9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对照整治范围、目标和内容,结合有关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停车收费管理总体情况,认真填报省、市下发的'相关表单,建立城市道路停车和公共停车设施及收费情况档案。对排查出的停车收费管理问题、违规违纪和信访举报线索等,形成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整治规范阶段(20xx年7月至8月)。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整治,逐一解决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完善机制、建立制度,提高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暗访督查,发现案件苗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入调查。

  第三阶段:提升总结阶段(20xx年9月)。结合问题发现,分析问题成因,梳理有效措施,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对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车收费管理长效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推进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成立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xx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审计局、综合指挥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xx局,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发改委负责完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标准。公安局负责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组织查处违法停车行为。xx局负责加强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服务行为的监管,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住建局负责人防设施停车的监管。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财政局负责加强公共停车收费收支管理。审计局加强停车收费的审计监督。xx市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发挥12345政府热线作用,加强停车收费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和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停车收费违法违纪行为。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整治各项工作。

  (三)完善推进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每月月底前汇总上报整治工作进展。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存在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宣传推广整治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措施不力、整治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建立纪检监察联动机制,对涉及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谋私贪腐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发动,畅通市民举报渠道,引导市民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停车场方案11

  1、一站式停车管家——阳光海天。

  2、阳光海天,泊车伯乐。

  3、阳光海天,给你家的感觉。

  4、车行天下,一站式阳光服务尽在阳光海天。

  5、让爱车停靠的港湾——阳光海天。

  6、阳光世界,海天相连。

  7、爱她,就让她休息好。

  8、阳光海天,汽车经纪,品质享受。

  9、阳光海天,与智慧同行。

  10、停车场一站式解决方案。

  11、阳光停车,乐享阳光。

  12、阳光、大海、蓝天,不仅仅是停车。

  13、车的最爱,阳光海天。

  14、爱车享受阳光的地代——阳光天海。

  15、无限山河阔,海天阳光设。

  16、车行到天边,服务在眼前。

  17、阳光海天,座骑驿站。

  18、爱停车,爱驿站。

  19、阳光海天,让您永远期待下一站。

  20、阳光海天,也能让车洗个海水浴。

  21、阳光海天,省心、省力、省时间。

  22、我们让您每一次停车都有海天阳光般的.感觉。

  23、阳光海天,停这好一点。

  24、阳光海天,给您的座驾一个周全的保险。

  25、停车找我,完美无缺。

  26、我为你守候,你为我停留。

  27、停车尊贵首选,难忘阳光海天。

  28、停下您的爱车,放飞您的心情。

  29、创新型停车场所综合增值管理解决方案。

  30、爱车保姆,专职管家。

  31、爱车伴侣——阳光海天。

  32、阳光无限,海天一色。

  33、阳光海天,享受生活,不再为爱车而烦恼。

  34、共享欢乐时光,尽在阳光海天。

  35、阳光海天:智能停车运营,管理随需应变。

  36、阳光海天,解决一切爱车问题。

  37、阳光海天,停车有一套。

  38、给爱车安个家,让心情去旅行。

  39、停车风尚,家车共享。

  40、停车、养车“双”享受的解决方案。

  41、车的问题,我来解决——阳光海天。

  42、我和爱车有个约会,一起享受阳光海天。

  43、阳光海天——人的智慧,车的尊贵。

  44、阳光海天,是您购车后花园。

  45、阳光海天,您和爱车的休闲港湾。

  46、一路相伴阳光,海天处处宜停车。

  47、阳光海天,让停车成为一种享受。

  48、蓄力阳光下,驾骋海天间。

  49、停车坐爱枫林晚,阳光照耀海天间。

  50、停靠一下,享受生活。

  51、阳光海天,世界品质经纪,汽车超前享受。

  52、阳光海天——您爱车的港湾。

  53、做最现代的停车场——阳光海天。

  54、阳光海天,驾驭精彩。

  55、停车坐爱阳光海天,心情与车一样新鲜。

  56、后车时代阳光海天,泊车全套解决方案。

  57、每一个停车的地方,都能看到阳光海天。

停车场方案12

  为进一步破解城区停车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品质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宁波市“城乡争优”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抓好停车资源供给侧改革,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加强公共停车资源的建设管理,引入智能化停车系统,有序推进城区停车规范化、交通顺畅化,改善市民停车和出行环境。

  (二)目标任务。在中心城区约75平方公里(东至月梅路、东外环路,南至杭甬高速公路,西至兰周路,北至姚慈路的合围区域)范围内,建成覆盖城区的智慧停车系统,实现停车点位精确合理、车位数量动态更新、车辆引导清晰明了、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停车环境整洁有序、群众停车文明便捷的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有力引导。以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战略为指导,以专项规划为依据,制定停车发展战略和对策,促进城市停车体系协调发展,引导城市停车供应结构合理发展。将公共停车场布局落实到控规单元层面,做到公共停车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使用方便,保障动静态交通的协调有序。

  2.方便群众、有序建设。停车泊位的设置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按照“成熟一块、推进一块、实施一块”的原则有序推进。优先选择周边停车需求大、车辆周转率和车位使用率相对较高、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的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建设,如大型商场、医院、机关事业单位等周边区域;政府部门建设和房产配建类的地上及地下公共停车场(位),以及道路泊位和已明确管养职权的退红空间泊位一律统一纳入余姚市城区智能停车系统运行管理。其他产权主体单位建设管理的具有公共性质的停车场,原则上也应纳入余姚市城区智能停车系统。

  3.智能运转、有效管理。通过应用“互联网+”思维和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辅以人工巡检,高效管理和运转智慧停车系统,利用“余姚停车”手机app、微信支付、ETC等方式实现自动识别、无感支付、后台监管“三位一体”,用大数据促进停车资源高效利用,达到停车管理智能化、标准化、人性化。

  二、建设运营

  (一)建设内容。采用“高位视频+巡检+后台、地磁+视频+巡检+后台”和其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化停车技术方案进行道路泊位和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建设集自动识别、停车服务、停车缴费、车场联营、车位信息发布、停车诱导、违停抓拍、监管执法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停车系统。

  (二)实施主体。本着“政府授权、国企运营、行业监管”建设运营思路,由市政府授权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模式来负责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由政府部门建设和房产配建类的地上及地下公共社会停车场(位),融合由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停车资源数据,加快形成以舜建集团为主的“1+X”运作模式,建设数据融合、业务协同的智能化停车系统,运营期暂定20年。同时,允许舜建集团开展与停车相关的增值业务经营,以取得其他经济收益。国有主体单位和其他产权单位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如医院、机关事业单位、车站、商场、酒店等公共停车场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类产权主体单位配合舜建集团进行智能化建设或改造,数据统一接入平台。

  (三)停车收费。按余发改价〔20xx〕13号文件,城区道路泊位(包括人行道泊位)和政府或国有资本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由停车场地产权人或授其委托的单位或机构实行分级、分时段和分区域的差异化收费。其他产权主体单位建设管理的公共停车场,由各类产权主体单位按相应收费标准收费。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初步建立智慧停车平台。20xx年3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4000个泊位的智能化改造以及调试运行工作,不断完善优化前端系统,初步建立城区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并按道路实际情况分路段、分片逐步实施收费。

  (二)第二阶段:试点吸收公共停车资源。20xx年9月底前完成对接部分其他产权主体单位建设管理的具有公共性质的停车场(如医院、学校、商场、酒店、车站等大型公共停车场)的试点工作,通过建设改造、合理设置ETC通道,统一纳入城区智慧停车平台系统。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广不断延伸扩面。积极推进由重点路段向一般路段延伸,中心城区向边缘城区延伸,继续对新建的公共停车场(位)、道路停车泊位和梳理出的退红空间停车泊位,以及其他产权主体单位建设管理的具有公共性质的停车场等进行智能化改造和系统接入,逐步实现全市动静态交通的统一管理、协调发展。

  四、运营保障

  为保障智慧停车体系高效运转,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四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梳理、整治规范退红空间停车资源,提出年度建设计划。

  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智慧停车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维,以及停车业务咨询受理、数据采集分析等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建设运维单位进行监督,会同相关单位制订出台我市智慧停车逃单处罚机制,确保智能停车的健康运行,加强停车泊位周边的秩序管理,加强对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违法停车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道路停车收费区域泊位梳理、设置等相关工作,合理规划交通设施、交通线路,加强停车收费区域的道路违法停车监管、执法与秩序管理,牵头推进全市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将收费道路泊位停车不缴费纳入道路违停行为联网查处并进行相应处罚,通过有效的执法保障确保智能停车的健康运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停车+适量商业”的停车场建设思路,做好新建公共停车场(位)的规划选址工作和土地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做好政府部门建设和房产配建类的地上及地下公共社会停车场(位)产权及经营权以资产形式注入舜建集团的划拔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智慧停车综合管理项目的审批工作,做好城区停车收费服务标准的'政策解释工作。

  市司法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执法监督和复议、应诉指导工作。

  市信访局:协调处理相关信访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发展和改革局、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产权主体按信访投诉的类别,分别作好解释回复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智慧停车综合管理项目的宣传指导,组织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智能停车宣传推广工作,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途径,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文明停车、依法停车、有偿停车相关内容。

  城区四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处理、维稳和相应的宣传解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智慧停车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智慧停车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从增进民生福社、提升城市品质的高度出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理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 强化统筹协调。智慧停车建设管理是城市管理系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要积极配合,多方协作,形成推进合力,共同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谋划,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智慧停车建设管理工作的宣传,广泛宣传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及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停车场方案13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城市停车场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先交经营权转让费用后使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

  2、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

  3、装修免租期:无。

  4、租赁用途:仅限停车场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

  5、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6、竞价保证金:3,000,000元。

  7、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移交。

  8、装修情况:无。

  9、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13509337747,请有意竞价人竞价前须与转让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价标的所有情况。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转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转让费=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受让方确定后须立即自行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一切费用自理,在规定的区域、时段进行车辆收费看管,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xx]117号)。若出现丢失、损坏,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5、如遇鼓楼区单位举办活动或防台、防汛等需受让方无条件配合提供临时免费车位供使用。

  6、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先交经营权转让费用后使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

  7、转让方按现状移交停车场,移交后在停车场维护、改造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风险(含地面划线、道闸照明系统改造增设、防台防汛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华侨小学停车场、井大小学停车场、达明小学停车场、温泉小学停车场、屏山小学停车场、新开智学校停车场、科艺宫停车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库等8个停车场对外开放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次日早上7:00;周末全天候对外开放,其余时段单位自用不对外开放。剩余39个停车场为全天候对外开放。

  9、财富酒店停车场、温泉公园南侧绿地式停车场、则徐小学综合楼的地下停车场、左海公园北大门停车场、南岛渔村停车场等5个停车场为带租赁转让经营权(详见附件2),剩余租期约1-5年不等,受让方需继续执行现有租赁,转让方需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将同期租赁收益全额转交给受让方。

  10、经营权转让期内受让方享有47个停车场的全部经营权(上述部分停车场有约定不对外开放时段除外),可自主选择自营、转租或合营等经营方式。

  11、经营权转让期内受让方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如因受让方擅自停业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12、转让方实际提供的车位数与竞价约定的车位数(5710个),如上下浮动不超过1%,则视同转让方提供车位数与实际一致,按原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转让方提供的车位数少于竞价约定车位数超过1%,则转让方需提供以下两种方案供受让方选择执行: 1、提供相似地段同等价值车位用于置换减少车位;2、按车位数减少的时点,按竞价中标价测算减少车位剩余年限总价值,按现值折算后返还给受让方。当转让方已提供上述两种方案供受让方选择,视为已按合同要求履约到位,受让方如拒不选择,视同违约。

  13、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项目资产所有权、项目收费权、经营权抵押、质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场地,三年内不允许再参与转让方任何形式的资产经营权招标(含招租)。

  14、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5、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

  16、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停车场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

  (3)竞价人须为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需国有独资或持股超过50%的国有控股企业), 竞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需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价方公章。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停车场服务。

  (5)须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

  (6)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7)其他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17、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国有企业法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国有企业法人(需国有独资或持股超过50%的国有控股企业)且经营范围须含有停车场服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需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价方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7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xx年9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xx年9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xx年9月27日17时。

  5、看样时间: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xx年9月28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0000(元),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所有。

停车场方案14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停车难”、“行车难”的警报也在县城响起,特别是凤凰古城及其周边,更为突出。由于受用地的限制,停车泊位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现象尤其严重。

  一、停车现状

  现状停车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大部分地段都没有配建的停车场,仅在滨河东西路两侧近几年新建的居住小区中配建有少量的停车位,且不能满足小区内部居民自身的停车需求,更不用说解决外部公共停车的需求。

  相关部门也曾多次进行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但由于特殊的地势条件,土地成本昂贵,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用地难以取得,即使有少量的可用土地也被土地所有者用来进行商业开发,从而取得建设停车场投资成本过大而无法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二、停车政策

  1、停车场发展模式: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

  2、车辆拥有管理政策:推行车辆拥有者自备车位;

  3、配建停车场建设政策:提高配建停车位指标,监督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实行配建公共化;新建住宅采用较高标准配建停车场,按“一户1.5车位”配建;

  4、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节省土地资源,形式灵活,总量控制,分散布局;鼓励民间资金投资,采用政府指导、市场经营模式;

  5、路内停车政策:严格限制路内停车,控制路内停车总量;旧城区停车紧张的住宅区附近,可利用交通条件较好的支路设置夜间路内停车场;

  6、结合交通枢纽、重要公建建设公共停车场:在客运中心、公交车站、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地区配建公共停车场,有效解决停车问题。

  7、停车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一体化;鼓励和保障高科技应用,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并在主要地区建立停车诱导系统。

  三、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研究

  1、古城停车场:针对旧城区商业服务中心,结合古城复兴改造,对古城中的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危旧民居进行拆除,同时结合古城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出,整合出适量用地建设与古城未来居民数量相符的`停车位,用来解决古城复兴后少量的居民停车。

  2、古城周边地段停车场:对古城周边风貌协调区,结合天桥路凤桥段改造、荣泽路改造、后小河改造、滨河西路城中村改造和步行街两侧用地城中村改造等工程,在古城周边规划四处公共停车场,用来满足古城复兴后作为县城旅游景点的旅游车辆停车需求,同时为古城商业配套服务。

  3、结合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在满足服务半径300米的条件下,本着布局均衡、规模适中的原则,同时保证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优先考虑用地的可得性,在城市各个区域规划公共停车场,每个停车场的规模为100-200个泊位。

  4、停车场建设的规划控制:在城市规划中,为停车场预留用地,为城市基本设施配套提供可持续性;结合交通基础设施,政府出台适当的优惠政策和条件,如零地价等,降低停车场的建设成本,在此基础上,利用综合开发,使停车场建设与商业开发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使停车场建设有利可图,从而使停车场建设成为可能。

  5、对于成片开发的地段,在规划设计阶段即加强停车泊位的数量控制,从而使小区车辆不进入公共停车位,减轻公共停车场的停车压力。

停车场方案15

  一、智能化停车场建设

  智能停车场不仅仅是简单的车辆出入道闸和收费管理系统。所谓智能是借助现代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手段,通过建设部署统一泊位编码、车辆地磁感应装置、车载智能终端、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定位技术、无线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终端、城市级停车场互联互通、面向用户的手机APP应用、建立一个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在车辆统一停车管理、智能监督管控、电子支付以及涉车数据共享。

  通过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的管理平台可以达到对个人车辆里程数监控,自动形成维修保养提醒,通过远程车辆监控和车辆健康指数诊断,完成自动报修,方便市民的出行,并提高了车辆的安全性。对于车辆运营企业而言,可以接入统一平台管理车辆,通过油耗分析和路径选择减低成本,通过运行轨迹和视频监控避免司机违规操作,通过平台统一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完成企业从基础管理到智能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进化,为企业发展带来有效管理手段。

  对个人而言,方便车辆出行,实现车辆安全自检和智能维修等功能。同时与各个港口管理职能部门实现数据联动,为各个职能部门提供管理过程中的数据支持,实现港口管理智能化建设。

  (一)智能化停车场总体解决方案

  数据采集→软件平台处理→应用服务表现。各种形式的信息交互,以达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给用户带来更加舒适的“数字化”体验。

  系统构成图

  (二)智能化停车场系统架构

  系统总体结构可以分为网络层、数据层、支撑云平台、应用层、表现层五层。其中网络层提供网络接入和数据通讯功能;数据层存储数据,主要进行各种停车数据的管理;支撑云平台为中间件、基础构件和高级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和支撑;应用层为系统的各种应用软件,分别完成具体的功能;表现层进行停车数据的展示和查询。

  (三)基于RFID的停车场管理及数据接入

  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是有源RFID车联网卡在武汉的应用。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微波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和网络技术、传感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设备和软件所组成的一个先进系统。其技术主要采用车辆自动识别(AVI)技术,通过车道上方的.微波天线和车辆车载器(OBU)之间的通信,根据车辆上OBU内的特有编码,判断车辆,计算停车费用,并自动从车辆用的专用账户中扣除停车费,对于未安装OBU或OBU失效的车辆实施图像抓拍和识别。

  (四)基于物联网的车位信息采集

  车位感应器:通过磁性和红外感应车位状态,将数据通过UHF无线网络传送到中继节点。中继节点:接收车位感应器数据,传送至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接收中继节点数据,通过GPRS无线网络传送至停车服务器

  (五)手机APP车位(停车)诱导

  (六)手机APP自助缴费

  (七)基于北斗(GPS)卫星定位技术的车载终端

  该终端可以配合车位传感器物联网协同工作,也可以收集车辆行车电脑信息加以分析利用。

  二、增值的盈利模式介绍

  有了统一管理的平台,为停车场增值服务创造了条件。我们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服务,为管理者提供创新的管理方式,同时也能探索很多好的盈利模式。

  (一)车辆设备服务收入

  1.通过部分车辆设备安装收取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2.设备更新和持续升级服务费用。

  (二)车辆运营服务收入

  1.产品基础运营服务费用;

  2.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个性服务费用,比如防盗报警、远程诊断等;

  (三)软件平台服务收入

  1.为车辆管理企业提供车辆管理平台,根据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软件开发服务;

  2.对合作商家进行软件接入部分功能服务。

  (四)合作企业收入

  1.网络运营商收益

  1)通过车联网项目可以将3G网络更广泛的应用,使网络运营商搭建一个车辆方面的网络,增加合作的网络运营商的收益;

  2)可根据不同应用推出不同流量套餐服务,比如按流量或者按时长,增加网络运营商影响;

  3)通过提供多媒体点播业务,刺激网络消费,提高网络运营商利润。

  2.保险公司收益

  1)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即将到期的车辆数据,为保险公司续约或增加销售机会提供支持;

  2)可根据车辆现状所需要的保险类型推荐相关保险公司产品信息;

  3)为保险公司提供车辆出险视频数据,为保险处理提供视频依据。

  3.汽车产业链相关服务费用

  1)形成制造+服务的商业模式,从单一的车辆生产商转变为服务提供商,形成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以合作的形式为车辆生产厂家带来更大利润空间;

  2)根据轮胎数据分析,向轮胎厂家提供相关数据,为轮胎厂家产品定位、制定销售策略提供依据,时可以为车主推荐适用轮胎产品;

  3)为汽车美容行业提供相关数据,为车主推荐附近汽车美容服务及优惠信息,并可以提供预约服务;

  4)远程救援服务,为在途需要维修车辆提供远程救援服务,推荐最近的救援服务;

  5)为4S店或者维修中心提供推荐服务,系统可以实时对车辆进行自检,如发现问题及时推荐最近或者最适合的维修单位,支持远程预约功能;

  6)在线跟踪,避免配件耗材销售机会的流失。通过对车辆运行数据的采集,同时也形成配件、耗材的使用情况报告,在需要更换以前,及时锁定配件、耗材及维修的机会;

  4.加油站

  1)为加油站提供数据依据,可以提供年度、季度、月度、日油品需求数据,为加油站油量储备及价格调整提供有力依据;

  2)一卡通服务,为会员提供便捷优惠服务,通过会员积分制度提高会员忠诚度,为加油站带来更多稳定客户。

  (五)管理部门收入

  1.为执法部门提供依据,实时监控违法违规车辆,发现后立即为相关部门报警,可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2.减少售后纠纷,一切用数据说话。车联网系统可以监控并保存车辆的运行数据,当车辆发生故障,并因此引起客户损失,可以用数据平息双方的争端,帮助客户避免重复不规范操作的错误,可收取一定的查询费用;

  3.故障预警,避免重大事故。车联网系统平台可以生成各种主题的历史数据分析报表,趋势报告,并通过页面、邮件、短信等方式报告异常情况,为车辆所有者提供有偿信息,避免小故障带来大事故;

  4.为管理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例如城管部门管理车辆抛物,可以对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5.为行业专家提供数据分析依据,行业资讯的形式收取数据服务费用。

  (六)广告费用

  企业运营平台向车辆推送企业产品介绍,政府公告,公益广告等,收取相关广告费用。

  因为项目中不只是有运营,同时还会有很多传媒方式,由于产业链还没有健全起来,很多盈利模式是需要通过我们项目的不断进步,客户不断认识,而不断完善的,针对车联网项目有太多的盈利点可以挖掘,只要我们意识到车联网的重要性,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将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

【停车场方案】相关文章:

停车场经营方案12-11

停车场管理方案04-15

停车场收费方案11-10

乡镇停车场整治方案12-22

停车场招租方案10-26

停车场停车管理方案05-03

乡镇停车场整治方案[精选8篇]12-22

停车场调研报告10-16

停车场调研报告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