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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6-02-06 07:57:47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7篇(精华)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7篇(精华)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和射教体函(20xx)111号,关于印发《射洪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方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疏散引导组职责: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欺凌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通讯联络组职责: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局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职责:

  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小组成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二、防止校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三、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②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安全组长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现场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③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4、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家长情绪等。

  ②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③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实施方案 篇2

  一、参评条件:

  1.参选对象为本镇幼儿园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2. 具有幼师大专毕业证书、幼师岗位资格证书;

  (确实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二、评选方法

  1.评选分为三组:省一级园组、省等级园组和准办园组。每园按教师总数的20%比率,由幼儿园根据教师的综合表现推荐参加评选。

  2.采用淘汰制:五项技能自备项目展示后淘汰30%;五项技能规定项目展示后淘汰30%;剩下的'参加上课竞争。三项(五项技能、活动设计、上课)总分决定名次。

  项目 内容 要求

  第一轮基本技能自备项目

  弹琴 钢琴曲 时间不超过3分钟

  唱歌 完整歌曲 时间不超过3分钟,可民族、声乐、通俗唱法,自备磁带或光碟伴奏带

  舞蹈 成品舞蹈 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备磁带或光碟伴奏带、服装等

  说话 幼儿故事 时间不超过3分钟

  第二轮基本技能规定项目

  边弹边唱 幼儿园课程指导-音乐 临时准备歌曲3分钟,预备弹奏一段,边弹边唱整首曲子

  即兴舞蹈 幼儿舞蹈 听音乐1遍,创编动作1遍,即兴舞蹈1遍

  即兴演讲 命题, 如“草”,临时准备3分钟,即兴演讲1分钟

  美术 命题画 时间2小时,自备作画工具、参考资料,统一发放8开纸张

  第三轮教学活动

  备课 指定教学主题或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设计活动方案,坚持游戏为基本形式,并做好课前准备,可自带参考用书

  上课 抽签决定 节次和班级 提前半小时熟悉幼儿,组织活动不超时,应体现以幼儿为主体,坚持师幼互动

  三、奖励办法

  获奖教师由中心学校发放十佳教师荣誉证书,并由所在单位根据本园奖惩制度发给奖金。

  四、实施时间:20xx年,分两阶段:上半年各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大练武活动,六月底按比例推选出最优秀的教师;下半年,约10月中旬,根据各园推荐的优秀教师,由镇举行进一步的比武竞选,最终角逐出十佳优秀教师。

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牡办发〔20xx〕3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物业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市场中的主体作用,为创建和谐社区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牡丹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全区住宅小区普遍召开业主大会。20xx年7月底前对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以业主委员会为主体在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暂不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费用大家摊”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管理。对已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尚未期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无纠分的前提下,暂不另行进行招投标,待合同期满后进行。

  二、基本原则

  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要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牡丹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性规则》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业主和使用人的意愿,真正把有一定工作能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且能维护业主、使用人利益的代表选出来参加业主大会,经过业主代表的选举作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责任划分

  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协调有关公安派出所及相关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的指导工作,各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人员培训阶段。20xx年6月初至月末对各街道办事处抽调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业主代表的产生、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小区界线划定等。

  (二)划定住宅区界线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9月末。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界线划定工作,明确住宅区范围。并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住宅区划定工作情况报送区民政局,附标清小区四至的'平面图一幅。

  1、封闭式住宅区、半封闭式住宅区四至明确的,遵循原有城市规划来划分。

  2、开放式或半开放式住宅区,四至不明确的,需重新划分住宅区范围。划分原则是相对住宅集中、人口相对密集、平面上成片分布,划分标准一般在15—25幢楼、住户为1000户左右、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为宜。

  (三)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31日,通过新闻单位做专题报导,广泛宣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后的目的、意义,以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业主的维权意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进而提高全区物业管理水平。

  (四)试点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7月末,各街道办事处在抓好整体工作推进的同时选择3个以上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全面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各试点单位的工作任务要从小区划分开始直至全面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重点要总结好每个步骤的经验教训,以利于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具体工作时限是:20xx年6月12日至7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确定及小区划分;6月15日至7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共设施情况、原业主共有的房屋情况等情况的调查;6月末至8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要注意选择好中差三方面不同层次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并严把各项法定程序和基础材料留存工作,特别是要选择一个没有物业企业管理采取业主自治管理的试点单位。

  (五)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底。调查内容为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公共设施情况、原业主共有的房屋情况等。表格下发后,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配合认真填写,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后,于20xx年8月31日前,报送区民政局。

  (六)全面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全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要抓好具体的组建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在保证规范、高效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七)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验收小组,对各街道办事处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20xx年12月底前,重新规范,完成整改。

  五、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完成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区民政局局长

  ---阳明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阳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桦

  橡街道办事处主任

  下设办公室,主任:胡凤桐(兼),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联系人:---联系电话:6321287。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确保全区各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落实。

实施方案 篇4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局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要求,为彻底解决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中认定存在的问题,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土地利用秩序专项整改,规范土地管理,确保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和20xx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法院负责受理、审查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违法用地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履行强制执行职能。

  (二)市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嫌疑人。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并限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及时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监察机关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局和检察院移送案件。

  (四)市监察局负责审查违法用地案件的处分建议,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检查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五)市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案件;配合市国土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六)市发改委负责重新审核或督导各地发改部门对项目进行重视审核,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手续。

  (七)市住建委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八)市人社局负责与相关单位共同对违法违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记录在案。

  (九)市农业局负责对违法用地损毁程度的鉴定工作,指导被损毁土地复耕。

  (十)市财政局负责罚没款和实物的入库。

  (十一)市规划局负责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暂停办理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二)市城司负责收储土地上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三)水务集团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不得向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供水。 (十四)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断电措施。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等7个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时间先于用地预审时间的项目,在 月底前整改到位,重新梳理各项程序、时间的关系。同时,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理顺发改、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各县市区要对项目建设程序拿出明确、具体的措施和意见,杜绝这类问题再发生。同时,各地发改部门要对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二)关于违法用地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整改处理。对4宗补办了用地手续,但未查处到位的抓紧结案。对136宗已查处但未补办用地手续的,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查处并补办用地手续(用地计划不足的,组织好用地资料,向上级申请用地指标);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法定期限届满后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二是边报边用违法用地整改处理。对16宗已补办手续但案件未查处到位的,抓紧查处结案;对3宗未立案查处的土地,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三是未供先用违法用地整改处理。各县市区要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罚款。所有未报即用、边报边用的违法用地查处结案后,9月底前补办完用地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对涉嫌违纪的责任人,移送监察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对涉嫌破坏耕地的责任人,依法移交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9月底移送到位。

  (三)关于闲置土地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批而未供土地整改处理。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及时将该宗地纳入名城古迹保护规划范围,用途规划为绿化带,9月底前完成供地,且地上绿化建设全部到位。二是供而未用土地整改处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46号)精神,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省盐业公司公司等8宗闲置土地进行核查。闲置满1年未满2年的,征收20%的土地闲置费;闲置超过2年的,无偿收回后重新公开竞拍。同时,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四)关于违反国家有关供地政策进行审批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关于“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的规定。规划部门要重新调整12宗土地的绿地率,对绿地率超标、投资强度达不到法定标准的项目,坚决核减非生产性用地面积,调剂给其他用地单位。县市区要对违反供地政策进行审批的问题拿出明确整改意见和措施,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五)关于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欠缴出让金。市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出让金追缴,9月底前不能缴清出让金的,依法解除出让合

  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二是违规批准减免及返还出让金。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土地出让金监管。对涉及违规减免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并于9月底前将违规减免的土地出让金重新核定后,追缴入库。三是违反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对违规收支的出让金,全额返还入库;涉嫌违规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纪追究纪律责任。四是出让土地续期的`出让金收取标准无法律依据。公安县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关于“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规定,责成相关部门按政策重新核定出让金,9月底前追缴入库。

  (六)开展全市土地执法金秋行动。为配合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决定,9月1日-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土地执法金秋行动。对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集中清理,重点核查、整顿、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全面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坚决扭转当前违法违规用地的被动局面。土地执法金秋行动的具体安排,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部署。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8月5日―8月15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学习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情况通报。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梳理存在的问题,逐件逐宗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

  (二)核查整改(8月16日―9月3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查缺补漏。能及时纠正的,按照政策规定立即纠正;该完善手续的,组织人力抓紧补办;该规范的,按照政策要求立即予以规范。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违法现状,特别是要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

  (三)建章立制(10月1日―10月5日)。针对核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出台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土地执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方式方法正确、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土地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督查验收(10月5日―10月10日)。整改期间,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地整改工作开展督查。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地要开展自查,认为达到要求的,在10月5日前,向市政府提交自查报告,市政府按照整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确保例行督察顺利验收上来。在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督查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主

  动牵头,抽调专人,采取强硬措施,逐个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三)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对在建项目供地手续不齐全,无立项批复、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立即停止施工。各县市区要强化查处违法用地的主体责任,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责任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责任,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土地管理问责机制。二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健全土地违法行为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建立国土资源协同办案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提高违法案件查处到位率。四是完善土地执法机制。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工作的地区,由市政府追究该地区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纪律责任。建

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三 、目标任务

  根据市住建委安排我区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我区去年危房改造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两乡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年我区计划完成26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长风乡80户、新洲乡180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建设时限

  3月底:各乡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

  5月底: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

  10月底: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各乡自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五、改造方式要求和建设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①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②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乡人民政府要主动帮助。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3、改造要求。①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乡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区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区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积极组织编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将来扩建预留好接口。③强化工程监管。各地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xx〕115号)。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加强乡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④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城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区验收报告进行复查,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国贫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xx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区承担。

  各区应根据实际下达的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总额,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并建立市住建、财政、发改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各区住建局和乡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方案 篇6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xx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二)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三)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20xx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20xx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x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三)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四)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实施方案 篇7

  一、活动目的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推近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全面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把我校建设成为节约、集约、节能、环保型的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口号:

  “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我为节约做贡献”

  三、成立节能减排小组

  组 长:(校长)。

  副 组 长:

  小组成员:

  四、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

  五、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1、宣传、准备

  利用广播向广大师生发出倡议:让学生清楚的认识到节能减排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与全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需要全社会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更应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推动节能减排。在良好的`氛围中,帮助青少年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资源,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

  2、学校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

  要求后勤人员加强对学校水、电路及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有计划的淘汰和改造部分严重破损、老化和超期使用的设备,努力降低能耗。要求教师循环使用教科书、教参。为推动我校高效节约型校园的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3、全校开展“浪费可耻、节约光荣”主题队会。

  各班中队辅导员组织召开,畅谈节约风尚,然后进行“节约金点子”征集活动,选出5~10个“金点子”参加校级评选。

  4、全校开展以节约资源为主题的征文比赛。

  引导学生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

  5、学生自制小报《我与绿色校园》。

  增强学生的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6、组织一次全校性的“节能减排”知识竞赛。

  对表现优秀的学生授予“节能环保小卫士”的光荣称号。知识竞赛将以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为内容,出题展开。引导学生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

  六、总结评奖

  全校开展节能减排评选活动,评选“节能环保标兵”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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