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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6-03-05 07:40:10 方案

实施方案8篇(必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8篇(必备)

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市基层建设年活动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帮扶村村情实际,特制订如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村情

  付神首村位于新河县城西部,距县城2公里,人口980人,320户,5个村民小组,贫困户200户,耕地面积1474.4亩,人均1.5亩。该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种植结构单一,以种植小麦、玉米、棉花作物为主,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效益低,农民收入低。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年久失修,坑洼难行,交通不便,制约了村域经济发展,是县扶贫办确定的贫困村。

  二、帮扶项目

  工作组驻村以来,以调研村情,摸清村情民意为首要任务;以选准问题,找准突破口为第一要务,工作组通过走家入户座谈广泛征求民意,实地调研考察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委班子会议研究,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XX年重点帮扶工作,现列出计划如下:

  (一)科学指导种植

  为帮助村民做好春季小麦的田间管理,协调市农科院专家来村到田间地头为老百姓手把手指导春季小麦田间管理技术,并互动座谈解答农民种地中的遇到的.疑难问题。

  预计3月份完成。

  (二)健康巡回义诊

  为方便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医疗保健服务,走访市县卫生部门,协调市县医院专家组成医疗小分队深入该村为村民免费体检、看病,讲解医疗保健知识,提高村民们的保健意识、医疗常识。

  预计3月份完成。

  (三)街道硬化

  针对村内道路坑洼难行、多年没有硬化修整的现状,为缓解村民行路难问题,协调市、县发改、财政、交通等职能部门,争取街道硬化专项资金20万元,可硬化村内街道1000米。

  预计4月底完成。

  (四)一村一品

  着眼于该村现有的养猪、养鸡现状,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扶持壮大该村养殖业,促进村民增收,与村干部一道筹划成立村养殖合作社,积极争取县扶贫办政策补助资金。

  预计5月底完成。

  (五)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为改善农村居住出行环境,提高村民生活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健康指数。对村内垃圾乱倒、尘土飞扬、污水横流等不文明现象进行综合治理。协助村“两委”制定村卫生制度,动员村民固定垃圾点,明确专人定期清理垃圾,修建垃圾坑、垃圾池。

  预计5月底完成。

  (六)改善民生

  走访贫困群众,向民政局争取增加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访民政局为烈士家属争取救济补助。

  预计5月底完成。

  (七)节能灌溉

  针对浇地难的村情,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走访县水利局争取节水灌溉项目,铺设地下节水灌溉设施,覆盖田地200亩。该技术省时、节水、省电,备受群众欢迎。

  预计7月底完成。

  (八)打浇地井

  为缓解浇地难问题,促进农业生产,争取协调县水利局打浇地井1眼。另通过县扶贫办争取配套扶持养殖业打井1眼。协调电力部门配套浇地井增上变压器1台。

  预计7月底完成

  (九)危房改造

  为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协调县建设局,为危旧住房群众争取危房改造资金。

  预计7月底完成。

  (十)设置村庄交通警示标志

  该村毗邻国省干线,大车多、车速快,村民出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规则知之甚少,交通事故频发。联合县交通、交警部门为村民开展交通规则教育,增强村民安全出行意识。同时,在公路设置村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礼让行人、安全驾车。

  预计7月底完成。

  (十一)文体设施

  为满足群众学科技、长知识,健身心、增体质的愿望,结合村情民意,走访县文化局争取为该村配置投影仪一台,便于村民集中观看学习现代科教知识。走访县体育局争取乒乓球案一台,丰富青少年业余文体生活,增强村民体质。

  预计8月底完成。

  (十二)文艺汇演

  喜迎国庆64周年,组织村民文艺联欢,邀请县、乡、村文艺工作者登台献艺。

  预计9月中旬完成

  (十三)文化广场

  为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建设集健身、娱乐、演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民文化广场。

  预计9月底完成。

  二〇一三年三月

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盛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xx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癣洗矿厂),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3、各职能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治理整顿工作步骤

  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年4月-5月)。

  国土资源局组织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年5月-12月)。

  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劳动、工商、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工作。

  2、深入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惩处;对在治理整顿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4、标本兼治。对治理整顿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确定专人督促落实。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工作中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坚决纠正,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治理整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实施方案 篇3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基地居民饲养宠物的行为,根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哈密石油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哈密石油基地、鄯善石油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宠物饲养管理。

  第三条宠物限养的范围

  (一)基地居民家庭饲养的观赏性犬、猫、信鸽和鸟;

  (二)禁止居民和驻基地单位饲养家禽、家畜、烈性犬科及其它动物。

  (三)禁止基地职工公寓内饲养任何类别的宠物。

  第四条限养宠物的数量

  按自管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每一户居民限定饲养1条高度低于35厘米的观赏犬,或1只观赏猫,或经驻地信鸽协会批准的信鸽(限于40只以内),同时可再饲养4只以下观赏鸟。

  第五条职责

  (一)指挥部授权哈密物业管理公司对哈密基地宠物饲养进行日常管理;

  (二)指挥部授权鄯善物业管理公司对鄯善基地宠物饲养进行日常管理;

  (三)油田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免疫和检疫工作;

  (四)保卫处负责集中整治和公共场所的监管工作;

  (五)社区服务管理处负责监督、协调和考核工作;

  (六)基地居民有义务对未按规定饲养宠物的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767328

  第六条宠物饲养许可、登记管理规定

  (一)凡基地居民饲养的`宠物,必须建立饲养档案,对宠物的购买、领养、转让、出生、遗失、死亡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二)凡基地居民购买、领养犬、猫科类宠物,必须事先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同意后,必须到油田卫生防疫部门登记,并到哈密地区动物防疫监督站(地址:八一路哈密第九小学斜对面,电话:7118112)进行首检,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资质,再与物业管理站签订《基地宠物饲养协议》,办理《宠物饲养许可证》。

  (三)凡基地居民饲养信鸽,必须事先持哈密地区信鸽协会许可证明和数量限定,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站核实后,与物业管理站签订《基地宠物饲养协议》,并办理《宠物饲养许可证》。

  (四)宠物饲养,发生繁殖(出生)事实,事后5日内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报告,并备案,到成活期后,限定在15日内处置。

  (五)宠物转让在5日前,宠物遗失、死亡在5日后,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报告,经核实后,在5日内,更改饲养协议和饲养许可证。

  (六)《基地宠物饲养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宠物饲养许可证》每年审验一次。

  第七条犬科、猫科类宠物,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疫,犬科类宠物每年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将检疫结果或证明(原件)交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保存。

  第八条饲养者必须对所养宠物进行严格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犬类宠物不准伤人、不得影响邻里或他人生活;

  (二)犬类宠物不准散养,出户时必须配戴标识牌,并有成人束链携领;

  (三)犬类宠物限在本居住区内活动;不准进入商业网点、办公区、文化娱乐场所、餐厅(食堂)和基地主干道等公共场所;

  (四)犬类宠物出户发生便溺,饲养者须及时清除,不得污染环境;

  (五)不准在基地内聚众进行宠物交易或展览;

  (六)犬类宠物发生疾病时,饲养者须及时将其送畜兽部门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七)宠物饲养协议和饲养许可证不得租借、转让和涂改。

  第九条餐厅(食堂)、网点、商场经营者,必须谢绝顾客携领宠物进入。

  第十条未经批准饲养宠物者,以及饲养宠物不遵守有关规定者,除定期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外,经授权按以下条款处理:

  (一)发现擅自饲养宠物的居民,即违反第三、第四条等有关规定者,限10日内处置,否则,由管理部门实行强制性处置,并处罚款:犬科宠物每只200元,猫科宠物每只100元,信鸽每只10元,观赏鸟每只5元;

  (二)发生犬咬伤人事件,受害人的医疗费等费用由饲养者全部承担;

  (三)违反第八条之(二)、(三)、(四)款者,每次处罚50--100元;

  (四)违反第八条之(五)款者,立即取缔,当事人每人处罚50元;

  (五)违反第八条之(六)款者,造成疫情在本区域内扩散,交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反第八条之(七)款者,一次罚款50元;遗失者,在10日内进行补办,工本费10元;违反第六条之(六)款者,每次处罚50元;

  (七)擅自饲养家禽、家畜者,即违反第三条之(二)、(三)款者,在5日内自行处置,否则,每只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经营者、饲养者违反第九条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二条准许饲养的宠物,初次办证费50元,年度管理费用标准、押金等执行宠物饲养协议(附后)。

  第十三条罚款和管理费用

  (一)哈密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费用和罚款,授权哈密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征收。

  (二)鄯善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费用和罚款,授权鄯善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征收。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社区服务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实施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

  工作目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7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05个;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10人;力争将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工作措施:

  1.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所的职能作用,全面掌握我县企业空缺岗位,积极主动收集县外、州外好的企业用工信息,并以各种方式进行发布,推荐各类求职人员到企业就业。

  2.按照省、州就业援助政策文件规定,扎实推进就业援助政策落实。

  3.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尽量按照其求职意愿进行推荐就业。

  4.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与财政、农行联系。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工作目标:全年建立4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促进8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20xx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6%。

  工作措施:

  1.准确掌握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及专业,并针对大多数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建立4个见习基地,通过见习让他们学习工作经验,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通过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各种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

  (三)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目标:全年完成品牌培训100人;职业技能培训540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40人;创业培训50人;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400人。

  工作措施:

  1.与县内各大企业、宾馆饭店联合起来开展在岗培训,提高在岗人员的'就业技能。

  2.结合我县旅游业、开展乡村旅游,厨师,挖掘机,手绣制作,汽车驾驶员,酒店服务,客房服务等技能培训和农劳品牌培训,让广大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3.通过各乡镇调查掌握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对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

  二、项目资金

  (一)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安排州就业专项资金40万元)

  1.农民工在岗培训资金,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解决,不足部分在争取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2.利用就业专项资金印发各类政策的宣传手册,让各类求职人员、城镇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3.小额担保贷款资金80万元由农行、信用社承担。

  4.残疾人培训18万元由省、州、县级资金安排解决。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安排6万元州就业专项资金)

  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6万元由州就业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三)加强技能培训

  1.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在州局下拔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2.品牌培训9.6万元,由州级下拨资金安排解决。

  3.技能培训所需资金,由培训工种不同,培训补贴的标准也不一样,所以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资金也无法确定,各项培训补贴资金都是在州局下拔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统计方法制度的准确实施,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监督管理,不断推进统计基础建设。根据新修订的《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审工作

  (一)统计监审的组织实施

  统计监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统计监审工作规程,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法制科会同有关专业科室协同部署,有序实施。

  (二)统计监审的时间

  从20xx年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统计监审的对象

  (1)工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司、机电有限公司

  (2)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服务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劳动工资:市中学、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图书馆

  (5)批零住餐:工艺品有限公司、市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建筑业: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有限公司

  (四)监审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制度和基础工作情况;

  2、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相关统计:工业、贸易、服务业、劳资、房地产、建筑业等相关统计指标数据的质量。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监控,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地区(或单位),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被查询的单位必须书面答复有关查询事项,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动态监督。

  三、协调配合上级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

  认真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地区的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检查单位如有重复,及时调整计划。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统计监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由法制科组织协调,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监审结束后由专业监审人员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监审情况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和处理建议。

  2、对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条例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纪律》,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实施方案 篇6

  根据《县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做好新修订劳动合同发颁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现将专项行动任务分解如下:

  一、全面摸底调查。

  走访县工商局,了解我县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工商注册情况,并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和被派遣劳动者有关情况(具体摸底调查内容见附表)。

  二、广泛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内容,重点宣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用工岗位适用范围、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组织培训。

  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专题研讨会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县协调劳动三方四部门的作用采取主动送法上门等方式,认真抓好劳务派遣单位、各类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学习培训。

  四、开展政策清理。

  (一)对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已经制定出台的涉及劳务派遣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部将颁布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订或废止。

  (二)做好人社部即将下发的许可规定和劳务派遣规定的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确保7月1日在新法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同时,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五、加强规范指导。

  加强对我县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指导,依法纠正和查处我县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指导我县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对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规定的,要督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对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实行前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要按照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精神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美化新区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生产、生活质量,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验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抢抓行政区划调整和新区获批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市容环境、公共秩序、社会治理、行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创建重点,高标准抓好公共场所管理、窗口单位服务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促进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塑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城区新形象,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文明城市检查验收。

  二、工作机制

  本次“创城”在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部门。“条”上由城管办、执法中队、物业办、市场事务所、科技文化中心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分管党政成员为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块”上由各管区牵头开展工作,管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创城”活动,推动形成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文明知礼的市民风貌、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和浓厚热烈的创建氛围,以最好的成绩迎接实地检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深入宣传,强力造势。进一步提高对公益广告发布工作的认识,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展板、“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尊德守礼”提示牌的制作和设置。充分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张贴创城宣传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对居民关于创城工作的宣传,把创城的意义向居民讲清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确保良好的调查满意度。

  (二)全民动员,常态发展。深化居民文明意识和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组织文明市民、志愿者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对乱倒垃圾、践踏花草、乱贴乱画、横穿马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劝阻,使广大市民逐步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深入社区开展文明示范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讲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收集,规范档案。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指数档案、依托物业管理档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档案、道德讲堂和网络文明传播创城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高标准达到全国测评要求,确保得高分、坚决不丢分。

  (四)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结合“创城”活动,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为目标,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一是整治市容环境。主要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堆乱占、乱扯乱挂、乱摆摊点等“六乱”现象进行整治。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加强对马路市场的管理,坚决取缔重要道路、重点区域摊点群。二是整治社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重点清理垃圾死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挂乱晒衣物等现象,解决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三是整治农贸集贸市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健全除“四害”防治制度和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商品划行归市,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切实提高管理质量,确保市场环境卫生达标。四是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按照逐步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原则,重点加强对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违法建设查处力度,违建巡查要到位,拆除行动要迅速。五是整治小区出入道路路口路面形象。发挥城市维修资金作用,对香江路以南、太行山路以东部分物业小区与市政道路交叉路口破损路面进行维修,改善居民出行道路环境,把创城环境整治与为民、便民行动结合起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今年是第四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周期的最后一年,也是分量最重、最为关键的一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各社区要充分发挥新一届“两委会”的活力和干劲,精心组织,通力协作,讲求实效,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街道“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党政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门、各社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抓,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开展。

  (二)落实责任,整体联动。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各社区要组织自查自检,针对存在的'问题将工作任务进行目标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对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部位,要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三)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结合迎检工作的进程,街道“创城”领导小组将建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通报反馈制度,每天对各部门、各社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每天下午4点前各管区要安排专人将一天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汇总,报创城办公室邮箱。街道将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创建工作不得力、完不成时限目标的部门和社区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创城”工作考核成绩将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科室、社区的年终考核。

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河东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xx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评价项目

  20xx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市。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xx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

  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市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

  附件

  1、河东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东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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