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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3 14:25:31 方案 我要投稿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精选9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精选9篇)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篇1

  1、统一高考招生改革

  统考科目

  从2020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英语考试

  从2018届考生起,英语听力分值保持30分不变,与统考笔试分离,实行机考,一年两次考试,安排在每年12月和次年3月进行,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増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总成绩分值不变。

  成绩构成

  从2020年起,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总成责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其中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即高校招生录取总分满分值为750分。

  参加高职(专科)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采用“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所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成绩需达到合格。

  录取方式

  实行高考志愿后知分填报,普通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平行志原投档。在总结本科一批与本料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经验基础上,2019年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2、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除统一高考外,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形式,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步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高职院校对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分別制定测试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职生在文化课笔试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3、综合评价录取改革

  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练合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根据《江西省普通高考改革方案》,江西省普通高考从20xx年起,实行分类考试。为稳妥实施分类考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生报考类别

  考生可以选择单独报考本科、单独报考高职(专科),也可以选择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二、考试科目设置

  1、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3、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以上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本科、高职(专科)同卷。

  兼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的术科考试。

  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成绩呈现。

  三、考场编排及考试时间

  1、考场编排

  ⑴文化科目考试,单报本科和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统一编排考场;单报高职(专科)类另外编排考场。

  ⑵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考试,单报高职(专科)和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统一编排考场。

  2、考试时间

  ⑴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以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时间安排为准。

  ⑵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考试为1月份第二个星期六上午,考试时间120分钟(9:00-11:00)。

  3、命题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由我省自行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及英语听力部分采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

  技术科目采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综合卷,由我省自行命题。考试采用书面闭卷形式,卷面分值200分(两门课目各占100分)。

  四、高考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不受报考类别影响。单报本科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科志愿。

  五、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

  2、艺术、体育类执行当年艺术、体育类录取有关规定。

  3、三校生高职类考试录取按现行办法执行。

  本方案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考试实施情况适时完善。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篇3

  为确保我省20xx年高考出分填报志愿工作平稳、顺利、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全面推进考试平安工程和招生阳光工程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和谐稳定为前提,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安全规范的原则,着力精心规划,精心实施,精心操作,增强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积极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让学生满意,学校理解,社会稳定,政府放心,为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管理

  成立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组成的全省高考出分填报志愿工作领导小组。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有关工作流程、工作规则、技术标准,发布工作进程表、填报志愿时间表,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抓好业务培训,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实现从考后估分填报志愿到高考出分填报志愿的转换。

  三、出分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在高考成绩、全省成绩排序(不含照顾政策分)和全省文史、理工一批、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公布后,凭网报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选择2013年黑龙江省上填报志愿入口进入网上填报志愿必读页面,阅读后进入填报页面,输入考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填报系统。

  四、出分填报志愿工作日程安排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出分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实行出分填报志愿的政策调整,并组织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让考生及家长和学校知晓政策变动,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调整好志愿填报预期。

  (二)切实加强出分填报志愿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必须成立普通高校招生出分填报志愿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出分填报志愿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出分填报志愿的各项工作。要制定出分填报志愿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要建立和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

  (三)加大出分填报志愿指导力度。组织省、市、县、中学多层次业务培训,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要加强对考生出分填报志愿的指导,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把考生集中起来进行出分填报志愿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每位考生都能熟悉和掌握今年的录取政策、各批次志愿填报的时间、志愿填报的规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根据自己的情况科学合理填报志愿。

  (四)积极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出分填报志愿咨询活动。支持鼓励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招考办牵头开展的以有关招生高校为主体的填报志愿现场咨询会,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组织的由多所招生高校参加的高校招生开放日、宣传周活动。

  (五)扎实为考生做好出分填报志愿的服务工作。编发相关政策系列解读和考生出分填报志愿系列注意事项;编发前3年各招生高校录取分数线;公布各级招考办咨询电话和网址,提前开通网上咨询平台,多形式提醒考生及时、错时进行网报,避开高峰期在网上填报志愿。

  (六)精心做好网报系统硬件设备的准备和调试工作。出分后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短且集中,容易造成网络瘫痪。为防止网报高峰期网络拥堵,技术保障部门要提前组织网络压力测试,增加必要设施设备,扩展网络容量,保证所有考生都能按时填报志愿。

  (七)调整落实高考评卷等相关工作流程。为保证高考后及时准确出分,为出分后填报志愿做基础准备工作,客观上要求推进评卷进程,按时完成评卷任务。5月中旬前要搭建完成由省招考办与各评卷点之间的数据传输网络专线,5月末完成专线压力测试,通过网络专线快速传输考生答卷及评卷信息数据。调整答卷返送工作安排,对哈尔滨市附近考区实行一天一返送答卷,试卷扫描实行每天24小时工作制。各评卷点落实工作安排,倒计时编制评卷进程表。进一步加强评卷监督检查工作,保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卷任务。评分参考、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如有失密、泄密要追究责任。

  (八)进一步强化与院校沟通、协调,主动向招生院校介绍我省今年实行出分填报志愿工作,及时向招生院校提供生源信息,积极争取招生院校在我省增加更多招生计划顺延录取。

  (九)做好风险预研,积极有效化解矛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全力做好高考出分填报志愿的宣传工作、咨询工作和指导工作,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全方位服务。要求各地、各中学做好风险预研和评估,尽可能将矛盾和问题在当地化解。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立足我省发展新定位,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促进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稳妥推进,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三)改革目标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抢抓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有利时机,通过争取国家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落实省院省校合作协议,吸引省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挖掘本省教育资源潜力等多种途径,逐步提高全省高考录取率和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证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考生享受到更多高等教育资源。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和地方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的长效机制。

  3.加大边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力度。主动服务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大对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考生招生照顾力度,积极支持并采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顾措施,确保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稳中有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4.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自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选择部分州、市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与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2014年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和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申请的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公示录取结果。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科学设置招生专业及考生选科要求,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将涉及考试招生的政策原则及各环节事项,详细写入招生章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高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度建设,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重大事项等方面必须经过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检查学校测试、录取现场,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采取学校网站、信箱等方式建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组织

  成立20xx年高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整个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区监察局负责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加强对考风考纪的监督检查。具体要求:6月6日下午派人参加在35中召开的考务会;6月7日、8日两天监督检查考试全过程。

  区环保局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污染物、噪音等影响考点周边环境质量的问题进行治理。

  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对考试期间建筑单位的施工管理,加强对考点及学生夜间休息地点附近的工地在高考期间机械作业的管理,严格控制居民区附近工地噪音等污染。

  区文体局负责加强对考点和居民区附近娱乐场所的管理,严格控制影响考试环境和考生正常休息的噪音污染。

  区新闻中心负责高考工作的宣传,为考生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要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政府、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为高考提供的优质服务,确保考生顺利高考所做各项工作的宣传(记者不得进入考场)。

  大同运管站负责加强对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为考生提供快捷、便利、安全的交通运输服务。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高考工作是政府行为,是一项政治任务,事关考生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单位必须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强化管理,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要认真负责。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安排布置。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尤其是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高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全部涉考人员都能了解掌握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为高考工作服务。

  三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考试安全,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整个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加强督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遇到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妥善解决。

  五要精心组织。高考是对一个单位整体战斗力和精神风貌的综合检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精心计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高考的公开、公平、公正,把这项涉及千家万户和国家选拔人才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家长放心,让考生放心。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篇6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体现科学选才。提升人才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全面发展;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四)注重统筹推进。加强对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五)立足首都实际。主动适应首都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勇于创新,以首善标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

  二、改革目标和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等部委有关精神,坚持能改早改,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首都教育实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一)中考综合改革

  1.推进考试科目和分值改革。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尊重学生的兴趣多元化,为学生提供多种选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从2018年起,考试科目和分值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学)、体育九门课程。

  中考满分为580分(不含加减分)。

  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60分为卷面考试成绩,40分为听力、口语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思想品德(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五门考试科目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三个科目参加考试(物理、生物(化学)须至少选择一门),所选三科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按照100%、80%、60%的系数折算为实际分数,即:三科折算后实际满分分别为100分、80分和60分。

  体育成绩为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2.推进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注重考查学生9年义务教育的积累,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重视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在各科目考试内容中融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传统文化内容的考查。扩大选材范围,突出首都特色,贴近生活,注重实践。推进中考体育考试改革,逐步增强考试项目的选择性,加强仪器设备在量评项目测试中的应用。探索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研究出台实施办法。

  3.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加大市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力度,坚持和完善优质高中校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制度,2016年达到不低于招生计划50%的目标。招生政策向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和一般初中学校倾斜,引导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高考综合改革

  1.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从2020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2.从2017年起,英语听力分值30分,采用计算机化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一年两次考试,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英语科目总分值不变。

  3.改革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模式。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选考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总分满分值为750分,作为高等院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高等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满足选考科目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三)相关配套政策改革

  1、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设置。自2017年秋季起,从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引导考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

  (2)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学习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和选修Ⅰ学习要求为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在完成必修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其中3门科目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上述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认定的依据。

  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各区根据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市教委通过专项督导和社会监督,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

  (3)考试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资格认定。

  (4)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

  2、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一是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各方面发展状况,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二是完善评价手段和程序,完善以电子平台为载体的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

  三是科学合理使用评价信息。从2020年起,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在使用过程中,坚持“谁用谁评”的原则,招生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3、继续推进高考考试与录取模式改革

  (1)推进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加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领。科学设计试卷结构和命题内容,贴近社会实际,贴近课程教学改革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突出考试的能力导向。继续保持和增强北京试卷注重基础、综合、灵活的特色,增强试题的选择性和开放性,给学生创设更大的思考空间和展示个性才华的平台,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教学摒弃“死记硬背”“题海战术”,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2)改革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投档方式。继续推行高考本科志愿和单考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从考前填报调整为考后知分填报,并将本科一、二、三批次志愿设置从平行志愿组方式调整为大平行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从2017年起,将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待条件成熟,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3)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继续推行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将单独设置志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前进行。相关高校要公开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从2020年起,在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在市属高校中设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多维度综合评价招生方式。

  (4)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5)改进本科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在市属本科一批院校设立农村专项招生计划,面向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就读的农村户口考生招生。在北京高校开展“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市属高校与在京中央高校、海外境外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学生,招生计划向远郊区倾斜。

  4、减少和规范考试招生加分项目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从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项目。2016年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高级中等学校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参照高考加分项目调整原则进行规范和调整。

  (四)深化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考试招生改革

  1.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方式,推进单独招生、高职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方式改革。注重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考查,将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大赛成绩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之一。逐步提高通过分类考试录取考生占高职院校招生的比例,2017年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达到70%以上。

  2.探索职业院校招收初中毕业生改革实验。按照教育部要求,完善五年制高职招生、“3+2”中高职衔接招生试点。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实验,继续支持部分示范职业院校与示范高中、本科院校、国内外大企业合作,选择对接产业发展、适合贯通培养的优势专业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完成高中阶段基础文化课学习和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后,通过专升本考试(测试)进入本科高校学习。

  3.推进成人高考改革试点。在不断总结经验基础上,继续扩大我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试点的范围,进一步完善英语专业英语口语等级考试替代英语科目考试、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实行统考与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入学方式的改革试点方案。

  4.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为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高质量教育提供更多机会,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高水平服务。探索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各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衔接的机制。推进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社会考试“三考联动”,建立终身学习成果认证中心,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积累认定转换制度,逐步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

  (五)强化监督管理

  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考试招生管理,构建更加公开透明、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加强考试招生安全管理,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招生安全体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考试招生全程进行监督,确保规范操作和廉洁运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篇7

  一、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的起因

  (一)适应高中新课改的需要

  浙江省于xx年开始实行高中新课改试点,这是这次高考改革的最直接原因。高中新课改以xx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为标志,xx年开始试点,迄今全国共有山东、宁夏、广东、海南、江苏、安徽、福建、天津、辽宁等10个省(区、市)进行高中新课改试点。

  高中新课改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①强调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念三维目标的统一,体现课程目标的完整性、全面性;②重视学生有差异发展,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分设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实行模块式教材、“走班制”教学和学分制管理;③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体现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

  实施高中新课改后,必然要求高考进行相应改革。

  (二)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高中教育普及化的需要

  这是这次高中新课改和高考改革的深层次背景。目前,浙江省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中教育已进入普及化阶段。xx年,浙江省高考录取率为72.5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8%,初中升高中比率为94%。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方面,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培养目标差异很大,单一的选拔模式很难适应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多样性需要;另一方面,高中教育普及化后,学生个体差异更大,所有的学生参加完全相同的考试科目与内容,对相当一部分学生会造成沉重的学习负担。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已显得比较紧迫。

  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制订过程

  高考关系千家万户。为使新课改高考方案贴近浙江省实际,科学合理,在浙江省政府领导下,早在xx年,省教育厅便组织班子积极开展各项调查研究工作。

  xx年3月开始设立专项课题,组织省内部分高校、中学的学科专家、教育研究工作者,讨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和工作方案。广泛查阅有关文献资料,收集省内外有关高中新课改和高考改革的信息。xx年8月-11月,先后到山东、宁夏、广东、海南先行一步的省份考察高考改革方案制定情况。同时在省内围绕“高考改革指导思想、文理分科问题、考试科目设置、会考与高考的关系、高考与综合素质评价的关系、考试内容与命题改革、录取方案”等,采用座谈、讨论和问卷的形式,深入开展调查。这期间,先后召开座谈会23次,与会人员达500余人;发放问卷3800余份。由此形成了《外省基于新课改的高考改革方案情况汇报》和《xx年浙江省高考改革调研报告》。xx年12月下旬形成了浙江省xx年高考改革方案讨论稿。

  为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能为社会各方面认同,从xx年1月起,由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考试院负责人带队,又分别到11个设区市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座谈会、论证会25次,与会人员600余人。人员包括市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学校长和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专家,命题专家,民主党派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

  在意见征询过程中,社会各界人士对方案的总体思路,特别是分类测试、分层选拔、分批录取,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省教育厅领导班子两度研究,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先后对方案进行了十多次修改,该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研究后,就有关问题又先后召开了4个座谈会听取意见。xx年9月19日省政府正式向教育部报送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11月17日教育部学生司组织全国专家对浙江省方案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会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省教育厅再次就有关问题召开了高校的座谈会,并深入部分中学进行座谈调研,在此基础上,对方案的个别内容进行了完善。

  三、新课改高考方案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色

  新课改高考方案以现行的高考为基础,主要作了以下五方面的改革:

  1.改单

  统一选拔考试为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浙江省于上世纪80年代实施高中会考制度,至今已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在社会上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新课改高考方案提出,在对现行的高中会考制度作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强化会考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一是把会考作为统一选拔考试的基础,确保学生各科都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目标;二是采集学生会考成绩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表,提供给所有招生院校,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三是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为推进素质教育,高中新课改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新课改高考方案也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在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内容涵盖学生的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结果包括学业评价、项目测评、操行评语。评价结果经公示后采集确定的基本信息,形成《浙江省高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是高考改革体现新课改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改单一考试科目为分类设置考试科目。在现有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分类和实行高中全科会考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为主体,根据高中新课改实际和各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

  其中:

  (1)第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考自选模块,增加测试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由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或专业自主决定是否选用此考试科目组。考试科目为“3+综合(文或理)+自选模块”,自选模块由考生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ib选修模块的18道题中,自主选答6题。

  (2)第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基本对应现有的第二、三批录取院校,考试科目为“3+综合(文或理)”。

  (3)第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语、数、外”基础上,增加技术考试,侧重测试技能型能力,对应现有的第四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考试科目为“3+技术”,技术科目包括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先由学生自主选考一门,条件成熟时二者皆考。

  (4)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类别。

  (5)高考后,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填报志愿。上一批院校录取结束后,再划定下一批分数线,填报下一批志愿。每批按其对应的科目组合计算总分。

  在全科会考基础上实施分类测试、分批选拔,打破了以往科目设置高度统一的模式,使不同类型的学校能选拔到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学生;使不同程度的学生能量力而考,减轻相当部分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它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观念,有利于培养既有必备的知识基础,又有个性和特长的专业人才和劳动者。

  3.改单一选择为多重选择。进一步增加了学生和招生院校的选择性。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体现在: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在自选模块的考试中自主选择考试模块;在技术和英语听力的考试中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自主选用其中的一次成绩。扩大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体现在: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可以自主选择采用第一类还是第二类考试科目组;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4.改一次考试为有条件的部分科目的多次考试。即英语听力、技术考试每年提供2次全省统考机会,学生最多可参加2次考试。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次数、选择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两年有效。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以及备考压力,弱化一次考试偶然性的作用,同时避免因设备和环境等出问题,给考生考试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首次考试时间分别为xx年的9月和10月。

  5.改学校集体报名为社会化报名和学校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以此淡化学校之间在上线率、重点率上的攀比竞争,也为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

  综上所述,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总体上符合现行浙江教育的实际,符合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符合高考改革的方向。当然,这个方案仅是一个阶段性高考改革方案。今后,我们将不断探索和完善高考制度,使高考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篇8

  一、活动背景

  服务高考活动策划方案()在全国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的活动的良好氛围中,为发扬助人为乐的传统优良美德,在全系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磨练我系青年志愿者的道德品质。充分发挥我系青年志愿者在社区服务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推向我系志愿服务稳步房展。在临时会议召开后,建工系主任通知建工系的所有志愿者参加社区活动。

  二、活动目的

  1、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

  2、为宣传建工系

  3、增强志愿者的活动意识

  4、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养大学生的公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活动名称及单位

  1、名称、义务社区服务

  2、单位、建工系

  四、活动主题社区服务

  义务奉献。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时间:

  20xx.2.26;

  地点:柳溪社区

  六、组织形式

  由建工系实践部通知建工系各班班长在20xx.2.26早上举行义务进社区活动。

  七、活动对象

  各班青年志愿者

  八,活动准备前期

  1、通知各班负责人报参加人数,并统计参加者的名单

  2、在会议中安排注意事项,及强调安全问题。

  3、活动中拍摄照片的负责人,以及相机的准备。

  后期

  1、统计整个系的参加者名单,强调安全及着装。

  2、各班班长负责各班人员的清点,以及前进途中的安全。现场准备、在指定地点集合后,分配各小组,由指定人领到指定地点服务。

  九、活动流程

  1、全体参加人员穿系服在图书馆门前集合,由实践部部长盖月明带领大家去社区。

  2、实践部成员分散在队伍途中,强调安全问题,注意路上的过往车辆。

  3、到达社区后在指定地点集合。

  4、由社区负责人带领指定人数去指定地点服务。

  5、活动后到指定地点集合,再整队带回。

  十、注意事项

  1、在去社区的途中注意车辆安全

  2、在单元楼内如有意外发生,及时与负责人取得联系

  3、注意与本班人不分散第、志愿者服务活动策划书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篇9

  为了充分调动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高考备考积极性,激励学校勤奋、科学和有效地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促进全市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考优胜奖

  1.以《天门市20xx年高考评价方案》计算的得分和上线绝对数等因素,兼顾学校类别,确定全市3-5名学校为高考优胜奖获奖单位。

  2.获得高考优胜奖的学校,除获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励外,另奖学校校长6000元,奖分管副校长4000元,奖高三年级主任3000元。

  二、高考进步奖

  1.第一批培养目标数小于20人的学校,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权重为4:6)的综合评分确定前1-3名奖励对象。横向比较主要考察各校中考进口与高考出口总均分的提升比例,纵向比较主要考察各校20xx年高考本科上线率与近三年来高考本科平均上线率的提升比例。

  2.获得高考进步奖的学校,除获得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励外,另奖学校校长4000元,奖分管副校长3000元,奖高三年级主任2000元。

  三、高考特色奖

  1.以各校体育艺术本科(含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传媒等)和飞行员的录取数占全市录取数的比例、占全校考生数的比例按6:4的权重进行综合排名,名次在前1-3名的学校,评定为高考特色奖获奖学校。

  2.获得高考特色奖的学校,除获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励外,另奖学校校长4000元,奖分管副校长3000元,奖高三年级主任2000元。

  以上三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四、先进个人奖

  1.在天门市20xx年高考总结表彰会上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获此项奖励。先进个人的实际奖金数与所在学校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即奖金数=奖金基数×完成率。奖金基数根据当年全市高考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2.高考培养目标完成率计算办法为:一本目标数大于或等于50人的学校,考核一本完成情况;一本目标数大于或等于20,小于50人的学校,分别按0.6和0.4的权重综合考核一、二本完成情况;一本目标数小于20的学校,分别按0.6和0.4的权重综合考核二三本完成情况。

  3.全市先进个人名额为先进教研组长12名,先进班主任14名,优秀高中教师70名。具体名额将依据各校实际参考数、高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配。

  高考培养目标完成率小于90%的学校,该项所有奖金自动取消。

  五、清华北大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1.天门中学:全校考上清华北大3人,奖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高三年级主任各3000元。每增加考上1人,上述奖励对象各增加20xx元。学校考上清华北大3人及以上,班级考上1名,奖科任教师3000元;考上2人,奖科任教师6000元;考上3人,奖科任教师9000元。如此类推,上不封顶。

  2.市实验高中:考上清华北大1人,奖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高三年级主任、有关科任教师各5000元。每增加考上1人,科任教师增加5000元,上述其他奖励对象各增加3000元。

  3.其他高中:考上清华北大1人,奖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高三年级主任、有关科任教师8000元。每增加考上1人,科任教师增加8000元,上述其他奖励对象各增加5000元。

  六、特别贡献奖

  获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第一名,分别奖学校7万元,奖教科院3万元。

  获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第二名,分别奖学校5万元,奖教科院2万元。

  获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第三名,分别奖学校3万元,奖教科院1万元。

  该项奖金分配按当年市教育局制定的有关奖金分配方案执行。

  本奖励方案适应全市各普通高中。

  对天门职院中职生高考的评价与奖励另行规定。

  对市教科院的评价与奖励将依据全市重点本科和清华北大完成的情况进行。奖金标准为:院长、分管副院长、高中教研员分别比照全市高中校长、分管校长、教务主任的平均获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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