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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领导做决策,打开文档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写什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畜牧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畜牧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1
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提出“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我县扶贫攻坚目标,打赢三年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县困难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如何帮扶困难群众发展畜牧产业,确保困难家庭一年一增收,最后脱掉贫困帽子,结合全县畜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屇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原则,按照“瞄准对象、因户施策、扶持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结合全县各乡镇贫困家庭养殖传统,扶持一批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有效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 总体要求
按照《中共莲花县委、莲花县人民政府关于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推进产业扶贫“2345”工程的要求,养殖产业扶贫主要是做好“2345”工程中的“2”,即帮助具有养殖传统习惯的贫困农户家庭发展家畜、家禽两项养殖业,到2018年底,使贫困农户人年均纯收入达到4600元以上,通过养殖产业扶贫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并增强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科学发展原则。本着可持续发展、项目能长久发挥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和确定产业项目。
(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重点推进,发展主导产业原则。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要因势利导,注重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每个乡镇要确定一个主导产业,集中发展,重点推进,逐步发展到一乡一业。
(三)坚持科技扶贫应用原则。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帮扶行动,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人员、良种良法直接到户的农技推广新机制,形成人、财、物直接进村入户的科技扶贫新模式。
(四)财政支农资金精准投向原则。确保扶贫政策、资金投向贫困村、贫困户,实行精准投放,形成的资产直接量化到村落实到户,增加贫困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五)坚持产业扶贫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到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去。
四、主要工作举措
1、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做到精准核查。各乡镇、各挂点村单位对全县已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一次大走访活动,了解基本情况,做到“六清楚”即家庭人口清楚、贫困原因清楚、帮扶措施清楚、帮扶项目清楚、帮扶责任人清楚、年内脱贫收入清楚。各乡镇、各挂点村单位通过调查,帮助愿意从事养殖产业脱贫的贫困户选择养殖品种,上报到县农业局建立详细的帮扶档案。
2、开展畜牧兽医技术送科技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技人员送科技下乡活动,县畜牧局组织成立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小组,赴各乡镇指导广大养殖户开展技术指导、防疫、消毒、监测等工作,并落实免疫密度和质量。
3、开展养殖技术培训活动。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从事生猪生产和家禽生产等产业开展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常见动物疫病诊断、用药原则及常用治疗技术等内容。省里重点进行养殖专业户进行素质提升培训。
4、落实好各项养殖产业扶贫财政扶持政策,并对贫困户进行实物供给进行帮扶。县财政落实好养殖产业扶贫财政扶持资金,县畜牧局组织落实好母猪保险和理赔、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惠农政策。在春、秋两季期间,结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向帮扶对象进行疫苗、消毒药等实物供给帮扶。
五、各养殖品种效益分析
实施“2345”产业扶贫工程,“2”代表扶持一批贫困户发展家畜、家禽两项养殖业,重点发展鸡鸭鹅和猪牛羊等家庭养殖业,经市场调查,现将各养殖品种效益分析如下,供各贫困农户参考选择。
1、按农村散养方式养殖土鸡,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4斤/羽出笼,饲养成本大约为50元/羽(鸡苗3元、疫苗5元、兽药5元、饲料30元、其它7元),销售价格为30元/斤,每羽净利润为70元。
2、根据莲花血鸭消费习惯,按农村散养方式养殖肉鸭,饲养周期为2个月,体重达到2.5斤/羽出笼,饲养成本为25元/羽(鸭苗1元、疫苗2元、兽药2元、饲料15元、其它5元),销售价格为15元/斤,每羽净利润为12.5元。
3、按农村散养方式养殖莲花白鹅,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8斤/羽出笼,饲养成本为50元/羽(鹅苗10元、疫苗5元、兽药5元、饲料25元、其它5元),销售价格为12元/斤,每羽净利润为46元。
4、按农村土养方式养殖生猪,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250斤/头出栏,饲养成本为1000元/头(猪仔500元、疫苗20元、兽药50元、饲料400元、其它30元),销售价格为10元/斤,每头净利润为1500元。
5、按农村放养方式养殖肉牛,饲养周期为2年,体重达到600斤/头出栏,饲养成本为5000元/头(牛仔4300元、疫苗50元、兽药50元、饲料500元、其它100元),销售价格为20元/斤,每头净利润为7000元,每年利润为3500元。
6、按农村放养方式养殖黑山羊,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50斤/头出栏,饲养成本为500元/头(羊仔200元、疫苗20元、兽药50元、饲料230元),销售价格为30元/斤,每头净利润为1000元。
六、扶贫资金保障
按照全县2016年脱贫人员任务为7800人,折算户数为2600户,各贫困户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养殖品种脱贫致富,根据人均年纯收入达到4600以上的目标,每户需年收入13800元,至少每户应养殖土鸡200羽、肉鸭1200羽、鹅300羽、土猪10头、肉牛4头、黑山羊14头。估算每户所需扶贫启动资金15000元,帮扶资金通过财政帮扶和农户自筹的`方式予以解决。
财政资金对各扶贫对象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助,各贫困户因地制宜选择好养殖品种,先行用自筹资金购置种苗及相关养殖设施设备,各帮扶单位和帮扶人员不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和扶贫效果检测,并按月建立详细的进度报表,年终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达到预期帮扶效果的贫困户,按每户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全县预计需扶贫补助资金780万元。县财政应针对贫困户所养殖品种的市场价格趋势,建立市场价格风险保障基金200万元,以保障各贫困户因市场价格波动因素所产生的养殖风险。
贫困户自筹资金可以经金融部门协调,通过农村信用社贷款方式予以解决。
2017年和2018年参照2016年帮扶政策继续实施。
七、时间安排
1、摸底调查阶段(2月-3月初)。统一部署,结合全县畜牧产业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畜牧业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挂点驻村单位、乡驻村干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进村入户,详细调查贫困对象基本情况、确定扶贫产业、选择养殖品种,并建立详细的帮扶档案。
2、宣传动员阶段(3月份)发放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各级关于精准扶贫各项文件政策和工作会议精神,对畜牧业产业扶贫进行动员部署。
3、组织实施阶段(4月-10月)。对畜牧业产业扶贫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扶贫资金、将每项工作任务细化到各挂村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活动开展和完成时间。及时做好工作进度汇报,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宣传。
4、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由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各乡镇组成验收小组,对各乡镇扶贫对象畜牧产业扶贫成效进行验收,并对帮扶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进一步提高畜牧产业扶贫工作水平,为下一年帮扶工作打下较好基础。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农业局成立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小组,由农业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工作。
2、广泛动员部署。广泛动员各界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积极组织各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科研、教学、行业协会、合作社、龙头企业以及广大养殖场户参与到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中来,突出工作重点,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3、注重总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农业系统和广大养殖场户中掀起脱贫致富的新高潮。及时总结成效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典型、突出亮点,不断总结和探索新模式,完善新机制,建立健全畜牧产业扶贫长效机制。
畜牧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2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按时完成扶贫开发任务,扶贫贡献率高于全市农口各行业平均水平。具体目标是:20xx年—20xx年,重点实施四大脱贫攻坚工程,即优势特色畜牧业扶贫工程、畜牧龙头企业帮扶工程、畜牧专业合作社扶贫带动工程、畜牧科技扶贫促进工程,全市畜牧兽医部门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就业帮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全市有相关需求的贫困人口通过畜牧产业脱贫。
二、重点工程
(一)实施畜牧优势特色养殖业扶贫工程。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养殖习惯,通过实施畜牧产业项目,引导、扶持、指导有养殖意愿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畜牧养殖,促进贫困群众就地脱贫。一是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以畜禽种业、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粮改饲、畜禽污染治理等政策性扶持项目依托,带动畜禽养殖重点村、有养殖意愿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发展生猪、奶牛、肉牛等畜禽养殖业。二是大力发展品牌畜牧业,提高贫困地区畜产品的品牌效益和市场价值,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三是组织生猪调出大县、奶牛养殖大县等有关畜产品优势产业县做好市场风险防范工作,参照订单生产模式,协助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搞好产销衔接,畅通销售渠道,切实解决畜产品“销售难”问题。一旦发生“销售难”现象,及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工作。四是扩大畜牧业保险覆盖面,支持畜禽养殖保险发展,为贫困户争取更多的财政保费补贴。积极争取省、市畜牧产业风险基金或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有关保险,为有关贫困户养殖收益提供托底保障。
(二)实施畜牧龙头企业扶贫工程。一是引导畜牧龙头企业通过产业发展扶贫。支持畜牧龙头企业到重点贫困地区建设养殖基地、冷链物流基地、畜产品深加工基地以及发展生态畜牧旅游业等,通过“龙头企业+养殖户”“龙头企业+基地+养殖户”“龙头企业+畜牧合作社+养殖户”等模式,以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销对接、股份合作等方式,密切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实行“以企带户”。二是组织畜牧龙头企业通过资金投入帮扶。支持协调畜牧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通过无偿资金投入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贴补生活,凡获得过畜牧业政策性扶持资金的县和畜牧龙头企业都应承担脱贫攻坚责任,原则上每个企业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O户。三是组织畜牧龙头企业通过吸纳就业帮扶。指导畜牧龙头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凡已承担或准备承担政策性项目的龙头企业,原则上每个龙头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不少于10人。
(三)实施畜牧合作经济组织扶贫工程。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社,通过吸纳贫困户、贫困人口入社发展生产、入股分红、打工创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攻坚。没有合作社的扶贫工作重点区域,要根据畜牧产业发展需要,引导畜牧产业能人组建畜牧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农户入社脱贫。评选市级以上畜牧合作社示范社,要将吸纳贫困户入社作为优先条件。每个获得畜牧业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吸纳10个以上贫困农户入社并脱贫。对于吸纳贫困户入社的畜牧专业合作社,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时,应当提高项目资金补助标准,让更多的贫困户参与合作社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组织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示范场积极参与扶贫行动。鼓励市级以上畜牧标准化示范场(园区)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结对帮扶、示范带动、技术指导服务活动,鼓励示范场为当地从事畜牧养殖的贫困户提供指导服务。对扶贫责任履行好的示范场,在有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
(四)畜牧科技扶贫促进工程。一是强化畜牧兽医实用技术培训,精准识别有畜牧养殖意愿的贫困户原则上培训一遍。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畜牧兽医新技术培训等各类涉牧培训为重点,组织贫困户、贫困人口接受各项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培训贫困从业者500人以上。二是组织开展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以科技进村、入户、到场,推广标准化生产、动物防疫等实用技术为重点,充分发挥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等基层技术推广服务人员作用,加强技术指导,组织技术人员与贫困户结成技术帮扶对子,确保实现场场有包干技术人员、户户得到技术服务的目标,为推进贫困户发展畜牧生产提供科技支撑。三是培育壮大一批畜牧业主导产业。组织市、县两级技术推广人员与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建立创新团队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新型经营主体相衔接的.技术推广机制,创新服务产业新模式、新途径,培育壮大一批畜牧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培育一批畜牧科技示范户。以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补助项目为依托,建立县乡两级畜牧技术推广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新机制,着力培育畜牧科技示范户,带动贫困户发展畜牧产业。科技示范户要重点在有意愿、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中遴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扶贫工作新要求,把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整体部署,落实责任,分类推进。市级畜牧部门成立畜牧行业扶贫指挥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谋划;县级畜牧部门要成立行业扶持领导小组,抓好各项扶贫工作落实;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发挥畜牧行业人才、技术、体系、信息等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把行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职能,围绕做好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在挖潜、对接、结合上下功夫,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尽快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要牢牢抓住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一对一扶贫等重点环节,找准畜牧兽医部门行业扶贫优势,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把行业扶贫工作做细、做实、做准。突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凡是能往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项目、资金都要积极争取落地,尽快投产达效。
(三)完善推进机制。完善和落实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创新开展精准扶贫和行业扶贫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建立完善信息沟通与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衔接,做好与各片区联系单位的沟通与配合,整合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活力和实效。注重发现培养、总结、宣传扶贫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整体扶贫工作开展。
畜牧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3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和依据
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通知第二章明确指出,农林产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科技扶贫是产业发展脱贫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出农林种养产业扶贫工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贫困地区培训工程、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工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森林旅游扶贫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乡村旅游扶贫培训宣传工程、光伏扶贫工程、水库移民脱贫工程、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等"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的产业扶贫工程。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三、文件起草过程
方案起草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扶贫工作要求,充分结合了我县畜禽养殖实际情况,征求了各方意见。经主要领导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方案讨论稿。
四、工作目标
通过依靠现代畜牧产业,不断发展现代畜牧业,依靠畜牧业的发展来逐步提高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能力。主要依靠生猪养殖帮助贫困户发展经济,每年畜牧项目资金投入,技术推广,科技人员帮扶,新型农民培训重点安排贫困户,实现一次扶持,一次脱贫,扶持一户,脱贫一户。
五、主要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从强化领导、加强队伍等四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产业扶贫的要求,有力地保障我单位产业扶贫工作落实。
二是主要任务。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县具体情况研究了产业扶贫的任务目标。
三是具体举措。从“做好精准培训、推进产业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四是壮大经营主体”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政策具体举措。
四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强化保障能力、改进监管方式、严格问效问责5个方面加强保障。
六、创新举措
(一)科技推广,技术脱贫。
全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将安排到各个乡镇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每人联系2户以上贫困户,与贫困户深入交流,不断了解贫困户的想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制定技术帮扶方案,通过一对一、面对面来传授畜牧养殖技术授人以渔,真正实现脱贫。
(二)分类结对,整合资源。
整合技术资源,开展培训指导服务,提升贫困户综合素质,推动智力脱贫。整合项目资源,争取各部门资金支持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推动项目扶贫。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争取和引导金融、保险等社会资源投入脱贫攻坚,推动社会扶贫。将结对帮扶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度融合,探索一批能复制、可推广、效益好的模式和样板。
(三)发展产业,优化扶贫。
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力度,指导有能力的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畜禽养殖业,稳定提高贫困户家庭经营收入。积极帮助贫困村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和主导产业培育工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畅通对外销售渠道,推动“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脱贫。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畜牧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把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脱贫攻坚取得更大成效。
(二)建强队伍,竭力帮扶。加强专业技术扶贫队伍建设,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严格奖惩。帮扶专业技术干部要及时与村扶贫对象取得联系,摸清底数,找准“贫”因,尽早进入角色,积极开展科技帮扶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弘扬关爱文化,关心贫困群众。要加大对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注重选树典型,注重宣传畜牧助推脱贫事例,加大养殖能手致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八、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培训。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畜牧技干在技术成果转化中的指导示范作用,建立畜牧技干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新机制,力争为贫困村培育1个科技示范户,带动5-10个贫困户,每个贫困户有1个科技明白人。
(二)培育主体。将有条件的贫困户培育成家庭农场主,鼓励贫困户以生产要素入股等形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切实提高贫困户生产组织化程度。引进农业企业参与扶贫工作,发展“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与贫困户建立类型多样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人口就业。
(三)强化协作。二级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职能优势,做好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联系,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各乡镇畜牧兽医人员要及时了解辖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 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畜牧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结合单位及行业实际,制定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有关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以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为重点,充分发挥畜牧业行业的技术、人才、信息优势,着力做好畜牧业行业扶贫,重点实施畜牧业政策扶贫、畜牧业技术扶贫等工作,做好第一书记村帮扶工作,确保完成全县畜牧业脱贫攻坚任务。
二、任务目标
2020年,实现莒南县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现代畜牧业发展平台等项目扶持的省定贫困村坊前镇贾家龙头村、石莲子镇孙家柳峪村猪场项目持续收益,全面完成贾家龙头村脱贫任务,配合完成孙家柳峪村脱贫任务,全面完成相关项目的.其他扶贫任务;同时做好文疃镇石城村、新官庄第一书记村的扶贫工作,实现文疃镇银子窖村高效特色畜牧业扶贫项目稳定收益。
继续通过争取落实好上级扶持政策,搞好技术指导,扎实开展“固定养殖技术培训日”等培训活动,引导扶持指导符合生态养殖条件、有养殖意愿、有从事养殖能力的贫困村、贫困户大力发展生猪、禽类、牛羊等养殖。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畜牧科扶贫工作。一是在县疫控中心每月16日举办养殖技术固定培训日培训活动,培训养殖技术和疫病防控技术,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包括贫困村户在内的养殖场户可参加,全年组织培训活动不少于10期。二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下乡,根据需求到场到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指导搞好养殖规划设计,科学饲养,加强管理,提高效益,逐步增强贫困村户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三是根据需求组织养殖场户外出学习活动,提高养殖技术水平。
(二)搞好畜牧产业项目扶贫。加大督导指导力度,实现2016年莒南县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现代畜牧业发展平台等项目稳定收益,贾家龙头村养猪场项目继续实现年收益9万元左右,孙家柳峪村猪场项目实现年度收益12万元;银子窖村2017年高效特色畜牧业扶贫项目,年内完成市级验收,督促完成招租、收益、分红,年收益不少于4万元(50万元*8%)。全面完成现代畜牧业发展平台等项目其他11家主体扶贫任务,项目取得市级验收报告后将申请剩余资金拨付,如政策允许,项目其他11家主体用于扶贫的20%财政资金142万元,扣除原垫资分红(10%)部分后,计划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所在村,由村集体管理用于扶贫等相关工作。
(三)做好现有第一书记村扶贫工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有3名工作人员担任第一书记,分别派驻文疃镇石城村、新官庄,同步开展扶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选派办、文疃镇和畜牧中心安排,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计划通过实施增收项目、培植壮大特色产业等措施扶贫,确保村集体和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心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扶贫工作和第一书记村工作分管领导做好分管工作,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单位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畜牧科技科,分管扶贫工作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畜牧科技科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调度汇总等工作;相关单位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做好产业扶贫工作,第一书记负责派驻村产业扶贫工作。
二是开展养殖技术培训。通过组织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养殖技术培训,提升养殖技术水平,提升增加收入能力。
三是争取落实好上级扶持政策。通过建设养殖项目,建设栏舍、购置畜禽良种、养殖设施、设备、安排就业等方面进行扶持,第一书记村通过养殖等项目取得经济效益,贫困户通过分红方式,增加户均收入,同时综合利用其它扶贫措施实现脱贫。
畜牧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5
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养殖业生产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0〕7号)、《中共新宁县委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新发〔2016〕3号)、《新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产业项目奖补实施办法》(新扶发〔2019〕49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新宁县产业扶贫规划、滚动项目库以及财政局下达的资金预算方案,结合我县畜禽养殖产业奖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县的天然资源优势,对适养区贫困户发展养殖业脱贫进行奖补扶持,加快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步伐。
二、奖补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50.93万元,支持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畜牧养殖发展。
三、奖补范围、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奖补对象:发展畜禽养殖产业的县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确定由各乡镇扶贫办比对,以县扶贫办核定的名单为准。
(二)养殖标准:牛(马、鹿)1头以上、猪3头以上、特种养殖(羊)20只以上、禽类(鸡、鸭、鹅、鸽等)合计100羽以上、蜂5箱以上、水产养殖1亩以上。
(三)补贴标准:牛(马、鹿)300元/头;猪200元/头;特种养殖(羊)50元/只;禽类(鸡、鸭、鹅、鸽等)10元/羽;蜂50元/箱;水产养殖300元/亩。
(四)补贴总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元。
四、资金来源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50.93万元。
五、奖补流程及申报验收程序
(一)申报原则:实行“及时申报、适时验收”的原则。
(二)农户:贫困户待畜禽可出栏(笼)时及时向所在村及驻村工作队进行申报和提出验收申请。
(三)村委会:产业指导员、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村支两委人员平时要对贫困户申报的数据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人员上门核实、验收,做好汇总造册工作,保存好相关影像资料,由户主签字后,制成《新宁县××乡镇×× 村畜禽养殖产业奖补项目申报、验收、公示表》(以下简称表一)及《新宁县××乡镇××村畜禽养殖产业扶贫奖补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表二),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10天无异议后,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两委等验收人员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后将表一、表二的纸质档、公示相片各四份及电子档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村自留一份。明确各村产业指导员为第一责任人。
(四)乡镇:各乡镇依据表一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信息进行身份核实后,将各村的数据进行汇总,制成导入模板,及时将数据导入全县产业奖补资金监控系统,进行第一次预核发。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预核发数据,组织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扶贫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数据填入表一“乡镇验收核定金额”栏中,并在乡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由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及参与验收人员在表一和表二纸质档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全乡镇所有村的数据进行汇总,制成新的《新宁县××乡(镇)××村畜禽养殖产业奖补项目申报、验收、公示表》(表一)及《新宁县××乡镇畜禽养殖产业扶贫奖补项目汇总表》(表二)电子档,连同公示相片各三份上报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明确各乡镇产业专管员或扶贫办主任为业务对接第一人。
(五)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并及时将抽查后的数据反馈至各乡镇,由乡镇将抽查验收后的数据填入申报表(表一)的“县级验收核定金额”一栏中,同时制成汇总表(表二)。乡镇再进行分村公示,公示10天无异议后,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上报至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站室人员以“县级核定金额”作为畜禽养殖产业奖补资金的最终发放数据进行第二次正式核发。
(六)验收时间:乡镇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验收、核发、公示及资料报送工作。
(七)产业项目验收实行终身负责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八)村、乡镇申报验收必须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对申报不及时,申报验收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打分评定,对相关乡镇政府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对村委会的约束机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对在申报验收中工作扎实、认真负责的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如果各乡镇、各村申报不及时或信息有错误导致产业奖补资金发放不到位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乡镇、村承担。
六、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主体单位: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乡镇责任主体单位: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村级责任主体单位:各村村委会。
七、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统筹办)根据新宁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方案下达资金指标,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根据资金指标填制县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资金拨付申请单,经县扶贫办、县统筹办、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审批同意后将统筹整合资金拨付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政扶贫资金专账。
八、资金发放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根据各乡镇上报核实后的数据,制成畜禽养殖产业奖补花名册,由相关人员签字后,在湖南乡镇补贴平台补贴系统录入数据,补贴系统录入产业奖补时必须依据乡镇扶贫办把关审核后签字盖章认可每人脱贫期内各种产业累计奖补在3000元之内的数额进行发放。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录入数据后将补贴发放通知送乡财股,同时将补贴资金划拨到银行代发户,由乡财股凭发放补贴通知向代发银行发送发放指令,由代发银行将资金划入贫困户“两卡两折”中(扶贫补贴卡)。
九、项目资金监管
(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加强资金专项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专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实行专账封闭运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二)严格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乡镇、村要按照湘扶发〔2018〕1号、《湖南省财政扶贫工作的“问与答”(第一期)的通知》和《新宁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脱贫指发〔2018〕33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抽查验收的'依据。
(三)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委会必须认真如实记好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台账。
十、绩效目标
帮扶全县5705户贫困户21237人发展畜牧养殖产业,人均年创收2307元。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要及时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见附件四),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工作经费
县级主管部门及乡镇相关部门项目验收等所必需的工作经费,由县政府办组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统筹办按实际工作量综合考虑,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十二、工作要求
(一)养殖业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之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将养殖业生产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到村到户,积极发动贫困人口发展养殖业脱贫。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乡镇人民政府和驻村工作队要认真组织所在村开展养殖业精准扶贫工作,严禁挂靠、冒充贫困户养殖列入奖补范围。
(三)乡镇组织验收时要核准贫困人口数、核准养殖数量,确保资金安全。对挂靠、冒充贫困户领取养殖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收回奖补资金,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项目资金违规发放的,对国家工作人员、村支两委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做好全县养殖业扶贫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培训、养殖管理等工作。
(六)各乡镇要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做好2020年的养殖业产业奖补的申报、验收等工作,特别要注意报表时间的逻辑性。凡是因报表不及时或报表不规范造成奖补资金发放延误的,由相关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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