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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的活动方案

时间:2021-03-26 16:42:40 方案 我要投稿

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的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的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村民自治模范单位以建立健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目标,以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和农村社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权利、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式、改进服务手段和工作方式作为创建重心,以群众评价作为先决条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坚持标准先行、分类指导。根据《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指标(2015年)》(以下简称《指标》)要求,实行村(社区)、乡镇、区分级创建,要求创建单位突出亮点特色,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坚持动态管理、择优表彰。创建工作按三年一个周期进行安排,本轮表彰命名的村民自治模范单位,下轮创建时对不符合模范单位要求的,不再保留模范单位称号。

  坚持多方评审、全程透明。评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样调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实行公开公示,确保创建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时间安排

  从2016年1月中旬启动,计划用5个月时间完成创建工作。

  (一)1月20日—2月29日,自查自评,各村对照《指标》进行自查,完善相关资料,重点打造3个村备检,我镇重点打造武阳、白鹤、官厅。

  (二)3月1日—3月31日,完成省村民自治模范区申报工作,接受市、区民政局组织的初审。

  (三)4月1日—5月30日,查漏补缺,接受省人社厅、民政厅组织的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次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各村也要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二)制定方案,保证质量。各村要按照《指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寻找差距、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广泛的创建局面,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本轮评审验收不要求专门进行资料组卷,只查看原始记录。

  (三)立足创建,推动工作。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多研究解决村民自治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创建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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