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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称评审方案优秀

时间:2020-12-18 16:53:05 方案 我要投稿

高校职称评审方案优秀范文3篇

  篇一:湖北工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高校职称评审方案优秀范文3篇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3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XX〕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对“文革”期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3)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6)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的。

  (7)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9)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3、申请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的人员,要提交免试申请,并说明免试理由,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报经省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参加评审。

  (五)水平能力测试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要取得由相应系列评委会办公室颁发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未参加测试或参加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推荐评审。其中教师系列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以近两学年学生评教评学成绩为依据,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六)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

  1、20XX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XX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

  2、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即20XX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三、破格晋升

  坚持破格审核制度。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对于破格条件的把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破格人员应填写《破格审查表》,提供《破格审查表》中所列破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集中到省职改办审批。

  四、转评、转评晋升

  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了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晋升:在转评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称为转评晋升。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可转评晋升。

  以上二类人员均需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五、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XX〕77号)关于对从事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做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的精神,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对于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XX〕192号)“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条款、实绩突出的人选,应填报《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进行申报。

  六、评审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办法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五人组成(其中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院教师系列职称材料的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汇总《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纸质和电子)。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和《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

  非教师系列由教务处、图书馆等单位分别组成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处负责实验系列,图书馆负责图书、档案系列,其他非教师系列由学校职改办负责。

  (二)报送材料的项目及要求

  各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的整理工作,实事求是、规范细致地整理材料,对上报材料要逐项审查,依照原件核实和初审,严把质量关。

  1、校内评审报送的材料:(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用表格”中下载)

  (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材料袋,另一份评审工作小组集中,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分别使用不同的一览表);

  (2)《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仅限教师系列)。电子文档交由教学学院汇总后统一申报。

  (3)《教学工作量情况证明材料》(仅限教师系列);

  (4)《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中所列内容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5)《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

  (6)破格、转评人员审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2、校内评审通过人员报送省厅材料的项目及要求:(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通过上报省用表格”中下载)

  (1)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2)《湖北工程学院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3)《20XX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电子版(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5)《综合材料一览表》及电子文本(注意:教师、实验系列人员直接下载相应表格后填写,一式16份;其它系列人员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由系统生成,其份数按相应系列的通知要求确定。另外教师、实验系列人员还需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导出数据库,将电子文本交人事处);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转评、转评晋升、破格审批表原件;

  (8)其它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教师、实验系列以外人员还应提供原件)。

  1)省职改办下发的“评审单”原件;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签名处应手写);

  3)公示证明材料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教师系列);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教师系列除外);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10)科研材料(按《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登记顺序排列);

  11)20XX、20XX年专业技术考核表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近1学期部分章节教案(教案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此项仅限教师系列);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字迹要清楚工整,一律用钢笔(档案墨水)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材料必须要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计算机材料

  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应符合规定的等级、时限要求。因年龄原因而免试外语、计算机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其他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应提供与免试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

  (4)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的;

  2)教学奖励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3)近一学期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教案;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院、系、教研室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5)减免教学工作量应提供说明材料;

  6)教学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

  (5)科研材料

  1)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科研成果、著作应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应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著作应为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要注明两份代表作(在《综合材料一览表》中置于最前面);

  5)读硕、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若没有署名“孝感学院”或“湖北工程学院”者,应由所在读研单位出具相应证明。

  (6)填写各类表格时,须实事求是,逐栏填报,做到材料齐备,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印章明晰,所有复印材料要用A4型纸复印,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识别。

  七、其它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日。

  (二)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的,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三)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学校将继续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有关评审条件请登录湖北省人社厅网站,在“专题专栏”中“职称评定”下的“申报条件”内查找。

  (六)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二: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XX〕31号)及沈阳市人社局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订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利于学校发展、突出岗位实际贡献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实现学校转型、建设沈阳开放大学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组织机构

  根据评审工作要求,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其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人事处负责。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

  ⒈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⒉申报条件

  符合辽宁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年限按整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

  ⒊个人申报

  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表格格式有主系列和非主系列区别,一式二份);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成册,各类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为目录、个人总结、年度考核、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考试证书、计算机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论文著作、其它;

  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本);

  申报人的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纸质一份,赋分表中所列C项教学教辅成果奖和D项科研成果中的获奖部分不能重复赋分;

  科研处出具的科研成果级别认定结果。

  ⒋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申请职称评审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填写量化赋分表,出具20XX年度招生指标完成情况证明及推荐意见。

  ⒌资格审核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满足评审条件或未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的人选取消其评审资格。

  ⒍量化考核

  对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继续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考核(量化考核标准详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办法(试行)》。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历资历、教学教辅成果、学术成果分值汇总后反馈本人核实,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将此四项分值分别乘以相应权重后求和、排序、公示、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⒎评审会推荐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评审采用票决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获1/2及以上赞同票为获得推荐资格。

  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超过上级下达指数,按得票多少顺序取至规定名额;若在确定最后1名人选时存在同票现象,对同票者由评审委员会重新投票表决;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数,根据第一轮得票多少顺序,按已投出数与指标差额的2倍确定下一轮候选人,继续投票,依次类推,最多不超过三轮,若三轮内无法确定,则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此次职称评审依照主系列和非主系列申报人数比例分别确定推荐指数。选票分主系列和非主系列两个部分。两个系列按各自指数投票产生的人选,为学校上报推荐人选。

  ⒏校党委会审批

  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⒐公示

  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

  ⒑上级审核

  学校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各系列评审会评审。

  四、申报材料有关事宜

  ⒈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政策继续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XX〕11号)执行。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通过一个模块的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下列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免试:博士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立项、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取得的,并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的不作为推荐依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论文应为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⒊今年申报工作在正常纸质材料报送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网络申报、推荐、评审。学校经评审、公示确定的推荐人选需登陆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点击进入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申报人选要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承诺。

  ⒋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在表中“备注”栏内承诺处签名。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者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⒌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

  ⒍以上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评审条件及表格均在我校校园网主页“师资队伍”栏目中下载。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⒈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向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有严重教学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⒉为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职称评审过程。

  ⒊严禁参评人员拉关系、私自散发个人材料,凡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评委不得营私舞弊,打击压制、报复参评人员。

  篇三:武汉纺织大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以湖北省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精神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要求为依据,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坚持科学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认真做好本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发挥职称工作的激励作用,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相关规定

  (一)申报范围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必须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所聘任的岗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系列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退休人员不再申报评审,20XX年当年退休人员允许申报,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

  (二)申报条件

  1、本次职称评审教师系列原则上执行《武汉纺织大学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暂行规定(试行)》(武纺大职改[20XX]7号),其他系列按省职改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XX年12月31日。

  3、严格执行“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职称须经省职改办审批。按省职改办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

  4、严格控制转评和转升

  根据岗位要求,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原则上不允许转升。

  5、申报人员的考核情况

  申报人员的考核均以近三年来我校年度考核等次为准,正常晋升人员在前三次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及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必须有一次为优秀,否则不予推荐。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的,扣除该年份后计算任职年限;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6、外语、计算机条件

  申报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外,晋升高、中级人员均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20XX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自20XX年1月1日起作废。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详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12号)。

  7、水平能力测试成绩

  参加湖北省职改办和省职称考试院规定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合格证有效期三年。20XX年及以后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20XX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原则上与各评委会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实验系列中初级由各学院组织、图书系列中级由图书馆组织并报校职改办;实验系列高级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测试。

  8、相关附件表格及要求在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申请参加20XX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含当年退休人员)填写《报名参加20XX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核登记表》和《20XX申报中、初级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统计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向学校报送。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填报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填报申报材料和报送支撑材料。申报教授、副教授者在《武汉纺织大学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中提交《综合一览表》,申报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者提供相应电子版《综合一览表》。

  (四)申报材料审核

  学校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等审核申报人教学、科研材料,并进行反馈。

  个人提交的科研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手稿和清样无效;提交的中文期刊必须是公开发行且有ISSN和CN双重刊号的合法刊物,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科技处规定标准执行,其他不得作为核心期刊申报。

  (五)公示

  职改办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六)缴纳评审费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规定交纳评审费。

  评审费收取标准为: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初级80元/人(鄂财综发[20XX]32号)。按校财务统一收支规定,职称评审费将由计财处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四、评审程序

  (一)学科评议组评审推荐

  1、评审推荐范围和比例

  学科评议组依照学校相关评审文件制定评议细则,负责对本学科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评议,实行按比例淘汰推荐到学校。正高和中初级在学科评议组不设淘汰比例,副教授按本学科评议组取得申报资格人数的20%淘汰,其他副高按本学科组取得申报资格人员的30%淘汰,淘汰人数遇小数点四舍五入。学科评议组评审时同意票等于或大于到会评委的三分之二为通过,同时对评审通过人员按申报不同职称级别进行排序,推荐人数不得大于规定的推荐申报数。

  各二级单位申报非教师系列职称统一参加综合学科评议组推荐评审。

  2、学科评议组评组成学科评议组评委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一般为7-11人组成。经校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

  (二)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委会(以下简称中评委会)评审推荐

  1、评审范围

  评审学校具有评审权的各系列(高校教师、图书资料、工程实验)中初级职称;

  评审以考代评各系列(卫生、会计、统计、审计等)中初级职称;评审推荐教师系列、其他系列正高、副高职称,推荐人数按省职改办批准的申报控制数执行;

  推荐评审编审、翻译等小系列中初级职称。

  2、中评委组成

  校职改办将随年度调整中评委库成员,当年中评委会成员由职改领导小组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3、评审办法

  校职改办将各学科组评议推荐申报人员相关情况上报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在校职改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职称评审工作。中评委会同意票等于或大于到会评委的三分之二为通过。

  (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委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会)评审

  1、评审范围

  评审教师系列副教授职称,通过比例按省职改办规定标准执行。

  2、高评委组成

  高评委由省职改办在学校上报审批通过的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五、时间安排

  (见附表1)

  六、组织领导

  1、职称评审工作在省职改办、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职改办组织和实施。

  2、成立相应学科评议组,并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各学院(部)指派一名职称评审工作协调员,负责本单位评审工作的报名、材料准备及其他组织和联络工作。

  4、校职改办设在阳光校区行政楼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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