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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方案

时间:2022-11-16 19:40:36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方案(精选5篇)

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方案(精选5篇)1

  根据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街(路)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和《在全市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汉市城管发〔20xx〕18号)要求,现制定交通文明示范街(路)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以深化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为抓手,在县城狮凤路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打造安全畅通、基础完善、整洁规范、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打造县城中央会客厅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道路

  狮凤路水灵路口至中学路口。

  三、创建目标

  (一)基础设施方面,做到“四好”。

  1.安全设施好。健全生命防护工程,科学设置防护栏、隔离墩等,管理严格,运行正常。

  2.道路维护好。路面、道沿、人行道设施无缺失、损坏,保持平整、完好状态。

  3.服务设施好。按规范建设公共卫生间、公共休息区、停车场等,实现智慧化管理。

  4.日常管理好。无倚门经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规范有序,长期保持。

  (二)整洁有序方面,做到“五到位”。

  1.保洁到位。常态清扫道路,清洁设施和公共卫生间,保持整洁。

  2.绿化到位。经常对绿化带、行道树进行补种、修剪做到全覆盖、无死株、无缺失。

  3.拆除到位。对违章建筑、设施、广告牌等依法拆除、清除,确保规范。

  4.清理到位。严厉打击、查处、清理“野广告”和路面、墙面以及相关设施“牛皮癣”,根除不文明现象。

  5.治理到位。建立门前保洁、停车、规范经营责任制,签责任书、承诺书,负责到底。

  四、创建责任

  1.创建道路的清洁、保洁和垃圾站、垃圾桶、公共卫生公共休息区的建设、管理。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园林服务中心

  责任人:

  2.路面绿化带、行道树、人行道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园林服务中心

  责任人:

  3.拆除违章建筑、违规广告,清理野广告和倚门经商、占道经营、人行道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治理。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

  4.共享单车的日常运行管理。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

  5.路内道沿上停车泊位的施划、收费管理。

  责任单位:城投公司

  责任人:陈智慧

  6.建立完善的长效常治机制。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

  五、创建措施

  (一)建立整治措施台账。对创建路段进行彻底摸排,排查基础设施、管理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逐一对标整治规范到位。

  (二)加强路面巡查检查。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和范围,在重点时段、路段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治突出问题、纠正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法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查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违法建筑、违规倚门经营、乱摆摊设点、破坏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行为,加大治理力度,形成治理合力。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动员社会广泛参与、配合支持。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涉及机关、单位车辆、人员的,点对点通报所在单位。

  六、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2月16日至2月28日,各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摸排创建路段排查问题,建立清单,夯实责任。

  第二阶段:3月1日至9月30日,创建路段问题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创建路段巩固提升、迎接验收。

  七、创建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包抓领导和责任人,夯实创建责任,实行路长、段长责任制,认真开展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对违法建筑、倚门经商、乱摆摊点,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惩处力度,坚持问题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示范街(路)创建工作如期达标。

  (二)严格夯实责任。各责任单位做好查漏补缺,对反馈、排查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全面达标。对出现创建工作推动不力、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日常台账建立、资料收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并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11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方案(精选5篇)2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xx〕271号),进一步加强国省道(不含高速公路,下同)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改善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全面提升国省道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至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创建一批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抓基础、补短板、建机制、强科技,推动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调整优化勤务管理模式,改进提升路面管控水平,改善国省道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引领公路交通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公路通行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一)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示范路沿线乡道以上公路平交路口,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应设尽设;符合公路行业标准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中央隔离带应设尽设;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要路段,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应设尽设,示范路沿线村道出入口“平安村口”应设尽设。近10年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国省道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二)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示范路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显见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低于2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汽车闯红灯、逆行及行人翻越护栏横穿公路等违法行为发生率低于20%。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80%、90%、70%以上。

  (三)管控效能明显提升。打造数字警务室,建立完善“情指勤督”指挥调度体系,健全网上网下结合巡逻模式,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提升路面查控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实效性。到20xx年底,示范路每5至10公里设置1处卡口系统,并联网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就近与执法站关联,卡口日间识别准确率达到80%以上、预警拦截率达到80%以上、处罚一致率达到90%以上。

  (四)队伍建设更加规范。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xx年底,原则上示范路每3至5个乡镇范围内或每30公里设有1个公安交警中队,每个中队至少配备1辆警车、5名警力,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多、国省道公路里程长、交通流量大的中队可视情增加警力,按照标准规范设置交警中队用房以及配备执勤执法、事故勘查、安全防护等基础设备,结合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务改革优先在国省道周边配置警力和装备。示范路沿线公安交管部门的队伍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健全,违规违纪问题“零发生”。

  (五)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示范路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少于6%,因超速、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少于6%,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进度安排

  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自20xx年开始,到20xx年底结束。综合地域分布、经济状况、公路里程、管理基础、交通运行特点、交通事故情况等因素,创建活动按照分类别创建、分阶段推进、差异化评估的原则,在2年任务目标的基础上,每年根据整体进度有序推进。

  (一)打造样板阶段(20xx年上半年)。确定205国道(河源大道示范段长度23.55公里,起点桩号K2801+200,终点桩号K2824+750)为全市示范样板路,自20xx年起率先创建。

  (二)深化推进阶段(20xx年下半年)。推动20xx年上半年创建的示范路源头治理、勤务管理、管控效能等方面制度再完善、机制再健全、水平再提升,认真总结、借鉴、推广建设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示范路创建范围,增加105国道作为创建示范路。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自行将国省道创建示范路拓展到1条以上。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巩固示范路创建成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示范引领,以局部带动整体,推动所有国省道参照示范路标准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梳理排查,着力补齐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短板。

  1.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示范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摸排和通报制度,制定并不断健全台账,落实整改。对于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或破坏损毁的,按照现行标准及时更新修复。推动夜间事故多发路段增设主动发光设施,长下坡路段增设限速标志和设施。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路段,启动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倒查道路基础条件、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对策和建议,报请当地党委政府整改完善。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20xx年上半年前完成治理;对符合公路行业标准的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无中央隔离设施路段,一律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分工负责;以下事项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强化穿村过镇路段治理。建立示范路沿线穿村过镇(乡)路段基础台账,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分类分级分期推进整改。借鉴城市交通管理理念,对穿村过镇(乡)路段进行综合治理,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引导不同性质交通流分道行驶,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空间,减少混合交通。封闭不合理的路侧开口,有序推动清理移置马路市场。加大对长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路侧违章建筑的排查整治力度。20xx年上半年穿村过镇(乡)路段治理完成率要超过50%,20xx年底前超过80%,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分工负责)

  3.增设平交路口管理设施。建立示范路沿线公路路口台账,按照《广东省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粤公通〔20xx〕86号)规定的建设标准和任务分工,在示范路沿线与乡道以上等级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一灯一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20xx年底前完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实施“一点一策”整改,推动“坡改平”、安装照明灯、修剪绿化带、增设支路口反光道钉等工作,减少平交路口安全隐患。(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分工负责)

  4.建设“平安村口”。建立示范路沿线村道出入口基础台账,按照“六个一”标准建设“平安村口”,即:一组减速标线、一组停车让行标志、一组村庄警告标志、一组带黄闪警示灯的道口标柱、一组反光道钉和一段良好的停车视距,20xx年底前完成建设。有条件的可在村道口安装高杆路灯,提升照明效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分工负责)

  5.推进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整合科技资源,协调接入“天网工程”“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共享共用视频监控、卡口设备,争取加大投入,推动增设具备人脸抓拍、全景抓拍等功能的高清设备,提高覆盖率。20xx年底,示范路主要平交路口、穿村过镇(乡)重点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要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20xx年底,原则上示范路平均每5至10公里有1处视频监控、1套卡口设备,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适当加大密度。要将视频监控、卡口设备全部联网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与就近交警执法站关联。(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配合)

  (二)完善勤务机制,着力实现快速精准高效指挥调度。

  6.建设“情指勤督”指挥平台。充分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组建研判专班(小组)或设立专职情报研判岗,搭建以指挥中心或数字警务室为核心、以交警执法站和路面巡逻警力为支撑,集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布控拦截等功能于一体的指挥体系,强化全要素实战管理,实现扁平化调度指挥。20xx年上半年,示范路沿线公安交警大队一级要全部组建研判专班(小组)或设立专职情报研判岗。完善网上网下结合的巡控模式,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视频巡查、交通执法站定点拦截、路面巡逻查缉的具体要求,及时发现交通违法、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出警干预、处置。依托智慧交警大队(中队)建设,建设一批中队数字警务室,落实“情指勤督”工作机制,打造现代高效的基层实战单元,原则上示范路中队数字警务室20xx年上半年打造完成率要超过30%,20xx年底前超过60%,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7.完善精准高效勤务模式。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深入研判分析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数量、类型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形态、原因等特点,打造日常时段、重要时段、紧急时段等不同阶段的分级勤务模式,突出管控重点。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建立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控配套工作制度,推进车辆布控联网联控,完善分级分类查控标准,推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应用,提高移动警务终端配备率。力争20xx年上半年,示范路卡口日间识别准确率超过60%、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拦截率超过50%,处罚一致率超过80%。到20xx年底,识别准确率超过70%、预警拦截率超过70%,处罚一致率超过90%。到20xx年底,识别准确率超过80%、预警拦截率超过80%,处罚一致率超过95%。(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8.科学布设交警执法站点。在示范路现有交警执法站布局基础上,结合交通流量、违法、事故特点,科学合理调整或设置交警执法站点,守点、控线、成网,构筑严密的封堵查控网络,原则上示范路省、市际交界处要根据实际设立交警执法站或临时执勤点并灵活安排勤务。按照《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要求,站区规范设置检查通道、免检通道,施划待检区、停车区,规范摆放警示、提示标志,合理配备警力和装备,确保满足执勤执法工作需要,确保检查安全、有序、高效。(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配合)

  9.健全警务协作联动机制。示范路沿线相邻公安交警支队、大队要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方案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实现全线联勤联动联控。以“线”为单位系统安排勤务,支队统筹、大队组织、中队落实,采取错时勤务、交叉勤务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全地市一条线可见警力、见警车。要加强集成指挥平台预警车辆跨辖区协查,及时高效拦截查处重点车辆。示范路沿线设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属地公安交管部门与高速公安交管部门要密切协作,制定车辆查缉、应急管理等高地联动措施,特别要细化分流方案,一旦高速公路采取管制措施,高速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提供管制原因、预计时长、分流车型等内容,属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做好疏导、分流、管控,形成高地联合处置合力。(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突出治理重点,着力提升交通安全执法管控效能。

  10.推动压实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对示范路沿线运输企业、学校,以及所属车辆在示范路通行集中的运输企业、学校等重点单位开展排查,完善“人、车、企、校”台账,督促教育驾驶人、员工、学生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进一步深化“企业画像”应用,优化“企业画像”采集和推送渠道,扩大“企业画像”覆盖范围。建立重点单位风险隐患通报制度,根据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确定高、中、低三级风险单位,以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为主,及时将交通安全隐患通报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育等部门,推动督促整改。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用好深度调查机制,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运输企业进行督办整改和责任追究。(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11.盯紧抓牢重点车辆通行管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面包车)重点车辆,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和安全管控,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规范货车通行秩序,大力推行靠右行驶,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引导提示标志,设置相应交通组合标志和电子抓拍系统,有条件的路段开辟货车专用通道,加强货车通行引导和违法查纠。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汽车、低速电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坚决压降“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力争示范路创建期间,“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年均下降5%,“涉摩涉电”的交通事故年均下降5%。(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2.突出强化重点违法执法管控。以科学研判为引领,坚持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常态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现场查处力度,严管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及时纠正处罚不按规定横穿公路等行为。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3.严格规范测速管理。深入排查不规范、不合理的限速标志、测速提示标志、测速的取证设备,对限速值明显低于设计时速、限速标志设置不规范、测速提示标志缺失的,推动及时整改。特别是群众反映突出的路段,经交通工程论证后,科学合理设置限速值。探索推广示范路区间测速,在隧道、学校、村庄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提前逐级安装限速标志,加强执法检查。力争示范路创建期间,因严重超速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每年下降6个百分点。(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分工负责)

  14.严厉打击货车超载。针对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导致国省道超载风险加大的实际,将超限检测站固定检查和流动执法相结合,加大治超力度。沿线超限检测站全部安装电子抓拍系统并联网备案,加强称重数据和车辆、企业超载违法数据共享。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备,防止超载车辆出站出场。深入开展货车超载集中整治,严格查纠非法改装,坚决杜绝“百吨王”,重型货车超载30%以上违法要大幅下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广泛宣传引导,着力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氛围。

  15.深化宣传提示。精心组织示范路创建活动宣传,充分发挥融媒体阵地作用,利用电视广播、双微平台、抖音小视频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加强宣传。依托示范路创建活动,强化打造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村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持续开展“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宣传活动。在交警中队、执勤站点加强窗口宣传,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体验式宣传。在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广播。在公路沿线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市公安局牵头,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6.强化警示教育。将示范路近期交通违法、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讲危害、讲后果、讲责任,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广泛宣传国省道安全行车、出行常识,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有针对性地向重点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国省道沿线农村群众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加强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夜间出行等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宣传提示的实效性。(市公安局牵头,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7.营造共治氛围。充分借助安委会、联席会议等平台,借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和安委办巡查等载体,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宣贯与指导,压实各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广死亡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营造党委政府重视、部门齐抓共管、企业积极参与的氛围。推进警路、警保、警企、警医联动合作,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18.动员群众参与。积极发动志愿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参与示范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倡议书、建议书,动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参与创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维护者和示范者。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双微平台等举报渠道,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鼓励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公安局牵头,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五)狠抓力量建设,着力解决基层一线警力不足难题。

  19.科学布设交警中队。推行公安交警大队警力下沉,按照《交警队用房建设标准》规范营房建设,依托现有公路交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等,打造兼具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等一体化的交警中队,以线为主、管线控面,辐射周边乡镇,推动交管业务更专业、更有效、更便民。(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20.深入推进科技应用。推进现代科技与交通管理深度融合,向科技要战斗力,科技强警、服务实战,全力弥补警力不足的短板。升级优化现有公安交管信息系统,加强培训指导,强化日常应用,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升管控效能。推动示范路电子警示提示标志、可变限速标志、信息显示屏等设施建设,推广区域路网流量监测、动态违法智能抓拍、恶劣天气监测预警等系统应用,鼓励无人机巡航、高点监控、智能导航等技术创新,着力提升国省道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21.全面提升素质能力。结合交警系统实战大练兵活动,紧盯公路交通管理职责,聚焦执法管理和服务群众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岗位实战大练兵,着力提升警务实战、规范执法等技能。深入分析查找执法部门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加强培训教育,落实装备配备、实战训练、提醒提示等措施,提升基层一线执法安全防护能力。示范路沿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做到业务与队伍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实现长效常态。要教育监察一线执勤执法人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扎实落实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队伍和执法监督管理各项机制,严防发生乱罚款、收黑钱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对示范路创建实行“一票否决”。(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各抽调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一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示范路创建工作,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确保按时限、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加强评估问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示范路创建测评指标体系,创新评估方式方法,通过县(区)自评、市复评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等方式,全方位统计分析示范路交通安全状况,科学评估创建活动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约谈督办等形式,表扬先进,帮助后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对标对表按时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示范路创建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各有关单位于20xx年2月5日前将示范路创建工作联络员信息报送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月30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5日报送全年工作总结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邮箱:XXX@163.com)。

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方案(精选5篇)3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在全县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社会风尚,县文明办联合有关部门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以“文明交通我先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开展以“文明交通我先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为建设“家纺名都、卫星新城、生态高阳”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礼让斑马线”交通法规宣传活动。(20xx年6月—9月)

  县公安局牵头开展“礼让斑马线”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传授安全出行知识、传播文明出行常识为重点,深化文明交通“六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工地)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手段方法,使宣传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喜闻乐见、好讲易记,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印发宣传资料、挂图、标语,设置宣传栏,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意识。

  (二)开展“全媒体”宣传教育活动。(长期)

  县电视台每日播出文明交通宣传片或公益广告不少于2次,保定日报高阳专刊每期刊发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图片1幅,各单位政务微博微信平台,通过制作、播放交通文明宣传片,录制文明交通微广播,刊发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每日刊播不少于2篇。县网信办牵头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等活动,动员热心网友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抓拍,通过高阳之声、高阳之窗、高阳交警等官方微信平台和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

  (三)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承诺践诺活动。(20xx年6月—9月)

  县文明办面向全县发布“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倡议书,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省市级文明单位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承诺签名”活动,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做文明交通的表率。县教育局要突出培养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素质,组织督促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模拟体验活动,促进青少年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养成,让未成年人掌握更多“知危险、会避险”知识技能,有效预防和避免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伤害。同时,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动家长在文明交通我先行承诺书上签名。县交通局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即: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或基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播放一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举行一场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

  (四)开展“红色星期六”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长期)

  县文明办、团县委牵头,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益团体在周末交通高峰期参加城区主要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交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穿马路、骑车带人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市民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面对面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文明交通志愿者要身穿志愿者马甲,头戴小红帽,手持文明劝导旗,进行文明劝导。志愿者在执勤过程中要使用礼貌用语,不得接打、摆弄手机,不得扎堆聊天,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县公安局要负责对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该志愿服务活动每月开展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此次活动是深化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风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注重实效。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好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全县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把此次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县文明办将协调全县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同时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加大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将宣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确保活动有声有色,顺利开展。各单位及时向县文明办上报活动信息进行宣传报道,并于9月底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报XXX@126.com邮箱,作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的网上申报材料。

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方案(精选5篇)4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在全市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讲好三句话、做到四个不”的良好社会风尚,确保我市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根据济文明办【20xx】28号《关于深入开展“六个文明”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有关部门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开展以“文明交通我先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为实现济源崛起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抓好交通法规“六进”活动。

  市公安局要牵头开展普及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以传授安全出行知识、传播文明出行常识为重点,深化文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工地”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宣传机制,创新宣传手段方法,使“六进”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喜闻乐见、好讲易记,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媒体,印发宣传资料、挂图、标语,设置宣传栏,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意识。以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和广大群众参与主题活动,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和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强化社会关注和群众互动,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

  市文明办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承诺签名”活动,所有人员签名承诺,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考核。市直机关工委要向全市市直机关党员发出“文明交通我先行”倡议,并对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培训教育。市总工会要向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发出文明交通我先行倡议,通过签名承诺等方式让广大职工在驾车过程中自觉礼让斑马线。市教育局要突出培养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素质,组织督促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模拟体验活动,促进青少年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养成,让未成年人掌握更多“知危险、会避险”知识技能,有效预防和避免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伤害。同时,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动家长在文明交通我先行承诺书上签名。市人社局要向全市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出倡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市交通局要加大对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出租车等部门职业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同时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二)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在主要交通路口等进行文明劝导。

  由市总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志愿者参加市区15个主要路口义务执勤活动,协助交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穿马路、骑车带人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市民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面对面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每个执勤路口确定4名文明交通志愿者,佩戴袖标、小红帽,使用哨子口令,手持文明劝导旗,进行文明劝导。志愿者在执勤过程中要使用礼貌用语,不得接打、摆弄手机,不得扎堆聊天,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市公安局要负责对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

  (三)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市公安局要结合城区交通管理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部署足够警力,推行高峰疏导指挥和平峰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在每天的交通高峰期,执勤人员重点教育纠正行人乱穿乱行、非机动车逆行等交通陋习。高峰期过后,各执勤岗点快速转入平峰机动巡查,对机动车违法停放、出租车随意调头、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车窗抛物、严查重罚“零容忍”,现场抓拍、当场处罚、车辆扣留等执法手段综合运用,营造浓厚的严管氛围。对于查处的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出租车等部门职业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市公安局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抄告至市交通局。

  (四)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等活动,与群众进行实时互动。

  市公安局要牵头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等活动,动员热心网友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抓拍,制定并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公民主体责任,不断扩大关注交通安全的群众基础。要通过文明济源、济源公安官方微信、济源论坛、济源日报、济源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传播介质,延伸曝光覆盖面。济源日报社要开辟专版对交通违法乱象进行曝光,济源广播电视台要在《交警视线》栏目中开设专栏进行曝光。

  (五)扎实推进示范街建设,选取城市主干道(路段)打造文明交通示范街。

  市公安局牵头推进示范街建设,力争打造两条文明交通示范街。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巡逻管控力度,禁止机动车在城市主次干道乱停乱放、随意抛撒杂物和随意闯红灯、调头占用人行通道、盲道等各类违法行为,严禁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骑电动车带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要保持交通和禁停标志明显、运行正常,各类停车、分道标志线和停车泊位明晰,并定期维护、清洗、刷新。

  (六)开展文明交通驾驶人、文明交通志愿者等“两个评选”活动。

  1.文明交通驾驶人评选标准。评选范围为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出租车驾驶人。

  (1)爱岗敬业,熟悉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2)驾驶经验丰富,文明驾车,规范操作,认真进行车辆日常检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

  (3)近三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分记录,无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或诚信考核不良记录,无行车安全责任事故,无治安拘留和刑事处罚记录。

  (4)在工作中有见义勇为、协助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等先进事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表彰或者获得过荣誉称号的,可以优先推荐。

  (5)市交通局负责牵头文明交通驾驶人评选工作。

  2.文明交通志愿者评选标准。文明交通志愿者:

  (1)以“文明过马路”、“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礼让斑马线”、“出行不作低头族”等为主题,以青年人群为重点,开展“文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带头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2)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品德优良,责任感强,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

  (3)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定期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劝阻、纠正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4)利用微博、QQ等平台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5)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地,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参与各类主题实践活动。

  (6)市总工会负责牵头文明交通志愿者评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5月)。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要主动会同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项创建内容,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深入实施,整体推进(6月至11月)。按照创建活动方案,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各项创建活动,采取组织检查、观摩、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推动落实。

  (三)总结提升,巩固成果(12月)。明确评选条件,严格掌握标准,通过层层公开评选,推荐选树一批文明交通创建先进典型,并认真总结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活动是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风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注重实效。此次活动由文明办、公安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参与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文明办、公安局将协调全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同时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加大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将宣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确保活动有声有色,顺利开展。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上报活动信息。

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方案(精选5篇)5

  为切实推进我市第二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为主题,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无私奉献为主要内容,努力提高交通运输系统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文明素养和服务技能,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文明交通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文明出行意识,提升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交通执法行为,树行业文明新风,塑造规范有序、和谐稳定、严格监管、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新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交通创建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交通运输局文明交通创建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李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任务分工

  (一)加强交通法规知识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全员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的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培训,各相关企业要结合业务学习,狠抓交通法规知识教育,驾校要加大对学员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公路建管科负责督促公路建设施工企业加大对施工人员交通法规知识教育,综合运输科会同运管所督查客运、货运、维修、驾培、检测站对从业人员交通法规知识培训情况。

  2、大力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工作。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组织志愿者到车站、公交站亭、广场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标语,相关企业利用媒体电视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车载LED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

  (二)客运企业开展文明行车创建活动

  1、公交车以行车文明、服务文明、形象文明为活动内容。

  行车文明:遵守《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执行车辆保养制度,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全年无交通违章和有责事故。

  服务文明:着装整洁、佩证上岗,服务热情、态度友好;按规定线路行车,按规定站点停靠。

  形象文明:车体车厢整洁、设施齐全、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拾金不昧、见义勇为。

  2、出租车以思想文明、经营文明、语言文明、行车文明、车容文明和仪表文明为活动内容。

  思想文明:出租车从业人员要对文明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日常运营过程中,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扶老携幼、见义勇为、拾金不昧。

  经营文明:出租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做到不拒载、不宰客。主动帮助旅客提放行李,主动给乘客提供发票;主动帮助不明路况的外地乘客寻找目的地;主动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下车。

  语言文明:常讲“五句话”:“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请您关好车门,请问您去哪里?”、“请带好随身物品!”、“下车时请注意安全!”、“谢谢!再见!”等。大力推行使用普通话,对乘客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不讲粗话、脏话。

  行车文明:出租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行服务规范,每位出租车驾驶员都必须要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旅客安全。

  车容文明:出租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车容车貌规范,安全服务设施齐全有效。车身外观整洁,无脱漆,缺损现象。车内清洁无异味,车门开关自如有效。

  仪表文明:驾驶员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车内不抽烟,行车途中不随意接打电话,男性驾驶员不留长发。

  3、车站以“信誉第一,温馨服务”为活动内容

  坚持以“三优”(优质服务、优质环境、优质秩序),“三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目标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运输安全规定,各项服务规章制度健全,各项服务设施齐备有效,积极拓展便民服务项目,切实为进站车辆和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三)驾校以“五个一”为活动内容。“五个一”,即: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在学员培训中增加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方面的内容,从源头上提升驾驶人员文明交通意识。

  (四)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治理和纠正公交站点不排队乘车、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各交通路口、公交车站点的公共秩序维护,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加大对客运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配合治理修车行,洗车行乱停乱放和店外经营等不良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私家车、“黑车”等非法营运。

  (五)加大农村公路的建设力度。加强公路标识、标牌设施缺失、事故隐患路段的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乡村主干道路路灯的安装;20xx年计划改建灵胡路、灵白路、新杜路及新建农村公路30公里、硬化20个村庄巷道、亮化村庄道路30公里。

  五、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是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措施,又是赢得广大市民信赖的民心工程。局属各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大对文明绿色交通活动的投入,确保绿色出行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责任到人、到岗;要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工作,采取全面检查和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评,确保把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单位行业特点,组织一些有针对性、容易接受的特色活动,激发从业人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切实帮助广大从业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现实困难,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文明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注重宣传,树立典型。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要充分广泛利用电视、网络、简报、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宣传文明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效和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指定专人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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