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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时间:2022-03-18 14:19:05 简报 我要投稿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通用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简报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简报是指我们日常就一个题目而简单向听众简述报告内容的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简报才能算得上是好的简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通用10篇)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1

  我会历来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措施,着力解决问题,积极促进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形成了工会协调、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我会积极推动保护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落实,注重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确保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协调同步。为推动保护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落实,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婚姻家庭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以加强妇女问题系列理论研究。积极提交提案议案建议,督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政策的具体落实。

  一是建设“四好”女职工,强化工会职责意识。加强妇女工作机构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去年底,我会召开了XX区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会主任(女工委员)工作会议,把“四好”女职工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全区女职工工作围绕大局,目标明确,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促进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落实。

  二是把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建设“两个全覆盖”纳入到“两个普遍”工作同部署同开展。截止目前,我会已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61份,覆盖全区女职工近万人,有效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配合妇联等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我会建立了XX区法律援助站工会工作站一个,从而改变了依靠妇联单一维权的局面,提高了妇女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优化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我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到“六六”普法规划当中,营造出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舆论氛围深入人心。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紧紧抓住“三八”、“六一”、 “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广泛宣传《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知识竞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了宣传教育覆盖面。

  全区女职工的卫生保健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每年的“三八”节,我会针对全区女职工开展“两癌”检查,女职工免费体检等活动。同时向广大妇女职工普及了妇女保健知识,增强了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会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有待加强。私企女职工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工资待遇偏低、生育保险不缴纳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保障妇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有待提高。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受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家庭暴力现象时有发生,而女性仍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三是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就业难是当前难以避免的社会问题。由于女职工下岗人数持续增加,低技术职位劳动力供大于求,加上社会保障体系不很完善,致使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十分困难。

  下一步,我会将严格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强化宣传,营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通过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

  2、积极配合,合力推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积极发挥工会作为“娘家人”的作用,加大帮扶力度,开展日常帮扶、“金秋助学”等工会品牌活动,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排忧解难,扎实推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3、拓宽妇女的就业渠道和劳动保护工作。积极制定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大力推动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女性就业竞争能力,为女性到各行各业就业创造条件。同时,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医疗互助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的受益人群;重点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劳动保健保障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2

  现在,大家都在说儿童权益。但是,儿童权益到底是什么呢?告诉你,儿童权益就是儿童的权利与利益。那么儿童权益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呢?现在,请你看看我的感受吧!

  对于儿童权益,我深有体会。在我们家,我的爸爸妈妈非常尊重我。但要是我有哪些地方做的不对,他们还是会批评我的。记得从我上一年级开始,我就开始学习写毛笔字了。那时,我对毛笔字可谓是“深痛恶绝”,非常不想写。但是,妈妈却为了让我的字写的更好非逼我去学毛笔字。就算这样,我还是不情愿。故意把字写的歪歪扭扭得,来气妈妈,让她让我放弃写毛笔字。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把我拉到一边说:“晨晨,妈妈知道你不想写。但是,让你写字是为你好,为了你将来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呀!再说了,你已经开始写了,难道你想半途而废吗?”可我却强词夺理说:“明明是你叫我写的吗!”妈妈回答说:“在我叫你写的时候,你不是没有拒绝吗?怎么了?现在想退缩了?”我想:妈妈这样确实是为我好呀!就算她让我写我不想写的毛笔字,但是我也应该理解她,因为她是在为我的未来着想呀!想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心意。便端端正正地写起了毛笔字。而妈妈也欣慰地笑了。从这件事里,我也感受到了儿童权益的存在。因为儿童权益,使妈妈对待我像对待一个有主见的大人,而不是一个什么事都要她操心的小孩子。让我感觉到我们俩是平等的。

  爸爸妈妈给我的尊重是权益的体现,他们让我独立,锻炼我的各方面能力也是给我权益的一种方式。在今年过年以后,我的爸爸妈妈在征求了我的意见以后,为我报了一个作文班,可是上课地点远在南京。爸爸妈妈为了锻炼我的能力,让我一个人去南京上课。要知道,在此之前,我可是从未一个人去过南京的。因此,爸爸妈妈让我一个人去南京,对我即是一种挑战,也是对我能力的信任。去南京路上,我内心新奇、紧张,兴奋!坐公交车、转地铁、找学校,我一刻也不敢松懈。生怕自己坐车坐过了头。到了南京,妈妈打电话来询问:“儿子!怎么样?现在在哪?”我说:“在南京啦!你放心吧!”在挂电话时,我听见了妈妈深深地舒了一口气。真是“儿行十里母担忧”啊!我想:妈妈这么担心我,默默的关心着我,我以后一定好好报答妈妈给予我的爱!而且,爸爸妈妈让我独立,锻炼我的意志和能力。使我受益了许多,这不也一种爱吗?

  感谢爸爸妈妈给予我生命!感谢祖国给我们全国儿童权益保障!感谢社会有平台让我们飞翔!我一定让自己的翅膀更坚实,飞的更高更远

  儿童权益无时无刻地在我身旁,和爸爸妈妈一起保护着我,儿童权益伴我成长!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3

  近年来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常有发生,尤其是利用法律、管理上的“空白地带”而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多,以xx区妇联为例,20xx年度共收到儿童维权来电来访案件31件,占全年维权总量的25%,这些儿童维权案件中有13件涉及家庭暴力行为,8件涉及离婚案件中父或母探视权受阻,6件涉及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无法兑现,3件涉及女童无法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另有1件涉及校园暴力。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家庭暴力、性别歧视、校园暴力是侵害儿童权益的主要方式,父母离婚案中涉及的儿童的亲权、财产权保护也不容忽视。

  一、几种侵害儿童权益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表现

  (一)家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大部分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都缺乏对儿童个体主体认识,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打骂孩子外人无权指摘,缺乏法律认识。错误的教育理念,“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意识,促使部分家长对违背意愿的儿童动辄实施“家法”,造成家暴。另外,不良的家庭环境,如酗酒、赌博、吸毒的家庭,儿童也经常无故遭受家暴侵害。

  (二)性别歧视发生的原因及表现。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和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行,对女童的性别歧视现象已有了很大改观,但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加快,性别歧视行为又以新的形式浮出水面即部分女童无法享受男童一样的村民福利待遇。我区个别社区在为村民发放福利待遇时未按照实际人口给予双女户待遇,导致部分女童利益受损。由于村、社区属于村民自治,福利发放政策已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镇党委对于此种性别歧视行为爱莫能助。

  (三)校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方城镇刘某以侄子小刘的名义来妇联维权,刘某称侄子父母离异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是留守儿童,小刘性格内向软弱,在校常被同学欺负殴打,被老师制止后,该伙学生又改在小刘放学回家的路上对其进行围追堵截、恐吓谩骂甚至殴打,导致小刘至今不敢再去上学。学校称暴力发生在校外且已放学,不属于学校管理范围;派出所称暴力情节较轻且都是未成年人不予立案,刘某叔侄诉苦无门。小刘的案例只是校园暴力的一个缩影,从学校到回家这一“最后一公里”却着实成为校园暴力发生的多发地带,尤其是在农村、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的更为明显。发生校园暴力或校园外暴力自然和个别儿童性格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还和教育、公安等部门管理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离婚案中儿童亲权、财产权受损的原因及表现。父母离婚对于儿童对家庭完整性的渴望无疑是巨大的伤害,同时离婚案中所涉及的儿童亲权、财产权也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在起诉离婚案件已受理但还未判决期间,部分当事人利用这一法律空白将孩子藏匿不允许对方当事人看望或者采取停止给予孩子抚养费的方式以达到离婚或者不离婚的目的,这无疑侵犯了孩子的亲权和财产权。法院表示父母探视权、儿童亲权素来都是执行中的老大难,因为人非物,不能被强制执行;至于儿童的抚养费,如果当事人确无可执行的财产也是缺乏保障的。

  二、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教体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卫计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都是维护儿童权益的责任单位,各自为政,又没有相互协调机制,对于存在的“空白地带”确实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从而导致儿童权益受损,该保护的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二)传统思想作祟,缺乏有效破解良策。不可忽视的是社会依然存在歧视女性行为,尤其是农村对女童的歧视还依然理所应当,村集体决定不给予女童应有待遇,这是传统思想观念在作祟,一方面折射出我们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工作、移风易俗工作和乡村文明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另一方面农村传统思想依然盛行,缺乏有效对策。

  (三)不良风气渗透,缺乏保护儿童壁垒。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学生沾染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吸毒、网瘾、玩手机等,改变了学生纯真,再由于学校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学生家长溺爱和法律真空,导致学生思想道德滑坡,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已经到了较为严重的地步。

  (四)家庭教育缺位,缺乏法律保护执行。现代社会离婚案件多发,家庭针对儿童暴力多发,一方面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法律执行存在困难,执行队伍匮乏,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强制手段。

  三、维护儿童权益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成立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参与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经常性召开会议,形成做好保护儿童权益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维权意识。加强保护儿童权益法律宣传,利用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电台、报纸、新媒体等大力宣传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对儿童权益受损重大突发事件,要敢于正面发声,及时发布消息,做好舆论正面引领。

  (三)加强校园管理,搭建保护壁垒。切实加强学校自身管理,提高校园防范意识,加大校园暴力事件治理,利用法律手段,敢于与邪恶势力作斗争,把社会势力驱逐出校园,还学生一个健康安静的教育环境;同时铲除校园暴力滋生土壤,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坚决予以惩处,绝不姑息。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行能力。适当扩充法院执行队伍,有专人负责涉及儿童案件执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确保保护儿童权益执行有效性。另外,积极搭建平台引导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加入儿童维权行列,扩充维权力量。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4

  近年来,xx县妇联围绕妇女儿童维权,在源头参与、社会协调、整合资源、提供服务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如何做好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带着这个问题,县妇联工作组采取分片集中座谈、单独拉家常等形式,和农户交心谈心,了解农民群众所思、所想和所盼,开展社情民意大调查,重点了解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调查表明,农村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主要体现为:

  1、农村适龄女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逐渐缩小,女童的受教育环境不断改善,小学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率达到99%。

  2、农村医疗条件得到改善,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有所提高。调查显示,新农合医疗使农村妇女受益匪浅, 20xx年,xx县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8。13%。

  3、农村妇女对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的认知率有一定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调查显示,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在调查涉及的与农民、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法律中,农民对土地承包法的认知程度最高,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所了解。

  4、多数农村妇女对村委会、妇代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评价较高,认为妇联组织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作用较大。

  二、 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出嫁女土地权益保障状况堪忧。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时,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居住地是否变迁,村民小组基本上不考虑出嫁女的利益分配。《婚姻法》中 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的规定在农村形同虚设。如女子出嫁后,父母的遗产继承权便会被 理所当然地全部剥夺。

  2、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农村农民或城市农民工家庭中,还存在着家庭暴力现象。且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婚外情、家务琐事等。其中,经济困难是引起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3、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妇女群众认为,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古以来都是男人的事情。绝大多数村,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仅仅是出于工作需要,配置一名妇代会主任兼任计划生育工作主任,而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由女性任职的比例较低。

  4、女性就业遭受性别歧视。许多企业在招收员工时,存在性别歧视,只招收男工,拒不招收女工。即使招收了女工,也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如年龄、岗位等,在工资待遇上,女工也明显低于同工种男工,同工不同酬。

  5、农村留守妇女生活、精神压力较大。随着大量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留守妇女的丈夫常年不在身边,她们带着子女独居在家,三重(劳动强度大、心理负担重、情感流失重)、 三难(撑家难、沟通难、团聚难)问题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农村留守妇女权益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

  6、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状况不容乐观。在调查中,发现因父母外出打工、经商,无法对子女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教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一般表现为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往往引发监护力度不够、职责不明、监护责任倒置等诸多问题,给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推动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大力加强维权宣传,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环境。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培育他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维权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

  2、完善学校和家庭教育,着重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怀。适量需配备心理老师,以便及时对留守儿童进行疏导;要建立留守子女家长 (监护人)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父母要注意亲子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另外还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3、加大扶持救助力度,积极建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救助机制。政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助困、助医、助业、助学和司法援助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对贫困家庭的子女不仅要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还要对其高中、大学给予补助和支持。对贫困、孤寡、伤残、痴呆等妇女儿童在患重大疾病时给予医疗补助。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应逐年增加对农村保障的投入,同步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民政部门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就保。加快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解决和缓解了农村妇女儿童大病无钱可治的问题,建议政府继续对农村贫困妇女儿童家庭倾斜财政资助比例。

  5、加强维权服务,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对妇女的文化科技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的能力。大力实施妇女脱贫、小额信贷等项目,帮助妇女群众发展经济,提高收入,使她们拥有经济独立权,从而赢得家庭和社会的尊重。广泛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贫困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迅速、便捷、多元化维权服务。广泛争取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妇女儿童救助基金、春蕾计划等多种公益活动,服务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帮助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维权工作项目化、实事化。对侵害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拐骗、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加强打击力度,为留守妇女儿童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6、加强维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妇联维权能力。妇联组织要健全机制,创新载体,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大对妇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妇联干部真正成为知法、懂法、用法的行家里手,真正能为妇女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充实维权工作岗位,加大维权队伍建设。除设立专职维权工作者外,要进一步团结凝聚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媒体宣传和维权志愿者四支队伍的力量,加强宣传、帮教、救助等多方位合作,聚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5

  谁也不会否认全社会关心儿童的良好用心。可留心我们的关心爱护,除了吃喝玩乐、游戏旅游等,多是一种物欲满足。年年都过“物质儿童节”。我们关心儿童、爱护孩子的思维水平还不够高,还没有上升到对孩子权益的精神关照。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了。

  想到了澳门的儿童节倡议:呼吁人们关注儿童权益。“社工局发言人称,为唤起人们关注儿童的权益和福祉,社工局会连同多个公共部门和民间机构于6月国际儿童节期间,共同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以传扬讯息与儿童共享佳节”。儿童节活动是为了庆祝儿童节,更是对儿童权益的落实和呼吁。换言之,既给予孩子必要的物质满足,更给予精神和权益满足,关心已提升到了“权益儿童节”层面,与之相比,我们还是存在“观念距离”的。

  其实,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对儿童权益的保障一直非常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虐待儿童”,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还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公约》是建立在以下四项原则之上的:1.不歧视;2. 儿童的最大利益;3.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4. 尊重儿童的意见。“在追求一个公正、彼此尊重以及和平的社会的过程中,将儿童放在中心位置”、“保障孩子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可在传统的家长制影响下,在“物欲第一,拼命工作”的社会状况下,在“成人意志就是生活规则”的无奈中,孩子的各种合法权益很容易流失,于是就产生了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孤僻儿童、童工儿童和受暴力侵害的儿童。这与整个社会对儿童权益的漠视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孩子虽小,也是权益的主体,儿童虽弱,也是生命的构成。我们没有理由因为他们的“小”和“弱”而忽略对他们应有的权益归还和精神尊重。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6

  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沭阳县委、县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官墩乡稳步提升乡妇女儿童事业,该乡妇联深入村居调研,调研发现该乡妇女儿童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妇女儿童地位得到很大程度提高,同时也发现妇女儿童生活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妇女儿童生活现状

  (一)随着招商引资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厂商入驻,乡中的现状闲散妇女劳动力也得到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提升了自身及家庭的收入,改善了生活,日子过得也越来越红火。

  (二)乡里学校的设施配套越来越健全,安全校车也配备到位,给孩子们的上学提供了更为安全的保障。学校的师资配备也在逐步提升中,希望能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

  (三)乡镇的保障工作越来越精细到位,低保、残疾儿童康复等一系列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争取为各种困难家庭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农村妇女儿童生活存在实质困难

  (一)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号召中,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还在农村存在,导致一些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女性儿童受到侵害的事情得不到合法保护 ,主要还是因为这些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留守儿童生活与安全保障。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下,外出务工已经成了改变农村家庭生活状况的主要方式,一些年轻的父母不愿面朝黄土面朝天,他们有思想有勇气去探讨外面的新鲜世界,却留下了嗷嗷待哺或刚接受教育的孩子。他们跟着年老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接受的也是爱,却是溺爱。养成孩子自娇自爱的不良习惯,导致一些孩子从很小的时候思想就已经不健康,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三)农村妇女健康保障。在农村,整体生活环境就比较差,再加上群众健康意识落后,使得一些妇女有了疾病都不到正规医院救治,往往是能拖就拖,直到无法救治才明白问题的严重性,可是已经晚了。

  三、农村妇女儿童生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抓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妇女工作氛围,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妇联在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抓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首要任务。所以妇联要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带领全乡的妇女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三)抓培训。进一步加强广大妇女技术业务培训,增强她们的就业能力,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然她们在家乡的土地上找到更好的工作,从而更好的改善自己及家庭的生活。

  (四)抓教育。除了对学校要提高要求外,对留守儿童的爷爷奶奶也要加强教育,让他们更好的关爱自己的孙辈,也让孩子能够更好更健康的成长。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7

  3月5日,市妇联举行“三八”妇女维权暨送法下乡活动启动仪式。

  该活动以“建设法治驻马店·巾帼在行动——维权服务进社区、进万家、到身边”为活动主题,时间为2017年全年。

  据了解,今年是“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第一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和素质,市妇联按照上级部署,特别开展该活动。

  活动主要内容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为重点,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高度关注女性权益受侵害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促进妇女公平就业;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妇女儿童用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让每个孩子的衣、食、住、行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

  活动要求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和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资源优势, 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公益广告和微视频等,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建立送法到“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目前,全市各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正着手开展工作,着重发挥社区(村)“妇女之家”、“12338”妇女维权热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和妇女儿童维权站等基层维权阵地作用,扎实做好基层维权服务。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8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妇女维权服务,近日,市妇联联合路南区妇联、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在友谊街道金诚社区开展反家暴宣传进社区活动,正式开启全市“三八”妇女维权周集中宣传活动。

  据悉,“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市妇联将集中3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围绕“温暖你我他·送法维权服务进万家”这一主题,充分调动遍布各乡镇、街道的“妇女之家”维权工作阵地作用,送法到“家”,服务到“家”,让“妇女之家”真正发挥平台作用,形成信访代理、法律帮助、咨询调解、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妇女维权工作模式,更好地服务广大妇女群众。开展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宣传,利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妇联网站、微信及电子屏幕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等与妇女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木兰有约”维权知识巡讲活动,同市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联合,组建“木兰有约”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0场法律知识巡讲活动。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9

  在“三八”节来临之际,为向我村育龄妇女献上一片爱心,我八角村在3月7日开展了“三八”妇女节维权宣传活动,提高育龄妇女对妇女维权知识的知晓率,努力使妇女维权知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此次宣传活动主要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进行,大力倡导尊重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针对妇女在理解新法规中遇到的财产分割、赡养继承、家庭暴力等问题,进行科学的讲解,并通过网络图的形式宣传妇女维权法律途径,以期望广大育龄妇女遇到家庭侵权事件时把问题和矛盾尽快化解,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她们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遏制家庭暴力、建设幸福家庭等,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努力营造全社会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积极发言,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看法。

  此次活动送政策、送知识到广大育龄妇女的心坎上,很多育龄妇女表示,此次宣传活动使她们受益匪浅,觉得内容非常诙谐幽默而且实用。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篇10

  按照市妇联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云龙区妇联精心组织,全力发动,认真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全力营造“三八”妇女维权周的宣传氛围

  按照市妇联的要求,高度重视“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专门召开协调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安排活动计划。整个活动以“法律进万家、和谐你我他”为主题,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入手,共张贴宣传标语160条,悬挂宣传条幅66条,展出宣传展板、黑板报127块,向广大妇女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律咨询服务1578人次,形成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和维权声势。

  二、精心开展“一会、两庭、三进”系列活动

  “一会”是区妇联与区检察院联合构建检察机关维护妇女权益联席会。为了进一步推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利益,打击侵害妇女犯罪案件,为妇女提供法律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区检察院、区妇联共同从侵害妇女犯罪案件的处理、妇女犯罪案件的处理和妇女民事权益的保障三个方面构建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机制。取保候审犯罪妇女曹某是该机制的第一个受益人。

  “两庭”指云龙区妇女维权合议庭和巾帼合议庭。2月28日,云龙区妇女维权合议庭、巾帼合议庭揭牌仪式在云龙区法院举行。市妇联副主席张俭,区法院院长郝丽英分别为妇女维权合议庭、巾帼合议庭揭牌。“两庭”的成立旨在将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妇联的调解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更大地发挥“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这一工作机制的作用,使妇联系统婚姻家庭案件特邀调解员和妇联人民陪审员更多地参与各类案件的调解和审理,更好地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多层面的法律帮助。全区各街道、社区妇联主席,各妇委会主任,区法院部分法官,部分人民陪审员共计一百余人参加了活动。

  “三进”之一“法官进社区”。区妇联联合区法院在民富园社区举办了纪念“三八”妇女节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免费提供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咨询,现场还展出了10余幅制作精美的法制宣传展板,共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派发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时区法院的法官还和社区居民面对面开展座谈会,就广大社区居民关注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座谈,深受广大社区居民的欢迎。“三进”之二“律师进社区”。3月5日上午,云龙区妇联、子房街道妇联联合辖区义行律师事务所在子房街道圆梦社区广场举办现场法律咨询活动。社区居民向法律工作人员咨询劳务纠纷、小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了解问题的解决办法。同时,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还向居民们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页,让居民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三进”之三“培训进企业”。根据市妇联相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区妇女工作实际,区妇联在龙泰美悦商务酒店建立云龙区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云龙区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旨在对有创业意向的姐妹们开展就业形势、创业技巧、就业政策、维护权益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她们的.创业能力,推动全民创业开展。

  三、全面掀起基层维权特色活动热潮

  健康身体先行。土山寺社区召开了庆“三八”女性健康知识讲座,特邀有关妇科专家,为其辖区近200名妇女举办女性健康知识讲座,讲解女性易发的乳腺、宫颈等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为辖区妇女送上了一份“节日大餐”

  大龙湖街道巾帼计生服务人员开展了“春风服务迎三八,关爱健康送进家”活动,把上门服务作为节日礼物送给育龄妇女姐妹们。

  各街道社区妇联、妇委会联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街头、闹市、集会等人流密集区开展关爱妇女健康活动,为适龄妇女提供健康咨询、健康体检、现场急救教学等活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80余份,健康处方360余份、开展健康体检260余人次,提供健康咨询260余人次,免费测量血糖360余人次、测量血压360余人次。

  快乐心情至上。骆驼山街道金骆驼社区组织辖区全体妇女到竹林寺开展“庆三八登山”活动。从十七八岁的女孩到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时间竹林寺山顶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大家有说有笑,给本是寒冷的初春季节增添了无限的温暖。活动后,每人还领到了社区准备的礼品。

  黄山街道科苑社区开展“庆妇女节,采摘草莓”活动。社区组织了辖区五十多名女同胞来到贾汪耿集草莓生态园采摘草莓,体验农家乐。在欢声笑语中,大家忘记了生活的烦恼,淡化了工作的压力,感受节日带来的快乐。

  子房街道利群社区举行庆“三八”联欢活动,邀请徐师大心理学专业的吴师等同学来到社区,为社区的妇女同志开展心理咨询、妇女维权、邻里纠纷调解等服务,得到社区妇女同志的欢迎。社区还开展了套圈等游戏活动。

  骆驼山街道民富园社区举办“庆三八,社区巧手编制大赛”,20余名巧手妇女报名参赛,部分获奖编制品将送给辖区里的贫困孩子。

  房子街道铁花社区举办第二届烙馍比赛,看谁的烙馍又大又圆又薄,看谁在最短时间内烙的最多。最终一位大妈10分钟烙了22个烙馍获胜。活动大大加深了邻里之间的感情,促进了社区和谐。

  黄山街道妇联在综治、司法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文艺汇演活动,通过相声、小品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现实说法,根据个例,让女性同胞们懂得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获得公平的权利。

  大郭庄街道妇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巾帼展英姿,须眉竞风彩”---庆“三八”联谊辩论赛。正反双方针对“男人、女人谁更需要关怀”这一论点展开辩论,现场气氛活泼热烈,辩论双方发言严谨精彩,不时博得现场观众阵阵掌声。最终,持正方观点“女人比男人更需要关怀”的女职工队略胜一筹,取得辩论赛胜利。

  温暖关爱不忘。区妇联深入辖区60户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为她们发放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并全面了解妇女姐妹的所需、所想,把基层妇女群众的呼声反映上来,帮助确实有困难的解决实际困难,同时鼓励她们乐观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乐观生活。

  彭城街道妇联在辖区14个社区开展关爱辖区贫困妇女活动。通过社区女书记与贫困妇女一对一帮扶,送上关爱;通过社区女党员与辖区妇女一对一结伴,送上党和政府关怀妇女的各项政策。

  大龙湖街道妇联、潘塘街道妇联分别与街道卫生院联合为辖区贫困女性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知识咨询、指导服务,送去街道妇联的关爱。

  区城管局各支部在妇委会的组织下对工作在公厕、中转站、道路保洁一线的环卫女职工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节日问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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