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养老金上调【1】
2016年1月1日起,为本市2015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8月底前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内容包括: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为贯彻多缴多得的原则,2016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调整前个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
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见图表1】
图表1
调整前养老金水平 | 增加绝对额标准 |
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 确定补足标准(不含按定额、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金额) |
4855元及以上 | 55 | 按绝对额调整后低于4920(4855+65)元的,补足到4920元。 |
3355元(含)-4855元以下 | 65 | 按绝对额调整后低于3430(3355+75)元的,补足到3430元。 |
3355元以下 | 75 | —— |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体现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优秀传统,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2016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5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见图表2】
图表2
2015年年底之前年满 | 65至69周岁 | 70至74周岁 | 75至79周岁 | 80周岁以上 |
倾斜标准(元/月) | 50 | 60 | 70 | 80 |
四、三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
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20至44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573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同时,在2015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是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
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1714元、1559元、1418元。
参加2016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北京最新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2】
今年,2016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出炉。
调整后,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3050元。
本市这次调整的原则是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上调,并注重向退休时间早、待遇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
调整方案 普调政策适用所有企退人员
本市人社部门强调,两项普调政策同时适用于本市所有的企业退休人员,而三种特殊调整政策,只有符合相关条件者才适用。
这次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为退休人员补发到位。
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2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据了解,这次人社部门还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
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463元、1331元、1210元。
据了解,这三项标准原来分别为1330元、1210元、1100元,这次都增加了100多元。
参加2016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今年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经22次连续调整基本养老金,目前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总体状况呈现为“枣核”状,即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均相对较少,中等收入人群数量最多。
其中,年龄与养老金收入水平基本呈现为正态分布,即年龄越大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养老金水平越是相对较高。
缴费每满一年每月增3.5元
按照我国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今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会按照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
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上述增加额度与去年是一致的。
养老金越低增加绝对额越多
和往年不同,今年本市在按照绝对额调整的时候,将养老金平均水平以下的人群按缴费年限调整和按养老金待遇水平分档次调整,统一为按待遇水平调整,特别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的调整力度,养老金越低,增加的绝对额越多。
今年本市将退休人员2016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为四档。
这分别是47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3770元(含)~47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2773元(含)~37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773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