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普通高考报名时间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0-27 编辑:伟荣‍ 阅读: 手机版

  2017普通高考报名时间

  2017年高考时间正在陆续公布中,截止到现在为止已经有9个省份公布了2017年高考报名时间。其他省份也会在近期陆续公布!大家可以关注每个省份的招生考试网站!也可以留意我们网站做出的实时更新!我们会在高考时间公布的第一时间做出更新!谢谢大家的关注!

  近期,多个省份公布了2017年高考报名时间。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已有北京、辽宁、广东、广西、江苏、新疆、安徽、湖南、福建等9个省份公布,高考报名时间大多集中在11月份。

  各省报名时间少则4天,多则10天。

  据中国教育在线消息,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4日,湖南为11月1日至10日,北京为11月9日至12日,辽宁为11月7日至14日,安徽将于11月15日启动

  广西则较早,于10月下旬开始报名;此外,新疆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12月10日结束,广东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0日。

  此外,艺术类考生要关注本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范围及报名考试时间。

  有些省份艺术类专业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比如北京。

  北京2017年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高水平艺术团统测、外语口试、体育专业考试与高考同期报名。

  有些省份则是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

  近日重庆公布了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报考时间、考试安排,11月23日开始报名。

  除了本地考生,多数省份对外省户籍考生以及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明年高考报名进行了规定。

  比如,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湖南省规定,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普通高中毕业生除提供学籍外,还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等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学籍证明。

  毕业生证书复印件和父母居住证明等材料,交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留档一年备查。

  安徽省则规定,具有安徽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不具有安徽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安徽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

  北京市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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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高考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如下:

  1.网上预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是http://www.ecogd.edu.cn/xyspbm/)进行预报名。

  首次报考我省学考的考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点(就读学校或招生办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密码,已报考过我省学考的考生,必须凭原学考考生号、密码报考。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确认,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

  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及报考科目等,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

  2.报名点现场确认。

  预报名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点交纳报考费、采集头像等身份信息,并在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中学、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等信息,核对无误后应签名确认。

  《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其当次报考一律无效。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11月14日至19日,其中14日至16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17日至19日为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各市招生办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报名工作。

  报名地点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由市招生办统筹选定并提前公布。

  (二)报考对象

  1.本次考试,接受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考。

  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依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其他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高考意愿及原有学考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

  2.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报名参加本次相应科目的学考。

  3.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和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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