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小学积分入学条件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1-14 编辑:伟荣‍ 阅读: 手机版

  东莞小学积分入学条件

  申请对象

  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随迁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条件要求:

  方案中的随迁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本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含香港、澳门户籍适龄学童)。拥有台湾身份证或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0年8 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再升读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需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

  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其父母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两者任选其一)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申请人父母的学历、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参保年限、在莞居住时间、在莞纳税、在莞参加社会服务以及申请人在莞接受教育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温馨提示

  申请需准备的材料

  1、《2015年东莞市镇(街道)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的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材料,但需补充提交一份电子照片,用于录入积分制信息系统)。其中,港澳户籍学生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出生证以及电子照片。

  3、申请人家长的材料: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如父母离异无办法提供另一方户籍信息的,需提交离婚或离婚协议书);父母是港澳户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2)积分方(父或母)的《广东省居住证》(父母是港澳户籍的,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3)《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

  (4)如果选择以工作地作为申请地的,需提供积分方(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三选一);如果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作为申请地的,需提供该自有居所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的合同备案。

  (5)《近5年内无刑事犯罪声明书》。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一次性递交

  且要备好原件复印件

  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需要一次性提交材料。材料提交后,如需要调整申报的学校志愿或变更申请地的,需在2015年6月5日前到受理点进行变更。

  3、已取得入户资格,手续正在办理中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已取得入户资格,不愿入户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如需要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均按积分入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根据其积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已纳入积分制入学档案管理,今年需要重新申请积分的新莞人子女,请配套阅读《2015年积分档案激活操作指引》和填写《2015年积分档案激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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