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东莞积分入学计分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1-17 编辑:彩珊‍ 阅读: 手机版

  导语:2017年积分入学政策还没有出来,下面是2016苏州积分入学政策,仅供参考!

  东莞积分入学计分【1】

  积分项目

  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的时间: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二)在莞居住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三)在莞参保年限

  在东莞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

  (四)在莞纳税情况

  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1.个人所得税

  (1)近3个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满4000元的20分;满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2)近3个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2.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近3个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3.企业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认缴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近3个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4.房屋契税

  近5个年度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五)在莞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7.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24分。

  (六)加分

  1.文化程度

  (1)高中(中技或中职)学历,5分;

  (2)大专学历,10分;

  (3)本科或以上学历,20分。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和本科学历积分。

  2.居所方面: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15分;5年以上的,30分。

  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3.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20分。

  4.技能竞赛方面(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1)近5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10分;

  (2)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15分;

  (3)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20分。

  5.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计划生育方面:

  (1)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20分;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5分。

  2016年东莞积分入学方案变化【2】

  2016年东莞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方案出炉 呈现七大变化

  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

  4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简称《2016积分方案》),近日将正式颁布实施。

  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日程安排、申办指引和申请表格等,请有意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密切留意“东莞教育网”和“东莞慧教育”微信的公众号的信息公布,按照有关日程安排申请积分入学。

  在总结去年积分制入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的积分方案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了修订。与《2015年积分方案》相比,今年的积分方案有七方面的调整:

  变化1: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变化2:整合优化积分项目体系

  将原积分方案中的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分别为:“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居住年限”、“在莞缴纳社保年限”、“在莞纳税情况”、“在莞接受教育情况”和“加分”项目。其中,“加分”项目包括“文化程度”、“居所方面”、“科技方面”、“技能竞赛方面”、“在莞参加社会服务”和“计划生育”等6个小项加分。

  变化3:删除原积分方案积分项目

  回应群众往年反映的“材料多”、“不全面”、“难审核”等热点难点问题,删除了原方案中“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违法犯罪”等积分项目。

  变化4:新增民办学校提供积分入学学位

  今年,我市全面实施向民办学校购买积分入学学位政策,部分镇街将按照要求选定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提供一定的民办学位,增加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

  变化5: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增加了“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变化6:调整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

  为了能让申请人更合理地填报志愿学校,今年将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申请人积分和排名公布之后,并由入围的申请人自行登录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

  变化7:进一步修改和补充相应提交的积分材料

  对应积分项目修改情况,对附件《2016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中有关项目的“具体操作”进行对应的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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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2017年积分入学政策还没有出来,下面是2016苏州积分入学政策,仅供参考!

  东莞积分入学计分【1】

  积分项目

  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的时间: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二)在莞居住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三)在莞参保年限

  在东莞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

  (四)在莞纳税情况

  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1.个人所得税

  (1)近3个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满4000元的20分;满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2)近3个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2.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近3个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3.企业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认缴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近3个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4.房屋契税

  近5个年度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五)在莞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7.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24分。

  (六)加分

  1.文化程度

  (1)高中(中技或中职)学历,5分;

  (2)大专学历,10分;

  (3)本科或以上学历,20分。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和本科学历积分。

  2.居所方面: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15分;5年以上的,30分。

  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3.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20分。

  4.技能竞赛方面(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1)近5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10分;

  (2)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15分;

  (3)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20分。

  5.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计划生育方面:

  (1)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20分;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5分。

  2016年东莞积分入学方案变化【2】

  2016年东莞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方案出炉 呈现七大变化

  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

  4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简称《2016积分方案》),近日将正式颁布实施。

  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日程安排、申办指引和申请表格等,请有意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密切留意“东莞教育网”和“东莞慧教育”微信的公众号的信息公布,按照有关日程安排申请积分入学。

  在总结去年积分制入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的积分方案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了修订。与《2015年积分方案》相比,今年的积分方案有七方面的调整:

  变化1: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变化2:整合优化积分项目体系

  将原积分方案中的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分别为:“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居住年限”、“在莞缴纳社保年限”、“在莞纳税情况”、“在莞接受教育情况”和“加分”项目。其中,“加分”项目包括“文化程度”、“居所方面”、“科技方面”、“技能竞赛方面”、“在莞参加社会服务”和“计划生育”等6个小项加分。

  变化3:删除原积分方案积分项目

  回应群众往年反映的“材料多”、“不全面”、“难审核”等热点难点问题,删除了原方案中“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违法犯罪”等积分项目。

  变化4:新增民办学校提供积分入学学位

  今年,我市全面实施向民办学校购买积分入学学位政策,部分镇街将按照要求选定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提供一定的民办学位,增加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

  变化5: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增加了“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变化6:调整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

  为了能让申请人更合理地填报志愿学校,今年将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申请人积分和排名公布之后,并由入围的申请人自行登录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

  变化7:进一步修改和补充相应提交的积分材料

  对应积分项目修改情况,对附件《2016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中有关项目的“具体操作”进行对应的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