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小孩积分入学
珠海小孩积分入学,下面是小编带来的珠海小孩积分入学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珠海小孩积分入学【1】
马上就9月1日,孩子就正式入读小学一年级了,作为一名外来工,孩子有幸入读公立学校,很开心,特别感谢政府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排的积分入学政策。
在此特分享本次我们能顺利取得入读资格的经历,愿能帮到大家!
首先大家细读各办法细则,香洲区的如下:
(1) 2016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http://14.29.71.14:8089/static/html/news_01.htm
(2)2016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请留意当年最新通知)
http://14.29.71.14:8089/static/html/news_05.htm
(3)2016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协助报名点地址及电话(请留意当年最新通知)
http://14.29.71.14:8089/static/html/news_03.htm
(4)2016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特殊材料上报一览表
http://14.29.71.14:8089/static/html/news_04.htm
(5)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2016年)
http://14.29.71.14:8089/static/html/news_02.htm
(6) 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一定细读,本办法实行年限5年)
http://14.29.71.14:8089/static/html/news_06.htm
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
珠海教育网:http://www.zhjy.net/ (其他区的可在此查)
接下来说说具体怎么做:
1、办理居住证
如果有工作,合同有几年的,拿合同去办理,居住证有效期会跟合同一样,比如签了3年,那办理居住证时有效期是3年,快到期时一定记得续期。
2、购买社保
如果父母双方都有最好,最好购买5险。
如果没有一方也可以,积分是计算一个人,谁的分数高算谁的。
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一样。
如果双方都没有,最好可以通过代购机构帮忙购买。
社保计算时间以近8年内有效。
而且社保区域跟居住证相同哦,比如都是香洲区,如果一个在金湾,一个在香洲区,本次积分非常不利。
3、学历/或职业资格证
计算分数选择高的计算,不累加。
4、有房产证没有户籍的,性质等同居住证,哪个时间长算哪个。
5、加分项目,大多人只是有计生方面,其他的道德模范,香洲好人,杰出义工领袖等等,大家可以详细看积分入学分值表。
珠海小孩积分入学【2】
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做好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有关精神,促进教育公平,现就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和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常住人口逐年增加,我市义务教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
切实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努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的焦点、难点问题,使异地务工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各区政府(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区”)、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履行职责,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继续实施积分入学
(一)各区应制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建立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学历、技能为核心指标的按积分享受公共教育服务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标准和分值,统筹安排学位。
荣获我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依法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应予以加分。
各区可视具体情况合理增加积分项目,科学设置项目分值。
(二)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采取“一站式”网上集中受理、职能部门并联审核、系统自动计算积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的招生模式。
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共享义务教育入学的资料信息,为学生入学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不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
(一)各区要建立义务教育常住适龄人口数量和学校承载能力的预测机制,按照就近入学、学校布局与人口分布相适应的原则,考虑学位需求变化趋势,科学编制学校建设规划,满足义务教育发展需求。
(二)各区要按照《珠海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和本区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落实教育发展规划,保障教育用地供给,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学校建设,增加公办学位供给。
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
(一)各区要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办学条件,严格核准其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并集中向社会公布。
要按照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
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等违规行为,要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区应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集团化办学体系,鼓励采取委托管理、公办学校帮扶等形式,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通过派驻教师、跟岗学习、师资培训、共享资源、统一教学要求等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加强统筹协调
(一)各区要将常住适龄随迁子女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具体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统筹落实辖区内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管理责任。
(二)我市公安、人社、卫计、不动产登记等单位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随迁子女入学需求预测、政策宣传、资料核查、招生录取等方面的工作,统筹推进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三)各区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深入学校、企业、社区,通过现场咨询、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四)各区要加强信息公开,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公示积分入学名单,公布学位安排结果,提供咨询和申诉渠道,积极稳妥处理群众信访工作。
(五)各区要加大义务教育招生的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区要健全随迁子女教育和管理机制,保证随迁子女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与户籍学生平等的权利。
学校要采取针对性地教学帮扶措施,加强与家长沟通,帮助随迁子女融入集体,促进其健康成长。
其他事项
(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关于印发<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珠教〔2014〕4号)同时废止。
(二)各区可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珠海小孩积分入学【3】
一、适用对象
1、凡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年满6至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服务所在行政区(功能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至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受理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初中一般为每年5月,小学为每年7月(具体受理时间以各区公布的为准)。
三、申请地点
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办事窗口。
具体地点由各区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办法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其父或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填写入学申请表,备齐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持有关佐证材料向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我市小学毕业生在其原毕业小学统一登记资料;不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学生持有关佐证材料向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4、经办机构应初审申请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对相关佐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
五、申请材料
(一) 基本资料: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
4、学生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二) 积分佐证材料:
1、申请人由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2010年之前为《暂住证》)。
2、申请人社保卡、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适用于缴纳社保人员)。
3、申请人由本市人社部门认可的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适用于中级及以上)。
六、录取办法
1、经办机构在受理时间结束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核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算积分。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加减得分,其中计划生育指标必须有积分。
2、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积分满100分以上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经办机构反映,由经办机构进行核实。
3、教育部门根据公示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
申请人随迁子女应持入学通知书及佐证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
七、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认真阅读《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可登陆珠海教育信息网“积分入学”专栏,了解相关情况。
2、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随迁子女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3、市教育局可根据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国家、省的新政策,及时调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积分指标和入学分值,并在招生当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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