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

时间:2025-09-13 07:47:15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专项审计报告通用(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审计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项审计报告通用(15篇)

专项审计报告1

  关于深圳市××××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字[20xx]×××

  深圳市××××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xx]64号)、《深圳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程》(深建字[20xx]239号)的要求,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审计。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按照《深圳市建筑节能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xx]64号)、《深圳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程》(深建字[20xx]239号)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XXXXXXX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计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专项审计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现将××项目投资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说明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完

专项审计报告2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XX公司截至X年X月X日的审计事项说明。

  ————————(以下内容略)

  XXXX 年X月X日

  一、公司概况

  要求披露公司的'历史沿革、历次股东变更、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要求披露公司设立及历次增资时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三、20xx年3月8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担保公司业务经营合规性、客户保证金管理、风险拔备情况

  业务经营合规性

  要求:业务经营合规性应披露公司业务有哪些、是不是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有无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骗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细则》出台前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业务,《实施细则》施行后是否已将其剥离。

  客户保证金收取和管理

  要求:客户保证金收取和管理应区分两段反映,即20xx年3月8日之前和之后,尤其是要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客户保证金收取情况、客户保证金管理有无签订三方托管协议专户管理等情况。

  3.风险拔备

  要求:重点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提取情况。

  四、融资性担保业务审慎性指标达标情况

  要求按照审慎性指标的规定逐一披露,如存在差距应说明原因。

  五、公司内部治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要求:披露公司组织架构、授权分责情况,及现有制度(尤其是风险控制制度)情况

  六、业务情况

  1、融资担保业务

  要求按对公(包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对个人(主要为个人房贷、车贷、消费性贷款)两方面披露担保家数、累计额、在保额、代偿、损失及抵押等情况;如担保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则应标明每类(参照金融企业贷款分类标准)担保贷款的比例及相应情况。

  2、其他业务

  要求披露其他业务(包括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咨询服务等)的种类、规模、收入等情况。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收款项情况

  ①要求详细披露占公司5%以上股权股东占款及关联企业占款情况(请列表显示);

  ②要求披露与应收代偿款相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偿原因、抵押物情况、诉讼情况等。

  ③要求详细披露其他数额较大应收款项情况;

  2、对外投资情况

  (1)债权投资

  要求披露债权投资的种类、利率及期限、起止日期、金额

  (2)股权投资

  要求披露被投资方名称、注册资本、占被投资方股权比例等

  3、融资情况

  要求披露融资对象、融资条件、利率、起止日期、金额

  4、不动产权属情况

  要求披露账面不动产(含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是否明确。

  5、或有事项

  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需由公司未来承担偿款义务的事项。

专项审计报告3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清产核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九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十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以前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二条损溢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第十四条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经重新核定后,应当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及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数。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三)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

  (七)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八)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九)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所出资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七条子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重大产权变动的,可以由所出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十八条企业清产核资申请报告应当说明清产核资的原因、范围、组织和步骤及工作基准日。

  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申请,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同意后批复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制定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五)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股份制企业的,还应当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企业报送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文件。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对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的批复30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交办的企业清产核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企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四)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第二十八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三)指导下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四)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复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三十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及时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十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应当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三十八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在清产核资中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各项盘盈资产及同意账务处理的有关负债,应当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四十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反映出的各项管理问题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分清工作责任,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清产核资成果。

  第四十一条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第四十三条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工作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产核资中与企业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造成重大工作过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各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规章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专项审计报告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1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 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2 第七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 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

  3 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 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

  4 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

  5 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 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

  7 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

  8 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20xx年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

专项审计报告5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围绕我市“一个中心、四大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坚持择优支持、突出重点、效率优先、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支持方向和安排方式

  第四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主要支持:

  (一)节约降耗、清洁生产方面。重点支持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节水、节材、减污方面的技术、产品研发及推广项目,重点支持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燃煤锅炉和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

  (二)环保产业方面。重点支持环境保护产品、洁净产品生产及环境保护服务重大项目;

  (三)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重点支持具有示范意义的废渣、废气、废水等资源化利用、木材节约代用、海水淡化、中水回用、电子废弃物处理以及提高专业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重大项目;

  (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重点支持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和氢能等开发利用项目;

  (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方面。重点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开展能源服务,开展发展前景广阔、推广价值较高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企业采用节能自愿协议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六)获得国家、省政府支持需要地方配套的项目;

  (七)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宣传、技术知识培训、学术研讨、交流、相关展览等;

  (八)开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相关经费;

  (九)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对企业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6%的专项补助,重点项目和重大示范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10%的专项补助,单项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第六条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的相关项目,按照其项目达产后2年的实际节能效益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单项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其中补助资金的80%补助给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的20%补助给服务接受单位,第七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一般不再予以安排。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能源管理制度完善;

  (三)企业重视循环经济工作,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按时实施;

  (四)项目投产后社会示范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五)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第九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的资质,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三)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技术实力和保障;

  (四)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行业)标准;

  (五)对所实施的项目有相关的培训能力;

  (六)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批应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主管部门审核后,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委,同时抄报市财政局,市直企业可直接上报。

  第十二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

  第十三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

  (二)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等;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的资金有效凭证(包括贷款合同及银行资金到账凭证等);

  (六)节能篇(章)评估报告;

  (七)项目产品(技术)鉴定书;

  (八)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九)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

  (二)机构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

  (三)机构基本情况表;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项目基本情况表;

  (六)项目产品(技术)鉴定书;

  (七)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八)与接受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

  (九)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市经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企业实施项目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论证,根据评审鉴定结果最终确定支持的项目及支持额度,提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报请分管市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由市经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资金。

  第五章职责分工

  第十七条市经委承担以下职责:

  (一)提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二)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查和认证;

  (三)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安排意见;

  (四)监督检查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编制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六)会同市财政局对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市财政局承担以下职责:

  (一)核批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二)会同市经委组织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查和认证;

  (三)会同市经委审核并拨付循环经济专项资金;

  (四)监督检查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审批年度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决算;

  (六)会同市经委对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应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每月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经委、市财政局上报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竣工投产后,提供经相关机构审计的决算报告。

  第二十条市经委、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专项审计报告6

  根据按排,审计部对公司存货盘点工作进行了审计。

  审计目标及范围:此次就公司存货的真实及完整性进行审计,涉及评价盘点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状况、存储管理、账卡物相符性等。

  审计程序:监盘、数据分析、询问、观察等。

  一、存货盘存结果。

  截止xxx年底,公司存货盘点余额为xxx万元(含车间在制品、项目在建物料共xxx万元,不含委托加工物资),盈亏相抵后整体盘盈金额为xxx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审计发现:

  (1)前期差异形成盘盈xx万元,其原因是上年盘点的电池片角片等通过估算并按一定比例打折的方法计入盘存量的,而今年是根据实际瓦数进行详细盘存,如此形成差异xx万元。

  建议:盘点方法改变时所确定的差异应及时进行账目调整,无须年末时再做账目调整。

  (2)BOM及换算差异形成盘盈近xxx万元,其主要原因有:

  a. 板材理论厚度与实际领用的材料存在差异; b. 边角废料的利用; c.计量单位的转换差异等; d. BOM用量出现错误等。

  建议:

  a.物控部门做好BOM用量的`监测工作,对与实际不符时及时与研发部门进行沟通进行修改(相关领料部门应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b.研发、采购、物控协商确定好物料的计量单位,确保BOM、采购、存储及系统中使用的计量单位是一致的;对确实不可统一计量单位时要求在收发料进行换算时保持谨慎态度,并加强检查,发现差异及时改进或进行账目调整。

  (3)收发货盘点差异形成盘盈近xx万元,主要原因有:

  a. 工程领退料错误;

  b. 已开据领料单但实际未领用;

  c.车间退料未办退料手续(如车间退回部份铝材未办入库手续); 建议:物控仓管人员应要求相关人员及时办全收发手续,并加强对进出仓物料的清点,特别需对已办手续但实际并未发生物料出入仓的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在物料卡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整记录。

  (4)部份盘亏物料明细:

  重点关注发货差异所引起的盘亏数据。此次盘点因收发原因产生盘亏四千元,数据上看并不重大,但仍需加强这方面管理。

  二、呆滞物料情况。

  根据物控部门统计,呆滞物料(3个月以上)库存金额近一xxx万元,与三季度末相比上升近xxx万元,其中电池片增加近xx万元。重点关注电池片库存的消化过程。

  建议:

  (1)对生产中不可使用或不可替代使用的积压物料进行折价处理,尽快收回资金。

  (2)此次统计出的呆滞物料明细应提交一份给研发部门,由其在做产品BOM时优先考虑是否可进行物料代用;对维修配件,领用部门也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使用代用的积压品。

  (3)对由品管判定的不可使用且无转让价值的积压物料进行报废处理。

  (4)加强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控制呆滞物料的产生;同时也可实行激励措施,对积极消化、处理呆滞库存的人员或部门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 其他审计问题。

  1、物料存储方面。

  审计发现:部份类别的物料未认真进行归类整理,也未设置待处理(不良品)区域,部份物料存放相互混淆。如铝材类物料该情况较为突出,监盘发现16801007铝材部份余料散放在存储地未进行包扎、一条铝材(16801018)放置在16801027区域、16801012铝材中混有已切割退回的物料(不良品)未单存放等等。

  审计建议:物控部门在盘点前应对物料进行适当的整理和排列,区分不良品、合格品及并附上盘点标识。

  2、仓管人员工作移交方面。

  审计发现:铝材仓管工作在xx月份进行了移交,但据了解存货移交时未进行认真全面的盘存,也未有人进行全程监交,未在账卡上履行移交手续。

  审计建议:编制并发布“仓管人员物资交接规定”等类似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同时要求交接时应有成本会计、仓管负责人进行监交,并形成交接记录。

  3、物料卡记录方面。

  审计发现:监盘过程发现个别物料卡记录不完整或记录不清晰。

  如铝材仓存在较多此类情况,主要原因有:人员认识不足,认为接近盘点日之前的物料进出没必要再进行登记(认为是多此一举);车间物料员退料时未进行登记导致物料卡记录不完整。同时也存在物料卡记录不尽规范,如有些卡片未填收发日期、使用铅笔记录等。

  审计建议:公司实行永续盘存制度,以此保证账卡物的一致,任何物资的进出均需在物料卡上进行实时记录。

  4、盘点组织工作。

  审计发现:

  a.部份监盘人员未按要求参与监盘或未对盘点进行全程跟进,如元月x日多个部门未参与光热仓库的监盘。

  b.部份监盘人员反映其不明白监盘工作。

  审计建议:

  a.严格按照盘点计划实施存货盘点及监盘工作,对因监盘不力造成盘点停顿、盘点出现重大差错,应视情节严重情况对监盘人员进行处罚,并在全厂范围内进行通报。

  b.对所有参与盘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特别要求监盘人员理解监盘要点,必要时可组织盘点知识考试。

  5、 其他方面。

  (1) 对非人为责任所产生的盈亏差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 财务部着手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工作;

  (3) 物控部尽快建立存货分析制度,并每月出具一份分析报告。报告应

  对对库存波动较大或库龄呈增长趋势的物料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追溯至相应的经办人、订单等;同时对每月已处理的呆滞物料与下月计划进行处理的物料作重点说明。

  四、整体评价

  年终盘点基本按计划进行,盘点结果表明公司存货是真实完整的,但物控部门的内控管理工作仍待加强。

  xxxx

  xxxx年xx月xx日

专项审计报告7

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8

  往来账款是企业资产、负债的组成部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扩大产品销售,越来越多地运用商业信用进行促销,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往来账款业务,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间往来账款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样不仅造成企业的资金回拢困难,而且也使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沉重的负担,可见,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代表的是企业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是成本费用核算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加强各种往来账款的管理,对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创造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有效地防止企业虚增盈利或掩盖潜在的亏损,有利于如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找出差距,赶优比先。

  一、往来账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往来账款处理不规范。如有些经济业务发生时记入一个明细账户,收取或支付时又记入另一个明细账户,给日后核对工作增加了难度。有的往来单位记录不细致,与一个单位往往发生很多项经济业务,如果每项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金额记录不准确,极易造成以后核对账目、索要账款的`困难。

  2.核对不及时。有些企业往来账款管理混乱,没有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对账的制度,或者对账不及时,这样必然导致往来账款内容混乱,账目不清等现象,很可能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有的企业虽然已对账,但缺乏连续性,没有形成合法的、完整有效的对账凭据,给以后的核查、催收、清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收益。

  3.责任不明确。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往来账款责任制,会计分工主次不明,出纳、记账员、往来账会计相互推卸责任,缺乏团队合作精神,谁都不愿承担责任,相互指责,结果造成往来账管理不规范,工作很被动。

  4.财务风险意识淡薄。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许多会计人员对往来账所存在的风险缺乏清醒的认识,责任心不强,没有建立科学的信用分析评价体系,对客户的信用资料搜集得不全面,缺乏时效性,不能科学、准确地估量客户的偿还能力,对客户付款的可靠性不能随时掌握,造成货款追收困难。

  二、如何加强企业往来账款管理

  1.重视对往来账款的管理。无论是企业员工,还是企业领导,都要重视这项工作,将往来账款的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企业负责人应认识到往来账项与企业利润息息相关,应收款项要严格及时追索,尽可能避免呆账、坏账的发生。会计人员要认真记录每笔往来账款所发生的时间、金额、具体内容,方便以后查询、追收。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让他们树立主人翁观念,牢记企业兴衰,匹夫有责。

  2.完善往来账款的内部控制。

  (1)企业应对往来账款进行风险和信用评估,制定合理的赊销信用政策,分类管理。定期对赊销客户信用度进行调查,及时清理应收账款,定期编制应收账

  款账龄分析表,提供给企业负责人、销售部门决策,对于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催收,将经常拖欠货款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以后的业务往来中严加把关。

  (2)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企业应定期与往来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函证,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对账方式,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当面核对,如果相距较远,可以选择通讯、电子等方式核对,以防止双方业务员串通作弊,造成账实不符。并把核对结果形成书面文字记录,连同各种函证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留待日后查询。

  3.要明确往来账的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往来账的奖惩制度。

  会计人员要及时核对相关账目,准确登记总账、明细账,协调各个环节上的账务关系,审核往来账的原始记录和会计凭证,保证往来账的准确、及时核算。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往来账的各个环节进行核查,对工作认真谨慎、无差错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对出现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给予严厉惩罚。只有严格的奖惩制度、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的工作程序,才能保证企业往来账的管理有序、顺利地进行。

  4.提高执业人员素质。

  要挑选精通会计业务、工作作风踏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协调的会计人员,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他们进行在岗培训,让他们加强日常的业务学习,拓宽视野,使自己的业务知识不断更新,更多地掌握各项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以增强他们的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游刃有余。另外,要提高会计执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会计人员每天接触到大量的资金,时刻面临金钱的诱惑,需要有较强的抗腐化能力,所以思想素质必须不断提高,以抵御各种侵蚀。企业要为会计人员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觉得有用武之地,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综上所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的往来账款管理确实存在很多问题,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的日益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的日臻完善,企业会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律监督能力和审计能力的不断增强,企业的往来账项管理一定会更加完善、及时、周密,不再成为企业的负担。

专项审计报告9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截止XX年XX月XX日项目资金补贴及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

  提供与其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及对财务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企业概况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经批准注册登记,取得:企独钦总副字第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美元,实收资本美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准系统及周边零部件、数字影音播放设备及部件、计算机数字图像信号驱动器及零部件。

  号传输器,工模具制造,计算机周边部件之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承接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与生产加工,自有厂房租赁(限制和禁止类或涉证产品除外)。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1、项目资金补贴收入情况

  XX年XX月XX日,收拨入生产项目资金万元,此万资金已于年月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

  2、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XX年XX月XX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的资金投入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截止日货币资金余额)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具体如下:

  (1)、项目生产机器设备投入金额:万元

  (2)、项目生产电子设备投入金额:万元; (3)、项目生产交通工具投入金额:万元; (4)、项目生产土建装修工程投入金额:万元; (5)、其它费用支出:万元

  (6)、流动资金余额:万元

  附件:

  (一)、项目资金收入及投资情况表;

  (二)、部分大额发票及收据等

  专项审计报告5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玮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新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二项所述,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本报告仅供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10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环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环球制冷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所述,环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环球制冷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

  20xx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三、公司采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一)产品收入

  产品收入是指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的销售收入。

  (二)技术性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承包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是指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是指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公司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是指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专项审计报告11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审计概况

  依公司总经理给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部于20xx年07月02日-20xx年08月02日对国际营销部、财务部、行政部就20xx年01-20xx年06月期间的产生的物流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

  本次审计的主要发现如下:

  1、部分非紧急(重要)的快递未选取价格低的快递公司,且未与有产生交易的`快递商(**快递)签订协议或合同的问题;

  2、代垫费用欠缺还款期限要求,超三个月以上的代垫款(5.5万元)未收回的问题。

  项目概况

  20xx年01月-06月内部生产经营产生的物流费用,依据合同报价单核算运输费用(拖车、货车),查阅物流商招投标资料及合同条款。

  对各部门产生的快递费用与需求进行核实,查阅快递公司签订合同情况。

  二、本期审计发现

  1、部分非紧急(重要)的快递未选取价格低的快递公司,且未与有产生产易的快递商(**快递)签订协议或合同的问题;

  (1)审计中,我们调出有发生快递费用的二家快递商的合同,见行政部在20xx年3月31日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未见有**速递相关合同及协议;

  (2)调出**价格与**提供的电子档报价单比对,发现**首重价比**平均高36%;

  快递单价比对(二家)

  目的地 **首重(1kg) **首重(1kg) 价差率

  同城 12.00 8.00 33%

  省内 13.00 8.00 38%

  温州、台州 16.00 12.00 25%

  华东 22.00 12.00 45%

  小计 36%

  (3)我们对20xx年01月-06月实际产生的国内快递费用进行计算,共发生快递费用68,798元,**快递费占总费用96%;

  20xx年01-06月快递费用情况

  月份 **金额

  (RMB) **金额

  (RMB)

  1月寄付 619 9,024

  1月到付 - 532

  2月寄付 136 4,133

  2月到付 - 1,536

  3月寄付 1,752 8,317

  3月到付 - 1,011

  4月寄付 144 8,999

  4月到付 - 1,234

  5月寄付 72 17,128

  5月到付 - 2,643

  6月寄付 164 10,556

  6月到付 - 799

  小计 2,886 65,912

  (4)在审计时问询行政负责快递窗口人员,各部门有快递业务由各部门自行联络快递公司来公司前台取货。

  审计建议:

  我们建议由行政部统一进行招标或采用比价形式选定适合公司的一家快递公司,在9月之前签订一年有效的合同,后续每年定期更新运费标准。这样有助于确保发生纠纷可以赔付,且计算费用标准一致。

  2、代垫费用欠缺还款期限要求,超三个月以上的代垫款(5.5万元)未收回的问题(数据截止20xx年06月30日):

  20xx年上半年代垫支付情况

  月份 代垫金额(RMB) 收回金额(RMB) 未收回金额(RMB)

  1 67,452.20xx58,901.93 8,550.27

  2 19,20xx75 1,846 17,358.75

  3 56,623.42 27,268.52 29,354.9

  4 16,425.21 4,699.27 11,725.94

  5 33,616.30 16,632.43 16,983.87

  6 36,232.30 27,972.9 8,259.4

  小计 229,554.18 137,321.05 92,233.13

  审计建议:

  我们建议代垫费用,应控制在三个月内收回,销售会计定期将超期信息提供给营销业务,由营销业务开出催款单提醒客户进行付款。促进公司资金合理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3、其他问题

  1、代垫支付快递费未见在货款中扣除:

  部门 月份 邮递日期 邮递编号 寄达地 邮资 产生费用申请内容

  采购 3月到付 20xx-3-20xx74689479866 宁波 ¥61 **寄材料,运费从货款中扣除

  采购 3月到付 20xx-3-29 575523277950 浙江 ¥417 费用由**支付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借光源,由**承担,货款中扣除

  采购 5月到付 20xx-5-4 510481054557 常州 ¥52 **借光源,由**承担,货款中扣除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 117081420xx7 深圳 ¥22 由**承担

  采购 5月到付 20xx-5-7 575502923729 浙江 ¥262 **来料,从**货款中扣除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1 574712714373 宁波 ¥28 **寄材料,运费从货款中扣除

  小计 1,634

  (1)部分快递业务申请单为事后申请审批,未做到先申请后执行;在审计时,我们发现有13笔快递费用单次超过500元,随机抽了一笔采购在2月份支付的**材料快递费,采购负责人回复发生时间比较长,无法提供相关来料无法满足生产急改由公司自行承担快递费用的相关依据。

  部门 月份 邮递日期 邮递编号 寄达地 邮资 产生费用申请内容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34 浙江 ¥1,392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25 浙江 ¥1,327

  国际营销 3月寄付 20xx-3-8 810031123370 浙江 ¥1,229

  采购 2月到付 20xx-2-6 25574344821 南京 ¥1,048 **寄材料,生产急需,原定物流无法满足生产

  国际营销 6月寄付 20xx-6-22 103019293632 广东 ¥1,029

  国际营销 4月寄付 20xx-4-26 592474446914 中山 ¥928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由**承担,货款中扣除

  国际营销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61 浙江 ¥714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17 10302141220xx 深圳 ¥692

  国际营销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52 浙江 ¥692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25 103021412191 广东 ¥689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21 103010686552 广东 ¥686

  LED技术 5月寄付 20xx-5-2 592545525452 上海 ¥622

  审计建议:

  我们建议单笔快递费用超过1,000元,应由中心总监审批后再执行,由各级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批环节, 审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审核所发生的业务是否符合厉行节约,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专项审计报告12

  往来款项的审计要点

  1,一般情况下是函证,挑选大额的

  2,但是函证对方不一定会回函。抽凭检查一下

  首先要看一下往来性质,如果觉得异常,抽凭并让企业提供支持文件, 大额的一定抽凭检查一下。

  3,举例:

  ①应付账款:首先要确定付款的帐期———由采购部门提供付款申请明细表——财务审核——各部门领导签阅——附发票金额要审核。 注意:财务审核这一环节,主要看签字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发票是否正规 、账期是否符合企业付款制度等。

  ②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往来款项的审计

  摘要:根据往来账科目核算的特点,所有的二级科目都应该有明确的核算对象及核算内容,即会计科目反映的内容和名称有其明确的对应关系。核算对象应该明确并可函证确认,否则就应该将其列为重点审计对象。本文通过举例说明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加强往来款项的审计提供了参考建议。

  关键词:往来账;注意事项;审计方法

  往来账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在审计工作中,因往来账的许多经济业务并不直接表现为收入、成本等敏感项目,且大多科目明细繁多、发生频繁、函证也比较困难,如果审计人员不认真分析判断,或仅仅用少量抽取凭证的审计方法,往往会错失很多发现问题的机会,在此,笔者结合自己的部分审计案例,浅谈一下关于往来账审计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根据审计目的的不同,审计人员在审阅被审计单位的基础资料后,应详细了解该单位的资金运营、经营范围、主要的客户对象等情况,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应逐步明确自己的重点审计方向。在对往来账进行审计时应对企业的往来账的二级科目及金额进行分析判断,往来账的发生大多与资金密切相关,一个管理成熟的企业通常都会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资金审批和内控制度,而这些制度也是对往来账审计的主要依据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讲,往来账的审计更强调符合性测试,在进行实质性测试的同时进行符合性测试,往往能够发现一些隐藏在往来账中的问题。

  一、预付账款的审查

  预付账款的审计中应当关注有关的购货合同是否真实、合法,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以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虚列预付账款或隐瞒收入等问题。曾经做过的审计案例中有一个案例是通过预付账款发现了问题,一个大型的建筑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建筑资质,需要增资,按照审计准则,增资之前要对企业的上期出资的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在对其进行审计前,我们查阅了该公司几年来的报表数据,并详细地询问该单位的主要经营项目、收入、利润等概况,从报表上看预付账款科目每年的余额都较大,建筑企业虽然有些工程款需要预付,但结合该公司每年的工程结算情况分析该项科目余额异常,于是抽查了首次出资时的大量预付账款的凭证和资金的收付凭证,发现在出资的当月,货币资金数额很大,其后逐渐减少,同时预付账款逐步增大,预付账款后附一些施工合同大部分比较简易,同时大部分都是个人和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且在后期几年几家单位和个人的预付账款都变化不大,由此判断出该单位抽逃注册资本的数额,在将几家异常的单位和个人的预付账款整理后,我们要求去这些单位和个人处询证,但企业却提供不出详细地地址,最后企业的财务人员承认预付账款的抽逃资金部分。

  二、应收账款的审查

  1、了解并测试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

  应收账款的控制测试主要围绕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充分的凭证和记录、定期寄送对账单以及内部核查等来实施。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控制测试及评价:(1)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以经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为依据;

  (2)企业是否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余额定期编制客户对账单并与客户对账,编表与记录、调整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是否得到了分离;

  (3)应收账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登记是否由不同的人员根据汇总的记账凭证和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分别登记,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户的余额是否由独立于记录应收账款的其他人员定期核查;

  (4)测试企业的信用部门是否定期编制应收账款分析表并标出虚列的应收账款或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5)测试企业对于账龄较长的客户的应收账款是否指定专人进行催收以保证债权得以收回,应收账款的各种贷项调整(包括坏账冲销、折扣与折让的给予)是否经过专人授权审批;

  (6)测试企业是否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

  2、有选择地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注册会计师应亲自进行函证的寄发以保证寄发过程中出现的舞弊风险,在确定函证范围时,应对总体以一定的形式分层,以便对应收账款金额的主体部分进行函证。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选择以下项目作为函证对象,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关联方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为零的项目;非正常项目。

  在函证时间的选择上,函证最好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充分考虑对方复函的时间,在期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尽可能做到在审计工作结束前取得函证的全部资料。如果被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也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函证方式的选择分为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为了提高效率,一般将两种函证方式结合使用。对于大金额应收账款采用积极式函证,对于小金额应收账款采用消极式函证。同时,注册会计师应该直接控制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通过函证结果汇总表来控制函证。

  最后,注册会计师还要对函证结果及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回函结果表明存在审计差异的情况,合理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存在的累积差错的多少,估计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积差错是多少,将函证的'过程和情况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收到回函时,如果回函结果与账面一致,注册会计师一般可以初步确认此笔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回函的结果小于被审单位的账面价值,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被审单位是否存在扩大应收账款,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嫌疑并调查发函之后收款的情况;如果回函结果大于被审单位账面价值,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被审单位是否存在利用应收账款隐瞒利润的舞弊行为。

  (2)对于采用积极式函证而没有收到回函时,如果是因为对方已经付款,应审查发函后的企业收款情况;如果存在虚假确认应收账款的嫌疑,应通过调查交易的相关合同、销售发票、发运凭证等予以核实;如果是发函途中丢失,可以通过邮局进行查询。在分析应收账款回函时,注册会计师还应考虑时间因素、成本效益因素以及应收账款的重要性水平,决定是否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和追加实质性测试程序。

  三、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审查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大部分为非主营业务形成的往来账,其中大部为个人往来,有些审计人员对此往往容易忽略其重要性而减少抽查平整的样本,致使在其中的问题也被忽略。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审计应关注企业的对其他应收款的审计中应当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另外是否建立了定期清理的制度,是否执行。同时还应注意调查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如果是押金,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以将押金退回,如果已经退回,单位就有可能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应当仔细深入地调查。另外还应当关注企业是否有长期挂账的单位借款,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企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在此仅谈一例关于其他应付款的审计案例。在接受一个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后对其下属的单位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时,其中一家下属单位为大型的兼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酒店,在审计其往来账时发现该单位其他应付款数额变动较大,且在审计基准日其金额也很大,于是增加抽查该科目的凭证数量,在抽查中我们发现有很多不正规的自制原始收据,有的收据摘要里注明是押金,但起数额却很大,且有部分科目的数额在有规律的增加,根据审计经验。初步判断为账外收入,在把判断异常的凭证整理出来之后,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承认这部分异常的数额为该单位出租房屋收入。

  总之,往来账的审计对整个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工作量也非常大,但由于上述几方面的问题,我们应当加强对往来账的审查力度,特别注意长期不发生增减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发性大额往来账项,重点关注它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的违规、违法性质,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如隐瞒收入、少摊销成本费用、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等,在审计中对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相结合,深入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发现问题,更好地完成审计任务。

专项审计报告13

尊敬的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

  自20xx年06月28日导入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以来,并于20xx年9月27日实施了第一次内部审核,在整个审核过程中,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了本次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此表示感谢。下面将具体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审目的:

  依据ISO9001:20xx标准要求,对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认清优势,找出不足,必要时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以确保本公司ISO9001:20xx之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改进,顺利通过认证本公司的现场审核,顺利获取ISO9001:20xx证书。

  二.内审范围:

  本公司质量手册覆盖的涉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之相关部门及要素(5.6条款除外)

  三.内审依据:

  ISO9001:20xx标准;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客户要求和法律法规;客户订单

  四.内审方式:

  以抽样的方式,现场交谈、询问、观察、审阅文件和质量记录等,获取客观证据。

  五.内审日期:

  20xx年10月7日。

  六.审核结果:

  1、文件审核结果:在现场审核前,审核组集中对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审核,基本上没发现大的问题(严重不符合),说明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基本上符合ISO9001:20xx标准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现场审核结果:(见下表)

  七.审核综合评价:

  1、对体系文件的评价:

  1)体系文件基本上符合ISO9001:20xx标准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整套体系文件基本适应本公司产品、过程特点和本公司实际,但是一些控制,如具体操作的指导文件还需完善,建议专门进行研究,以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对体系运作的评价:

  1)本公司领导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竞争意识,工作思路清晰。各部门负责人普遍对本公司实施ISO9001:20xx标准有正确的认识态度,但基层员工对体系文件的熟悉程度还有待提高。

  2)质量方针得到大力宣传和贯彻,质量观念已深入人心,本公司各项质量目标基本达成。

  3)体系自20xx年6月28日正式实施以来,各部门均进行了文件培训,对体系推行起到积极作用。20xx年10月5日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配合,完成了对各部门的审核,找出了不足,提出了纠正改善措施,为体系有效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体系符合性评价:从各部门的查核情况来看,还有这些存在着这些问题:

  a)产品标识及检验标识方面应加强;

  b)对相关记录填写的及时性应加强。

  5)体系有效性评价:从20xx年10月份起,生产的不良品及客户投诉有明显的减少。员工的精

  神面貌和按要求办事的自觉性有较大的提高。这些方面都反映出体系的实施较为有效,但尚存在以下问题和需进一步改进的`内容:

  a)各种品质记录应及时填写,特别是生产安排、各环节检验、监控的表单;

  b)对供应商的品质及交期的监督跟进的有效性需加强;

  c)文件执行的力度方面应加强落实(各部门要加强文件的培训工作与贯彻)。

  八.审核结论:

  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有效。

  九.纠正措施: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由管理者代表要求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其它各部门应“举一反三”地实施系统性的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并且应识别潜在的不合格,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完成日期为一周,一周后由管理者安排审核员进行跟踪验证,对于确有困难的,应至少完成纠正措施计划的编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十.记录整理及报告:

  由文控负责协助管理者代表对内审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并上报总经理,并由管理者代表上报管理评审。

  附件:审核计划、首末次会议记录、内审检查表、内审总结报告、纠正措施单等。

专项审计报告14

  一、引言

  本报告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报告,审计范围包括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运作程序等。

  二、审计目的

  本次审计的目的是评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方面是否合规、高效、透明,是否达到了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目的。我们的审计重点是确保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和资金使用的公正性、透明性、高效性,并检查管理制度、控制流程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

  三、审计结果

  1.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本次审计的资金专项收入情况是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并且没有违规收入的情况发生。

  (2)支出情况

  在审计期间,我们检查了被审计单位的全部支出清单和相关票据,发现批准的资金支出均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并且均按照有关项目计划的规定使用和支出,未发现任何违规支出现象。

  2.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审计所审计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证明,项目资金使用在计划范围内,项目支出符合预算管理要求,并按照项目计划中的计划使用。我们评估了项目的支出情况,发现资金使用在预算中,没有超支或短缺的情况。同时也没有财务管理的问题,没有任何不合理或者违规支出。

  (2)使用效果

  我们评估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为良好的,执行情况高效、经济、透明,未出现浪费、损失等情况。并且,相关的项目建设目标已经达成,为相关方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四、结论

  被审计单位在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上,都符合国家规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表明该单位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是在资金使用效果上还存在一些可以优化的空间。

  五、建议

  针对上述专项资金使用规划效果的`问题,建议探讨更为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强化专项计划的执行和跟踪,建议制定一些更为严格的约束机制以避免出现不合理的使用资金情况。

  六、落实情况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已经表明将重视我们的建议,并且会及时将相关措施形成实践,确保专项计划的执行是高效且合规的。

  七、致谢

  感谢各方对本次审计的支持,感谢被审计单位的合作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国家的财政监管工作作出努力。

专项审计报告15

  一、围绕中心开展审计,审计的视角时刻关注三农问题

  20xx年至20xx年,省厅本级累计完成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项目137个,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总额284 216万元,已收缴财政13 027万元。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专项审计报告20篇,全部被省领导肯定、批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3起,已经处理涉案人员39人。

  (一)立足微观,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

  近年来,“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们的农业审计工作就及时抓住这些热点,迎难而上,始终把关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农业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在审计实践中深入千家万户,还利用休息时间有组织地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国家涉农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倾听基层党委、政府和农民的心声,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为开展审计工作做充分的准备。为了搞好财政支农和退耕还林资金的准备工作,我们利用今年春节期间回老家走亲访友的机会,组织开展了以“关注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是农业审计干部的职责”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深入我省10个县17个乡镇的23个村,走访了近百户农户,发放并收回精心准备的《农户基本情况表》和《专题调研问卷》,提交了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二)着眼宏观,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巩固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成果。我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不仅投入大,而且农口工作政策性强,搞好农口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我厅本级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3年来我们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深化部门预算审计。一是搞好审前调查,确定审计的重点;二是结合专项审计,对重点预算项目和资金实施延伸审计;三是全面披露问题,落实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四是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20xx年,我们对省直农口五个厅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 607万元,及时提交了近7 000字的同级审报告。我厅伍自尧厅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工作报告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情况占整个报告篇幅的十分之一,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移民建镇资金审计成果卓著。1998年,江西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百万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达384亿元。中央财政为此投入资金36.7亿元,分四批对我省鄱阳湖区实施移民建镇工程。为了确保这项德政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百万移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历时7年,先后5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全省审计机关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亿多元,移送案件343起,查处责任人员近400人,先后向省政府提交了6份详实的审计报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并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督促落实对问题的整改,取得了“基层服气、群众高兴、上级满意”的效果。

  3、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取得了影响大、震动大、反响好、评价高的效果。20xx年,我们组织对全省20xx至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9 448万元,并分别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省政府黄智权省长作出批示:“此审计报告详尽指出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和省发改委等部门针对各自系统存在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逐个纠正和整改,并要求分别向省政府提交整改报告。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财政扶贫工作规范和有效运行。

  (三)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扩大农业审计影响。

  我们在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的同时,认真负责地草拟好各项审计报告,以充分反映审计成效。还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业审计工作及审计成果,做到报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形。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9次对我们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审计作了宣传和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其中:20xx年,《中国审计报》以“不辱神圣使命,造福百万移民”为题在头版大篇幅地报道了我省移民建镇资金审计工作;同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发表了题为“江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效果显著”的报道,对我省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成绩予以了肯定;20xx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江西审计跟踪‘两补’资金”为题重点报道了我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江西日报》也以“严禁向种粮农民‘伸手’”为题对此项审计工作进行了报道;20xx年,《中国审计》第209期以“农业审计之葩开得正艳――江西‘三农’审计特色之路”为题对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报道;河南卫视《国审财经》栏目同时以“洒向‘三农’都是爱”也进行了报道。

  二、锐意创新思进取,提升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水平

  (一)迎难而上,扭转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落后的局面。

  近年来,我省农业审计工作面临人员减少,审计点多面广,审计对象增加,工作难度加大等诸多困难,加上长期存在重监督轻服务、重微观轻宏观、重资金轻项目、重真实合法性审计轻效益性审计等思想观念,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执法力度受到极大的制约。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及时调整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思路,找准审计切入点,选择财政扶贫、移民建镇、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我省农业重点领域和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和资金作为审计的重点和突破口,共组织实施了12次专项审计,向省政府提交的12份审计报告,全部被省政府领导肯定、批示批转(其中20xx年6份,占当年我厅向省政府递交的所有报告的三分之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近年连续成为全厅综合考评第一名,彻底扭转了过去农业审计落后的局面。

  (二)更新理念,夯实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宏观政策的调整,始终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为农业审计发展和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xx年,针对中央出台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我们及时调整农业审计计划,安排对全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这项审计工作得到了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江西广大种粮农民的支持和拥护。

  为了配合国家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总体验收,我们在20xx年度安排了对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项审计。省政府黄智权省长对我厅此项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审计报告很好,内容翔实,账目清楚,整改意见明确”,并责成各单位和部门逐项核查,按整改意见分别作出处理,敦促及时整改。由于审计深入,整改工作到位,我省顺利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还对我省予以了奖励,彻底消除并挽回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xx年曝光某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问题对我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创新思路,拓展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领域。

  由于历史形成的客观实际,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监督盲区,面对这个长期无法得到解决的问题,我们创新思路,选择重点和难点作为突破口,开展专项审计,走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天地。

  1、打破行业区划。当前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呈现出全新的特点,一是审计资金量越来越大,二是投资渠道越来越多,三是资金拨付链延长,四是资金最终使用单位越来越多(点多面广的典型性特点进一步突出),五是审计范围已经打破了传统的行业区划,广泛涉及到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等诸多审计领域。为此,我们提出了“把握项目,盯紧资金,关注效益”的新思路,有效地打破了因行业区划给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带来的行业限制。3年来,我们将农业银行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农发行管理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专项审计的重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对移民公建项目和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投资审计。20xx年,还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效益审计纳入了审计的重点,并作为考核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效益审计的开展和深入。

  2、突破审计难点。20xx年,我们针对全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困难的问题,组织全省农业审计人员实施专项审计,一举查出应征未征防洪保安资金额6 439万元。其中:我们直接审计了70个单位,查缴资金2 643万元。迫于审计的威慑力,一些历年来从未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大户纷纷在当年主动向各代征单位申报缴纳欠缴资金,其中有个中央直属企业一次性主动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过去欠缴的3 000多万元。各代征机关当年征收的资金远远高于往年,是开征这项资金以来最好的一年,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如今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已经可以对这项资金进行经常性审计,彻底突破了审计在这一领域的监督盲区。

  (四)整合资源,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

  为了有效化解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我们积极探索和寻求解决的措施和途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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