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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变迁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时间:2020-11-21 11:08:47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变迁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国家审计报告是指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是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进行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和依据。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一篇关于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变迁及其对我国的影响范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您喜欢!

关于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变迁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一、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三次变迁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初创于1973年,正式成立于1977年,其使命是发展和提高会计职业,为社会公众利益一贯地提供高质量的服务。IFAC下设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2001年更名为国际审计与保证准则委员会,IAASB),主要是通过发布各种审计和保证业务方面的公告,在全世界范围内提高审计实务和相关服务的统一程度,在理事会的支持下,促进自愿接受这些公告。在审计报告准则方面,IAPC于1983年10月发布了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该准则分别于1994年、2001年和2004年进行了三次修订。

  (一)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确立(1983年)

  IAPC于1983年发布了《国际审计准则(ISA)13——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标志着国际标准审计报告的基本确立。该准则规定,一份完整的审计报告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并以此作为协调各国审计报告差异的标准:

  (1)标题

  (2)收件人——即审计报告提交的对象;

  (3)已审财务报表的确认;

  (4)关于审计准则或审计实务的依据的说明;

  (5)关于财务报表意见的表述或拒绝表示意见;

  (6)审计师的签名;

  (7)审计师的地址;

  (8)报告日期。

  (二)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一次变迁(1994年)

  IAPC于1994年对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发布了《ISA700—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下文简称“原ISA700”)。将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规范为:

  (1)标题;

  (2)收件人;

  (3)开头或引言段;

  (4)范围段(描述审计的性质);

  (5)意见段;

  (6)报告日期;

  (7)审计师的地址;

  (8)审计师的签名。

  同时,对各部分应表述的内容及其措辞进行了规范。其背景是:美国于1988年发布了《SAS58:关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报告》取代SAS15,对其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英国也于1993年修订其审计报告准则。由于IAPC成员主要来自美国、英国和美、英审计准则在国际上的影响,国际审计准则(ISA)主要借鉴美、英审计准则,因而,美、英审计准则的任何发展均会推动相应ISA的发展和变化。当然,其最基本的动因是:经过职业界和学术界的长期研究,审计理论取得了重大发展,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入。如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管理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的区分、审计期望差距、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审计局限性、审计重要性概念等重大理论问题的认识。职业界同时也认识到,如果审计报告使用者对这些问题也有所了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职业界的法律诉讼。这种认识也引起了标准审计报告在格式和内容、措辞上的发展,使其所体现的审计理论与理念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二次变迁(2001年)

  在2001年7月,IAASB对1994年ISA700进行了细微修订,要求在意见段中明确指明用于编制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编报框架(当编报框架不是国际会计准则时,还需指明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制定国家)。其他方面与1994年的审计报告准则相同。因为注册会计师跨国执业的蓬勃发展和审计报告的网上发布,且财务报表编报框架具有多样性,所以就要求明确说明财务报表的编制框架是哪国财务报告编制框架。

  (四)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三次变迁(2004年)

  为了提高独立审计师报告在全球范围内的透明度和可比性,IAASB于2004年12月28日发布了新修订的《ISA700——关于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独立审计师报告》(下文简称“新ISA700”)和《ISA70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独立审计师报告》取代原ISA700,确立了新的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并自2006年12月31日起执行。新ISA700规定,审计报告由下列要素构成:

  (1)标题;

  (2)收件人;

  (3)引言段;

  (4)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5)审计师的责任;

  (6)审计师的意见;

  (7)其他报告责任;

  (8)审计师的'签名;

  (9)审计师报告的日期;

  (10)审计师的地址。

  二、新ISA700关于审计思想与理念的五大变化

  本次修订后,新ISA700由七部分组成:

  (1)引言;

  (2)关于财务报表的审计师报告;

  (3)根据ISA实施审计的审计师报告的要素;

  (4)审计师报告;

  (5)所实施的审计工作既符合ISA又符合特定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的审计师报告;

  (6)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同披露的未审计补充性信息;

  (7)生效日期。

  ISA701由五部分组成:

  (1)引言;

  (2)不影响审计师意见的事项;

  (3)影响审计师意见的事项;

  (4)可能导致除无保留之外的意见的事项;

  (5)生效日期。

  实际上,ISA701就是原ISA700的相同内容(29~47段)。与原ISA700相比,新ISA700、ISA701的内容更丰富,适用性更强,更富有指导性,所倡导的标准审计报告的结构和格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在审计思想和理念方面具有如下五大发展:

  (一)尊重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并使ISA与其要求相协调

  实践中,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还要求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报告除财务报表合法性与公允性之外的其他内容,如英国就要求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1985年《公司法》的要求,我国有些地区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报告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原ISA700所规范的审计报告没有考虑这些情况,只要求审计师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使其适用性受到了限制。此次修订后的新ISA700,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修订原ISA700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框架,以将按照ISA的审计报告要求与其他司法管辖权的补充性报告要求相区别。当审计既按ISA又按特定司法管辖权的审计准则实施时,尤其是使编制审计报告既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又满足ISA要求时,新lSA700也为审计师提供了清晰的指南。IAASB主席JohnKellas指出,“欧共体(EuropeanCommission)要求IAASB将此项目作为在欧盟(EU)内部协调审计报告要求的紧急项目。许多欧盟成员国和其他国家要求审计师报告除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事项,但这些要求在国家之间存在不同。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将审计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在按照ISA实施的所有审计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处理地方法律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当存在这些事项时,我们因要求具有可比性而允许其在处理各地实际情况时具有适当的灵活性。”即新ISA将审计报告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在按照ISA实施的所有审计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处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简称为“其他报告责任”),并可对每一其他报告责任设置一小标题单独来表述。这更好地满足了不同国家或地区对独立审计师报告的要求,从而也使ISA与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相协调,也体现了IAASB尊重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从实际出发的理念。我们也坚信,正因为如此,新准则将会得到更大范围的支持和运用。

  此外,新ISA还专设一章,规范所实施的审计工作既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又符合特定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时的审计报告的要求、格式、内容和措辞。

  (二)更便于使用者阅读与理解

  由于审计报告措辞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对一些内容描述的隐含性,使大部分审计报告使用者不能很好地理解审计师希望在审计报告中传递的信息。此次IAASB在修订审计报告准则时,在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阅读性和可理解性方面做出了如下改进:

  (1)更详细地描述了已审计财务报表的范围;

  (2)更详细和具体地描述了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3)从不同的方面更详尽地陈述审计师在审计中的责任;

  (4)更详细、具体地描述了审计师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所完成的审计程序和应实现的审计目标;

  (5)以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恰当性来明晰已完成审计工作的充分性;

  (6)为每一部分增加小标题,使审计报告的层次更分明,结构更清楚,中心更突出;

  (7)改进了一些内容的表述方式,将一些隐含表述、无表述修改为明确表述,如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审计范围包括了重大会计政策和其他解释性附注的摘要、明确了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对错误或舞弊所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责任、明确告知审计过程中审计师运用了专业判断等。通过这些改进措施,我们相信,新的审计报告将会提高使用者的阅读兴趣和理解程度、促进审计师与使用者之间更好地沟通、减少使用者对审计师的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