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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

时间:2020-12-04 18:56:56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深圳市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

  以下是关于深圳市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提供大家阅读参考。

深圳市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 2015 年 3 月 16 日至 5 月 31 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市本级 2014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和延伸审计。

  一、 基本情况市财政委提供的《深圳市本级 2014 年财政总决算报表(批复前)》显示,2014 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 1,873.09 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 1,276.05 亿元;财政总支出 1,802.14 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 1,266.64 亿元;财政总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70.94 亿元,其中净结余30.94 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委 2014 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查出问题已基本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委未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规定,未将 38.64 亿元预算外集散户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结余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二)市财政委未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383 号文)规定,及时清理各账套历年暂存款 44.8 亿元。

  (三)政府投资计划执行率和资金支付率偏低。2014 年,已完成计划或正在执行资金支付的计划项目数 494 个,占总计划数的 56.52%;实际使用建设资金 216.24 亿元,完成预算金额的 61.51%。

  (四)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2014 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有 5 项专项资金共 86.97 亿元全年未使用,有 4 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率低于 35%。

  (五)未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委在个别单位部门预算外,下达临时请款指标 1,477.7 万元,当年实际使用 361.32 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结余资金未收回总预算问题,要求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暂存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按资金性质区分处理;对政府投资计划执行率及资金支付率偏低的问题,要求其配合市发改委,做好投资计划调整和建设资金核拨工作;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问题,要求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有效发挥专项资金对民生、产业等方面的保障和扶持作用;对未经市政府批准下达个别单位临时请款指标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经批准后才能下达并支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建议:市财政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盘活存量资金的'规定,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和暂存款,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的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和规范财政管理,严格审批权限。加强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财政信息系统管理,堵塞漏洞,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委对结余资金未收回总预算问题,除住房公积金改革资金留用外,其余收回总预算;对未及时清理暂存款的问题,已清理并按资金性质进行区分处理;对政府投资计划执行率及资金支付率偏低的问题,已与市发改委协调,由发改委发出一系列督办通知;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问题,已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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