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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随笔

时间:2022-11-19 00:11:21 随笔 我要投稿

经典的随笔

经典的随笔1

  我是在北京白塔寺人民医院出生的,上学在皇城根脚下的奶奶家,放假玩耍在昆明湖畔的姥姥家,十几岁前没出过北京,北京是我的故乡,这事儿铁定的!

经典的随笔

  但是有一天的一件事让我动脑筋想了想是不是还有一个地方是我的故乡的呢?这是在大概十五年前,爸爸妈妈和小姑小姑父一起回了爸爸的老家山西(小姑是在北京出生的)。我从小是在爷爷奶奶浓重的山西口音中长大的,吃面食、吃醋、和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让我习以为常,从不觉得这有什么特别。直到爸妈他们从山西回来,妈妈絮絮叨叨的讲述着这次山西之旅的各种事时,妈妈说了一句:“昨天早上我醒了看你爸躺床上流眼泪呢,我问他,她说想你奶奶了。”

  我好奇的问爸爸:”真的'?”爸爸说:“这次回了贾令村,问了好多人找到了我小时候出生的那个院子,我想象着你奶奶年轻时进出院子的样子。”说着眼圈又红了。当时我让他继续讲讲,我爱听。他讲的事情好像我也听爷爷讲过,可当时太年轻,好像这些我都不爱听,当了耳旁风。

  时隔几年,我和老公带着儿子驾车来到山西省晋中祁县贾令村,到了那个我在爸爸口中听到的,在照片中看到的地方。村庄位于著名的乔家大院和平遥古城中间,距离不到五公里。古朴的村子,宽宽的街道和高高的院墙就是晋中大多数村落典型的样子。它虽然低处著名景点中间,但是完全被人忽略,没有被开发,没有被破坏。

  因为村里的胡同没有名字院落也没有门牌,而且爷爷家的院落已经荒废,所以我照着爸爸当时给我的建议一路走走停停问问,那熟悉的山西口音指引我来到了曾是我爷爷奶奶的家。爷爷当时在大德通商号做副理,后来到了上海的中国银行,又辗转到了北京,退休于中国工商银行。在村中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还都能隐约记得当年那个精明能干后来到了大城市进了银行的人。我说着爷爷的号(当时在外工作的人名字有号在家称呼,还有字在外称呼,爷爷在离开山西后用的都是字),热情的帮我回忆着。

  虽然院子已经荒废,但是真的身临其境我也能按照照片中爷爷奶奶年轻时的样子想象他们在院中的情景,想着曾经他们生活富裕时被奶妈抱着的大姑,后来在大姑背上长大的爸爸,再后来一个人在这个院子中照顾四个孩子和公婆的奶奶。想着奶奶讲过她接到爷爷来信说带着孩子们到北京时的慌乱无措,不识字的她是怎样下定决心离开家带着四个孩子坐着直升飞机来的北京?她当时心里是多么的忐忑!

  回到了贾令村,听到了那么多的山西话,吃到了真正的刀削面,喝到老陈醋,在那个荒废的院子里,回想着爷爷奶奶和爸爸跟我讲过的故事。我知道山西是我的故乡,这里有祖辈的影子,有他们留给我的念想和回忆。

  北京是我生活熟悉的故乡,贾令村是我心中的故乡。现在谁要是问我是哪里人?我都说我是山西人。

经典的随笔2

  一、误导的力量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本来很喜欢吃的一种食品,一旦别人告诉说感觉味道有些不对劲儿,自己再吃的时候,就真的突然感觉到了某种怪味儿。再继续吃就会恶心甚至呕吐,以致从此再不看那刚才还心爱着的东西了。

  二、谢天谢地

  其实,绝大度数人在做好事时,都是善根决定下的自觉行为,根本没想过要出什么风头,所以,当做了好事的人被采访救人时都想了什么时,回答多是什么目的也没想,就是满脑子的赶紧救人意识。这是天地良心,归根到底,被救的只要谢天谢地就行了。

  三、变化

  曾几何时,我将废纸一张一张地积攒起来,就连其它可以卖钱的废品也都是随时积累,到一定数量了就卖给收废品的;平常出门时,宁肯骑自行车或步行,也不打出租车,不是条件不允许,就是舍不得花钱。

  后来,我突然认识到,若都像我这样做,拾荒的'人便没有一张废纸可捡到;若多数人都像我那样拒绝打车,出租车司机们就得失业。

  也才终于懂得,自己不至于受到什么大的损失,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应该给别人一些机会,别把别人无意地挤到绝路上去。

  大家都有路可走,才好。

  四、偶像坍塌

  偶然听到一首歌,却被迷住了,其实是被那特别的声音给迷住了。从此,那歌者的名字,成为了我崇拜的偶像。可是,当有那么一天,终于见到了那歌者的庐山真面目,竟然是我不喜欢的类型,我再也喜欢不起来那首歌和歌之者了。

  方明白,有时候,某些真像还是不知道的好。

  五、《乡村爱情》系列剧的作用

  第一,剧情就是现实的村情,剧中人就是现实东北农村的村民。不了解东北这嘎哒农村原生态的,看此剧便可得以完全了解。

  第二,对东北方言的延续和推广普及,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天南海北的中国人,只要看了此剧的,都能整上几句东北话。

  抛开娱乐消闲作用不谈,只这俩作用,这部剧就有相当的价值了。

经典的随笔3

  细谈华夏文化,历数千载传承,登峰造极于世人者,其必始于赵宋之词。宋词之美,始于音律合乐,伎町歌舞,势必弹唱词曲。

  由此可见,宋词就是基于音律曲调的演变,经过几载的传承于革新,以其不可或缺的高姿态留香于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阆苑之中。像就是一个充满了迷人芳香气息的花圃,用她那姹紫嫣红的娇艳以及千姿百态的神韵来与唐诗争奇、元曲斗艳,楚辞不及她的优柔,明清小说又太过庸俗。华夏千载,文化传承。在千年风雅的历史长廊中,始终不渝的填充着中华文字的美妙绝伦。

  寥寥词句,尽染秋意之美

  所谓宋词之妙,言简意赅,写尽秋意之时,只需片片词句。秋风过耳,落叶纷飞。金色的大地迎来了秋的礼赞,就是喜就是悲,就是乐就是忧?李清照只需几组叠词: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可谓算就是对秋天发出了最深切的叹息。三杯两盏淡酒过后,正伤心,却就是梧桐更兼细雨。复杂的心思、却又在这苦闷心伤之秋,又岂能用一个愁字来概括呢?

  然而柳三变却听到了寒蝉凄切,冷落伤情。傍晚时分的长亭送别,理应畅饮幽情,不了却就是骤雨初歇,兰舟催发。亲人朋友还没离去却有了深深的思念之情,这将会就是何种的凄惨与悲凉啊?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也许、在柳永看来空有良辰美酒,珍馐万千也不过尔尔。此去经年、或许在这世上终究不会再有那么一个和自己诉说的人了。

  秋天气爽,碧海云天,黄叶落地,秋色连波。范希文心怀天下,忧国忧民,这种人世间少有的家国情怀让一代文豪也辗转反侧,难以入眠。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羁旅思念,面对着此情此景,借酒消愁,同样就是怀旧伤情,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伤感情怀。宋人写景,怀揣着各自不同的心情,只需寥寥数句,却言简意深,使人为之叹服,称奇连连。

  千年风雅,彰显帝都繁华

  一个时代的风雅,离不开文化的传承,作为赵宋文化之文学精髓,其势必会和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帝国的'首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宋朝自五代十国开始到元帝国的建立,经历过十八个皇帝以及南宋、北宋两个历史阶段,共计三百一十九个年头。期间,不少著名的词曲流传千古,印象深远,像《浣溪沙》、《水调歌头》、《清平乐》等。这些文学作品在中国历史文化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文字优美,意味深长,读起来脍炙人口,又便于传播继承。

  不仅如此,有着千年神韵之称的宋词在这些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的影响下,又在民间高手的大力创作和演绎下,无论就是从数量还就是质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使得宋词这种文学载体达到了一种空前的繁荣昌盛,无论何时何地,千年风雅之宋词对于后世的影响也就是极其深远的,她的耀眼光环以及引人注目绝不就是徒有虚名。

  建国初期,宋王朝将不再就是一片散沙的局面,农业开始逐渐恢复,生产得以稳定,工商业渐渐发达,经济日益昌盛繁荣,帝国的首都也不再变得沉寂。宋室鼎盛,帝都繁华。宋词优雅,争相传诵。文人赴京,商贾云集。艺妓高歌,皇室若狂。无论就是从时代前进的脚步,还就是放眼整个大宋重文轻武的策略方针,帝国的文明与繁华绝对不就是瞎编乱造,随意修饰。

  灯宵月夕,乞巧登高,教池游苑,举目则青楼画阁;绣户珠帘,雕车竞驻天街,宝马争驰御路,金翠耀目,罗绮飘香。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八荒争凑,万国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归市易;会寰宇之异味,悉在庖厨。《东京梦华录》中的这种惟妙惟肖的描写将赵宋文学之宋词发挥的淋漓尽致。它犹如一个美丽而又善良的女子,拥有着绝代的姿容、旷世的才情、冰洁风雅的举止赢得了人们的好赞。不仅如此,在她的影响下宋帝国之帝都文明浩浩然立于世界东方大地,其繁华与富庶也早已遥遥领先,使之成为当之无愧的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一代词女,误入溪亭迷途

  宋代词者,不乏名人。然而作为一代女流之辈的李清照着实算得上就是不可多得的一位女才人,她的聪慧以及才气能傲视群芳,令她周围的男人们都顶礼膜拜。

  李清照的《如梦令·溪亭日暮》里写道;尝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尽兴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词中所记的就是作者年轻时在济南大明湖溪亭游船时迷路时的情景。然而,这位天资聪慧的才女出生济南,长于大明湖畔,又怎么会在溪亭里的藕花深处迷路呢?

  且不看这首,李清照还写过另外一首《点绛唇》;“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词美意切,曲尽情棕。但若仔细将这两首词串联起来,结合李清照和赵明诚恩爱相投的故事就不难发现,其实《点绛唇》就是李清照遇见赵明诚时的情景,而《如梦令》则就是李清照偷偷看到心爱的人时候,以及对于爱情朦胧憧憬时漫无目的划船游玩时的情景,以至于日暮返回的时候尽然不知道去时的溪亭了。

  李清照少时才华横溢,天资聪慧,和赵明诚结婚后,志趣相投,生活美满,在京城开封写下了不少欢快明朗的著名词篇。然而连年战乱使得她在失去丈夫之痛之后选择了南渡,这期间一改往日的风格,又作了好多脍炙人口的词曲,《如梦令·溪亭日暮》便就是其中的一首,看似简单的一首迷途,其实就是在真正切切的回忆少年时一次美丽的遇见。

  一代词女李清照就这样在无奈的南渡中孤独的度过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她的词语言清丽,自成一派,为宋代词坛上赢回了该有的美誉。千古才女,千年宋词,在岁月中处处留香,在时光中永放光芒。

经典的随笔4

  我的爸爸长期在无锡工作,平时工作很忙,只有周末和节假日才有时间回家陪伴我们。因为爸爸很少回家,所以特别疼我。

  小时候,我睡觉很不安稳,老是睁着眼睛不睡觉,爸爸无奈奈何,只好把我抱在他身上,让我趴在他身上睡觉,依偎着爸爸暖暖的身体,我很快进入了梦乡;小时候的我也很淘气,总是不好好吃饭,妈妈每次批评我,爸爸就会在旁边护着,还守着我把饭认真吃完;无论我提出什么要求,只要有能力办到,爸爸就会答应我。每次等到爸爸回家,我总会高兴的跳进爸爸怀里,像树袋熊一样挂在爸爸身上,闹够了,笑够了,才依依不舍地松开。

  一年级的暑假,妈妈带我去浙江横店旅游。爸爸一听,很不放心,对妈妈说:“女儿太小了,你们娘俩个出门,我不放心。我陪你们一起去。”出发前,爸爸还细心地为我们准备好太阳镜、遮阳伞、饮用水、运动鞋等各种生活用品。

  盛夏的横店,天气异常炎热,还不到中午,明晃晃的太阳火辣辣的照着大地,一丝风儿也没有。一路上,爸爸撑着遮阳伞,把我护在伞下面。“啊,好热啊,太热了,我走不动了”我噘着小嘴,忍不住嘟囔着,停住脚步,累得不肯挪步,嚷着要爸爸背我。妈妈看见了,批评我:“你看,这么多小朋友,有的还比你小呢,他们都是自己走的,我们秋秋也自己走。”可爸爸二话没说,弯下腰,让我骑在他的肩膀上,又去旁边的`冷饮店给我买了个冰淇淋。我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享受着爸爸的呵护,真是开心、惬意;而汗水湿透了爸爸的衣衫,爸爸却顾不上擦自己额头上的汗,带我去坐海盗船上,和一起去鬼屋中探险,去马场上与我与共乘一匹快马,观赏充满民族风情的精彩绝伦的水上表演,观看“山洪爆发”的画面,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紧张气氛中,我趴在爸爸肩膀上迷迷糊糊睡着了。

  睡梦中,爸爸无微不至照顾我的身影不断闪现。我爱我的爸爸。

经典的随笔5

  通往村庄的路蜿蜒,不宽的路径,两边青草,野花,树木……一路走,还有草丛里蟋蟀和蛐蛐的奏乐,变换着节奏,时长时短。夏日里的禅儿亦是不甘寂寞,一路随着,即便幽径独行,亦是寂静欢喜。

  四季里站在屋前瞭望,那山或翠绿绿或金黄色或白茫茫一片环绕着村庄,你看不见除了村庄以外的任何,宛如世外。我无法评定祖辈和父辈门那一代代人对这里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的情感,我只知道:待漫山遍野的桃花梨花栀子花山茶花野菊花次第盛开时,我觉得那是最美的地方;在苹果香梨子香桃子香樱桃香葡萄香核桃香时,我觉得那是最美味的地方;当父母从山里采回来山木耳野菇菌椿芽菜中药草时,我觉得那是最富庶的地方;当漫天飞雪千山万树一片白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最洁净的地方……

  村庄的山,从来都是那么沉静而安闲,每棵树都低头守着身下那块土地,它给了我们那个时候最简单,又最丰沛的爱。

  山水相依,似乎是自然规律。我家屋旁,有一条长长的小溪,从大山深处日夜欢腾而来,流向很远的远方去。在我记忆里,它既是温柔的,又是无情的。

  四季里,总能看见母亲摇摆着腰肢挑着水给菜地里的瓜苗豆苗……浇水,或是端着盆子洗衣、淘菜的身影。有母亲的地方,大多时候就有我这个小尾巴在后面左右蹿跳着。那是沐浴春风一样温柔的幸福感。

  那时候,我们村庄里有十几个一般大的孩子,与水嬉戏最是家常。夏热时,离家稍远一点,男孩女孩光着身子在一个滩里洗澡,不会游还乐此不疲。那时候的我们,身上应该是有污垢的,但又都是那么透明和干净。稍大一点,就羞于和男生一起洗了。被看见,还要赶紧躲藏,再没了那份与溪水亲热的酣畅淋漓。

  还有一条小溪,与我家有一地一房之隔,与我屋旁的小溪来自不同的.山体,最后又都流向一处。

  那条小溪的水流更大些,下雨天水声咆哮地更为厉害,我记得那时候我总爱站在我家的木质阁楼上看奔腾远去的急流,对那水,我有一定程度的眩晕。那时的我,还是一个特别黏母的小女孩,连具体几岁都不记得,只觉得姐姐不疼,哥哥不爱的,故母亲走哪里我爱跟到哪里。因为母亲一走,春山尽空的感觉特别强烈,并一直伴随多年。有一回雨后,母亲去村外有事,走时家里其他人都在,可是母亲还没过河,我就不安起来,便悄然跟下去,看着母亲稳稳地走过了湍急的水流。我也想去试试,走到河边,觉得河好像比母亲过时宽了很多,看着急流我开始眩晕了,于是我转过身去,屁股对着河,试探着下水,我的脚丫子一沾水,就好像要被卷走一样,吓得我直哭,可我还想试。邻居被我惊动了,站门旁一声喊,父亲三步并作两步地跑来抱走了我。

  那时起,我就想赶紧长大,像母亲一样,轻松地就能过河,去追母亲。然而长大了才发现,有些河我们无论长多大,都趟不过去,比如时光这条河。才明白,我们永远无法追上母亲的脚步一生同行,有些岁月,注定是要独自行走。

  多少年来,小溪依旧唱响着音符,而那些年那些光阴,早已远去,我无力拽住分毫!

经典的随笔6

  一年四季,春暖花开,夏日炎炎,秋风送爽,有谁会喜欢那有着凛冽寒风的的冬日呢?

  可是我喜欢,在北风呼啸的冬天,当洁白的雪花纷纷扬扬的飘落,一朵两朵三朵,犹如在冰天雪地中绽开的雪莲之花,晶莹剔透,散发着令人惊艳的气息,这时是我最激动的时候,提着裙子在雪地上奔跑、旋转,我觉得自己就是白雪公主了,或者把手伸向空中,让那大朵大朵的雪花落在我的掌心,感受那一丝丝的凉意,让那凉意渗透进我的肌肤,和我融为一体

  雪花,她不似荷花亭亭净植,也不似菊花万种风情,更不似那不似牡丹娇艳华贵,它是小小的,精致的,又是纯洁的,没有被任何杂质污染。这精致又纯洁的雪花儿呀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眼球,我的灵魂。

  我们这儿是南方,属江南地带,虽四季还算分明,但却是少雪的。所以每次下一场雪,我都会很激动,伸出手,去接下这来自天上的贵客,仔细观察,这雪花还有棱有角呢!而且每一朵的形状都不同,有的像一颗五角星,有的是六边形,这朵像是一枚兰花,那朵又是一缀桃花,形态各异,令人目不暇接。

  有人讨厌冬天,因为它太寒冷了,但是我不这样认为,四季的`更替不是你改变得了的,不如换个角度去享受冬天吧,享受冬天的花草树木,冬天的河流天空,特别是冬雪的美丽与纯洁

  我想和冬雪做个伴,因为它惊艳而又脱俗,我想和冬雪做个伴,因为它告诉了我要想享受某种东西的快乐,就该先去发现它的美丽所在。

  冬雪,它点缀了每个冬季,也点缀了我的生活。

经典的随笔7

  你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充满欢笑的,还是带着悲伤的?是有些盲目的,还是很有价值的。

  其实我们每个人对于生活都是比较盲目的,因为社会不停的在变化,我们需要不断的去追随他的脚步,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做到,生活是永无止境的.,是你无法捉摸,无法看透的。或许你会问既然生活这么难懂,那为什么还会出现看破红尘这个说法呢?我认为生活中的看破红尘,其实就是他看不透,但是也不想看了,对大家来说,生活无非就是工作,赚钱,每天吃饭,睡觉,无聊了打打牌,搓搓麻将而已,其实不止,生活还有精神世界,物质世界等等。

  人的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行走的路线,目的,思想,行为都是有不同的,这就是生活,让我们无法拒绝而又不得不适应的。所以你只能让自己做到不被生活所淘汰,不然你就会成为看破红尘一样的人物。 换个方位来说,如果生活你都没有勇气去克服,那么你失败也是理所应当的了。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相信大家都知道这句话,的确,这句话说的很明白,我们面对生活就必须做好准备,不然你会迷路,你会找不到自己的人生目标,于是你就开始疲惫了,你会埋怨这个世界不公平,为什么别人都有好的生活,而自己却没有,还每天都躲在角落里哭泣,其实不是社会不公平,是你自己没有把握好机会,于是被社会淘汰了,从而你的生活也就此暂停了前进的步伐。

  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外国人眼里的东亚病夫,发展到了如今的世界经济大国,这能离开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吗?不能,因为我们敢于面对生活,敢于挑战现实,所以我们成功了,我们可以对全世界自豪的说,我是中国人,我为我的祖国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对于曾经在阴暗角落里生活的人们,其实不是社会太复杂,而是你自己没有去拼搏,生活就是这样,你需要不断的去探索,去创新,那么你的人生就是辉煌的,你的生活就是充满阳光的。 抬起头来,看看自己的缺点,然后去改正克服,不要总是胆小怕事,结果后悔晚矣。

经典的随笔8

  心中有诗,自在远方

  清脆的鸟啼,闪耀的露珠,醉人的朝霞,清新的空气带着泥土的芬芳,都在早起的清晨纷至沓来,如约而至的带来一天的惊喜与美好。

  站在西湖一角,任清风温柔的抚摸着娇俏的脸庞,任柳絮轻轻的飞舞着内心的思绪。波光里的艳影在水里轻轻的荡漾,树梢上的夏蝉在头顶阵阵的嘶鸣,远处的荷花在碧湖蓝天下昂扬起立,粉面含羞的,含苞待放的,结出斗篷的,粉的,白的都在风中婀娜多姿的摇曳,都在清水湖里袅娜的娉婷,道是无愧于花之君子,道是无愧于浪漫的夏季,道是无愧于人间极好的时节。

  偷的浮生半日闲,闭上眼睛,贪婪的呼吸着这纯净的空气,感受着如画如诗的风景。这诗意的画面还有所谓的远方无数次的在梦里徘徊,在快要忘记它的模样的时候让自己没有思考的就融入到里面,真是别样的惊喜又别样的放松。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把酒话夜,诗酒连天,这是唐代诗人李白特有的`潇洒与豪迈;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晋代诗人陶渊明特有的人生境界,也另世间无数人为之向往和倾叹,而我也不例外。

  在喧闹的城市呆久了,在世俗的人际关系中疲倦了,便极想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安抚和安放所谓的心灵;便极向往与世无争,田园风光亦或江南水乡的那种慢生活,天然去雕饰的风景更加让人心动神驰;而此刻西湖的恬淡,小桥流水的诗意,古色古香的音乐与楼亭,都是我心中的诗与远方。

  现实中生活总是存在太多苟且,太多远行的梦也常常在无奈中搁浅。其实不一定非要背上背包,坐上飞机去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旅行才叫远方。在我看来,眼里有诗,心中有梦,自在远方。

  在下班的时候偶尔放下匆匆的脚步,常常会遇见别样的惊喜,黄昏的日落,棉花糖似的白云,路边刚开的小花…在放慢脚步那一刻都尽情的收入眼底,这时的你也会忍不住的赞叹一声吧!这些美好常常都在我们的周围,只是被我们忽略了,被苟且的生活所蒙蔽了眼睛。

  不要错过了太阳又错过了月亮,不要错过了月亮又错过了群星;不要错过了花季又错过了雨季,不要错过了雨季又错过了仅剩的青春;从现在开始,打开心窗,让阳光洒进来,给心一首诗,给心一个梦,给心一个自在的远方,去感受人世间所有的诗意与阑珊,去探看人世间所有的纯美与风景吧。

经典的随笔9

  高高的大树,绿绿的小草,黄黄的油菜花,红红的桃花,白白的梨花这就是我的家乡何村。从小我就在这如画的地方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长大,穿着那些崭新的漂亮的.带有花边的连衣裙奔跑在那一片又一片绿油油的麦田里,任风把裙子吹成老高老高。

  成群结队的鸡呀、鸭呀、鹅呀,都是我的好朋友,欢蹦乱跳的猫呀、狗呀,常常和我嬉戏。

  我最喜欢的是养蚕宝宝,当我得到一张蚕籽的时候,兴奋地跳起来,捧在手心里冲到妈妈跟前大喊:“我有蚕宝宝啦!我可以养蚕宝宝啦!”妈妈微笑着说:“那你给她们做个家吧。”我找到一只漂亮的纸盒,铺好软软的毛巾,让蚕宝宝们睡在里面,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盒子看看蚕宝宝有没有出生啦!

  一个星期后,我发现装蚕的纸盒里竟然有一只只正在慢慢扭动的小黑虫,我马上反应过来,是蚕宝宝出生了。我赶紧去摘来几片桑叶,放进去,可是过了一会儿,看看桑叶还是好好的,蚕宝宝怎么不吃桑叶呢?我着急地问妈妈。妈妈告诉我说外公是养蚕高手,你可以去请教他。此次以后,外公就成了我的养蚕顾问。外公告诉我说,小蚕爱吃桑叶,一出生就要吃很多桑叶,要让它吃饱、吃好才行。桑叶要新鲜,并保持干燥,喂的时候,要切成碎片或条状。小蚕爱干净,我就常常给它清理粪便和吃剩下的残叶,让她们的“房间”时刻保持清洁。可是有一次换桑叶时,我发现许多小蚕一动不动,就用手碰了一下,仍然一动不动,我蒙了:“昨天还好好的蚕宝宝,是不是快要死了?”外公看了看,笑而不答,只让我继续观察。蚕宝宝似乎动了一下,过了半天,蚕宝宝们痉挛着,颤抖着,钻了出来,原来在蜕皮呢!外公这才告诉我,蚕一生要蜕皮四次,每一次蜕皮就像脱掉了一件很小的衣服,换了一件又新又大的衣服,会长得更快更大。就这样,蚕宝宝以惊人的速度生长着。房间里再也住不下啦,外公为我的蚕宝宝准备了两只大大的竹筛子,蚕宝宝的粪便和残渣都会从小洞里漏出来,既干净又方便,真是太棒了!

  蜕完皮的蚕宝宝都长得很快,食量也异常惊人,她们的小嘴巴像镰刀一样从上往下割,几分钟就吃完了半片,我不得不佩服,可是更让我担心的是桑叶供不应求了,每天我上学之前喂一次桑叶,白天外公要喂两三次桑叶,放学回家的我第一件事也是采桑叶、喂桑叶,附近的几棵桑树都让我采得光秃秃的啦,怎么办呢?幸好同学们知道了这件事,大家每天轮流带桑叶给我,让我的蚕宝宝衣食无忧了!要知道蚕宝宝长大后晚上也要喂桑叶的,这样才能长得好,我和蚕宝宝都感谢外公的辛苦,谢谢啦!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有一天,我发现蚕宝宝的身体变得亮晶晶的,原先身体里黑乎乎的东西都没了,还到处吐丝。我一问外公才知道,蚕宝宝是要“上蚕山”做茧了。外公拿出稻草,做了一个个“蚕山”,把透明的蚕宝宝放到“蚕山”上,几天以后,我收获了许多洁白的蚕茧,心里充满了激动和感谢!

经典的随笔10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琴行。

  你安静地躺在一只长长方方、墨绿色的皮革箱里。打开盖子的时候,我眼前一亮:你像被长久囚在黑屋子中突然重见了光明的人,浑身顿时折射出异样的光芒。这光芒似乎比金子还亮,令窗外的阳光也黯然失色。在我的眼里,你是最闪亮,最夺目的精灵。我被你深深地吸引了。

  我开始仔细地打量你:修长浑圆的身姿像亭亭的少女,整齐排列的指甲盖大小的键像你衣服上的装饰品,华丽却优雅。你迷人的外表和气质使我对你爱不释手。从此,我便与你结缘。

  将你从黑暗中解救出来的我自认为是你的主人,却不料,矜持的你摆出傲慢的姿态:我让你出声你偏要沉默是金;我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想让你开心,你却马马虎虎地“呼”了两声作为回报,好不让我气愤!更可气的是,到了老师手里,你这桀骜不驯的野马立刻变成乖乖的小兔,老师说啥你就做啥,跟老师配合得天衣无缝。让我既嫉妒又无地自容。除了对老师深深的叹服,只有自己乖乖地努力讨你欢心。

  不过,我对我们有信心,我知道,和你的感情需要慢慢培养,急不得。于是,我每天只要有空就来陪你。开始,你还没有收敛小性子,也常常与我闹脾气,可我有耐心,不生气也不泄气,依然心平气和地与你相处着。渐渐地,你被我的诚心感动了,冰凉的外表下终于流淌出小桥流水般的柔情。

  后来我才明白:你使性子是因为你不喜欢我们主仆的关系,你希望我和你平等相待,像朋友一般相处,能相互沟通与交流,分享快乐与忧愁。我也恍然大悟:难怪我心高气傲、心浮气躁时你就不睬我,而当我心平气和投入感情时,你就用悠扬的声音陪伴我。

  不知不觉,你已陪伴我走过了六个春夏秋冬,如今,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常常向你倾诉我的心声,我快乐时,你也用轻松快乐的'声音回应我;我忧伤时,你就用低沉婉转的声音安慰我。你更像我的知己,读着我的心情,然后用你独特而优美的声音表达着我的情绪,让我徜徉在你美妙的世界,忘了一切烦恼。

  如今,因为学业的加重,使我少了跟你亲密接触的机会。但我和你的感情不会疏远,随着岁月流逝,只有更加深厚。善解人意的你在我上学时就躺在盒子里安静地休息,等我回家后,就兴高采烈地迎接我,精神饱满地和我一起畅游音乐的世界。我和你似乎再也分不开了。

  我想,我和长笛的新故事又将开始。

经典的随笔11

  这么远,那么近

  20xx年的中考,我们学校最高分652,文化科目具体成绩早不记得,体育考试是36分却很难忘掉,立定跳远扣一分,跑步扣三分。全校绝大部分的初三考生体育都拿了40满分,这个全校“第一”自然难逃嘲笑。尤其是他当时已经拔节到一米八多,当时还是根竹竿。

  不过,他应该习以为常了,毕竟被嘲笑了三年,尤其在体育课。毕竟,他被全班级,全年级,甚至全校喊了三年的,“太监”。哪怕初中三年只有一次是全班第二的连冠记录都无济于事,连那个当教导处主任的班主任都以体育成绩不达标的理由在学期末只给他“优秀学生”,即使期末拿的是年级第一。他应当已经习惯。

  那么远的旧事落满了灰尘,在我首个马拉松赛事的扬马赛道上,又冒了出来,犹有酸楚。

  往事,那么远。

  那么远的往事里,马拉松,那么远。远到连幻想的范畴都到不了。

  去年此时,经常在中山陵遇着一个跑山的大哥,那时竹竿的高度犹在,维度已加量不加价的有了饭桶的规模,当时的精神状态和职业生涯也是同样的规模,饭桶。碰到几次后,对跑步带来的精气神的羡鱼,终于在五月底开始习渔。两三周后从散兵游勇进了悦跑,玄武湖就成了每个礼拜去几次的地方。

  七月6号一哆嗦,刚跑了一个多月就穿了件一次性雨衣在紫金山兜兜转转跑掉了第一个半马。跑完撑着发软的腿给七月姐发语音,冲手机歇斯底里的嚎我跑完半马了。就因为这次,我更喜欢雨跑。

  大半年的这个夏雨夜,这么近,犹在眼前。

  同样近的,还有那次半马,这么近,迈开步就能跑过。

  事不过三,厦门、无锡、武汉之后的第四次抽签终于得中,4月24日在扬马赛道上,静待人生首赛的鸣枪。前一晚,我查手机软件的记录,加上另一个软件的记录,11个月跑了20xx余公里。

  一次一次,一脚一脚,已跑出这么远。

  赛前的焦灼与紧张,让我顺利感冒和发热,更严重是几乎一夜未睡,5点45起来做准备时,一身细密汗渍。

  跟着心率混进B区,现场的嘈杂与拥挤似乎跟我全然无关,闻着膝盖和小腿上不惜血本喷满的云南白药的浓烈气息,一夜失眠的我开始神游,想起无数或近或远的.往事。鸣枪后的21公里,除了一路做算术题估测成绩,顶着两个黑眼圈和困意的我,脑海自行滚动画面。

  中考体育跑步时,偷偷喜欢的那个女孩儿对我喊跑快点;

  高中一帮热衷篮球的男同学屡屡笑我白长这么高个儿;

  前几年职场的失败和颓唐;

  一百九十多斤的身胚时那张怒放的饼脸;

  第一次在城东跑步被领队的马特和高翔给震到,也给刺激到;

  跑团悦跑时关伟凯文一众大神呼啸远扬的背影;

  徐大哥对我说洪水我看好你半马进130;

  马特说,你给我好好跑;

  ……

  不受控的心猿意马跟着两条腿跑了一路,看着终点的计时器,1:31:05、06、07,我踩过了最后一块感应板。

  远在意料外的半马130,收到短信通知成绩后,竟然那么近。

  我,给了跑过的11个月一个交待,给了以往的自己一个交待。往后,就是心无旁骛的崭新的路途了。

  因为,我已给了自己一个交待。用一场曾经很远如今很近的马拉松比赛。

  对得住自己。

  且回顾,历数来时路,已行如斯远;

  再前瞻,仰止彼处峰,在望那般近。

  目标,悬远方,依稀得辨。

  实行,在近处,触手可及。

  远和近之间,无非双脚的距离。

经典的随笔12

  一首诗歌的春天已经来临。

  飞在路上的梦想, 已经抵达了我生命中最初的家园。

  我像一朵沉睡已久的百合,被清脆的鸟鸣轻轻的唤醒。

  我要在这个春天,赶回我的故乡。背着我的刀斧和诗歌,善良和希望。

  我爱春天,爱她的抒情、温婉、沉醉,就像爱我自己。

  我爱春天,爱她的`恬静、优雅、梦幻,就像我爱你。

  我现在一次次的返回,一次次的寻觅,但一直心存感恩和爱,因为你桃花般香甜的唇、自在轻梦的呼吸,和烟雨中弥漫的绵绵私语。

  有多少美好的事物在等待,就有多少翅膀上落满了幸福。

  就像我的春天里,住着永远爱我的亲人。她们是田野里纯真的紫嫣,温暖、烂漫、芬芳。

  守在春天的路口,用小小的温馨,驱散我一生的疼痛和忧伤。

  想起她们,我的心就柔软下来,就会在夜里种下美丽的心愿。

  当我抬头仰望,也会祈盼那些纯洁的光芒,那些如歌的散板,与流水一起,一遍遍洗涤我宁静的心灵。

经典的随笔13

  秋风

  秋天的风,柔柔的,令人心醉;凉凉的,无比惬意。走过了春天的繁闹,夏天的炎热,伴随着秋的舞步,秋风满含深情款款而来。

  你看,那漫空飞舞的落叶,不正是秋风的杰作么?黄叶凌空曼妙舞,秋风含情送其归,投入大地母亲温馨的怀抱,回到自己最理想的归宿。秋风吹黄了田野,吹皱了湖水,吹暖了心田,吹来了丰收与希望……

  “团扇秋风起,长门夜月明。”“寂寞秋风能解意,吹红枫叶慰相思。”更有那一首首与秋风有关的诗话,带给人无穷的幽思与遐想。

  就这样,静静的、悄悄的,秋风来了……

  秋雨

  秋天的雨,不像春雨那般缠缠绵绵,亦不似夏雨那般激情澎湃,但自有其独特的性格。她,风情万种、千娇百媚地绽放着自己独有的温情,从空中漫步到大地,轻轻柔柔的飘洒飞舞着,给大地丝丝凉意。

  “一场秋雨一场凉”,伴随着阵阵秋雨的降临,气温亦随之降低,夏天的燥热不复存在,空气中也多了些秋天特有的清新与凉爽的味儿。

  秋雨,还是诗意的激发者。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骚客因秋雨激发灵感而出佳作。小窗独坐,听那秋雨打芭蕉,声声清脆,滴滴缠绵,不正是一首婉约美妙的诗么?无怪乎诗人会因秋雨而生“巴山夜雨”之感慨,情思是那般的悱恻与绵长了。

  秋花

  如果说春天是花的世界与海洋的.话,那么秋天就是花的第二个春天,在秋的世界里,秋花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秋花的种类很多,一点也不比春花逊色。你看,那含笑怒放的万寿菊、娉婷婀娜的美人蕉、淡雅翩跹的木芙蓉、含羞吐情的紫茉莉,还有那香飘十里的丹桂、高雅素洁的蝴蝶兰、蕙质冰清的晚香玉、娇花嫩蕊的秋海棠……正如一群身着鲜丽衣裳的仙女,将秋天打扮得色彩斑斓,绚丽多姿。

  秋花,亦会带给人无穷的想象与活力。“秋月秋花秋江水,秋风漫城秋叶飞。”“秋风吹花做落红,秋雨碾辗化春泥。”“秋花不比春花落,说与诗人仔细听。”好语佳句,缤纷天成。

  秋草

  秋天,并非萧索与荒凉的代名词,恰恰相反,秋是英姿勃发,充满生机的。那满山遍野的秋草,虽非夏日那般青翠葱茏,却也呈现出成长与成熟后的丰韵与优雅,更是平添了一丝魅力。

  我所处的位置在江南,在这里秋天的草还是鲜嫩碧绿的,不见一丝的衰落与凋零。“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写得真切与妙极,突出了江南秋草的特点。草犹如此,人当何如?

  秋天的清晨,看那缀满露珠的野草,一颗颗晶莹璀璨的小水珠附着在叶片上,正如散落满地的星星,又如一颗颗闪亮的明珠,绽放着迷人色彩。每当这时,我总忍不住低头细细端详,用手轻抚那水珠,轻轻摇曳,水珠倏然滚落,似一个轻盈透明的梦从心头滑过……

经典的随笔14

  前几天,我在医院门口等待着爸爸开车来接我回家,远远地看到一群小蚂蚁聚集在一起。走近一看,原来它们在运送一根鸡骨头。我一下子被这蚂蚁部落吸引住了,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大概有十几只蚂蚁扛着一根鸡骨头,缓缓地向前进军。我在一旁为它们呐喊:“加油!加油!蚂蚁加油!”我看到它们还是那样慢吞吞,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把战利品带回家,就想:这些小动物太可怜了!让我来帮助它们吧!

  于是,我先向蚂蚁部落吹了一口气,它们还以为是“台风”来了,纷纷躲了起来。我怕它们不再向前,就赶快把鸡骨头往前挪了一下,想把它们再吸引过来。一只小蚂蚁发现了,高兴得在原地转了好几圈,急匆匆地去通知它的小伙伴们。不久以后,大部队就来了,这一次,它们顺利地扛着骨头前进着。

  我耐心地“护送”着蚂蚁部落,只是没过多久,我就耐不住性子了,想给它们制造些“考验”。我知道蚂蚁是靠味觉来记忆回家的路的,就把两块小石子放在它们的`面前,隔断了它们遗留的味道。蚂蚁们发现前方有两座“大山”后,派出了一只小蚂蚁去侦察地形。这位“侦察兵”左看看,右瞧瞧,然后回到了大部队。它好像在和蚂蚁队长说:“报告!只要绕开小山,我们就可以获得战利品!”它们一分钟也不耽误,马上进军。

  可惜的是,还没有看着他们把鸡骨头搬回家,爸爸的车就来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那群聪明、勤快的小蚂蚁。虽然没有看着它们将骨头带回家,但我相信,团结一心的它们一定能完成任务!

  小蚂蚁们,下一次再见面,你们的蚂蚁部队一定更壮大了吧?

经典的随笔15

  恍惚间,到了大学。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年龄,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离开父母的羽翼,独自打拼。似乎还是习惯了娇惯的生活方式,我总是不愿意去接触那些看似稍有困难的事情。

  人总是自私的,不是每个人都愿意长大。就安静的做个小孩,无忧无虑,多么轻松惬意的生活。然而,该来的总是会来的。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可能会变成当初你不屑的模样。也许直到那一刻你才会明白,当初你所鄙夷的一些行为,只是受生活重压下,人们所带上的一种面具罢了。

  我常常感到迷茫,我学习的目的何在,是为了提高素养,优化大脑?自认没有那么高雅的想法。不是每个人都会把学习当做快乐。我想像我这样不喜欢学习的人大有人在,之所以不说,只不过是一种自我麻痹,一种他人麻痹的手段罢了。

  我出生于农村,本该安安分分的过个乡下人的生活。在那些生活在城市里的那些人来说,那叫亲近自然,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超越尘俗的高贵。然而对于我来说,并不是这样,生活在这里只是天天斤斤计较的过着日子,穿着不是那么舒适的衣服,过着不是那么如意的日子。是的,我向往那些灯红酒绿的生活,向往城市里女孩的公主房。也许这被世人称为拜金女,但对于一个生活在优越条件下的人,是没有资格这么评价的。

  我选择学习,是因为我想改变,改变现在的生活情况。我也想让我的生活能有更多的选择权,不必为那些琐碎而烦心。我也想学习钢琴,画画...想有那些高雅的兴趣。我讨厌喜欢的.东西,因为价格而错过的感觉。我也怕将来有个我喜欢的人也因此错过,所以我选择学习。我只是希望能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去争取,去体验一些看似离我很遥远的东西。有的人出生就有了,而有的人一辈子也不会有,我想,既然不是公主,那我应该是皇上才对,让我的子女可以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是龙应台的。孩子啊,我要求你用功读书,不是我要你更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

  是的,那样你才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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