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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作文

时间:2023-05-28 15:33:02 随笔 我要投稿

读书随笔作文汇总6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随笔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随笔作文汇总6篇

读书随笔作文 篇1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小说家德·亚米契斯所写的一本描写少年生活的书籍。书中描写的是四年级小学生恩里科身边发生的各种感人的故事,他与我的'年龄相仿,但我们的生活环境却有很大的差异。书中的人物经历着贫穷和战乱,但又处处变现出淳厚、朴直和友爱的品德。书中的“爱”表现得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致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

  阅读《同窗》这一节内容,我学到描写人物要抓主要特点的写作方法,同时也感受到同学之间拥有一份纯真平凡而又朴素的友爱,应当好好珍惜。

  <爱的教育>小练笔:

  陪伴我四年之久的同窗好友很多,我们朝夕相处,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亲密无间,下面我就为你一一道来。

  谢翔宇是我们班的大个儿,他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脸色白皙,爱好运动,常与我和睦相处。赵子轩是我的铁哥们,每天坚持写日记,据说他写的日记本堆起来都有一尺多高。我俩一起当过科学课代表,不过因为失职被老师撤掉了。有一点我们俩很像,就是话特别多,经常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老师说我们是班里顽皮孩子的代表。

  我们的班长秦敬军,长得俊俏,机灵活泼,成绩优秀,做事干脆利索。别看他的个子矮小,可很有号召力,在班里说一不二,很有威信,我们十分敬佩他。

  再说说姜峰吧,那可是我们班跑的最快的同学。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脸颊乌黑发亮,走起路来步伐矫健,散发出健康向上的气息。每当运动会来临,他都会在赛场上大显身手,像一匹飞奔的骏马,奔驰在操场的跑道上,为我们班增光添彩。

  这就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同窗好友。

读书随笔作文 篇2

  读书真好。因为读书是一种欣赏,是一种放松,是一种愉悦。书——给了我甜蜜的收获。

  幼儿时期的我,是伴着安徒生、格林童话进入甜蜜梦乡的。每天都缠着妈妈讲故事,听童话成了我的必修课。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过同情的眼泪;也在梦中把她请到家中,为她准备了丰盛的晚餐,给她穿上暖和的羽绒衣;曾被《白雪公主》中那阴险狠毒的王后气得咬牙切齿,恨她毒蛇般的心肠,也被七个小矮人的滑稽逗得哈哈大笑,更被白雪公主的美丽善良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妈妈告诉我,你要好好识字,识字多了,你就可以自己阅读了。那时,我多么希望尽快认识那一个个方块字,能捧起自己喜欢的书尽情地阅读呀!

  渐渐的,我长大了,上学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多,一本本书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到节假日,我便成了书店、图书馆的常客。只要是我喜欢的书,不管多贵,妈妈都慷慨解囊,毫不吝啬。我们家的书柜里摆满了书:《作文大全》、《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应有尽有。我常常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体会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理解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无奈,领悟陶渊明“种豆南山下”的淡泊,寻找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豪情;被穷人桑娜的爱心所感动过,对老葛朗台的虚伪自私愤恨过,为爱斯梅哈尔达的命运叹息过,为简·爱的最终幸福欢欣过。读书让我明白了真伪虚实、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似同智者谈心、交流思想,教你辨别是非,教你弘扬正气。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沁人心脾。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每天晚上,不管多晚,我都要看上一小时书,枕着书,闻着书香,才能安然入睡。读书,让我结识了很多朋友:保尔·柯察金、鲁滨逊、海伦·凯勒……因为认识了他们,我总是觉得自己太不足,没有他们的博大爱心,没有他们的顽强意志。从而使我更加清楚地认识了自己,努力完善自己。书,带我游览过祖国的高山大川,名胜古迹;领略过黄山云海的莫测,泰山日出的壮观,长江三峡的雄伟;了解祖国上下五千年悠久的灿烂文化;书,带我周游世界,登上了高耸入云的.埃菲尔铁塔,参观了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欣赏了被奉为国宝的“断臂维纳斯雕像”,游览了尼罗河畔的埃及胡夫金字塔;书,把我带到过一望无垠的草原,广袤浩瀚的沙漠,几亿年前的侏罗纪时代,几十年后憧憬的未来;是书,让我去经历惊心动魄的古代战争,拜访叱咤风云的伟大人物,打开丰富多彩的社会画卷,进入奇异瑰丽的想象世界;还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了解了世界风云,懂得了饱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要勇敢面对挫折,成功就在眼前……总之,读书真好,读书是娱乐,是享受,是休闲,又是收获。读书远比得到黄金更快乐。

  我爱读书,一读起书来很容易进入忘我的状态。所以,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人生的航标。读书,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读好书,将伴我一生。

读书随笔作文 篇3

  我看了一本书《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之社科人文、地理卷》。

  在这本书里印象最深的是《贫富差距》。

  世界上有些国家比较富裕,也有的国家非常贫穷。而且贫富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按人均收入的比率来计算,在20世纪60年代,人均收入第五位的`国家与倒数第五位的国家之间的比率是30:1;而今天,比率已经达到了80:1。另外,在世界各国,不论是富国还是穷国,国内的贫富悬殊也很大。

  那些最富裕的国家都有发达的工业和服务性行业,能够满足人民的各种生活需要。这些国家可以自己生产国内所需要的产品,或提供各种服务;也可以通过向其他国家输出商品,利用赚取到的外汇从别国输入产品或服务。在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人们所生产的粮食仅能够维持自身的生活。如果再遇到疾病或自然灾害,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也难以保证。

  最近几年,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增长很快。这些国家的出生率非常高,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人需要吃饭。

  难怪最近会有金融危机发生呢,原来是这样啊,那以后我可在不能浪费粮食了,不能再见什么买什么了如果每个国家都这样,每个人都这样,那就不会有金融危机了,今天你做到了吗?

读书随笔作文 篇4

  近几天也想定一个读書计划,所以把書柜里的藏書都拿出来再读读看。

  最先重阅的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之前看的时候,只记得書中情节对我的震撼挺大的,女主人公的偏执专情让人又疼爱又怜悯,而男主人公过于放浪的风流人生也让人看不惯,我还记得当时把書中故事给家人讲过一遍。可时间一久细节也就淡忘了。

  所以这次,我想边读边记笔记,写写读后感,才重阅数页,我已深深体会到那句话:好書是可以看很多遍,精读,细续!

  这一回,我不再纠结于情节发展,一日十行地阅读过去。

  细细地,我品味着書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回。我甚至想,有些人学多国语言是有道理的,像这些外国著作,如果能看原著,肯定字里行间的表达也有所不同,毕竟译者也无法百分百全译出作者的意思。

  我以前不觉得译者文笔的`重要性,后来经过对比,才发现一个有文采的译者当真比那些只会直译文字的作者强太多了,买翻译的書还是要选好译者。

  定了读書计划,希望自己能好好执行下去,加油!

读书随笔作文 篇5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不多也”的酒鬼—孔乙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这“可笑”,首先表现在他的外貌的奇特和思想的迂腐上面:孔乙己是酒客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又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把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单从这段人物描写来看,也大致可以判定,这是一个颓唐不堪、没有前途的“书呆子”。不是吗?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人物显得是那样残酷无情,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变成“讨饭一样的人”了,可是他不愿意抛弃那件破长衫,还是要摆出“读书人”的臭架子,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不多也”,教人半懂不懂。可是,别人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乐。当别人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他一面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突出,一面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是自尊的,可是别人却故意要去刺痛他,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手,这就使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回答不出,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呵!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通过这个可笑而又可悲的人物,不是暴露无遗了吗?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以他人之不幸,成自己的乐活,而要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努力拼博,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随笔作文 篇6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就是一个常常住在“黄金屋”里男孩儿,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书增强了我的阅读能力,书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阔,书使我受益无穷。但因为看书,我也曾付出了“血的代价”,由此成了我读书生涯难忘的一次。

  那是上个星期的一个中午,我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读着薛珂借我的《儿童文学》,老天爷突然变脸——由晴阴,下雨了。幸好老爸在家——能开车送我。刚好,2点半的闹铃“叮铃铃”地响了,我极不情愿地放下书,跟老爸一起走了。

  到了车上,我又从书包里把《儿童文学》拿出来看,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书,眼眨也不眨一下,此时此刻,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路上最好堵车!可并不如我所愿,没多大会儿(对我来说)前面传来了喇叭声,“啪——”一声,我没理会;“啪——”两声,我装没听见;“啪——”三声,我在也无法平静地看了,我一抬头,原来已经到学校了。“没工夫在看了,下车吧!小书虫?”爸爸稍带讽刺地“请”我下车。

  下了车,我手中的《儿童文学》并没有放下,而是继续看,因为下午我就要把书还给薛珂了。“咣”的一声,我的头开始做痛,原来我看书太入迷,一不小心,撞到路边的`站牌上了。我轻轻用手摸一摸头,发现头上有一个大包,同时疼痛又使我赶紧缩手。

  我并没有吸取这个“血的教训”,照老妈的话来讲是“不思悔改”。可书上的情节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使我“不得不看”。“反正撞一次,就不会撞第二次了。”我尽量说服自己,但眼睛一时也没有离开书本。我安慰着自己,忽然觉得脚下一滑,双手本能地向前一扒,结果摔了个“嘴啃泥”,弄得我脸上、身上都是泥巴,样子活像个小老头,可笑极了!

  这次读书虽然我付出了“血的代价”但我总算读完了《儿童文学》,这次受伤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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