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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管理制度「通用」

时间:2022-06-25 23:18:56 条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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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管理制度「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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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管理制度「通用」

  1、学员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和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

  2、学员应准时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并按旷课处理。

  3、考场课桌上只能放考场用品文具,不准放与考场有关的书及资料。

  4、领到考卷后应先写上学号、所在单位及姓名,答题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禁用铅笔和红色笔答卷,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

  5、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夹带或传递纸条、交换考卷或偷看资料等作弊行为。

  6、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7、考试开始半小时后,学员方可交卷。交卷时须经监考教师收卷后再离开考场,不准与未交卷的学员交谈,不准在考场内、外停留或喧哗。

  8、凡上述规定者,考试成绩直接记为“零”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补考资格,并不得录为亚泰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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