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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时间:2023-03-27 16:58:44 通知 我要投稿

【热门】培训通知范文集合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通知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培训通知范文集合6篇

培训通知 篇1

  为确保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进行20xx年下半年劳动安全及生产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人员

  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在职职工(包括聘用人员、劳务用工)。

  二、培训方式

  各车间以日常学习的方式。

  三、培训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20xx年7月7日---7月24日

  考试时间:20xx年7月25日---7月30日

  四、培训参考资料

  《铁路劳动安全》(中国铁道出版社)、《刑法》、《安全生产法》、《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集通铁路集团公司机务系统劳动安全控制措施》(内集铁机【20xx】62号)摘录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

  具体培训内容见下方基础培训资料,考试内容见下方职教资料。

培训通知 篇2

各位家长:

  根据校历和上级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生们注册时间:8月31日(一天)

  二、提供材料

  一年级新生报名随带:

  1、入学通知书。2、儿童预防接种证。3、婚育证明。4、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地址栏页和新生本人复印在正面,新生父母身份证复印在背面)。5、非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们还需提供已在本招生片区生活的有效证明。(上述材料已上交的不需重复提交)

  二至六年级学生们报名随带:

  1、素质报告单。2、暑假作业

培训通知 篇3

  各企业、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接平度市安监局培训中心通知,对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1、参加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费用及材料及报名地点:

  A安全管理人员、公司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费用440元/人(含午餐),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2张2寸照片。

  金属焊接与切割人员培训费560元;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3张1寸照片。

  上述人员报名地点: 平度市青岛路友谊宾馆院内"安监培训中心"。

  B电工作业人员培训费520元。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3张1寸照片。青岛路电业宾馆安全生产培训处(电业公司大门东侧).

  请各单位抓紧报名。

  报名后,请通知同和安监办,电话8731702x.

  安监办将会同安监局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规定培训的要进行处罚。

  某某单位

  20xx年11月3日

培训通知 篇4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篇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新《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当前县、乡政府领导班子调整现状,按照省安委办统一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时间半天。

  二、培训地点

  沧州国际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三、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分管副主任,各县(市、区)安监局局长、分管宣教培训工作的副局长或科(股)长。

  四、会议议程

  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宝良主持会议。

  1、市政府副市长刘强讲话;

  2、安全生产宣讲教师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3、安全生产宣讲教师作《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合法性审查及打非治违》专题讲座。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会议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报名时一并报送书面请假报告,由xxx安委办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训。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入场。

  2、为确保行程安全和培训效果,原则上各县(市、区)组织统一乘车参加培训。

  3、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于3月29日下午17:00前将联络员及参训人员名单报xxx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对照报名表,认真核查各地参训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培训通知 篇6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国家卫计委首批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特发布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招生报名通知,具体如下:

  一、招收对象

  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是指经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录,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第一学历为临床(或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20xx年应届毕业生,且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二、招收专业

  我院共有23个专业基地,此次招收专业有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口腔全科,共计23个培训专业。

  三、招收计划

  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并结合我院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招收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培训条件

  1、进入培训时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书;

  2、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3月27日至20xx年4月12日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住培管理办公室(8号楼1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①《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②个人简历一份;③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⑦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我院将现场对以上材料逐一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考试。

  六、考试

  招收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所有考试结束后,根据省卫计委招生计划和成绩确定拟招录名单。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所有招收名单确定后,由医院与其签订相应培训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二)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的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xx〕13号)执行。培训结束时,进行以临床实践技能为主的全省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结束后,均需自主择业。

  (四)在规定的培训期间,在培学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江苏省卫计委要求执行。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九、其他

  本次招收对象仅为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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