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作文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

时间:2023-06-01 19:46:00 写作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4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4篇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1

  我最讨厌猫,它的眼睛在月光下幽幽的像一个可怕的坏人,但读了《猫鸣》,我又觉得猫是一种生命的象征、地球上不一般的音符。

  沼田真帆留香是一位日本作家,他刻画了日本人眼中的小纹“对于现在的小纹来说,美味想吃多少吃多少,才是幸福的。”小纹就是一只贪吃猫,橘黄色带条纹的生命体,猫毛蓬松的像一丛一吹就可以撒满田野的蒲公英┅┅之前

  二十年前,信枝失去了腹中的胎儿,又莫名收到了小女孩给的流浪猫,信枝一次又一次丢小猫又一次又一次捡回来,小猫吃着盘中的沙丁鱼,信枝抱着小猫觉得小婴儿与小猫在对话。

  快乐的日子才开始不久,不幸又突袭了这温暖的一家,信枝化成墓前的白百合,留下丈夫和坐在楼梯口的小纹。小纹生命的丝线正在靠向末端,但它乐观的精神在消沉的.藤治心里划出一支明亮的火柴。

  后来,小纹走了,松垮的尾巴从纸箱里露出来,藤治知道这只活了二十年的猫去了天边,回忆小纹的一举一动,这只猫好像只是在做一个美梦。

  一个生命的美丽不在于伟大,而在于乐观、坚强,你愿意做天上的星还是地上的石,你手里就有权力来选择,你对它的爱,决定它对你的态度。不管是一朵纤细的植物还是屹立在国家之上的伟人,都是不能缺沙的,每个生命都是不容易的,像一只瓷花瓶,跌在地上对他来说是无法形容的痛苦。

  热爱生命,让我们学习小纹,要乐观,在心中建起一座姹紫嫣红的花园,所以我喜欢这篇文章。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2

  我喜欢这么一篇文章,它的名字叫做:《神枪 手》,作文 一篇让我喜欢文章。文中的主人公是克迪安。故事发生在纳粹集中营里……

  克迪安是英军著名的神枪 手,他被关进了纳粹集中营里。地下组织正想办法救他,可敌军看守太严,根本没有机会。克迪安知道集中营隔壁是特种训练营,所以和易达大叔、一位老人商量着投毒掉这个黑窝。计划第一步就是老人负责搞到毒药缝在克迪安的衣服里,接着是易达大叔冒充叛徒告密说他是神枪 手,然后克迪安成功进入敌军的训练营。疯狂的纳粹长官给了克迪安5发子弹和纳粹们进行实弹对抗,只要纳粹5发子弹打不到他,他就可以安全的'活着。几天过去了,克迪安在一次进行实弹对抗时,忽然他明白了纳粹长官是为了让纳粹们的实力提高才让他活着,于是他故意被敌人打到。纳粹长官吹了一声哨子,对纳粹使了一个眼色,让两名纳粹带这克迪安向“死亡道路”。这条路克迪安并不陌生,纳粹先放了犯人在那条路上跑,可是跑不远就会把他射死。克迪安在经过院子时,挣脱了两名纳粹,跳井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克迪安牺牲后的第二天,正如他所愿,纳粹队员都死了。可是易达大叔和克迪安都牺牲了……

  1972年,那位老人被英国授予了终生荣誉勋章,老人接过勋章后泪流面,说出了这两个英雄人物的事迹。最后,易达大叔和克迪安的传奇故事也被搬上了银幕。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3

  总有一个地方,承载着童年的记忆。它或许是拥有浪花、贝壳的海边,或许是那鲜花盛开的郊野,也许是祖父五彩缤纷的园子。在祖父自由的天地里,儿时的萧红尽情享受着童年的无穷乐趣。

  茅盾曾说,“《呼兰河传》,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我和祖父的园子》就出自这部“回忆式”的巅峰之作。萧红对自由自在童年生活的详叙,表达对童年生活、浓浓亲情的眷恋。我和祖父的园子,作者纯真地写下在园子里发生的趣事。

  说起园子里的昆虫,仿佛一个孩子在扳手指头,那满足、得意的神态跃然纸上。作者写小昆虫,不仅着眼于它们的色彩,还对蜂子姿态进行细致描写。适当地使用叠词“胖圆圆”,语言更加有韵律美。

  “我”跟祖父在院子里不是在劳动而是在玩闹。“我”明明分不清苗与草,回答祖父却毫不含糊,确切的`肯定是“谷子”。祖父追问,我仍“执迷不悟”,我不禁摇头欢笑。生动形象的表现“我”天真、顽皮,侧面体现祖父慈祥、宽容。孩子的想象力丰富,敢于异想天开,作者心中一切事物都是自由的,快乐的,万物都是有灵性的。在自由的天地,她快乐地睡着了,以天为幕,以地为席,多么欢畅。

  我要是拥有一个这样的大园子该多好啊!萧红以娴熟的回忆技巧,轻盈的文笔,描写她绚丽的奇妙童年。洇湿的字迹里晃动着童年的光影……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4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写的一篇散文,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文中的父亲和朱自清的关系,跟我和我爸爸差不多。每次读到它,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

  记得那天,我因受凉咳嗽了一整天。到了晚上11点多,我在房间里翻来覆去。

  病痛像魔鬼一样敛在黑漆漆的房间的一角,而有时在空气中游荡,有时放肆地折磨着我。我颤抖着注视着黑暗中的一切,但视觉早己麻木,只感到头晕。灵魂似乎想挣脱开身体的禁锢,在身体里横冲直撞,我不禁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爸爸听到后,立刻冲进来,抱起我就往医院飞奔过去。正值寒冬,屋外地上堆积着厚厚的雪,可爸爸只穿了一件毛衣就跑了出去,而在他怀中的我,却严严实实地裹了三层衣服。不知跑了多久,爸爸突然猛地把我抱紧,用自己的身体裹住我,把我裹在怀中。随后我感觉到,我们疾速翻滚了半圈后又重新摔倒在地上。我吓得顿时清醒了,恍惚中又看到爸爸的.裤子膝盖处有血,又被吓晕过去了。醒来时,我己经在医院了,爸爸正在身边,嗔怪道:“你怎么不好好休息呢?再睡一会儿吧。”说完就要出去了。他一步一停,捂着腿,从门口消失了。但我还是呆呆地盯着门口,爸爸走走停停的样子,刻在了我心中那条走不尽的路上……

  朱自清先生看到父亲的背影,心中是不是也思绪万千呢?纵使是丹青高手,亦难以勾勒出父亲坚挺的脊梁;即使是文学泰斗,也难以刻画尽父亲那不屈的精神;即使是海纳百川,也难以包罗尽父亲对女儿的关爱!

  父亲的关怀像一把大伞,为我遮避风雨。父爱如海,是沉默深遂的。我喜欢《背影》这篇文章,不是因为语言有多么华丽,不是因为作者有多么出名,而是因为我对父亲的感激,与字字句句之间渗透出浓郁的却沉默的父爱。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5

  亲情是比火还炙热的温暖,总有一篇故事勾起我对它的思索。当金灿灿的阳光光影闪烁,我安静地栖息在暖暖温情中,莫名的感动汩汩而出。

  翻开文摘的第一页,《血脉亲情割不断》这个标题就幕入了我的眼帘,虽是不起眼的短片,但内容却深深触动了我。主人公在养父的去世后知道了自己真实的身世,因被父母抛弃而感到隐隐作痛时,他的哥哥找到家中最小的他。虽然主人公对突如其来的亲人感到陌生,甚至厌烦,但是在发现自己已身患尿毒症晚期时,他的哥哥毫不犹豫地选择把肾换给他。即使遭受了多少的冷眼,即使捐肾所作对身体有多大的'损害,但是这都无法阻挡心灵的温暖与亲情的付出。恰似文题一般,血脉亲情割舍不断。

  反复品读,心中过多的便是被感人亲情的深深震撼。细细回想,我的身边处处漫溢着亲情之暖。他们正如文中的哥哥一般为亲人能付出自己的一切,这便是我们的父母。他们何尝不是在我们身后为我们默默的付出,在深夜的书桌旁陪伴着我们。已过半夜,母亲的房门却在不时响起。回过头来,走出房间去与母亲撞了个正着。看到脸上现着诧异的她,心中差不多也猜到了一知半解。整夜我都与这门声为伴,我知道这是她忍不住的担忧。尽管如此,在我醒来时,母亲往往会出现在我面前。此时的他早已用一个钟头的时间为我做好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每每尝起时我懂得,那是母亲的付出。牺牲着她的休息与精力才有喷香的饭菜与整夜的陪伴。望向她憔悴却面带和蔼的面庞,那是亲情的温暖,是母爱的炙热。

  是这样一则故事,让我感受着亲情的可贵,付出之中深藏的便是浓浓的爱,体会最深的便是那比火还炙热的温暖。我,果然又动情了,因为我的生活与亲人。感谢我最爱的文章,读懂你的那一瞬间,我的幸福,无以复加。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6

  “我急得胸口发痛,揉搓着,咳嗽了,一咳嗽,胸口就像许多针扎着那么痛。”我捂着胸口,仿佛也在疼痛。现在,我已经沉迷在书的情形中。对了!你们猜一猜,这句话出自那一本好书呢?告诉你们,就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写的她小时候在北京快乐生活的情境,生动地描绘了一个聪明、可爱、漂亮的小女孩。她的创作多取材于北京,对北京刻骨铭心的乡思和沉甸甸的怀念,都点点滴滴渗透到作品。

  她曾经写过很多有名的书,但我最喜欢的.是《城南旧事》。在这本好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惠安馆》,在这里发生的事,犹如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

  在这篇文章里,英子认识了一个叫秀贞的姑娘,路过这里的人都知道她是“疯子”,可是,英子并不那样认为。因为,她觉得秀贞是一个开朗、可爱的人。而秀贞也把英子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

  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惠安馆》时,找到了我很喜欢的一段话:“小油鸡的黄毛上长出短短的翅膀来了,我和妞儿喂米喂水又喂菜,宋妈说不要把小鸡肚子撑坏了,也怕被野猫叼了去,就用一块大石头压住藤箱盖子,不许我们随便掀开。”小油鸡可爱又好看,软软的毛、小小的翅膀,我仿佛也看到了小油鸡可爱的样子。

  接着,我又看到了这句话,让我很欣赏:她摘下来几朵指甲草上的红花,放在一个小瓷碟里,我们就到门口台阶上坐下来。你们猜猜我为什么喜欢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写出了秀贞的动作细节,使我看到她和英子的友情。

  我喜欢这篇文章——《惠安馆》!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7

  一篇让你喜欢的文章,一定有许多必不可少的优点。比如说:从中你学到了一些头头是道的道理、用了妙语连篇的好词佳句、有许多点睛之笔的说明方法……一篇好的文章,会开启你认识世界的大门!

  我喜欢的这篇文章叫《爱书》。之所以让我很喜欢,是因为这篇文章的开头非常精彩!别具一格,让读者迫不及待的想往下去看。文中写了作者读书的过程,写的有详有略,而且从字里行间中体现出了对书的渴望之情,那深深的感动,’温暖了我的心田。文章的一些片段,令我陷入沉思,他是这样写的:“孤独的时候,书是陪伴我的朋友;伤心的时候,书是安慰我的朋友;失意的时候,书是给我力量和自信的朋友……总之,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我像交了许多知心的朋友。”在这里,他把书比作了自己至亲至爱的好朋友,让我体会到他的爱书之情真是越然纸上。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结尾:“书,我的好朋友我生活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带给我了快乐,带给我了感悟,带给我的无穷无尽的智慧。”又一次进行点题,将感情抒发的'淋漓尽致!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从作者的一言一行,文章的字里行间中所流露出的对书浓浓的喜爱、赞美之情,感受到了一篇好的文章对我心灵的震撼,作者从书的热爱!也让我明白啦:书是寒冷冬天里温暖的火把;书是纯洁而明亮的眼睛;书是各色鲜艳明亮的水彩颜料,为我们多姿多彩的生活添上处处点睛之笔。我要在书的海洋中茁壮成长!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8

  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

  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9

  《踢》是我在一个网站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十分贴近现实生活,令我感触很深。

  《踢》讲了三个被父母严重溺爱的小孩子。一个孩子用脚不断地踢飞机椅子,前面的乘客礼貌要求他不要再踢。他却大声地说,前面那个人好讨厌,他母亲竟附和说,别理她。另一个男孩要污染河水,被佣人阻止。男孩在佣人的膝盖上踢了好几脚,母亲只当作是一场无关痛痒的'游戏。还有一个男童,狠狠地踢了一只病殃殃的野猫,母亲却说,不要去踢野猫野狗,它们被踢疼了会咬男童。

  有人曾把这一代独生子女称为“小皇帝”,话虽有些过分,但反映了真实的社会情况。柳宗元曾说过:“虽日爱之,其实害之。”意思是不能对子女溺爱、娇惯。可当今有多少家庭做到了呢?大多数家庭,孩子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放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孩子说东,就去东;孩子说南,就去南。他们几乎把能做的都做了,只剩下吃饭睡觉了。

  那严重溺爱的后果是什么呢?5月7日,温州一位母亲带儿子去配眼镜,当他把取眼镜的回执单递过去时,儿子正在打游戏,无意间挡住了儿子的手机屏幕。之后,儿子大怒,双拳直向母亲冲去。这样的例子在社会上数以百计,无疑是给那些无知父母的清醒剂:溺爱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巨大的伤害。只有家长让我们在生活中自我磨砺,才能使我们健康地成长。

  现在有很多家长都十分在意孩子的成绩。注重成绩没错,我认为家长应更注重孩子的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广泛地去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长见识,才能真正走上社会。许多家长一味地追求“高分”,把孩子培养成了一个高分低能的学习机器。

  我在这里向各位家长们发出号召:请您放手,给我们一个自由实践的空间吧!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10

  进入学校学习已经八年,学过的文章无数,掐指算来我最喜欢的文章应该算朱自清的《背影》。

  这是一篇纪实散文,可以说是描写亲情的最好的叙事散文。全文以“背影”为线索组织材料,通过”我”几年前回家奔丧、车站分别、别后思恋等情节的追述,抒发了人间的真情。文章中对凝聚着父亲饱经忧患、穷困潦倒的“背影”的描写,充分体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深厚的感情!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我认为这文章写得好!

  文章第六自然段描写父亲过铁道买橘子时的背影,是文章的感情高潮的喷发。透过那黑色的'衣着,我们似乎看见父亲那灰暗生活所包裹漫漫人生路。那努力攀登着的双手,那尽力向上缩的双脚,那肥胖的向左倾斜的身子……此时都落在作者沉重的心上。朱自清感到父亲行走的艰难,体会到了父亲的衰老,还有今后人生路上父亲要独自挣扎的苦痛。即便如此,父亲依旧倔强,什么事情都为儿子考虑周全了。儿子再冷酷,面对此情此景,心情也难以平静,黯然泪下。这泪水既是情感的表达,也是文章抒情的需要。

  课文的可爱之处,不仅体现在情感真挚这一方面,还体现在组织结构上。

  通观全文,作者对父亲的背影有四次描绘。特殊环境下活动着的背影,是对父亲的素描,也是当时父亲精神的写照,还是作者感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章以“背影”为焦点,可以凝聚作者对父爱的独特发现和深刻领悟,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运用一个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视角为题,以小见大,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另外,文章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脉络清楚。从文章的构思看,别开生面,含蓄隽永,让人回味无穷。

  具有这些优点的文章不多,喜欢《背影》也就自然而然!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11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是《滴水穿石的启示》,在安徽广德太极洞内,有一块状如卧兔的石头。石头正中有一个光滑圆润的小洞。这是怎么形成的呢?原来在石头的上方,有水滴接连不断地从岩缝中滴落下来,从而形成了这一奇观。水滴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它为什么能滴穿石块呢?因为它目标专一,持之以恒,在《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中正向我们介绍了这样的精神。

  大自然中没有不调谢的花,人世间也没有无曲折的路。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遇到崎岖坷坎,强者勇敢面对,持之以恒;而弱者却因此一蹶不振。

  记得从前,我的朗诵水平十分差,读起书来总是结结巴巴。为此,我经常在课堂上当众出丑。有一次,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我听 ,吓得面色全无,满脸都是对老师的恐惧。虽然我十分畏惧老师,但我还是去了。当看到办公室里只有我和老师时,我不禁在心里长长的“嘘”了一口气。“你课文真得读不好吗?不是,你只是没有用心去读。”老师的话像蜜蜂一样一窝蜂涌进我的.脑海之中。我刚想反搏什么。老师却一句话把我堵了进去:“你有认真读书吗?”这句话像一把锋利的宝剑直刺入我的心。我思考了一会儿,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把书读好!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终于能够将课文读流利、正确了,这使我感到无比兴奋,原来我可以将书读得这么好!我以后一定要认真读书,用心去体会书中的知识。

  这就是滴水穿石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三心二意,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你读了《滴水穿石的启示》之事,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有了很大的理解呢?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12

  这学期我们学过《滴水石穿的启示》,这篇课文令我深受启发,其中太极洞内“滴水穿石”的奇观、坚持不懈的李时珍、刻苦发明的爱迪生和锲而不舍的齐白石是我们每人都必须临摹和消化的精神。这个精神我在实践中真正运用和感悟到其中的意思了。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我和爸爸在离家很远的地方钓鱼,中午赶不回家吃饭,只见池塘旁边有一大块红薯地 ,爸爸拔了几颗红薯准备打发我们的午餐,我在这之前没吃过烤红薯,以为不好吃,一脸的不以为然

  开始烤红薯了,爸爸直接用四根洗过的棍子穿过红薯,然后生起一堆火,两边搭起架子,再把穿过红薯的棍子架在火堆上面。我越看越惊奇,开始根据爸爸的指导慢慢的`转动红薯棍子,使红薯能够受热均匀,不至于烤焦,我一会儿就拿起来闻一闻,过一会儿又闻一闻“怎么还没好啊!”我没耐心地喊道。“你可别学小猫钓鱼哦”爸爸说完便又去钓鱼了。经过爸爸的提醒,我心中闪现出了《滴水石穿的启示》这篇课文,脑海中不断出现李时珍、爱迪生和齐白石爷爷他们那巨大的成就不都是靠着这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意志力所换来的吗?我虽然不是在撰写鸿篇巨著,也不是在做名垂青史的事,但我知道,小事情能够让你拥有大智慧。我于是下定决心坚持不懈,相信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转眼间过了半个小时,但还是没熟透,我自己在心里给自己加油“坚持坚持”。大约又过了半个小时,我才吃到美味可口香飘十里的烤红薯。

  在当时这味道美的无法形容,简直是比山珍海味还好吃,也许是自己亲手耐心烤出来的吧。

  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是想要成功就必须付出耐心和汗水,要知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要有坚持到底的信念就一定能品尝到成功的滋味。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13

  要说我最喜欢的文章,那便是朱自清的《匆匆》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一股莫名而来的伤感从心尖儿里面涌了出来。

  那莫名的情绪可能是燕子,春去秋来,飞走又飞回来;也可能是一棵柳树枯萎后。就像朱自清先生说的,为什么只有过去的时间不复返?是谁偷走了他们?我想,是懒惰!是人的本性懒惰!

  如果我不懒惰的话,就会在以过去的四千多日子里留下深刻的足迹,回头看时就不会涔涔而泪潸潸了。但,日子还会像文章第三段里写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人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直到一个早晨什么事都没有做,才知道时间在不经意过去。

  如果未来我会自暴自弃的话,又会像文章里写的,“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在叹息里闪过了”,是啊!如果未来的我在自己一句句后悔的`叹息中浪费自己一生中最好的青春。那一定要醒悟,珍惜这些宝贵的年华宝贵的时间!这样未来的我就能抓住些日子就不会像文章里写的,“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如果没有醒悟的话那就会想文章最后第二段中这几句话“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是啊!未来没有醒悟的我过去的日子如烟、如雾被吹走,被蒸融。之后就会不留一点痕迹的离开这世界,如没有一定成就的来到这世界一样!不行!我一定不会让未来的我赤裸裸地离开!现在我就会抓紧时间,珍惜时间!不会去遮挽了,因为我会把它抓紧!

  《匆匆》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也教我了时间不会等你,只要你去抓紧它!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篇14

  “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羚羊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一只老羚羊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起的桥。”这是我最喜欢的文章《斑羚飞渡》里最令我感动的一个片段。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老羚羊们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辟一条生存的道路,这是一种最无私的'爱!

  读着这一段感人的文字,我想起了以前曾看到过的一篇报道。在一次大地震之后,救援队员们在一幢倒塌的房屋里发现了一对已经去世的、姿势奇怪的夫妇。他们躬着身子,双手搭在对方肩膀上,形成一个拱桥形。当救援队员把他们抬走后,发现在他们的身子底下还有一个小孩,虽然受了伤,但并无大碍。人们才明白,这对夫妇是用自己的生命为孩子搭了一座“生命桥”。这对夫妇就像《斑羚飞渡》中的老羚羊们,为了下一代,甘愿牺牲自己。

  读着读着,我的眼睛湿润了,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一只只老羚羊,一只只为了种族的延续而宁愿牺牲自己的老羚羊。接着画面一转,那一对为自己儿女搭建生命桥的年轻夫妇随即出现在我面前,他们看着孩子的眼神是那么温柔,做出选择时的目光又是那么坚定。

  虽然生活中很少有这样悲壮的场面,但我们依然能从各种小事中体会到父母对我们无私的爱。过马路时,妈妈那紧紧拉着我的手;餐桌上,摆放在我面前的那道我最爱的菜;灯光下,爸爸那给我整理错题的身影……无一不让我感受到那浓浓的爱。

  合上书,断崖前,那一对对跳跃的身影又出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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