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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艾米莉·狄金森自然诗的意象

时间:2021-02-03 13:47:28 英美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简述艾米莉·狄金森自然诗的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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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艾米莉·狄金森自然诗的意象

  论文关键词: 狄金森 自然 自然诗

  论文摘要: 本文从超验主义的自然观的角度,根据英诗韵律音步的特点,分析狄金森的自然诗“Dear March — Come in —”,借以窥见狄金森不拘一格的想象力,不事雕琢、清新质朴的反传统性的语言,以及其迂回曲折地尽显生活之美的能力。

  艾米莉·狄金森被认为是19世纪美国文坛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其生前只以匿名的形式发表了七首诗,她的诗作几乎全部是在她死后才得以公开发表。自然不仅净化了诗人的心灵,而且成了她创作的源泉。她从中感悟人生,写下了大量质朴清新的自然诗篇。狄金森认为,读好诗如坐春风,若醍醐灌顶(If I read a book and it makes my whole body so cold no fire ever can warm me, I know that is poetry. If I feel physically as if the top of my head were taken off, I know that is poetry.),她躬身以行,虽深居简出,终日与书籍和后院鸟虫花草为伴,亦能任凭思绪驰骋,纵横意象,吐露真情,力图挖掘人们内心的隐痛和希冀。更为可贵的是,狄金森的诗题材涉及自然、爱情、死亡和永恒,摒一切世俗之成名杂念,弃一切英诗韵律音步之传统,一扫铅华,别出机杼。因此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盛赞狄金森的诗为“灵魂的风景图”,更有人誉其诗“上承浪漫主义余绪,下开现代主义先河"。

  狄金森,这位阿姆斯特的“白娥”,在她鲜为人知、蔚为大观的1775首诗中,除了人们常强调的她对死亡的迷恋,对爱情的遐想,以及对“永恒”的寄语以外,有一部分诗是与自然万物息息相关的。由于受清教徒思想的熏陶,以及后来爱默生超验主义的影响,狄金森寄情寓理于自然,描写的范围缩小到一所房子的界限内,来表现人与自然交融和谐后得到的至高无上的喜悦之情。“Dear March—Come in—”这首诗尽显狄金森不拘一格的想象力,不事雕琢、质朴清新的语言,以及其善于从一粒沙中看世界,迂回曲折地捕捉“那隐藏的意境”(that covered vision)的能力。

  全诗采用了戏剧独白的形式。诗中叙述者以第一人称出现,似一位年轻活泼的女子在家中迎接许久未见的故人——March。诗的第一句,女主人打开房门迎进来客的场景便跃然纸上。主人见到风尘仆仆而又彬彬有礼的故友,邀其进屋,脱帽掸土,猜测他必是步行赶了不少路,急切地询问他们共同的朋友(Nature)近来可好。主人将客人迫不及待地领到楼上,倾诉满腹衷肠。第二节,两人促膝尽数离别后的生活,并召唤老朋友们(Birds, Maples)共叙,其乐融融。此时有人敲门,主人猜想是April,抱怨他一年之后才再度登门。显然March和April都是主人笔下拟人化了的,他们都是春天的载体。诗歌通篇以叙述者的独白贯穿,全部运用口语,语言紧凑,产生了别样的韵律,跌宕起伏、清新活泼。

  在这首诗中,March,April,Nature,Birds,Maples都带着各自的身份活生生地浮现在读者眼前,正体现了狄金森不羁的想象力,以及她对大自然的'偏爱,给它寄予了人的生命。在她看来,当人们欢乐时,自然是灵感的源泉,感情的寄托;一些看似不相关的意象被随意摆在一起,竟形成一个和谐热闹的场面,寄托了通过漫长冬季的尘封,诗人像迎接故友似地等待春天迈着风尘仆仆的脚步走进她的小世界——她的家、她的后园。她正是在众鸟欢歌的园子里,在她有限的创作范围下,表达大自然的热爱,极尽其极致之妙。

  像狄金森的其它诗歌一样,本诗用词简练,句子短小,通过大量的破折号和大写字母的不规则运用,向读者袒露了她缜密的想象力,思维的跳跃和过渡,把故友相见,主人的喜悦之情和情节发展寄托在一个个破折号之间。虽然全诗不着一个“春”字,但字里行间无不流露诗人对春天的期待和赞美,抱怨它的姗姗来迟,尤其是在第二节主客叙述时提到的“Birds”,“Maples”,“Hills”,以及两个形容色彩的词“Red”和“Purple”,使人不由想起北宋词人宋祁在《木兰花》中所描绘的“红杏枝头春意闹”的意境。二者较之,前者婉约俏皮稍胜,而后者凝练简洁略优。而后来诗人对不速之客April的表面报怨,实则体现了诗人嫌春天“意迟迟”,害得她苦等一年的反语,类似于《诗经·褰裳》里“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的反语式的报怨,惟妙惟肖。

  至于韵律,和狄金森其他诗一样,这首诗抛弃了传统的韵律(有头韵)来表达内心丰富的情感。她曾有“My Barefoot-Rank is better...”的诗句这里的Barefoot就是她生造的复合词,比喻自己是个不符合传统音步(foot)、韵律和节奏的诗人。然而,这并不影响她的诗歌的美感,读来仍有音响、色彩和质感的形体涌现。此诗中,美国式的朴素风格不难觉察,超验主义对自然的推崇亦可窥豹一斑。而最后一节,“Blame”和“Praise”一对意义相去甚远的词更是体现了叙述者言此而意彼的心境;结构相近的两句构成一组警句,则体现了诗人沿袭圣经的风格,文字简约,多采用并列结构,形成警句,并在诗的末尾给读者留下了一片寂静。细细品味这首诗,我们不禁为诗人的博大、深刻、怪诞而又绮丽的想象力发出惊叹。纵观全诗,狄金森运用清新明快的笔调、别具一格的诗体、拟人化的意象,使得这首诗具有丰富的内涵和乐感,给人以如沐春风之感,使人感受到生活是取不尽用不竭的美的源泉。

  自然是人类亘古以来赖以生存的环境,也是人们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场所,因此,它是人类讴歌的永恒主题之一。由于个人、文化和历史背景的原因,狄金森在自然诗中反映出的她对于自然的态度有两种,即乐观向上和悲观失望,这两种矛盾对立的自然观同时并存。她笔下的自然既慈爱友善又残忍无情,既带给人类愉悦与和谐又给人类以伤害。艾米莉·狄金森的自然诗是她的心灵的折射,透过这些诗,我们可以体会到狄金森对于人生和世界的体验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