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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燕京征文

时间:2023-11-28 08:23:12 征文 我要投稿

书香燕京征文7篇[精品]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征文的身影吧,通过征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征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书香燕京征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香燕京征文7篇[精品]

书香燕京征文1

  杏花冷雨,窗外的雾气在升腾,弥漫。桌上摆着几本零星的书。我又陷入了沉思。

  ——题记

  读书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品位。我读过很多的书,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让我惊叹,老舍骆驼祥子》让我悲愤,偶尔也读读古典诗词,《诗经》的魅力让我沉醉。我爱好“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婉转。我欣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大气。

  然而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台湾作家三毛的作品。当我开始读撒哈拉沙漠的时候。我就迷上了他。他的文字总是有一种不同于他人的感觉。那样的.空灵。那样的苍凉。

  那本书让我认识了你。也让我无可自拔的迷上了撒哈拉沙漠。我总想去那找一找你曾经的影子。而你还在吗?你还在和荷西一起到沙漠中开着那辆吉普车吗?你还在教沙漠妇女的语言吗?你还在和街上的大婶交谈甚欢吗?

  你和荷西的生活实在令人羡慕。可是谁又预料得到呢?安定的归属像一条瀑布急流而下,与荷西锥心的死别差点让你放弃生命,于是你又离开伤心地,前往南美洲旅行,然后,我又追随你铺开了那卷漫漫的万水千山走遍。

  可是我我突然发现你变了。你不再是热情的三毛了,你不在为三毛而三毛了。

  你又开始期盼了。期待着一场大雨打湿你白色绸缎,冲洗这污浊的世界。正如你说的。你在我眼里从来都是纯洁的,只是这世界便变得。肮脏了。你也期待独坐心湖旁。去寻找哈娃的生命。

  你说你上辈子是印第安人。你的前生是一位叫哈娃的妇女。你的家在心湖旁,你的心愿就是和丈夫坐在心湖旁的草原上过着普通人的生活。然后子在闲暇时光望着湖畔,相视一笑,过完平凡的一生。

  是吗?

  自古以来。文字都有一种独特的魅力。郭敬明用精妙的文字把握度刻画了一个个经典绝伦的角色。琼瑶用爱情小说赚足了中国人的眼泪。韩寒用肆无忌惮的语言征服了所有人……读他们的书,你会有一个从未有过的满足感。因为那叫幸福。不是吗?

书香燕京征文2

  有书的地方就是梦想放飞的地方。清晨,身披朝阳,走进校园,扑面而来的是朗朗的读书声,伴随着书香,走进班级,映入眼帘的是同学们在书海中遨游。他们用渴望的眼神,在书中寻找着答案;他们用纯洁的心灵在书中勾勒着梦想;他们用自己辛勤的双手放飞着明天的希望。他们不断地汲取知识,充实自己。他们渴望读书,渴望成长。因为他们知道有书的地方就是梦想开始的地方。阅读可以让他们放飞梦想,心怀希望。

  书香飘过校园,也弥漫着北京的每一个角落。

  有一种期盼叫望眼欲穿,有一站追求叫孜孜不倦,有一种渴望叫放飞梦想,有一种生活叫平平淡淡,有一种心态叫无怨无悔,有一种憧憬叫充满理想。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出身贫寒却辛勤劳作,他们生活困难却默默奉献,他们辛勤建设城市却被冠以农民工称号。曾经走过一个工地,看到劳碌的工人们下班后蹲在一个报刊亭旁边一起翻阅着一张旧报纸,他们集体围坐着、探讨着……他们完全忘记了自己疲惫的身躯,沉浸在了读书的快乐之中。农民工他们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但是他们认真阅读,渴望知识的精神让我们动容。

  曾经跟一个农民工聊过,他说他大部分的知识都是从下班之后的读书、看报中得到的.。他说他知道工地附近的图书馆">图书馆周一至周五几点开门、几点关门。周六、周日几点开门、几点关门。他利用下班时间借几本书,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他说他最喜欢看健康报,因为可以了解到很多健康知识。学到了健康知识,可以告诉工友,告诉朋友,告诉家人,让他们都在生活当中注意身体。他说他知道什么蔬菜水果含哪种维生素最高,他知道什么肉类搭配什么蔬菜营养价值最高。他还幽默的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还要为祖国健康工作30年呢。”多麽朴实的话呀!看着这个仅初中文化水平的农民工,谈着健康知识头头是道,我不仅陷入了沉思,也为他们感到高兴。他们只是在北京打工成千上万的农民工中的一个缩影,但是我却看到了他们渴望读书、追求知识的身影。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书使人进步。”而现在,读书已经成了人们生活中获取知识、升华灵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这是多麽值得高兴的事呀!

  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籍是引导人们进步的阶梯。有书的地方就是梦想放飞的地方,有书的地方就使生活充满希望。

  读书益智,使人立于山巅,一览众山小;读书博学,使人翱翔九天之间,俯瞰众生。溢满书香的北京如巨龙腾飞,唯我独尊!相信这条巨龙会越飞越高,越飞越远!

书香燕京征文3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书香燕京征文4

  阅读一本好的书,阅读一篇好的文章,都是一次心灵的升华。幽幽的书香如一缕缕春风萦绕在心田的上空。悠扬着,飘荡着,弥漫着!

  小时候,童话充满了童年五彩的天空,阅读那配有插图的童话故事,向往那仙山琼阁,蓬莱仙岛。《卖火柴的小女孩》至今仍记忆忧新,忘不了她的悲凉,也忘不了她的凄怆;随着《丑小鸭》的一路成长,我的情感由当初一开始的怜惜到最后的感动;《灰姑娘》最终的完美结局慰藉了我脆弱的心。虽说童话是美丽的诺言,但它却打开了我面向世界的第一扇窗。

  阅读便一点点地改变我的人生。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变了,不再是懵懵懂懂,一问三不知的小孩了,我开始思考,开始幻想,阅读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书香愈发出沁人心脾的幽香。不知从何时起,喜欢把书放在床头边,放学回家总要翻两页,吸取那幽幽的书香。阅读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常言道:佛家中爱茶,只因茶的香远益清。我认为,文人钟爱阅读,只因书香越品越醇,令人爱不释手。阅读让我明智,明理。让我感受到冬日的温暖,闹市的喧哗,社会的残忍,人性的真善美与丑陋!

  阅读处处花影动,暗香浮动月黄昏。书香无形,它悄悄地走进我的世界,浸透我的思绪,净化了我的心灵。它在你孤独彷徨的情况下,陪你度过最阴暗的日子;在你高兴时,与你同享快乐时刻。就这样,我爱上了“阅读”,“沉醉不知归路”。

  在以后漫漫的人生路上,我知道“你”依然会陪伴在我身边,助我成长,我的人生也会因“你”而变得绚丽多彩。

书香燕京征文5

  去年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叔叔写的书--《狼王梦》,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快一年了,但我还是记得书里的很多片断,它们在我的脑海里成为一个又一个画面,挥之不去。

  狼王是公狼黑桑的梦想,它经常在“夜深狼静”时在石头上磨爪子,母狼紫岚看在眼里,也下决心要帮助黑桑实现梦想。不幸的是,一次黑桑、紫岚捕捉野猪时,黑桑被野猪长长的獠牙刺穿身体,倒在了山谷里。紫岚悲痛欲绝,还好腹中有黑桑的后代,这又燃起了紫岚的希望,她把狼王梦寄托在了狼崽身上。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不惜一切的母亲。她为了不让猎人和猎狗发现自己的狼洞,将五只狼崽产在了荒野,然后一只一只往狼洞里叼,最后一只因为被雨水淋得太久,发高烧了,被叼回狼洞里就死了。紫岚就把这只狼崽当成食物,好让自己奶水充足,去喂养其他四只狼崽。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分外专注的母亲。她不允许自己分心,不理会其他公狼对她的爱慕。她在四只狼崽中挑选了黑仔,他是最象黑桑的、最先学会捕猎的、最大胆的狼崽。紫岚让他享受最好的食物,在他与其他狼崽有矛盾时也护着他,花更多的时间训练他,希望他能成为狼王。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坚持不懈的母亲。黑仔的大胆让他死在了金雕的喙下,紫岚没有就此放弃狼王的梦想,她把专注投向了蓝魂儿。蓝魂儿智慧、勇敢,是我最喜欢的狼崽。他成功地深入树洞,将熊引入狼群,成为狼们的美食。但后来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断了狼腰。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紫岚没有倒下,又转向培养双毛。双毛死在了与狼王的搏斗中,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后代身上。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刚强果断的母亲。蓝魂儿被夹断狼腰时,紫岚“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看到这时,我浑身发冷,为了狼的尊严,为了不让蓝魂儿受苦,紫岚让蓝魂儿在幸福和陶醉中结束了生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母爱呢?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牺牲自己的母亲。为了让懦弱自卑的双毛狼性大发,她想尽办法激怒他,甚至为此搭上了自己的一条腿;为了让媚媚顺利产下后代,她吸引金雕扑向自己,宁愿让金雕啄瞎双眼也死咬住它不放,最后与金雕一起双双摔死,同归于尽……

  在沈叔叔的笔下,狼是高贵的、勇敢的、智慧的,是专注的、刚强的、果断的,是坚持的、努力的、忘我的。虽然我不能认同紫岚的一些做法,但我却被她深深的感动。她是一只如此有梦想的狼!而在梦想的掩盖下,她的母爱又是如此闪闪发光!一只有梦想的狼是不会被拒绝的!一只有爱心的狼是一定会成功的!我相信媚媚的后代一定会有狼成为狼王!

  梦想、信心加上行动,我相信我的梦想也一定会实现!

书香燕京征文6

  我眼中的北京

  说起北京,总是感觉既熟悉又陌生的。平日看惯了烦躁的汽车在喧嚣的大街上冲来撞去,我也天天麻木地在人群与车流里穿梭。日子平淡地飞过,我却从来不曾把我生活过的北京从心到脑子彻彻底底过一下。现在想来,它确实没有完整地在我脑子里显过影儿:能拾起来的,也就是一些零零碎碎的记忆罢了。

  北京的怀抱

  我生在天津,因为爸爸在北京工作,全家都搬过来了。那时,我才四岁。对一双天真幼稚的双眼来说,一切望不到边的东西,都是大的。我也就睁大了眼睛,仔仔细细看那个北京“特有”的天空:那是我第一次观察,认认真真的观察天——她眨着蓝蓝的双眼,伸开那宽又大的`手臂,好像在说:“来吧,让我拥抱你!”正当我陶醉在属于我自己的,对北京的幻想中时,妈妈拉着我的手,向茫茫人海中走去。我沮丧地撇撇嘴,嘟哝着:“妈妈坏,抱不了京了!”

  然而,从此,我才真正地投入了北京的怀抱。

  阿姨

  一次和妈妈进地铁,手拉手走进去。抬眼便看见过道边上的海报,那是个漂亮的娃娃抱着个小熊,旁边写着一堆不认识的字。那个娃娃穿着一个白裙子,棕色的卷发被一根粉红的皮筋儿松松的扎着,下面是一张又圆又小又白净的脸,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对着我不停地眨呀眨呀…我看着那娃娃好漂亮啊!要是我也变得这样漂亮,像公主一样,该多好!我想告诉

  妈妈,再回头一看,才发现,妈妈不在我旁边。抬头往前看,只见妈妈穿着一个黄颜色的短袖往前走着。我便跑向前去,抓住妈妈的手。抬头再看时,脸都白了——那是一个陌生的胖脸蛋的阿姨,正在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我呆呆的愣了几秒,便撒手向原来的地方跑。结果那阿姨在后头喊:“你妈在那边呢!”回头一看,才看见妈妈正笑着向我走来。我又气又羞,便喊:“怎么不等我?”妈妈笑了笑,谢了阿姨,拉着我的手往外面走去。

  我自己总结,北京容易丢人,但如果是有那么多像阿姨那样的人,也挺好的。

  糖 葫 芦

  和朋友一起去游乐园玩,在游乐园门口,发现有个卖糖葫芦的车,摊主是个爷爷。我们的视线互相对碰了一下,就像是蚂蚁互相碰了一下触角一样,马上不约而同地一起跑过去,又一起说:“要一个糖葫芦,” “要什么味儿的?”抬头一看,好漂亮,有红色的山楂,棕色的山药,绿色的猕猴桃……朋友说要那个猕猴桃的,我想了想说:“玩儿完了出来再买吧,省得弄脏了东西还得赔。”她一听有道理,便说:“您能帮我留一个猕猴桃的行吗?我们等会儿出来再买。”我一听,也跟着说了一句:“我要留一个橘子的。”怕爷爷不答应,我们硬塞给爷爷一块钱“定金”,便飞奔游乐园。但谁也没想到,回来时,竟然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第二天我们聊天时才想起这事儿。于是放学后,我们又跑去游乐园。可是,为时已晚,门口早已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他会不会也忘了?”“是咱们说话不算数,不怪人家。”“算了,不就一块钱嘛。”

  于是几天过去了,我们谁也没再提这件事,也就渐渐淡忘了。

  直到有一天,远方的表妹来看我们,想尝尝北京地道的糖葫芦,妈妈就叫我去买。我下了楼,要找最近一个卖糖葫芦的摊点。忽然看见,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自行车,上面插着几支糖葫芦,便走过去。“小朋友要

  什么?”感觉说话的声音很是熟悉,定晴一看,竟是那个爷爷!我说:“我要一个猕猴桃的。” 爷爷说:“自己拿吧。”我看到最顶上孤零零地插曲着两串糖葫芦,正好一个猕猴桃一个橘子的,便伸手去够,却被他挡住了:“这个不行,除了这个其它的都可以。”“为什么?”“有两个小女孩提前要了,我得替她们留着!”说到这里,他若有所思的样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们现在也没来拿...”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大声说:“爷爷我就是!我就是留糖葫芦的那个孩子。对不起,我们一直忘了拿,让您等了那么久...”爷爷长舒了一口气说:“呀,怪不得看着有点儿像呢!那就拿着吧,慢慢儿吃,小心竹签……”

  回了家,吃着花了好几天才买来的糖葫芦,我吃出了地道纯正的“北京味儿”。

  生活就像一条绚丽多彩的项链,那珍珠,是生活中点点滴滴美好的记忆。而我的北京,便是那金链子了。

书香燕京征文7

  几何忧愁,几何欢乐,它们,存在或者不存在,那青春,都会随时间逝去——题记

  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将这本身通通透透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书的封面。冰天雪地里,天空是灰色的,像是蒙了一层纱。怀揣着灰色心情的年轻人正走在青春的路上。左手插在裤袋里边,右手拖着行李箱,盯着自己的影子一路向前。虽然画面呈现的是他的背影,但我好像已经看到他的双眼,那是一双充满希望与自信的眼睛,精神而明亮。一丝光明闯进了黑暗的天空,隐约觉得似乎,有解开我心中所疑惑的。

  初三的夏使我又这样莫名的回到了原点。时常会听到有人抱怨不明白路途前进的方向,人生的意义。我想这样大抵也好吧,至少我们就应该在该迷茫的时候迷茫一下,这才叫青春。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如果自己都知道了未来的路怎么走,那人生就不叫人生了,叫认命。或许说我也早该认命……谁让我那么早就明白这些。是不是每个处在这个阶段的孩子都喜欢思考,对待感情又十分认真?我想,习惯于前者的人一定早于习惯于孤独,因为孤独的'人有种习惯叫作自己对话,而于后者,我想说,只要我们对感情认真起来,我们就输了,而我也就常常处在这种输掉的境地……

  我很感激,我在比作者早了十年的时间里就明白了很多东西,关于友情,爱情,亲情,人和事。即使我现在还没有强大到能撑起一片星空,还不够成熟,不够洞悉世事,我也会一直努力,一直不放弃……

  我想其实最痛的不是我们被时间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大陆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或许我们现在会定下了海誓山盟,会渴望海枯石烂,但终究会走的,被时间带走,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只要过了,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也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或许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恋恋不舍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应该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如同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就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了吧,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只不过多了一丝忧愁,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令人反感,认为很傻,但是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很累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还不如先想想自己自己吧,并改变自是关键。

  也许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声的对自己喊出:我的青春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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