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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0-12-07 18:30:09 制度 我要投稿

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可以防止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危害,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欢迎查看。

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

  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篇1

  1 目的

  根据公司安委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防线前移,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强调了除造成安全事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不放过”外,对未形成事故的各种“三违”行为、人为事故隐患及险肇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精神对待。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定义

  3.1.1  “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广义概念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劳动纪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等。

  3.1.2  人为事故隐患是指:由于人为违反各种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而形成的隐患。

  3.1.3  险肇是指: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介于人身伤害事故与违章、隐患之间。

  3.1.4  3.1.1、3.1.2、3.1.3以下简称“三种情况”。

  3.1.5  “四不放过”是指:“三种情况”原因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2  管理职能

  3.2.1  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管部门及所在部门对“三种情况”进行管理。

  3.2.2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

  3.2.3  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所在部门的安全检查。

  3.2.4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5  违反劳动纪律,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6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7  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由设备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8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由保卫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9  管理职能要严格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逐级负责。

  3.3  管理规定

  3.3.1  各部门对检查出的、上报的.或职工举报的”三种情况”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查清“三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拿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上一级批准。对“三种情况”发生的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要以通报形式下发到各班组,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吸取“三种情况”教训,防止重复“三种情况”的发生。

  3.3.2  班组采取自查自纠方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在班组活动中认真组织分析,拿出整改意见,积极落实整改,要有文字记录。

  3.3.3  作业区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作业区。

  3.3.4  由各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由各部门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厂或职能部门。

  3.3.5  由公司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6  由公司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7  对各部门发生的事故险肇,要立即逐级上报,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

  3.3.8  各部门要建立“三种情况”台帐,按时登记。

  3.3.9  对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要保留现场,进行拍照,各种资料要妥善保存,作为安全教育材料。

  3.3.10  对“三种情况”要做到百分之百建档、百分之百教育、百分之百考核、百分之百整改,并将“四不放过”处理结果于10日内上报相应专业管理部门。

  3.4  检查与考核

  3.4.1  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办法执行监督检查。

  3.4.2  对领导违章指挥、职工不服从监督检查或隐瞒“三种情况”的要加重处理。

  3.4.3  对“三种情况” 部门没有及时按“四不放过”精神对待的,对责任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3.4.4  对发生“三种情况”的部门按照专业管理部门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对没有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专业管理部门或管理职责不到位的要进行连带经济考核。

  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篇2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知道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内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容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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