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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7 16:37:51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引言

  车辆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车辆安全管理集人、车、路、环境等要素于一体,任何一环的失控,都可能导致车辆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总结与运用相关方法,努力提高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安全发展理念涉及到问题的分析及对策。只有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对策与方法,才能有效地指导安全管理实践。

  二、车辆安全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车辆安全管理在各单位的管理诸事项中占据特殊位置。因为它事关重大,往往关系到生命财产的安全。目前看来,在车辆安全管理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各种安全隐患的直接推手。凭笔者多年的安全管理经验来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过于看重经济效益,淡化安全意识。

  这一问题在一些单位的管理层表现甚为突出。市场经济注重竞争、效益,单位管理层必须考虑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这个时候,可能会采取划块的管理方式。也就是说,经过组建实体,划小经济核算单位,实现自负盈亏。于是,汽车作为单位的交通工具,也实行分散管理、使用的方法。应该说,从单位工作实际来讲,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它调动了各个部门的生产与工作积极性。但是,汽车作为特种工具,在这一过程中可能面临不少问题。比如说使用权与管理权的变化,就容易导致职责的空缺,造成管理上的真空。

  2、过于关注短期效益,容易导致车况欠佳。

  这一问题主要出现于各用车单位。车辆作为国家财产,在表面上与个体经济利益无关。于是,一些人员在使用时产生了不良思想:只管使用不管维修,以尽可能地减少花销。这就埋下了安全隐患。再者,管理层在人员配备上一般从严掌控,以减少单位开支。这也可能导致车辆检查人员的匮缺。

  3、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

  车辆作为特种工具,上级部门一般比较重视。但是,上级关于加强汽车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往往得不到落实,很多单位都流于表面,做形式文章,仅仅只是应付一下。很多时候,一些单位只是办理一下证照、审验手续,发放一些学习材料,以此当成是对上级精神的贯彻。部分司机因此放松、懈怠,容易导致相关事故的发生。

  4、责任意识的淡漠。

  这主要体现在车辆的挂靠方面。单位员工及其子女购买的车辆,都挂靠在单位。在审验时,他们的执照都入了单位的户头。但是这些车辆的情况,单位并不了解,很难进行情况追踪。如果出现事故,相关连带责任又必须由单位承担。

  三、车辆安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车辆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在具体的工作中,必须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与对策。安全意识淡化、车况令人担忧、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是车辆安全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应对之策。

  1、要求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教育。

  安全教育包括驾驶员教育、对违章及肇事驾驶员教育、日常性和节日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培训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以及以人为本加强安全责任感教育等。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源头管理。要每周进行思想作风纪律和遵守交通法规教育,每月进行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力求使驾驶员时刻绷紧安全行车这根弦。有时甚至要小题大做,对驾驶员出车中发生的点滴失误和差错,举一反三,抓住不放,以消除驾驶人员的麻痹心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及时抓好随机教育,坚持把思想工作做到行车途中和每辆车、每个人身上,不让一个驾驶员带着思想问题上路。加强安全教育并不与重经济效益相冲突。在短期看来,相关教育将消耗不少时间与精力,但长期来看,它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保障与前提。因此,各部门在安全教育方面要步调一致,齐心协力。

  2、要加大预防力度,健全相关制度。

  要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本上需要制度的健全。只要有了严格的制度约束,一些随意、放纵的行为将得到有效的控制。从安全管理方面明确管理职责,无论单位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车辆怎样使用,单位要落实人员对车辆实施管理,要落实车管人员的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人使用车辆都要树立起责任意识。同时,要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车辆的正常修检,要正规化、常态化,确保车辆的良性运行。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一些人员只管使用、不管维护的做法。

  3、落实汽车运输安全责任制。

  针对上级的相关要求,要切实有效地执行贯彻,不做表面文章。各单位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制时,要进一步落实到司机个人。同时要明确规范司机个人的工作行为,明确奖罚界线。尤其是对安全事故,司机要按照所负责任的大小和经济损失比例进行赔偿。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司机个人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到不违章行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机队伍的素质,是搞好车辆安全管理的基础。任何一个单位,要想行车安全,其司机队伍的素质都是至关重要的。这要求司机不仅业务过硬,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4、针对责任不清的问题,需要做好挂靠车辆的清理。

  对于这一点,有论者认为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予以解决:一是靠合同。挂靠经营是通过合同或协议联系起来的,因此,应重视合同的起草和签约。二是管理与监督。被挂靠方应把挂靠方的经营活动视为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挂靠方的经常性管理与监督。要像管理内部职工、内部车辆一样建立起管理与监督机制。三是担保和公证。目前,挂靠经营双方一般是采取交纳抵押金或保证金的形式,在实际操作上,还应请司法部门对责、权、利进行公证,以保障挂靠双方的利益。通过这三个方面,无疑可以很好地明确责任,理清挂靠双方的关系与权责。

  四、总结语

  车辆的安全管理决非喊几句口号就能济事,它需要一种执著的精神和踏踏实实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透的态度。尤其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与对策,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三、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为有效落实保安学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机动车辆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无事故,结合车辆使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掌握车辆管理法规政策、业务技能、管理措施,发挥好车辆安全管理参谋助手作用;认真服务好领导用车、装备、安全管理和工作用车;每周对学校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进行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2、车辆档案和车务审验工作:逐车建立管理档案,准确反映车质车况、证件年审、燃油消耗、保养维修等情况;按要求进行车辆年检,驾驶员证件审验,保险续缴等车务管理手续。

  3、司机培训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一次,包括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保养、修理技能知识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防范分析等,具体培训内容报经学校领导审批。

  4、车辆维修和车辆派遣工作:车辆故障要及时报告,按审批权限到指定地点维修;车辆派遣工作严谨完备,根据用车情况,搞好统筹协调,减少用车次数。

  5、车辆管理人员应落实工作职责,以身作则,日常车辆管理工作纳入个人考核,年终进行总体评定,奖惩分明。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斗气车、英雄车、疲劳驾驶车辆。

  2、驾驶员必须养成出车前检查的良好习惯,即对轮胎、仪表、机油、水、光灯、异常声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逐级汇报,杜绝开带病车。

  3、严格执行用车行车审批制度,出车后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

  4、驾驶员应落实自身职责,日常的车辆驾驶工作纳入个人考核,年终进行总体评定,奖惩分明。

  二、严格遵守机动车辆定期保养制度

  (一)驾驶员自觉保持车容车况整洁每周至少冲刷车辆一次。

  (二)车内灭火器,提示牌保持完好无损。

  (三)运用机动车辆档位应注意油离配合合理,禁止低档位和高档位运行,做到即节油又保护车辆。

  (四)夏季行车为防爆胎及时补充轮胎氮气,车辆行驶时打开空调冷气便于节省汽油,冬季行车应及时补充防冻液。

  (五)车辆行驶5000公里左右及时更换三滤,即机滤、空滤、气滤。

  (六)风扇皮带应两年左右换一次,轮胎10万公里左右换一次,正时皮带10万公里左右换一次。

  (七)对行驶10万公里的车辆应进行全车检修,必要时更换全线路。

  (八)保障领导用车安全,对领导用车提前进行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免影响工作。

  (九)学校各种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和费用开支应提前统一报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支出。

  三、严格遵守机动车辆应急工作制度

  (一)机动车辆发生故障

  1、首先把车放到安全地方,开启提示灯或放置提示牌。

  2、查找故障原因,如不能修理应及时报修。

  3、附近快修门脸。

  (二)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1、驾驶员不能擅自离开现场,应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如有伤病者还应拨打120电话急救伤者。

  2、车辆行驶时,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打开双闪灯,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如车辆上了保险,应同时给指定保险公司打电话,等待相关人员来处理。

  3、车辆行驶时,如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除了拨打110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电话之外,应视情决定伤者是否到附近医院检查身体。

  4、车辆行驶时,如与动物发生交通事故,应打开双闪灯,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请交警进行责任事故处理。

  (三)学校机动车辆各类事故的发生应逐级报告,及时应急处理。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加强校车的有序管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教职员工的车辆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学校研究并实施了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

  一、车辆进出学校管理规定

  1、车辆进出学校时,应积极了解门岗检查情况,严格遵守门岗管理制度。

  2、对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出学校。

  (1)教职员工用车

  教职员工用车需持学校统一发放的“车辆通行证”进出学校。上述车辆进入学校时,应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下角放置“车辆通行证”进行检查。

  (2)外国公务车

  外国公务车,凭有效证件登记(实行学校准入制度)。

  (3)特种车辆

  特种车辆(公安、执法、邮政、电信、消防、救护车、水电救援车、生活垃圾车等)持有效证件进出学校。

  (4)卡车

  餐厅等部门长期租用车辆,申请“车辆通行证”,凭“车辆通行证”进入学校。

  (5)严禁无证、无证、品牌不全、损坏严重的车辆进入学校。

  二、车辆驾驶管理规定

  双方应以不同方式自行解决学校内的交通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严格按照交通标志驾驶。

  2.严禁超速行驶。

  3.禁止按喇叭。

  4.上课和课后学生优先。

  5.严禁在学校使用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三、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进入学校的各类车辆必须服从门卫指挥,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和停车线内。严禁在非停车线停车,堵塞火灾应急救援通道。

  2、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出入口不得堵塞,其他车辆通行不得堵塞。

  3、严禁停放在学校教学办公区、主要交通道路、学生宿舍人行道等非停车场所。

  4、如遇大型学校活动或特殊任务,车辆停放应服从统一指挥。

  5、学校停车场因他人车辆或行为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车辆通行证的发放与验证

  1.教师自备车辆:学校师生凭车辆驾驶证、驾驶证到办公室登记,统一申请“车辆通行证”经核实。

  2.餐饮等部门长期租车:登记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7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二.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

  (火警电话:119)

  三.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报告。

  四叉车安全管理: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操作规程: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0).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11).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车辆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的原则,认真做好二次维修工作,不得超载、带病作业。所有技术状态和等级不符合车辆安全要求的车辆和设备不得投入城源。应提前制定更新计划,分阶段淘汰并到位,以确保并持续改进良好的车况结构。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操作手册和驾驶员车辆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在使用新购车辆时,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进行磨合保养。

  (2)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二次保养、季度保养和年检。

  (3)当车辆出现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防止车辆带病行驶。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应解释车辆故障的原因,并在主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指定的维修站进行维修。

  (4)当新购买的车辆或车辆的保险期限届满时,必须根据需要为车辆投保各种类型的车辆保险。

  2.为了全面掌握车辆在使用周期内的车辆安全管理,为每辆车辆建立一个反映车辆整体情况的文件。主要材料应包括:

  (1)所有新车登记证原件。

  (2)投入使用后获得的各种运输资质数据。

  (3)各种强制保险和被保险险种的证明。

  (4)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确认资料。

  (5)车辆维护数据。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无任务车辆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运行。

  四、早晚有接送领导及其它任务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领导安排其去向。

  五、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

  六、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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