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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1-07-29 09:04:20 制度 我要投稿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欺侮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因教师的言行不当而导致学生发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好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留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留意交通安全;

  八、值班的教师、领导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值班职责,上下午均提前30分钟上班,加强上课前的巡视和课间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2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做好来客登记工作,拒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两到校前30分钟开大门,疏导学生安全进入校园,制止学生携带食品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课前15分钟门卫人员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后15分钟当天值月教师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放学后20分钟关闭大门,不得让学校以外人员进入校园。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与幼儿班最后一节课老师负责幼儿家长对接,让家长接走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寒暑假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人员进入校园。

  二、放学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放学后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分管德育校长及值月(值日)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5、整理路队教师不在时,需向德育校长请假,由德育校长负责整理路队。

  6、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教导处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7、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8、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做好学生来校、回家的教育和监护义务。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上课教师要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提前脱离工作岗位。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4、科任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5、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6、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致伤性活动器具。其他教师不得截留学生留在教师里。

  7、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8、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9、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10、微机课、围棋课以及低年级室外课的科任教师要做好课前组织工作。

  11、幼儿班实行课前课后安全护导制度,由当节课教师负责。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分管领导在开学前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安排整改。开学后定期进行安排排查,及时补救。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学校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工人在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4、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对不能及时维修的需安排有关人员看护。

  五、用水安全制度

  1、要定时开关热水电源,定时填补生活用水,避免供水设备损坏。

  2、供水工人在工作之余随机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3、要注意调适好水温,防止师生烧伤。

  4、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5、教师不得在锅炉房堆积摆放其他用品。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准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每天安排课间安全监护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性游戏,及时制止、教育。

  5、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师负责课间安全监护,本人当日请假者,由本人安排其他教师进行课间护导。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要制定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班主任要做好早操、升旗仪式、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学生上下楼梯及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教育学生不准随意触摸电源线头、线盒。

  2、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3、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不得随意改变用电线路。

  4、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九、突发灾害防护工作制度

  1、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2、如遇下雨冰雹等自然灾害,实行分班整队放学,德育校长、值月校长、值月教师要做好组织工作。

  3、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时,任何教师不得逃避责任和义务,做好学生的防护工作。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校园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二条、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语文阅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应组织学生排队前往,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并请值日班干部向授课老师汇报本班学生出席情况。

  第四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当人流较拥挤时,应在走廊尽头稍等。

  第五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第七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相关领导,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八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九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并上报德育处。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第十一条、值日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注意观察学生的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条: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组、各上网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四)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即时备案。

  (五)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未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六)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通过网络中心分配的专用帐号进行发布。帐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七)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技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第三条: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所在科室或年级组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盗用他人帐号或IP地址的。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中由学校校长室、信息技术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6

  为加强我校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后勤、保卫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派查、消除火灾隐患和建议。

  (四)、针对各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五)、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六)、校内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种出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订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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